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云 第487章

作者:伴读小牧童

而下头那两个老哥,他们怎么样也想不到,自己居然被富婆眷顾了!

看着摆在面前的烧鸡和羊腿,他们眼珠子都直了,此刻天下的诗与远方都不如眼前的苟且来的简单直接有吸引力。

可就在小弟要接过东西时,方之唯却伸手阻拦道:“替我多谢你家小姐,她许是有些误会,我与愚弟只是在此寻求文章罢了,并不饥饿。”

“求文章?求什么文章?”他那小弟愕然的抬起头:“哥,烧鸡啊!咱们多久没吃肉了!”

方之唯咬牙切齿道:“不过是几日清修你便如此姿态!往日山珍海味吃了许多,你连这几日的苦修都忍不下来?”

他的态度坚决,那女官却也不可能把东西带回去的,那可是陛下……

所以她只好将东西放在旁边的台阶上,转身便离开了。

“去,把这东西给扔了。”方之唯大声命令弟弟,似乎专门说给那女官听一般:“莫要让酒肉荤腥污糟了我的眼。”

第727章、七年2月20日 雨

金陵城的夜市本来就是秦淮河上的风景之一,白天时热闹,晚上时候更加热闹。

辽新都比不得,金上都比不得,唯一能比的只有西北长安的朱雀夜市,沿着贡院街一路走过,整个秦淮风景尽收眼底,河上有船、船下人影如梭、灯火通明。白日贩卖珠宝首饰、绫罗绸缎、胭脂水粉的小贩撤换了下来,换成了买小吃的、卖宠物的、卖各国珍奇的、卖字画古董的等等,换了一个风格但是热闹依旧。

秦淮河上的画舫中传来悠扬丝竹,清风慢扶柳,绫罗有洞天。和风细雨之中的秦淮河别有一番奇景,置身其中便是如同走入了迷离之境,倒是个美不胜收。

“哥哥,你不是不吃么?”

“别废话,赶紧吃完它。”

兄弟二人躲在小巷的阴影之中,方之唯撕下一个鸡腿三两口便吃了个干净,就连那根腿骨都让他咀嚼了一番,细品其味。而那旁边的肉块更是让他二人包着白面馍馍早已吃了个干净。

扔?这东西若是扔了,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这些日子年景不好,鸡鸭羊猪狗都涨了许多,普通人家月余能吃上一次便已是不易,更别提他们这样的落魄子弟。

吃饱喝足之后,兄弟二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饱嗝,小弟拍着肚子说道:“那家小姐真是人美心善。”

“还有钱。”方之唯非常认真地说道:“不是一般的有钱。”

“对,还有钱。”

不说废话,方之唯最擅长的能耐便是观察入微,从送来的那些肉食可以看出来,上头那位小姐一定不是本地人,她点的这些都是这醉春楼的名菜。

一个女孩子家家能吃多少呢?但既是吃不了多少却有点了那么许多,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压根就只是为了尝尝这金陵城的滋味。

这醉春楼的东西可不便宜,一只烧鸡五百文,这还是去年没闹旱灾之前方之唯跟一位小姐去吃饭时的价码,如今的话怕是得涨到了一贯钱还多。

而那一大盘子烧羊恐怕也是昂贵的很,全都是羔羊的羊排,外头买来生肉都得三四百文钱一斤,这再加上草原厨子的手艺和这寸土寸金的贡院街,少说一斤在醉春楼得卖上个七八百文钱,刚才那一根羊排便是一斤有余,人家小姐一给便是十根。

这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阔绰了,哪怕是金陵城那些个有数的富户都不敢这么糟践钱呢。

“哥哥,这盘子里还有些汁水,等我再去讨要个馍馍来,咱兄弟将它蘸蘸吃了罢。”

“没出息的东西。”方之唯斜眼瞪了自己这蠢蛋小弟一眼:“等会子你一句话都别给我说,差点让你给搅合了。”

“我晓得……”

方之唯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憨包似的兄弟,见他这头在答应那头居然在舔盘子,便是没好气的摇了摇头,掏出一张丝质手绢擦了擦嘴,整理了一番仪容:“等会子咱们在街上便去巧遇那位女菩萨,今夜保她开心愉悦。”

“怎的个开心法?”

“到时你便是知道了。”方之唯在手中一拍扇子:“走!”

两人趁着夜色走入了秦淮夜市之中,而佛宝奴此刻正站在一处柳树旁,对面正有一个画匠在对她的进行临摹,现在这种画像的生意可是火爆,大姑娘小嫂子都爱在这里让匠人画上一手,摆在家中亦或送人。

佛宝奴自然不能免俗,她穿上男装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这样的姿态了,所以她想给自己最美的样子留下纪念,即便是要在这里站半个时辰也在所不惜。

“这位姑娘,看你的模样,应该还不到双十吧?”画师为了避免顾客无聊,一般会边画边和人家聊天,所以一般都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年轻真好啊。”

佛宝奴噗嗤一笑:“你说笑了,我已快三十了。”

认识宋北云的时候,她便已经二十三了,如今快五年过去,孩子都已经三岁有余,还二十呢……这老板可是真会说话。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夫人可是真出少啊。”

佛宝奴听惯了“吾皇圣明”“陛下英明”之类的恭维,冷不丁听到这样一声别具一格的夸赞,她笑得很是由衷,虽然知道这画匠说这话是种拉拢顾客的话术,但不知怎么的,听到就很开心。

不多一会,画卷完成。佛宝奴走上前看了一眼,觉得这人的手艺相当可以,将自己画得是娇柔美丽,十分养眼。

“夫人稍等,我这便给您装裱一番。”

在等待画匠装裱时,佛宝奴撑着伞眺望着秦淮河上的风光,两岸灯火映入眼帘就如繁星点点,置身其中仿佛置身银河。

上过战场见过杀戮和残檐断壁的佛宝奴不由得心生感慨,感叹一声太平当真千金难求,再转念一想一手缔造这一切的人居然是那个会抱着自己叫自己宝宝的坏人,她就不由得笑出了声音。

“夫人好了。”

一声呼唤将佛宝奴从神游太虚给拉了回来,她让女官接下了画卷给了钱便离开了。

她其实是有些怪癖的,比如一般不会直接接下别人递上前的东西,这让他看上去比较高冷,但殊不知她只是嫌脏罢了。

但说来也奇怪,自己明明那么嫌弃他人,但偏偏在遇到那个狗东西时却干什么都不嫌脏,甚至就连咽下他的那个东西都……

“陛下,那两个泼皮过来了。”

女官小声提醒了佛宝奴一番,而阿奴却只是笑了一声:“无妨,你没见宋少保都不把他二人当个物件么?”

想到自家狗男人不光不把那两个人当回事,甚至还骗了他们一百文钱就觉得有趣。

而宋北云不当回事,难道佛宝奴就会当回事么?作为一个十五岁就游历四方、十七岁上战场、二十三岁便挥师北上打到了阴山侧的人来说,这种场面简直就是玩笑罢了。

至于说什么想勾搭佛宝奴,那也真的是个笑话,就凭这些人那也配?也不看看她男人是谁,宋北云可不是五短身材靠卖烧饼为生的市井小民,那可是个以纵横之术驰骋三十六国从无敌手、以一己之力打造盛世王朝的人、是一国皇帝宁可用十六州县换而不得的人。

所以宋北云对这种事并不上心,佛宝奴自然也不会上心。

“对了,韩姬最近可还好?”

佛宝奴突然想到了那个在大西北修路的韩姬,这一晃都快两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到底如何。

于是她开口问了一句。女官则立刻上前说:“韩大人有些日子未曾上报了,似是因为工期很紧,她如今已随工程队进了山中。”

“也算辛苦了,你明日捎封信回去,给参与修路者以嘉奖,让他们过个好年。具体事宜让吏部斟酌。”

“是。”

说话间她已经来到了一处猜谜的摊位之前,摊主会将灯谜和奖励都放入灯笼之中,花上十文钱便能猜上一段,若是答对便能得来奖励。

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木头发簪、小荷包、手工的小虎头鞋、布娃娃等等之类,但这个游戏却是很吸引人,不少年轻女子在情郎的陪同下在得到一些小礼物时会发出惊叹的欢呼,让人尤其感叹青春。

灯谜有很多,但简单的很快就被他人给抢到了,剩下的一些比较难的都留在了那里,里头的奖励虽然是最好的,但却始终无人能摘走。

佛宝奴走上前让女官给了老板钱,摘下了一个灯谜:胖娃娃,滑手脚,红尖嘴,一身毛,肚里红。

佛宝奴端详一阵,想了半天却也没想到个答案,刚要摇头放弃时,身边却传来了个声音:“这不是正是桃么。”

回头看去,正是那两个小混混之一,之前只是远观,这放进了一看倒也算是个俊俏的小男人,身上穿得也不差,手上拿着一柄扇子颇有些风度翩翩的模样。

“姑娘好。”方之唯握着扇子朝佛宝奴拱了拱手:“方才多谢姑娘相赠,但姑娘似乎有些误会,我兄弟二人并非是在路边乞食,而是因那文章写得困倦,便出来观摩一番人间百态。等姑娘走了之后,此事一直在心中纠缠,若是不向姑娘解释,怕是彻夜难眠。”

佛宝奴嗤笑一声,没有搭理他。只是她这冷若冰霜的模样突然笑了起来,霎时间就如那含苞的茉莉刹那盛开一般,惊艳了方之唯一脸。

方之唯没有太靠近,而是站在佛宝奴身边,满脸笑容的看着她道:“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啊,不知姑娘从何处而来?”

“辽。”

佛宝奴冷冷的回答了一句,方之唯连连点头:“那便对了,我观姑娘身上之气度,犹如万顷辽河,恬静而深邃。不似南方这小家碧玉一般,看来小生却是没有看错。”

他的话术挺厉害的,不管是表达也好还是语气也好都能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说不上喜欢但绝不讨厌。

见佛宝奴不说话,他便将灯谜的答案写给了摊位的老板,老板递过来一个木雕的小挂件,他接下后顺势递给了佛宝奴:“姑娘,请。”

第728章、七年2月21日 雨

作为一个整日徘徊在女人之间游走并以此为生的人,他才不介意什么对方的态度冰冷,只因见过太多这样的女子,只要自己不要脸、不计较,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

就他的经验来说,越是刚开始看上去冰冷的女人,到后面就越痴缠就越沉迷,反倒是那种一开始欢欣鼓舞、跃跃欲试的女子,只要新鲜劲一过反倒是最会翻脸不认人。

佛宝奴往前走,他便走在旁边,不管佛宝奴搭理不搭理他,只要遇到佛宝奴稍微留意的物件,他便会在旁边小声讲解着来历和典故。

从秦淮河说到夫子庙,从贡院说到木雕,话虽多但却并不喧宾夺主,就像个导游一般在介绍者,风土人情、奇闻轶事也都是信手拈来。

说实话,这种人不讨厌的,佛宝奴虽然不愿意跟他说话,更不可能从他手上接东西,但却还是会很耐心的听完他的介绍,比如那些秦淮河上的故事,花魁们的血泪、贫贱时的爱情,倒还真的是有几番意思的。

这一点他比宋北云强,宋北云的孤高是很可怕的,那厮从不愿意去打听什么民间趣闻,更不会给她细心的解释什么风土人情,虽然佛宝奴也不会问,但从对那家伙的了解来看,即便是问了,他恐怕也只是会找个人来解释。

“此处便是三娘泉。”

方之唯指着一处看似不起眼的井,小声介绍道:“据说早些年金陵城内有这么一桩事,那时大宋之都还在汴梁城,此处有户陈姓人家,家中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的是貌美如花。但那户人家夫妇二人皆嗜赌成性,有一日输得没了法子,便将女儿典当于人。殊不知那陈三娘早已与同乡少年有了情愫,少年进京赶考,却不知道心爱之人遭了凌辱,等功成名就回乡之时却发现三娘已投井自尽,他心中悔恨,便在三娘投井之地种下了一颗大槐树,后此地便成了有名的三娘泉,据说有情人在七月初七井中投下一枚铜钱,便能与情郎厮守一生。”

佛宝奴看着面前的槐树和树旁石碑上的三娘泉,表情不屑,转身就往前走。

“姑娘不试试么?据说还是挺灵验的。”

佛宝奴停住了脚步,转头看向这方之唯,戏谑地问道:“我为何要靠一个投井自尽的傻女人保佑?她配吗?”

一句话将方之唯给噎得一滞,半晌没能说出话来,原本他以为面前这女子要么会想到从前而感怀,要么会被那动人的故事给感化,却是没想到她张开嘴便是一句“她配吗”。

这让人如何回答?

“姑娘倒是巾帼不让须眉。”方之唯干巴巴的恭维道:“是小生……小生……”

“赏。”佛宝奴懒得看他尴尬,只是伸手一挥,旁边的女官立刻上前掏出十贯的官钞递给方之唯。

“啊……这……”方之唯人都傻了,这还没开始骗呢,咋就给上钱了?

拿着钱,他那小弟连忙上前观摩:“哇哦!这娘子好有钱!上来便是十贯啊。”

方之唯这时也清醒了过来,看到前方的佛宝奴已经走远,他也顾不得细想,便连忙追了过去。

他继续当他的导游在给佛宝奴介绍着这里的风土人情、民间故事和风味小吃,但心中却越来越虚,因为他开始发现面前这位姐姐跟别家的不同了。

气场真的太强了,面对别家的女子时,他总会想着下一步该如何进行,但面对这姐姐,他感觉自己在给上级官员汇报工作。

当有的地方人家不满意,只要眉头一皱,他就不敢再继续往下说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就是那种压迫感让他不由自主的停下来。

特别是说到什么灵验、保佑亦或是邪门的时候,对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不屑……

不屑懂么?比如南京城最有名的凶宅,往常方之唯在这个地方无往不利,那些姑娘听到那恐怖的故事即便是再矜持也会面露出惊恐。

但这姐姐听到什么灭门惨案、人肉包子和什么鬼怪作乱时,脸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阴森的凶宅之中溜达一圈。

这种姿态可不是谁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叹,简直就是惊叹。

那些常用的话术根本无法打动面前这个女子,甜言蜜语说了、才华横溢展示了,但却没有任何用处……

唯独把她逗笑的事却是在背诵宋北云诗集时,但这种时候怎么能笑啊?难道不应该是感动吗?别人家的女子在听到那些缠绵悱恻的诗时,无一不是满心感触的望向天际,亦或是轻柔叹息。

“这诗是那个宋北云写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诗文双绝。”

佛宝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声来,宋北云什么能耐她还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制滥造的诗文,只能说是临摹了他的形却没有里头的魂。

因为宋北云从来不会写情诗,他写的词从来都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从来都是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会写这种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矫情。

“行了,退下吧。”

佛宝奴一挥手:“赏。”

女官再次上前给了方之唯十贯钱,然后跟着佛宝奴转过头钻入了路边的一辆马车。

马车滚滚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发呆,而他那小弟凑了上来:“哥!咱们发财了!”

是啊,发财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说了八次赏,自己就得了八十贯的赏钱,这是等闲人家两年都赚不到的钱,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给路边的阿猫阿狗喂上一块骨头似的轻而易举。

这种反差让他透着一股子难以描述的难受,非常非常难受的那种,但光是难受还是轻的,最关键的是那种小心翼翼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都注意言辞,别说开一些带颜色的玩笑了,便遣词造句都仔细思考,让他恍惚回到了当年进考场的时候。

“明日咱们还能再见到她么?”小弟上前问道:“多来几次咱们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摇头:“我不想再见到她了。”

而佛宝奴在回到住处之后,来到了宋北云那边,看到小宋正在啃着鸡爪子泡脚,她眉头一挑:“回来了呀?”

“嗯,玩的还开心?”小宋把面前的鸡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错,我晚上卤的。”

“你卤的啊?”佛宝奴凑过去:“喂我。”

宋北云给她喂了一个鸡爪子,然后笑道:“明天打算去哪里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转转,看看你这边的新城怎样。”

宋北云点了点头:“我可能没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向导了。”佛宝奴笑着说道:“那个小泼皮还挺好使唤的。”

“也行,那种地头蛇都挺好使唤。”

佛宝奴将今日的所见所闻都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宋北云听来,他一听就知道那个泼皮的目的,估计佛宝奴也知道,但不是宋北云看不起他,就他那个层次,佛宝奴这样的人他吃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宝奴说什么,光那个气场就已经不是那等人能吃得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