作者:鹿尘埃
按说这个时代,是只有最粗浅的,如同药汤一般的茶水的。
不过,刘偃改变了历史,饮绿茶之风,在洛阳贵人之间兴起。
“不辛苦,不辛苦。能为陛下,为孝王妃效力,就是备最大的荣幸啊!”
其实吧,对于刘备来说,无论一盏茶,还是什么五百两黄金,都不放在眼中。
但是,孝王妃的真心感激,就实在是太珍贵了!
他费尽心机地,讨了这个差事,不就是为了这个么?
当即,刘备眼珠一转,建议道:“微臣以为,既然陛下向王妃报捷,王妃可以修书一封给陛下,贺陛下大破高句丽之喜。远隔万里,陛下若能得到家人书信,肯定、会大为欢喜。”
如果,您能在这封书信里,提上一句,我刘备精明干练,理应重用,那就再好不过啦!
当然,最后这句只是刘备的美好愿望而已,他可不能说出口。
辛婉儿秀眉微蹙,道:“修书一封,当然可以。但是,但是……我……我识字不多啊!”
“呃……”
刘备闻听此言,只在顷刻间,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心中暗想:刘备啊,刘备,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拍马屁之前,为自己的前程铺路之前,你好好打听打听啊!王妃她喜欢舞刀弄枪,却识字不多啊!
我让王妃写书信,那不是弄巧成拙,相当于打王妃的脸吗?
糊涂啊!
我真是太糊涂了啊!
杜娉儿此时却是眼前一亮,道:“姐姐识字不多,妹妹识字啊!您想对陛下来説什么,您来说,我来写,最后,您签上个名字,不就行了?”
“这个法子好!”
辛婉儿性格开朗豁达,为人大气,才没刘备想得那么小心眼呢。
她刚才秀眉微蹙,只是觉得自己识字不多,浪费了这个跟刘偃交流的机会而已。
她高兴地道:“早就听说妹妹的书法为当今一绝,力压天下男子,那就有劳妹妹了。好,我说,你写!”
杜娉儿道:“这是妹妹应该做的。”
刘备赶紧知情识趣地,道:“那……微臣暂且告退。”
辛婉儿不会写字,找个人写不就行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以刘备的聪明能想不到?
但是,话说回来,这是皇嫂和皇帝说体己话啊,你以为人家真希望第三个人知道?
所以,刘备根本就没敢提类似的建议。
现在,他更不敢留在这里,听辛婉儿给皇帝书信的具体内容。
辛婉儿先是微微一愣,也很快明白了刘备的意思,道:“也好,来人,送刘中郎将,去偏殿暂且歇息。对了,你们几个,也退下吧。”
“是。”
功夫不的,小院内又重新只剩下了辛婉儿和杜娉儿二人。
杜娉儿从屋内取出笔墨纸砚,辛婉儿口述,刷刷点点,一刻钟后,一封书信就已经写完。
在这封书信里,辛婉儿先是恭贺了刘偃高句丽之战的胜利。
然后,又表达了希望刘偃注意身体之意。最后,辛婉儿请刘偃结束战争后,迅速回銮,嫂嫂亲自下厨,做几个刘偃小时候最爱吃的菜肴,为他接风洗尘。
其实,虽这然是皇嫂和皇帝之间的体己话,还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不过,话说回来——
为陛下,做几个菜肴吗?
和陛下一起吃饭吗?
若是我能为陛下做菜,一起吃菜,该有多好啊?!
如果陛下再喝醉了,我也醉了……
杜娉儿一边书写,一边想入非非,不知不觉间,一抹红霞爬上了面容,眼神之中有了几分迷醉之意。
“嗯?”
说话间,一封书信,已经写完。
不经意间,杜娉儿和辛婉儿的眼神,对在了一起。
“不对!此女有问题啊!”
女人的直觉最为灵敏!
女人,最了解女人!
几乎与此同时,两个女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不对劲!
辛婉儿心中暗想:我思念偃儿,也就罢了。我盼着偃儿回来,也就罢了。毕竟,我是他的嫂嫂,是我一手把他带大的啊。
但是,偃儿关你杜娉儿什么事儿啊?
充其量,他是你的妹夫,你的君王!
你这家伙,代写我这么一封书信,眼中就饱含情意,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会吧!
难道你……你在打着偃儿的主意?
是了!
杜娉儿费尽心机讨好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真的是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不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不!
并非如此!
这小妮子,真是所求……甚大!
不要脸!
太不要脸了!
简直太不知廉耻了!
她……她是个寡妇,怎能有如此非分之想呢?
或者说,她所求的,只是一夕之欢?
那也不是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一个寡妇,就应该像我一样,安分守己,绝对不能有任何非分之想!
……
辛婉儿殊不知,杜娉儿从她的眼神中,也读出了丝丝的不对劲。
杜娉儿单相思了五年,太知道,相思是什么状态,什么样子,什么滋味。
此时此刻,杜娉儿心中骇然,暗暗想道:怎么回事?我竟从孝王妃的眼中,看出了丝丝的相思之意!
但是,话说回来,很显然,现在的孝王妃,还是清白女儿身啊。
到底是,我看错了?还是,不小心发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
第286章 沃沮王:我有雄兵五千,可胜汉皇
就在孝王府内,两个俏寡妇眼神相对,气氛一阵尴尬之际,大汉东夷五国,已经陷入了阵阵腥风血雨中。
沃沮国,王洞内。
没错,就是王洞,而不是王宫。
沃沮国的文明程度极其低下,武器是最粗浅的青铜,生活器皿是最粗陋的陶器。
房屋就更不用提了,即便贵为沃沮王,也只能住在一个冬暖夏凉的巨大山洞中。
不过,尽管只能住在山洞之中,尽管刚刚得到消息,自己派出援助高句丽人的一万大军全军覆没。如今的沃沮王金绝赤,还是心情相当不错。
因为,现在,正有一个身着白衣,如同春天最美丽的花朵一样的女子,跪倒在他的面前。
穷乡僻壤、鸟不拉屎的沃沮国,怎么可能长出这等美人?
“你就是白贞娥?”
金绝赤今年四十三岁,胡子拉碴,大腹便便,望向眼前这名女子的眼神中充满了贪婪,道:“白贞娥,你想让本王,保护你,和你肚子里的孩子?”
“是。”
白贞娥微微点头,道:“小女子死不足惜。但是,妾身肚子里的孩子,乃是高句丽二王子的后代,肩负着高句丽复国的希望,请大王大发慈悲,庇护我等。只要您庇护了我们,小女子和我们的手下,都可以任凭驱策!!”
“哦?任本王驱策么……”金绝赤重重地咽了一口吐沫,道:“是不是,本王让你们做什么,你们都愿意?”
“我……”
白贞娥当然之道,眼前这个粗鄙肮脏的男人,在打着什么下流的主意。
但是,她心中千回百转,还是艰难地点了点头,道:“愿意!只要大王能庇护我等,我们什么都愿意为大王做的!”
“这可是你说的。本大王,可没有逼迫你哦!”
现在的沃沮王金绝赤,真是高兴地,嘴巴都要咧到后脑勺上去!
眼前之事,不是天上掉馅饼么?
大汉灭高句丽,高句丽二王子伊夷模的妃子白贞娥,不甘心高句丽自此灭国,提前带着几百个忠心的手下,以及肚子里的孩子出逃,请求自己的庇护!
如此一来,这个娇滴滴,香喷喷的女人,不就是任由自己予取予求了吗?
此女带的,那些高句丽手下也很好啊!
沃沮国最需要什么?
人才啊!
什么人才都行!
沃沮国地处偏僻,粗鄙无文,什么人才都缺!
和这些人才相比,刚刚损失的一万士兵算什么?
只要这些高句丽人才在沃沮国扎下根来,何愁沃沮不兴旺发达起来?
至于说汉军的报复?
拉倒吧!
虽然说,之前汉人已经派来了使者,要沃沮国为之前,派兵帮助高句丽人的事负责。
但是,自己怕个毛啊!
从古至今,汉人何曾踏上过沃沮国的土地啊?
无他,沃沮国实在是气候太过苦寒,文明程度太低,一点油水都没有。
这破地方,根本就没有汉人愿意来!想必这次,也是如此,汉人仅仅是在危言恐吓!
所以,自己这次,真是天上掉馅饼,捡了个现成的大便宜啊!
啪嗒!
一滴口水,顺着金绝赤的嘴角,滴答到了地上。
“是的,小女子刚才所言,完全是发自肺腑。”白贞娥努力忍受着金绝赤的恶心表现,坚定地道。
金绝赤抬起袖子,胡乱擦了擦嘴,大包大揽地道:“小美人年岁不大,还真是懂事啊!放心,只要你都听本王的。大汉军队算什么啊?
本王虽然丢了一万大军,但是,麾下还能召集出五千大军!
刘偃那厮不来,还则罢了。若是敢来,本王亲自挂帅,定率这五千雄兵,杀汉皇个片甲不留!”
“王上,真是厉害啊!”
白贞娥闻听此言,不禁长松了一口气!
她虽然颇有姿色,深受二王子伊夷模的宠爱,甚至颇有志气愿为高句丽复国付出一切。但是对于军事,真不怎么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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