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伴读小牧童
等回到她们自己的小包厢之后,左柔的面目早已狰狞,手中若是有钢刀恐怕刚才就一刀劈砍下去了。
“气煞老夫。”左柔叉着腰在房间踱步:“居然胆敢那般明目张胆。”
“得了吧你。”金铃儿坐在椅子上晃荡着脚丫子:“男人都一个德行,这是你不喜欢他罢了,若是喜欢就像我好哥哥那般将你的大桃子拍得啪啪作响你也是没见有恼怒。”
“一派胡言……”左柔语气顿时变弱:“这……这事能一样么?”
“哦,是啊是啊,他宋北云的坏哪能叫坏,那就是理所应当。人家好歹能克制,最多也就瞄我几眼,你可知道你那宋北云……”
说到这,金铃儿立刻意识到言多必失了,但屋子里所有的眼睛都已经看向了她,她只好支支吾吾地说道:“直接便出言轻薄了,他……”
“越描越黑。”左柔冷哼一声:“你住嘴。”
“哦……”金铃儿难得听话的不再言语,只是连忙转移话题:“怎样,这淑女宝典好不好用?那可是我倾尽全力得来的。”
“什么宝典不宝典,不过就是个贱男人罢了,看见女人便走不动路的混账。呵,要我嫁他,倒不如一刀宰了省事。”左柔说完之后,不解气的继续说道:“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
“你这暴虐的脾气哟,真的……”金铃儿叹气道:“也亏只有那家伙才能将你吃得死死的。”
说完,她再次起身:“我去找金家的人,你现在去执行第二阶段,巧云探路,你去巧遇。”
“行行行。”左柔不耐烦的抄起桌子上的茶壶,也不管其他,对着嘴就嗦了一口:“顶烦人的东西。”
金铃儿不再搭理他,而是出门在门口侍女的簇拥下找到了金家的少爷,开始谈起了合作的事情。
而左柔则在巧云和俏俏的帮助下准备执行计划的第二部分,就是在卖货现场与王家公子进行一场巧遇,两人的对话都已经设计好了,万变不离其宗。
之前在宋北云那个杂碎家中就已经演练多次,说实话虽然左柔自己当时知道是在演示,但当混账宋北云说那些软绵绵的话时,她觉得自己有被撩到,就……就很……很那个什么。
但现在看到王家公子,就如同看到了一坨狗屎,他一说话更是臭不可闻,用宋北云的话来说,就是狗屎不臭、挑起来臭。
而此刻的宋北云正蹲在一堆货物样品前,他的身边被一堆一堆的女孩子围着,他则忙得上下翻飞。
“哦买噶,姐妹们,我跟你们讲,这个东西是真的厉害了。这个胭脂可是纯天然花瓣研磨出来的,上头还有自然芬芳,看看这色泽。”宋北云将一盒胭脂抹在手背上:“花仙子的颜色,涂上你就是贵妇。妈呀,这也太好看了吧,买它买它买它!”
这家伙能把一个简单的东西说得绘声绘色,时而还逗得姑娘们花枝乱颤,短短时间内,许多化妆品真的就卖到脱销。
“这个,哇……”宋北云又拿起一块毛巾,一脸神秘的说:“姐妹们,我真的要好好推荐一下了,你们来摸摸,来来来,都来摸摸,你们可用过如此柔软的手巾?这夏日将至……哎,别摸我呀,这位姐妹。”
他这一嗓子让后头那个不小心碰到他的姑娘顿时面红耳赤的娇笑了起来,其他女孩更是笑成了春天的小树林里的画眉鸟,脆生、娇气,可爱。
“这手巾可是不一般,这东西是从天竺传来的,你们试试、且试试,这透气、这吸水,颜色都那桃花粉、有那天境蓝还有那水点的荷花白。天呐,真是太好看了,姐妹们快点买买买起来,这东西是稀缺物件,数量可是不多。”
真的,宋北云绝对是大宋带货第一人,他就往那一吨,正经场次还没开始呢,公主环节还没到,他就已经把一些进口小商品和化妆品给卖得差不多了。
旁边那个负责收账的小厮都看傻了,真的……
什么花枝胭脂、什么大食来的水粉、暹罗的水果、天竺的绵巾,本来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但生生被他给说的哟……
偏偏,这帮娘们儿还真的买账啊!
“诚惠诚惠,用好再来用好再来啊。记得多多宣传,利国利民。下一期,我会单独严选一批好东西给姐妹们分享,以后更会想办法形成一条女人街,各位姐妹……”
而在这一阵熙熙攘攘中,这真正的重头戏也要开始了,因为公主殿下已经从楼上走了下来。
“公主驾到!”
随着一声高呼,全场都停了下来,面向公主的方向齐齐抬手作揖,唯独宋北云偷偷摸摸的抛了个飞吻。
金铃儿远远的白了他一眼,然后仪态万千的走到了最前方,环顾四周起来。
第112章、5月26日 大暴雨 于无声处听惊雷
“这不是金家少爷么。”
宋北云走到刚和金铃儿谈成一笔买卖的金家少爷面前,站定身子面露笑容,而显然金家少爷已经忘记了他这号人物的存在,毕竟不过是争风吃醋的小事,对于这样一个大家族将要继承家业的长孙来说,其实真的不算什么。
相对的,他表现出来的特征绝对是符合他身份的,即便是有些高傲,但对待在场的读书人他是保留着几分客气的。
虽然宋北云已经知道了这个人是个怎么样的人,这可是一个北坡提起来就会咬牙切齿的混账,想想就知道了,能让北坡那种不叫的狗龇牙咧嘴的存在,到底会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你是哪位?”
金家少爷虽然很客气,但却本能的跟宋北云保持着一段距离,他显然对所有陌生人都保留着一段戒心,对此宋北云倒并不意外,只是笑着开始介绍自己。
“上次我等见过。徐立徐长卿,可还记得?”
徐立这人那自然是认识,那家伙在商贾圈子里可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全方面碾压其他富商家的娃娃,而且像这样的大商人家族,多少都是有些往来的,所以金少爷自然是知道徐立的。
但他虽然记得徐立,可的确是不记得面前这个人了,特别是这人今天的这奇装异服。
宋北云没给他太多的反应时间,只是凑上前小声说道:“我这里有一笔生意想要介绍给金少爷。”
听到有生意,金少爷本能的眼睛一亮,但之后却是后退了一步:“抱歉,今日不想谈这些。”
“金少爷可否听我说完?”
听听吧,反正在这也无趣的很,公主在上头不断跟人互动,金家少爷早就得到家里的警告,碰到这个公主就绕着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更不要有非分之想,所以在如此环境下,金家少爷真的不想多看金铃儿几眼。
然而今日来的人大多数都是书香名门,他们大抵是看不上自己这商人的,在他们看来哪怕是富可敌国仍然是一介白丁,所以金少爷在这里可以说是相当无趣。
这好不容易有个人上前攀谈,即便是谈生意这种不靠谱的事情,金家少爷都其实是想跟人聊上几句的。毕竟又不能走是吧,往这一戳几个时辰,谁也顶不住这无边的空虚和寂寞嘛。
“我们一边喝些东西再细聊。”宋北云像个推销员似的把金家少爷引导到了一边并亲手给他递上酒水:“金少爷最近似是遇上了些难事啊。”
金少爷上下打量着宋北云,虽然觉得有些眼熟,但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不过既然人家这么问了,他也就顺势聊了一下。
其实这事人尽皆知嘛,金家为国为民,宁可自己日子不过了也倾尽家产帮扶灾民,官家甚至钦赐积善之家四个大字给金家以表彰他们的善举,甚至还免了五年的赋税。
可是即便是得到了名声、得到了嘉奖,可出去的都是真金白银,原本三大家族里金家家底最为丰厚,可如今这么一闹腾,他们反而成了垫底的那一家,原本被他们踩在脚底下十年的徐家却因为这一波吃了政策性的福利而快速崛起。
这让金家怎么能甘心呢,那么作为被寄予厚望的金家嫡长孙,这个大少爷自然最近也是过的不顺心。
“金少爷,我这倒是有个买卖能让金家快速翻身,就是不知金少爷有没有这个胆色。”宋北云摇晃着杯中美酒,一脸深沉地说道:“金少爷若是有意思,那我便细细与你谈谈,若是没那兴趣,在下自然告退。”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金家少爷轻轻点了点头:“你说便是了。”
这就对了,推销的第一步就是引导顾客进入谈话环节,引起对方兴趣,然后一步一步的将对方引入到自己的语言陷阱里,然后进行传销式洗脑。
宋北云老早就说过,让金家捐款是第一步,后面还有招数等着他们呢,所以等了很久的机会终于在今天等到了,之前准备好的多套方案如今刚好派上了用场。
在瑞宝公主在台上卖货时,宋北云就在下头开始进行了一轮洗脑式的操作。
复仇?当然不是,宋北云可没那么小气,之前已经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再说复仇这种事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即便是像他这样睚眦必报的人也懒得再为那件事去折腾金家了。
之所以第二步还是找到金家,纯粹就是一个进阶关系,如果第一轮坑金家是报仇,那么第二轮就单纯的是因为他们如今迫切渴望再次雄起了。
“这个模式我们便成为股份制,金家可以将所有实业转化分散于民间之中。”宋北云说得口沫横飞:“这样一来,即便是再出现这次的事情,只要金家之原始股份不变,千金散尽还复来。”
金家是做生意的,而金家少爷自小就接触这些东西,对宋北云说的东西也算是一点即通,但对于这种所谓股份制“公司”的概念,他还是有些迷糊,所以就进一步的追问了下去。
问?问就对了,不嘎一波民营资本的韭菜那就不能叫封建帝王专制下的基本国情。
又被宋北云给忽悠一圈之后,金公子总算缓过劲来,一脸雀跃地问道:“你是说将金家的本金入股公主殿下的产业之中,之后只要这大宋在,金家便可长存?”
“理论上是这般,但那毕竟算是皇家产业,如何参这份股,金公子可想好了?”宋北云略微思考一番:“倒不如你去与公主详谈。”
“待我回与族长通报一声。”
通报呗,随便通报,这个玩意听上去就是个顶顶好的法子,只要公主殿下一个点头,金家就等于是坐上了这趟黄金马车。
放弃实业?那便放弃吧,以家中产业转变为资产入股公主的产业之中,日后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买卖,不要也罢。
宋北云看着金少爷跃跃欲试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一半了,这个点不能再多说,立刻告退转身而去,消失在了大厅之中。
当然,他肯定只告诉金少爷这么干的好处却没有告诉他这么干会有什么后果,抛弃实业的资本,那就是任人摔打的皮球,金铃儿吃下了他家的实业,之后就能将一个区域产业链进行补全,而补全之后产业自然就会因为太过庞大而必须进行分割,那么良性资产是要被国家吃去一口的。
这不用想,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一头吞金吐银的巨兽安稳存活在自己的国境之内,届时良性资产被吞下一部分,不良资产就一定会成为金铃儿的负担,那么等金家入股之后,这部分不良资产不就有人给金铃儿分担了么?
管他扛得住扛不住,扛得住得扛、扛不住也得扛,这资本的坑可不是任他来去如风的,这可是封建社会。更何况他们的良性资产已经转化为资本入股了呀,他们能跑到哪里去?
只不过这个概念对于这个时代是绝对超前的,他们很难想到这种混合制股份带来的金融风险,而等他们反应过来时,嘎韭菜的刀就已经顶在他们的腚眼子上了。
脏这个事情,真的不是止步于摸摸抓抓、说些骚话,这文化人的脏那可是体现在方方面面,自古以来就有合纵连横之说,兵法上头也屡见不鲜,只是架不住有人给它转换操作方式罢了。等到时候陈仓一渡,谁管这金家银家的,好则大家都好,不好则金家要饭。
“你的心是真黑。”
宋北云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楼上的福王和泰王,泰王有感而发说了这么一句,但福王却是满脸笑容的喝酒吃菜。
“本以为你只是想给金家一个教训,未曾下你是想挖坟掘墓啊。”泰王用筷子点了点宋北云:“坏,坏透了。”
“其实这也是在帮福王殿下规避风险嘛,风险分摊到越多人头上,就越是能平稳度过,毕竟最多两年之后,庐州府的能量就要超过金陵城了。这时若是不想法子,难不成等挨刀子之后才觉得疼么?”
宋北云说的理所当然:“不过……两位王爷可不能卖我啊,我这真的是要杀头的。”
“你还知道要杀头啊!”泰王哭笑不得地说道:“你知道你干了多少杀头的事、说了多少杀头的话么?”
“那……”宋北云往旁边一坐,叹了口气:“毕竟年少轻狂嘛。”
福王这时才缓缓开口:“以后可别怪本王没提点你,有些事少做、有些话少说,谨言慎行。否则最后别说本王,就连官家都难护住你。”
“这自然是明白的,心惊肉跳。”宋北云点头道:“亏了我还有点自知之明,从不抛头露面,只敢干些扯虎皮做大旗的事。”
“你啊,嫩生的很。现在还不是你搅动风云的时候,你且安稳一些。”福王欲言又止的,最后叹气道:“州试之后,你便给我异地为官去,好好磨磨你的性子。让你从芝麻绿豆做起,我可不想见你二十出头便被砍了脑袋。”
第113章、5月27日 暴雨 晓作狂霖晚又晴
因为天降大雨,绝大部分的书生都滞留在了庐州城,城中的酒肆、茶楼,一下子就迎来了一波赚钱的狂潮,本就快到了州试的边缘,加上公主这一波召集的人,呼来喝去就是一大堆闲着没事干的书生。
他们手头上也没什么事可干,游手好闲便成了他们的消遣娱乐,从早晨到傍晚,一刻不得停。
反倒是最应该忙碌的宋北云此刻却坐在小书桌前用线笔细细的在一张亚麻布上画着画,而给他当模特的人则是坐在那已经一个时辰没动过的俏俏。
“可是画好了没?我腿脚都麻了。”
“快了快了,你着什么急。”宋北云一边在用造型奇特的画笔调着矿物颜料,一边不满地说道:“你别动啊,这可是第一次试着画油画,要是成功了,几百年、一千年以后的人都能看到我家悄悄多漂亮。”
其实说起来,东西方艺术成就其实并不分什么高下,都是美轮美奂的灵感结晶,可如果硬要比起来,东方绘画整体上更注重精神层面的表达、更宏观大气,博大而精深。而西方绘画更加注重个人的目光所及,细节更加出色,颜色的应用也更加大胆,对此宋北云始终觉得这是个缺憾。
所以他这些日子只要有闲暇就会去折腾颜料这档子事,主要是矿石颜料,毕竟只有矿石颜料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斑驳,将世上最美的女孩子留给后代去瞻仰,告诉他们别尼玛的整天欣赏西方审美了,你祖宗们的漂亮姑娘照样能让你晚上做怪梦。
“好了没有嘛……”俏俏有些不耐烦:“我要去茅厕。”
“好了好了,就快好了。”宋北云将一层油脂乳液用吹管喷在画作上,然后起身后退了几步,抱着胳膊点头道:“可以可以,你来瞧瞧。”
俏俏才不理他,一听到解散的口号,拔腿就冲了出去便钻进了茅厕中,而宋北云则还在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反正不管怎么样吧,这大概就算这颗星球上第一幅油画了吧,论艺术价值也许比蒙娜丽莎是不如的,毕竟人家那画用了十几年,而宋北云这画只用了一上午。
但在历史意义上,这可就不得了了,他已经要想办法将这个手艺给传播出去,让所有人都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创作,毕竟这玩意就跟在无主地上插旗一样,甭管你规划的多好,地皮始终属于第一个插旗人的。
一想到千年之后,人们在艺术史上这样写这样一句“人类第一幅真正意义上的油画诞生于公元1000年左右的中国宋代,这幅画现在被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是永不外出展览的文化瑰宝”时,宋北云就觉得自己似乎是干了一件贼尼玛了不起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悄悄回来看到宋北云的油画,她皱着眉头就像是在看一坨狗屎……
“唉!你这什么表情啊。”
“为何如此丑?”
“丑?”宋北云心虚的哈哈大笑起来:“你行你上啊。”
悄悄哼了一声:“你教我先。”
“行,我今天就教你了。”
说罢,他开始一点点的教俏俏怎样调颜色、怎样使画笔,大概一个时辰左右,艺术天赋爆炸的俏俏就已经掌握了这门并不算太难的技巧。
“红加蓝是绿……”
“不对,是紫!”宋北云纠正道:“你这样还画画呢,呵呵。”
俏俏横了他一眼,并没有反驳,只是继续在那块桐木板上尝试着调和颜色,宋北云则在旁边说风凉话:“这样,要是你能让它变漂亮,我答应你个条件。要是不能嘛,你知道的。”
“行。”俏俏也有些不服输,本身两人在一起相处时早就没什么羞不羞的了,俏俏这些日子胆子也逐渐是磨练出来了:“不就是咽下去么,听你的便是了。”
“好好好,笔给你,你来。”
宋北云满怀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着她一点点的找到色感,然后开始在这副丑兮兮的油画上进行修改。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笨拙,但半个时辰之后,宋北云就开始有些慌了,这天赋也太好了点吧?真的……一个别说系统学习了,就连接触这新东西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这简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两个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词来解释俏俏的天赋,她最开始还会去看几眼调色板,但后来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头的颜色了,直接就开始进阶在画布上调色。
相比较宋北云那种瞎鸡儿画的艺术风格,俏俏就显得细腻太多了,她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水墨丹青之类的东西,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干扰她的艺术灵感,所以她现在就真的是化身为一张画布一样,尽情的往自己脑海里填充色彩灿烂的颜色。
她在画画时,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旁边的铜镜,仔细端详片刻之后才会继续动笔,就这么折腾了六七个小时,宋北云都睡了一觉醒之后,她才算彻底将笔放了下来。
“画好了?我来瞧瞧。”
宋北云走过去时,发现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给她的笔,还多出了几只粗细不同的毛笔,看样子应该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她又有什么灵感迸发出来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笔。
而当宋北云走到画作前时,他甚至都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兽派路子的油画已经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变了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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