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453章

作者:刀慢

  一阵风声,缓缓入耳。

  与此同时,便是无数细碎嘈杂之声。

  一里开外,有小虫拱土;十里之遥,有飞鸟振翅;百里外的羽化上京城里,一片鼾声,此起彼伏……

  试了一试,余琛睁眼,脸上一笑,颇为满意。

  原本说那谭殊的遗愿,品阶实际上并不算高。

  所以对于度人经的奖励,他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但这“顺风耳”却是颇为有趣,虽说不晓得到底能不能像传说中那样,修到极致,窥听天声,闻成仙秘法,但却是能听闻上京城里风吹草动,闲言碎语,但是一门绝好的收集情报信息的手段。

  这般想著,满意睡下了。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

  朝阳东升。

  余琛从睡梦中悠悠转醒,咕噜咕噜喝了一碗石头熬的粥,便搬了张板凳儿,坐在葬宫外。

  深秋的朝阳,酷热不再,和熙暖人,照在身上,倒是无比舒适惬意。

  恍惚中,他双眼闭上,小憩片刻。

  秋风呼呼地吹,细碎嘈杂的声音说著风从上京城里传来,传进余琛的耳朵里。

  叫卖声,砍价声,闲谈声,声声入耳。

  尽管眼睛没有看到,但余琛却能将那些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们听说了吗?离宫出大事儿了!”

  “咱听说了!是天机阁!天机阁把那离宫灵剑山天骄黎倾的名字划掉了,又把阎魔圣女虞幼鱼的名字加回来了!想不到啊想不到!那黎倾剑动八方,天资卓绝,最后竟死了去!而那被盛传已经香消玉殒了两年的阎魔圣女,竟还活著!当真是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哦!”

  “不是这个!这都多少年前的老掉牙消息了!是离宫!不是咱们头顶上的离宫御所!而是那离宫圣地——听说那御剑山的老家伙们不晓得发什么疯,直接杀上了灵剑山,把整个灵剑山的山头都削了三百丈!”

  “噢噢噢!伱说这个啊!我也知晓!听说最后还是离宫宫主出面,最后才把事儿平下来!”

  “也不知道这两座剑山到底咋了,明明在一个圣地,结果搞得跟生死仇人一样……”

  在那怀玉城的某座茶铺里,几个吐沫横飞的散修正在夸夸其谈,丝毫不晓得他们的声音已顺著风传到了百里之外的天葬渊上。

  余琛听罢,脸上一笑。

  看来周秀和秦泷已经平安回到了御剑山,把那些事儿跟御剑山的上座们说了。

  这才有御剑山的老家伙们杀上灵剑山嫌麻烦的事儿。

  这般想著,他又动了动耳朵。

  那些市井之间说过就过的闲言碎语,今天入耳。

  “对了!听说那阎魔圣女……有相好的了?”

  “好像是哦!听说前几天那妖女和一个男人举止亲密,怕是已经结成了道侣了!”

  “你说要什么绝世男子,才能入那般魔女的法眼啊?当真是走了大运啊!”

  “走大运?屁!你们不晓得吧?咱听在上京府当差的弟兄说,那阎魔圣地的妖女把她那相好的安排到天葬渊当守门人去了!你觉著这是走大运?”

  “天葬渊守门人?那个就没人撑过半年的活儿?啧啧啧!真惨!”

  “……”

  余琛听罢,无奈苦笑。

  得,吃瓜还吃到自个儿身上了。

第449章 夜侠之名,灵吏之怨

  接下去的八卦,他已经不想听了。

  无非就是一些没有由来的市井传言。

  听得发笑。

  耳朵又是一动,换了股风,也换了个地儿。

  正巧就听到了怀玉城里,一座茶楼里,正在谈论昨晚金家发生的事儿。

  “金家出大事了你们晓得吧?”

  “能有什么大事儿?不就是那金公子的黑云蹄踩死了人吗?可怜的女娃娃哦,听说还不满五岁,唉……真是畜生!”

  “不!不是这个!不只是金公子!是金家!昨儿晚上,有人杀进金家去了!”

  “听说是金家家主金云飞在怀玉城贫民窟捉了一些资质还可以的孤儿,用来觉醒家中小辈的血脉!然后晚上就被‘夜侠’杀进大门,硬生生给抢回去了!”

  “不止呢!听说那夜侠还和金云飞打了一架,打得金家家主金云飞口吐鲜血,今早上最后一口气散了,直接死了!”

  “痛快!杀得好!杀得妙!这几年夜侠做得事儿当真让人舒坦!”

  “嘘!小声点儿!听说主城的金家本家已经派人下来查了!说一定要抓住那夜侠,剥皮抽筋!”

  “……”

  余琛听罢,眉头一挑。

  所谓夜侠,应当指的就是昨晚他杀完金公子以后,碰上的那个戴面具的好汉了。

  没想到上京城还有这样的人。

  继续听去。

  那几人谈论之间,便从金家谈到了那“夜侠”身上。

  余琛也逐渐了解了关于此人的来龙去脉。

  说这“夜侠”,没人晓得他姓甚名谁,又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一般都在晚上行事,所行又都是斩奸除恶,锄强扶弱的义举,颇有一身侠气,便被上京城的百姓称为“夜侠”。

  而夜侠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是三年前。

  那个时候怀玉城来了一伙儿野道场,借著收徒传法的名号,大肆敛取百姓钱财,最后翻脸不认人,说那些百姓的孩子们资质不够,入不了门。

  当时大伙儿怨声载道,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

  希望破灭,谁能甘心?

  当即就去报官!

  结果那野道场压根儿就没在官府登记,等官府带人杀过去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啥也不剩了。

  结果此时,夜侠横空出世!

  在某个夜晚,将那伙儿野道场一网打尽,一个个揍成猪头,痛哭流涕地被拖回怀玉城来,把大伙儿的钱财都尽数送还。

  自此,夜侠之名,在怀玉城就声名鹊起。

  往后诸多不平事儿,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小到街头流氓欺负老实百姓,大到嗜血魔修杀人害命,夜侠往往都挺身而出,惩奸除恶!

  从不图财,从不图名,只留下一个背影,任人揣测。

  而昨晚,听闻便是金家从怀玉城平民窟抓了些无依无靠的孤儿,用他们的血来觉醒金家后代的血脉。

  本以为这些孤儿无父无母,也无人挂念,结果夜侠不晓得从哪儿晓得了这事儿,挺身而出,直接抢走了人不说,还把那金家家主金云飞直接打死了去!

  ——这些,都是余琛用那顺风耳听闻城里闲言碎语所听到的故事。

  末了,他不由微微点头,啧啧赞叹。

  “——倒是当得起‘侠’之一字。”

  这般嘀咕著,余琛站起身来,把守门人腰牌交给石头,自个儿下了躺山去。

  他有事儿要办。

  这俗话说得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先前谭殊的遗愿是完成了,金公子也死了,仇是报了。

  可他那年老的可怜爹娘,却是孤孤单单留在史上,孤苦无依。

  余琛没那么大本事,没法再还他们一个儿子,但赠些钱财,让老两口晚年过得好些,却是举手之劳。

  循著谭殊的记忆走去,来到怀玉城云锦坊,余琛却看到谭家门前,已是有人登门拜访。

  他站在门外,听那院儿里交谈,明悟恍然。

  原来来人,正是那天被黑云蹄踩死的女娃娃的家人。

  这女娃娃家里虽然比不得金家富贵势大,却也算是有些钱财。

  他们死了小女儿,却也无比感激谭殊仗义执言,让那头黑云蹄畜生被灵吏打杀了去,于是便前来拜访,送来财物,并想要赡养两位老人。

  谭殊爹娘本不愿接受,但对方态度坚决,不像装模作样,加上谭殊死了,他俩确实在这怀玉城里举目无亲,也便不再推辞,从此两家当一家过了。

  余琛屋外,听闻了一切,便也放弃了帮一把的打算,悄悄离去了。

  只不过他没回天葬渊,反正那儿有石头看著,索性就在怀玉城里逛起来。

  转来转去,转进了一家怀玉城百姓都挺推崇的灵茶铺,点了一灵茶,咕噜咕噜泡著就喝了起来。

  这上京城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带个“灵”字儿。

  无论是茶水,谷物,蔬菜,肉食……都是带著不少的天地之炁的珍物。

  也正因如此,上京城里生活的哪凡籍凡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之间,突破先天之境,寿元过百。

  “果然不是大夏的茶叶可比。”

  余琛喝了一口茶,自言自语感叹道。

  “咱虽然没听过什么大夏,但咱们家这茶,肯定是一等一的!”

  说话之间,茶铺老板走出来,是个模样约二十六七的年轻男人,样貌身高都平平无奇,只是嘴角挂起那一缕笑显得真诚得很,让人如沐春风。

  “确实不错,而且便宜。”余琛笑著点头回应。

  “哈哈哈,你倒是个实在人!”那年轻的茶铺老板回道。

  咚!

  正这时,前柜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脆响,一把算盘落在地上。

  余琛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穿著大号的衣裳,望著算盘,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那茶铺老板哈哈一笑,站起来,“没事儿,亲戚家来的小孩儿,胆子小得很。”

  说罢,便将那小娃娃哄回后院里去了。

  然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余琛眉头一挑。

  ——这个小娃娃,他认得。

  或者说,他见过。

  就是昨儿晚上,那“夜侠”从金家宅邸救出来的其中一个。

  ——余琛当时虽然没有太过刻意去记,但他接近入道圆满的道行,早已能过目不忘了。

  这个小娃娃,怎么会在这茶铺里?

  这茶铺老板怕是……不简单啊……

  但他抬头看向笑呵呵的对方,眼睛一眯,也没戳穿,只是道:“孩子真乖。”

  “是啊!”那茶铺老板点点头,“可惜就是命运弄人……算了,不说了。”

  余琛也没追问,就和些茶铺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会儿。

  等茶喝完了,留下茶钱,走了。

  茶铺老板则望著余琛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短短交谈之间,明明就是单纯的聊天打屁,自个儿却好似被完全看穿了那般。

  回到天葬渊的时候,时辰已是晌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