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鱼的命运
在康明伟看来,在战争之中首先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的杀伤敌人。这才是赢得战争的真正手段,哪里像他们这些非洲佬一样,动不动就是什么死呀活了。
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是战争。当然了,也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赢得战争的手段,所以他们才会成为帝国的附庸。
“哎呀,康上兵,我们帝国军人,不就应该是以报效帝国,以死效忠为已任嘛!”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福忠明的语气显得非常认真,甚至语气里带着一些不满,当然他并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康上兵是真正的明人。
“反正吧,只要报效帝国那就对了!”
突然,猛的抽了一口烟,福忠明从坑里跳出,他在麦田中飞跑着,他一边跑,一边猛的朝着前方甩了一个手榴弹。然后就一头滚到到了麦田里,手榴弹准确的落在了美军的堑壕里炸出一团黑烟。
目睹了这一切的康明伟,只是随口骂了一句。
“真是个疯子。”
那些非洲兵,一个个打起仗来,都是这样不要命的进攻,从来不考虑危险。
他仍在继续静静地插着麦穗,他不会轻易冒险的,打仗的目的是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此时他似乎想了很多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想,他讲不清是什么心情,象很平静,又象很不平静。
或许,在战场上,什么都不应该去想。
突然,后边的炮兵部队开始了急火射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不断的从敌军的堑壕里传来,猛烈的炮击让敌人堑壕里立刻乱成一锅粥。
炮击就是命令冲锋的信号!
“万岁!”
大吼一声,原本看似镇定自若的康明伟象上了发条似的,一跃而起,上好刺刀,第一个冲了出去。连长就在在右手一百多米远的上挥舞
着军刀,所有人都在奔跑着。
福忠明就在他的前方,挺着步枪的他大吼着。
“万岁!”
突然,他一头栽倒了下去,他用手撑着身子,想站起来,但是却又倒了下去,最终还是没能站起来,这一幕映入康明伟的眼帘,但是在经过他身边时,康明伟并没有停步,敌人的堑壕宽不到三尺,深四尺,身穿蓝色军衣的美国兵象老鼠一样,从这狭窄的壕沟中逃跑了。
康明伟跳进堑壕,身体一软,人躺了下去,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
粗气。他自言自语地说:
“还活着,还活着!”
突然他深深地可怜起福忠明起来来,虽然和那家伙虽不太亲近,而他去借烟抽时那副悠闲样子,现在尤其使康明伟难过。
“真是一个……勇敢的家伙。”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康明伟瞧不上这些非洲佬——他们的父亲是东瀛人,东瀛当然也是帝国的一部分,但是呢?
帝国嘛!
不论怎么说,大明帝国都是华夏的,但是东瀛,虽然也是华夏的一部分,但是那也是外围。
那里的女人很好,但是……反正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会对那些人区别相待。
但是现在当他看到福忠明那种义无反顾的精神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他们和自己一样,都是帝国的军人。
康明伟从战壕里爬出来,浑身是土的他提着忽然变得有些沉重的步枪,返身去寻找福忠明。
福忠明趴在麦田里,嘴角有一些血迹,把枪立在他的脑袋旁边,康明伟低头不语地看着他,看着这张与自己没有多少差别的脸,一股难以抑制的怒火在心头升腾。
他和他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帝国军人啊!
他环顾四周,在堑壕周围几十具美国兵的尸体随意的散落在那里。
此时,部队正在追击残敌,已经远去了,他站起来眺望着大片的麦田,战斗已经过去了,附近连个人影没有,远处,预备队正在从后面开过来。
看着地上福忠明的尸体,康明伟不假犹豫的抱起他,然后将沉重的尸体,然后背在肩膀上,一只手提着步枪,向着前方追赶着部队……
第1502章 我们都一样
日暮之前,部队终于肃清残敌,完全占领了这座有重兵防御的小镇。
尽管敌人损失惨重,但是帝国军队同样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而康明伟所在的连里有九个人阵亡,二十二人受伤。
遵循惯例,当天夜里,部队给牺牲的兄弟举行了隆重的火葬,按照帝国军方的传统,即便是远隔千山万水,帝国也会把阵亡将士带回家,但是尸体会腐烂,所以只能战地就地火化,然后再把骨灰运回家乡或者忠烈祠安葬。
关于军人的葬礼,帝国军方有着专门章程规定,即便是在战场上的火葬也有相应的章程需要遵守,为了举行火葬,士兵们在地上挖了个很大的坑,然后把他们头朝西摆放在坑里——头向唐山,魂归华夏。这是大明的传统,在战场上,同样也是如此,毕竟,华夏是大明的根,根永远不会忘记。
战士们在战友的尸体上堆起了木柴后,全连的战士都站在那里,像过去集合时一样,他们排列成队,庄严且肃穆的站在好运里。
“敬礼!”
伴随着连长的喊声,康明伟和战友们同时行持枪礼。
全体人员行持枪礼时,柴堆点着了,站在大火前的战士们,默默的注视着火堆,火堆旁边的是随军道士——帝国军队的特色,无论士兵在参军前是信奉佛教还是基督教,在军中随军僧侣只有倒是这是遵从大多数的原则——毕竟,华夏人嘛,还是以道家为主,当然是不是以道家为主,这完全是官方的倾向——官方一边在非洲推行喇嘛教,一边在本土抑制佛教,之所以会抑制佛教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和尚结婚不生育,从这1点上来说,是不符合大明国策的。毕竟大明的国策就是鼓励生育。至于天主教虽然在南美拥有很多信徒,但是那些信徒……非我族类,自然也就不可能受到官方的推崇。在这种情况下,道教也就成了不二的选择。
已经换上了一身道袍的随军道士,手握道士拂尘口诵着超度的经文,在那里超多着战士的亡魂。
当天晚上,为防备敌人偷袭,战士们马不卸鞍、枪不离身,在路边盖着天幕毯子过了一夜.
在战友们休息的时候,康明伟和另外一名来自中非的士兵,一起围坐在火边,他们吸着香烟,不时向火里投块木柴。他们要整夜守着火堆,直到把尸体彻底焚化改。
漆黑的夜,街上没有灯火,几处焚烧尸体的大火吐着红色的火焰,尽管火光很强烈,而是火焰有些灼人,但是却使人感到有些阴森森的冷唆唆的……
坐在地上的唐明泽,把胳膊架在膝盖上,双手托着腮的他,神情呆滞的地望着火,敏感的神经又开始乱起来。
他意识到要坏事,心里难受得要发疯,他知道如果神经一跨,必然导致神志不清,在战场上神经错乱的话,肯定会死人的。
深吸口气,他说道。
“在我们排里,我是第一个跳进堑壕的……”
他突然大声说道,这话是对谁讲的呢?
鬼知道,那副发呆的样子,与其说是对围坐在火边的士兵们讲的,倒不如说是对着坑中被烈火焚烧的战友讲的,康明伟心里明白,他已经不能自制,无法中断这豪言壮语了。
“敌人,他妈的,乱丢手榴弹……我瞅了个空子跳进那狭窄的壕沟……一迎面跑来好几个家伙,越来越近,快碰到我的枪口了……我扣了扳机,给三个敌人穿了糖葫芦……最前边的一个,脸上冒着血,倒下去了……其实,福忠明是第一个冲锋的,他冲在最前面,可惜却被打死了……”
“那小子,他从麦地里冲到我那里,然后问我要烟,我给了他,你知道那小子说什么吗?”
“福一兵说了什么?”
“他说,吸完那口烟,就是死了也值得了!”
“然后他就冲了出去……没有命令的时候,直接冲出去,甩了一个手榴弹,那小子太狂了,刚跑出去,就甩了一个手榴弹,直接甩到了美国人的战壕里,轰得一声,至少炸死了四五个美国佬。”
回忆着在战场上看到那一幕,康明伟不无感慨的说道。
“我还没见过这么勇敢的人……我在弹坑中,用小麦穗插钢盔,想伪装好自己,可是那这小子,就那么大大咧咧的,瞄准射击……真不愧是帝国的武士啊,”
顿了顿,康明伟又说道。
“这家伙,要是活着的话,肯定能拿勋章的!”
“死能也能拿勋章啊!”
一旁的战友说道。
“康上兵,我们出征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活着回家。”
嘴里叼着烟的战友,一边说,一边看抽着着烟。
“我的父亲生于丹后藩,他不是武士,是一个没有土地的佃农,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吃饱过饭,人们说东瀛人吃饭精致,可那么一点份量,实际上吃不饱的,因为营养不良,所以个头才普遍的很矮,父亲在丹后的时候,种的是地主家的田地,住的是草屋,爷爷为了交税,先后把两个姑姑都卖掉了,而父亲呢?长大后,因为家里很穷,所以找不到老婆的,父亲十九岁的时候,听镇公所的人说,可以到非洲当劳工,他去了。”
叼着烟的战士,看着大火似乎是在回忆着什么。
“非洲是什么模样?父亲不知道,可父亲去了非洲,然后在李老爷家当了劳工,原本以为是很辛苦的,可李老爷人很好,让父亲管理农庄里的契约劳工,父亲第一次吃饱了饭,第一次穿上了没有补丁的衣服,第一次知道被人尊重是什么味道,在农庄里,大家都喊着‘田庄头’,李老爷把母亲许配给了父亲,她是李老爷家的女佣,父亲有了自己的房子,两年后,父亲甚至纳了一个小妾……”
听着战友聊着他的父亲,康明伟看着他那张稍显黝黑的脸庞,和福忠明不同,他的五官中嘿鬼的特征稍微明显一些。
康明伟曾经听一位去游历过非洲的老师说过,帝国的非洲殖民地,当地土著人最终很有可能会彻底消失,因为,绝大多数土著人因为土著女人嫁给东瀛移民,导致了土著人的生育率严重下降,有一些村落甚至已经接连几年没有孩子出生,很多村落已经没有了年轻的女人。
当然了,在官方的说辞之中,这是一种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民族融合。而这也是为什么非洲从军的官兵中会有这么多混血儿的原因,因为他们的母亲大都是当地土著。
“……战争爆发后,父亲得知我们可以像武士一样从军后,就立即让我去从军,可那需要父亲说啊,我成为了帝国军人的那天起,父亲就对我说——宁死不能羞辱军旗,要为帝国尽忠啊!一定要为军旗增光啊……”
看着火堆旁的战友,他五官中的土人特征已经淡去,他是自己的战友啊!
在这一瞬间,康明伟甚至为自己先前高高在上的心态,而感到羞愧。
他和福忠明一样,都是他的战友啊!
恰在这时,夜空中隐约的传来了歌声,“忆昔豪情满怀,离故乡启征途,不立军功誓不还。军号嘹亮,似见战旗如浪翻……”
歌声断断续续的从远处传来,听着歌声,康明伟也伟不住轻轻的哼唱起来。
“大地草木灰尽燃,足下旷野天无际,日月旗引戎装行。倚马叹,明日生死谁能料……”
唱到这里,他腾地站起来,离开火堆,消失在路边的黑暗里,群星闪烁,夜空如昼,他岔开腿,一边小便,一边吧嗒吧嗒地掉眼泪。泪水下来了,他的心里慢慢地好受了许多。
夜空中还有歌声徐徐传来“身为帝国军人,务须趁早觉悟,秋虫莫悲鸣,为了帝国之荣耀,吾辈性命皆可抛……”
第1503章 战争中的仙女
战争会带来死亡,带来伤痛,同样也在不经意间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在战争之中,男人去打仗了,那么女人呢?
女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成为新娘,也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寡妇。
不过,在很多时候女人是在为生活奔波。
为了生活,朱莉叶来到了姑妈家,但是姑妈家的环境也不怎么好,为了生活她们只能做起了小生意——卖馅饼。
馅饼能卖给谁呢?
显然不是没有什么钱的普通人,只能是那些明国人,结果几十个穿着绿色军装的明国官兵,总是会出现在老威利家的前院里,等着她们姑母俩把馅饼烤出来。
至于老威利,每天也要赶着一辆旧货车到明国人军营去卖蛋糕、馅饼和小面包。生意居然还算不错,毕竟,对于大多数明国官兵来说,他们都没有什么花钱的渠道——顶多也就是到酒吧以及妓院里逛逛,那也花不了几个钱。
当然,除此之外,也就是馅饼之类的小食品能吸引战士们的注意。
虽然每天只有一两块钱的利润,但是在艾丽看来,这个利润仍然是很可观的,她甚至决定,等到她再多赚点钱,就要在城里开个面包铺。
与艾丽姑妈不同的是,每一次把东西卖给明国人的时候,朱莉叶都觉得是个折磨,按照她的说法就是。
“我是宁愿挨饿也不会跟明国佬做这种买卖的。”
甚至她特别注意的是每次碰到明国大兵都要给他们蔑视的脸色,总之,就是对他们不理不睬,以此来表示她的蔑视。
当然了,这也就是她能做的全部了,尽管这样做会影响到生意的。但是朱莉叶看得出来,那些明国大兵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他们甚至不会像美国兵一样,会和女人们说一些色晴笑话,也不顾她们小姐的身份。
相比之下,这些明国大兵无疑更加绅士一些。
当然,他们的绅士与朱莉叶无关,对于朱莉叶小姐来说,她所需要的确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表示她的抵抗,以及对联邦政府的忠诚!
无论什么样的牺牲,就算是每天少卖两个馅饼,也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不能少卖太多,毕竟,人是需要吃饭的。当然,他绝对不会像那些下贱的女人那样去讨好那些大明鬼子。
现在有很多女人不知羞耻的成为了哪些入侵者的情妇,她们就像那些投降的军人一样,简直就是不知羞耻。
他们又怎么能够比得上自己呢?
即便是直到现在,我仍然顽强的抵抗着——用我的方式。
又一次,对那些明国大兵不假颜色的同时,在内心深处为自己的爱国之心而赞叹不已的时候,朱莉叶看着在院子里说笑的明国大兵,她的心里又一次思念起了唯一的弟弟。
“比利,我的弟弟,你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碰到什么危险?上帝保佑,你可一定要平平安安的活下来啊……”
她的弟弟比利在城市沦陷之后加入了游击队,现在不知道身在什么地方。甚至就是连生死也不知道。
就在这时,朱莉叶看到有两个穿着黑色制服的“黑狗”走了过来。
黑狗,就是治安队。
“请问你是朱莉叶小姐吗?”
领头的黑狗走上前,冲着朱莉叶摸了一下帽沿,然后说道。
“你好,朱莉叶小姐,我是治安队的贾斯汀队长,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谈。”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先生。”
朱莉叶没好气的说道。
没有理会女人目光中的轻蔑,贾斯汀说道。
“小姐,我这次专门来到这里。就是和你谈谈你的弟弟——比利的事情,我相信你会非常乐意和我们谈一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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