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巷肥猫
陡峭的石壁上铺满了墨绿色的浓浆,犹如夏天疯狂蔓延的爬山虎,只可惜,那片浓浆并不是喜人的苍翠植物,而是数之不尽的鬼脸天蛾残尸。
这里,是当初苏槐挖掘人生中第一块源晶的福地。
曾有一位界主在此埋骨,除去头颅外,大部分遗骸仍旧在山崖下的深谷之底长眠。
苏槐是被张圆圆一路扛回来的。
七天路程,一夜奔袭,他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风一样的男子。
直到看见熟悉的地貌,张圆圆才在苏槐的指示下停止了自己“E”往无前的行为,在山崖上驻足停下。
只可惜,山崖里的原住民似乎还未忘记偷走了它们机缘的小贼,在感知到苏槐气息的那一刹那,便铺天盖地地朝他涌来。
苏槐想让张圆圆避开,却只听到他冷笑一声。
愚昧的生灵,安敢向界主发起袭击?
一场浩浩荡荡的飞蛾扑火,在张圆圆的威压施展开的瞬间,便化作了灭族的灾祸,污浊的血液与破碎的内脏一起洒满山崖。
成千上万只鬼脸天蛾的残尸跌落谷底,陷入永恒的沉寂。
空气中弥漫的恶臭是这支鬼脸天蛾族群最后的哀嚎。
苏槐摇了摇头,率先朝山崖之外奔去。
迷雾之塔中的苦修让他模糊了时间的概念,待得停止闭关,三载光阴已悄然流逝。
“也不知道曹怡他们怎么样了。”
药王朝一役,因为穆家老妖怪穆巴克的变故引起了二号的兴趣,整个药王朝王室都在无声无息中消泯,导致苏槐原本准备的后手并没有用上多少。
这三年来,苏槐留下的示警灵晶也没有再被触发。
不过想来也是......
这片荒野偏僻之极,势力分布错综复杂,但几乎所有的地域领主都不过镇国境实力,界主强者看不上这片贫瘠的荒野。
他在榕下村原址为基点建立的城池足有四尊镇国境驻守,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会出问题呢?
可想象归想象。
越过红水河不远,苏槐就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的视线中突然出现了一堵连绵数百里的灰色城墙。几乎将原本属于恐惧领主的地盘全部囊括在内。
城墙上站着一整排高大的骷髅战士,全身披着漆黑的甲胄,左手长刀,右手轻盾,它们一动不动,俨然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城门处高大的塔楼之上,静静盘踞着两头九阶骨龙,身上缭绕的绿色幽焰瘆人无比,充满了暴戾气息。
跟在苏槐身旁的张圆圆顿时就愣住了。
“九号......”
“这特么,就是你说的城池?”
苏槐语气中也带着一丝怀疑:“应该......是吧?”
“你这是要建国啊......”
“......”
我能告诉你我也很震惊么?
苏槐带着满身疑惑越过旷野,进入了城邦之中。
入城费用一枚金骷币,比绝大多数城池的入城费用都要高地多,甚至已经达到了几十倍的程度。
但与其他荒野城市不同的是,只要交一次入城费用,入城者想待多久就待多久,直到出城为止,都不再收费。
进了城门之后,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灵。
这是城池的缓冲地带。
苏槐敏锐地察觉到丛中隐藏着不少偏向荒野侧的自然生灵,当初黑烨从迷雾之塔带回来的那三头镇国境的手下,除那只劈斩巨蛛外的另外两头,都栖居于其中。
经过缓冲带后,大片倾向于仙域风格的建筑便跃然于眼。
整体上看,这里的布局就像是被放大了百倍的沉月谷。
饮食,住宿,商行,娱乐,修练场地一应俱全。
街上各类生灵都有,人族最多,但一些形态各异的其他族群也不少,苏槐甚至看到了摆摊算命的暗夜精灵,还有街角卖瓜的青皮小鬼。
算得上是一片繁华。
虽比不上昔日的药王城,但从街角那间坐着一只金骷髅的小商铺来看,这里明显已经得到了九宝城的认可。
跻身进了“大城”的行列。
街道最中心的位置,坐落着一栋以朱红色为主色调的七层高楼。其上雕梁画栋,装金饰玉,是整座城池最繁华之处。
“思怡商会......”
张圆圆顺着苏槐的目光望过去,顿时就麻了。
这七层高楼怎么比红枫商会总部还气派?
还有,前段时间阿红说从西北荒野杀出了一匹商业界神秘黑马,背后有龙族背景......好像就是叫这个名字?
张圆圆沉思间,苏槐已经隐去身形,顺着人潮进了思怡商行。
一层楼一个阶级。
一楼凡物,二楼杂物,三楼灵物,四楼帝品......
六楼是拍卖场地,只接待贵宾。
至于七楼......那是思怡商会的办公场所,闲人免进。
苏槐一路上了七楼,循着气息在扩阔的长廊上找了一会儿,推开了商会会长室的房门。
会长室并不大。
除了一张低矮的小桌外,房间里堆着的全是各种各样的书册,卷轴,仅存的狭小的空置空间里也飘满了上等油墨的气息。
喜欢收集“知识”的爱好,跟初识时并无二致。
阳光从敞开的窗台洒落进来,映照在身穿淡绿色衣裙的少女脸上。
看到有人无声无息地进了会长室,少女先是一脸惊恐,等发现是苏槐后,又一脸懵逼。视线下意识往他身后望去。
“你怎么回来了?”
“思雨呢?”
苏槐嘴角一抽,满嘴逼话不知从何说起。
“思雨被我卖掉了。”
“嗯???”
“不是,我说小曹啊,我一回来你就问思雨思雨,商会名字还叫思怡,你特么不会是想撬我墙角吧?”
“大哥的女人你也敢觊觎,不怕大哥挖个坑把你埋了?”
曹怡眼角一跳,额角鼓起一个“#”字,手里的书啪的一声就朝苏槐脸上砸了过去。
苏槐扭头避过,然后弯腰捡起那本“律法新编”,往房间里那张软椅上一瘫,咧嘴笑了几声。
“思雨还在一处密地修炼,李思道也在那儿,你找个时间告诉我,我带你也去走一遭。你这修为......属实是有点差了,估计连外边那个卖瓜的青皮小鬼你都打不过。”
“不去不去。”曹怡把脚往小桌上一搭,又随手从身旁摸了本名叫山海异闻录的志怪话本翻开。
“我是真不喜欢修炼啊......现在修为勉强够用,等什么时候我觉得自己风华最好的时候,买点资源强行堆到帝境就行。”
“生意人,实力要那么强有什么用。你看外面那些八九阶的,甚至帝境的,还不是得乖乖给我打工?”
苏槐扭头看了曹怡一眼,莫名想到了在地球上当打工人时某些煤老板的言论:“读书?读书好有什么用,读了十几年书,毕业了还不是要给我打工?”
只能说......就突出一个睿智。
也不看看有多少人能当上煤老板。
当然,曹怡肯定不是煤老板,她是资本家。有没有良心不知道,但肯定是个有文化的资本家。
苏槐手里这本“律法”著作人一栏上就写着她的名字。
苏槐只翻了几页,就感觉她真的是个人才。
第214章 诺克萨斯
律法第一条:基本权益。
入城者可享有居住权,外出权,交易权三大基本权益。
但基础的入城者只享有一周的“访客”权限,时间一到,如果还未离开城池,就会被定义为“流民”。
流民依旧享有基础权益,至少在经济交易跟人身安全上依旧受到城市执法者的保护,但有一点。
城内的一切交易都有税收,“访客”与“居民”的税收视交易物品与所从事行业的不同,税收从1%到20%不等。
唯有流民,基础税收在20%到80%之间,而且这部分税无论交易双方谁买谁卖,都无条件由流民承担。
什么概念?
一个包子价值五块黑骷币,流民想买就得花六块。
一套最便宜的房子十个金骷币,流民想买就得花十八个。
买不起就想耍赖?
城墙上的骷髅卫兵看到了吗?城里的治安队跟它们是同款,会很亲切地把你拎起来,丢出城外。
那么怎么脱离流民身份?
有两个方法。
第一,给城市创造价值,拥有稳定的长期工作。
无论是在饭店酒楼端盘子,还是街头卖瓜卖艺,只要有一定收入,能达到最低的税收标准,基本上只要能靠自己养活自己就行,这都算是居民,持有暂时居住证。
第二,就像上面举例的那样,买房!
有房就是居民,能办理永久居住证!
而且这个房不能自己盖,只能从商会购买,自己盖的不算。
当然,从某种方面来说这一点无可指责,毕竟苏槐建这座城不是用来做慈善的,荒野中不比太平盛世,这里时时刻刻都在面临危险,每天都有大批生灵死去。
除开参与了城池建设的生灵有固定分配外,无论是从仙域来的修士还是神域的本土生灵都一视同仁。
城内居民想受到保护,就必须有所付出。
这一整本“律法”,几乎涵盖了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有管理能力的人拿到,都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群体制度。
虽然有些想法是苏槐曾经跟她聊天时透露出来的地球上各个大国的社会制度,但要知道具体事物得具体分析,再好的制度不结合现实去推广使用,都有可能会导致社会体系的崩塌。
能在苏槐提供的方向上加以改进,短短三年时间发展出一个小国雏形,已经是一件相当牛逼的事了。
曹怡在这方面确实让人心服口服。
正当苏槐为手中的书感到赞叹时,曹怡又丢给他一本册子。
这本册子很厚,翻开后里面写满了蝇头小字。
“这是什么?”
“账本啊。”曹怡继续翻看着手上的志怪话本,连头都没抬:“先说好哈,城池是你的,但我建立的商会可不能全归你。”
“就按你之前跟我说的那个股份制来算。”
“你提供的原始资金,所以你可以独占七成收益,思雨跟我分别占一成,剩下的一成归黑龙妖帝,毕竟这三年你跟个带着小姨子跑路的老板一样杳无音讯,遇到的麻烦都是黑翼解决的。”
“而且因为某些原因,我还借用了他纯血龙族的身份。”
“分出去一成利润很合理,你觉得呢?”
苏槐点点头:“我没意见,你决定就好。”
“我那份利润份额可以再划分三成给你,我俩各占四成。”
“可我要那么多钱没用啊。”曹怡伸了个懒腰,露出一小节白皙的腰肢:“我只是喜欢这种赚钱的感觉,并不是喜欢钱。”
“你比我更需要这份资源,快点强大起来,让我做起事来不至于畏手畏脚,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了。”
“毕竟前段时间的发展速度太快了,思怡商会已经走进入了一些大势力的视线之中,就连九宝城前段时间都对我发来了信函,邀请我加入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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