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时空行 第697章

作者:血月客

王母娘娘面色如常,道:“陛下,臣妾这也是为了天庭和您的威严着想啊!”

“从孙悟空那只死猴子大闹天宫以来,陛下您想一想,佛门入住我天庭不假,可他们却是入主,而不是入住。”

“一个阐教叛徒——慈航道人,也敢在陛下跟前端架子,如来更一幅天庭太上皇的姿态。”

玉帝被王母说中痛处,铁青着一张脸,一言不发。

最初,佛门与他定下西游之事,也许只是传播信仰,可这三百年来,佛门势力日渐增长。

到了如今,已经成了他这位三界之主的心腹大患。

“可万一要是逼得佛门与我天庭决裂,那该如何?”玉帝一字一句道。

王母早有腹稿,安慰道:“陛下,您用不着担心,真的到了那种地步,我们大不了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到杨戬和明潇阳的头上。”

“反正,这司法天神的位子,就是给我们背黑锅,揽骂名的。一前一后两位司法天神,皆犯了众怒,除掉他们,也有助于收敛人心。何况,我天庭也不是没有靠山。”

说到这里,王母若有所思的向三十三天外望了望。

天庭三十三天,最顶部的一层天,名为兜率天,只有一座兜率宫,为道家之祖太上老君炼丹清修之地。

这位道祖修养了这么多年,身子骨都快生锈了吧?

佛门完全掌握天庭,也不是道祖想看到的!

“那就这么办。”玉帝糊涂不假,却绝非笨人,稍微想了想,不得不承认王母娘娘说的有道理,认可下来。

“陛下,明日就是蟠桃盛会了。”王母娘娘一只素手放在了玉帝的胸口上,劝慰道,“您还是和我想一想,怎么过好蟠桃盛会。”

“也是。”玉帝抛开纷乱的心绪,与王母娘娘凑到一起,商讨蟠桃盛会。

………………

轰隆!

人间,积雷山地域。

蛟魔王,鹏魔王等人,终究还是没有完全拉下自家大哥的面子,决定留下。

过去八百年了,昔日的愤恨消散的差不多了,再怎么说,他们也是拜把子的兄弟,一直这么下去,未免难堪。

往日里心高气傲的孙悟空,更要给他们赔罪,以牛魔王为首的六个兄弟见这死猴子将梯子递了过来,也就顺势走下来。

另一边,明潇阳与如来佛祖一战,胜负终分!

绚丽夺目的金光四射,高达十丈的佛陀金身现出了一道道狰狞可怖的伤口,佛血飞洒,洒落天地间。

九品金莲载着自己的主人,向牛魔王等人冲来,金光一闪,卷起观音菩萨与五百罗汉。

“明潇阳魔头,今日之事不算完,本座迟早要你付出代价!”

“是吗?”混沌地域中,一身白衣的明潇阳现身,面色苍白如纸,并无多少伤势,眺望佛门败退的方向,远远招呼道,“那本真君就等着佛祖一雪前耻的那一天喽!”

语调轻柔,散发出一丝说不出的玩味,甚至还有些许鼓励。

落入沉香,孙悟空等人耳中,无不感觉头大,这家伙,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唰!

明潇阳动作时缓时快,一步步迈出,向李靖等天庭征讨大军走来,神情温和,像是看到自己的老朋友一样。

可注意到明潇阳的表情,李靖,孙悟空等人,不寒而栗。

时至今日,他们才算是第一次认识了这位天庭的前任司法天神,降魔真君明潇阳!

连佛祖都不是他的对手,莫非他已经三界无敌?

唯有一个沉香,一只手捏着从太上老君那里偷来的砍柴斧头,另外一只手捏紧,发出清脆的骨骼脆响。

即便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却怎么都想不到,当这一天真的到来之后,如此难以接受。

这位授业恩师的本事,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降魔真君,你还想做什么?”太白金星挥动拂尘上前,直面明潇阳,打起了圆场,“杨戬逃走了,你已经帮了自己的好友,难不成还想顺势反天不成?”

“反天?”明潇阳不屑的撇了撇嘴,“这个,本真君一点兴趣都没有。”

“玉帝的那把龙椅送给本真君,本真君都懒得做。”

“李天王,本真君只是想提醒你一件事。”说到这里,明潇阳看向李靖,悠悠道。

“什么事?”被对方用这种眼神盯着,一直以来与佛门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李靖浑身颤栗,强打着精神,问道。

貌似坚强,语气中散发出一丝惧怕。

连心目中最为强大的佛祖都被这位前任司法天神打败了,万一他要是想杀自己,估计自己真的白死了。

天庭能带兵打仗的多得是,何止一个靠三个有本事的儿子才坐上天庭兵马大元帅一职,还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托塔李天王李靖!

假如明潇阳真的在这里杀了他,玉帝王母还会在背地里偷乐,顺便给他丢上几口黑锅。

哪吒紧握火尖枪,一脸戒备的防备明潇阳暴起出手,牛魔王等人也是各自警戒。

“也没什么,”明潇阳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睹,“只是想提醒你一下,离蟠桃会没多少时间了,最好将沉香押上天去。”

“沉香,修复十八层地狱,歼灭那数十万恶鬼的功劳,为师是不介意送给你,让你功过相抵。可到底能不能让天庭赦免你娘,就看你自己的了!”

“哈哈哈。”说完,一阵潇洒肆意的笑声响起,明潇阳身影闪烁,于众人眼前消失。

呼!

见明潇阳离开,李靖沉香等人,无不松了一口气,冷汗渗出打湿了甲胄衣物。

庆幸之后,又哭笑不得。

第一百五十九章 时间将至哉

积雷山一役。

天庭前任司法天神降魔真君明潇阳,现任司法天神二郎真君杨戬先后卷入其中。

李靖父子率众返回天庭后,将证物——须弥幻境还给王母娘娘,玉帝王母下令三界通缉二郎神,梅山兄弟,哮天犬等人。

然而,真君神殿却没有任何变故,新任司法天神也未曾任命,随便什么人都能看得出来。

杨戬不过暂时失势,三界稍有一些风云变幻,这位二郎真君就能重登司法天神宝座。

蟠桃会在即,也不知玉帝王母是不是会顺势赦免三圣母一家。

…………

九华山,逍遥宫。

九华山本就以龙潭虎穴著称,待到积雷山一役传扬开来后,更成为让无数仙家妖魔避之不及的生命禁区。

积雷山一战,观音菩萨率领五百罗汉,布下罗汉降魔阵,惨败收场;如来佛祖亲自出手,也大败而归。

这位天庭的前任司法天神,难道已经三界无敌?

如此一来,即使群仙都知道,现任司法天神杨戬与明潇阳关系密切,十有八九躲藏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人敢来触霉头。

滋滋滋!

逍遥宫,大殿内。

殿门敞开,绚丽的阳光照射进来,整个大殿无比明亮,比那阴森可怖的真君神殿,不知要胜过多少。

往日里,除了明潇阳之外,再无他人的殿中,挤满了人。

梅山兄弟,哮天犬,小狐狸小玉一个不缺。

身为主人的降魔真君明潇阳亲自端起面前的茶壶,为自己倾倒了一杯清茶。

二郎真君杨戬一身白衣,坐在他的对面,全无半点不自然。

“喂,杨戬,你真的决定了?”以雪水冲泡出雪莲茶,明潇阳端起玉质茶盏,轻抿一口,任由芬芳的茶香在自己唇齿间弥漫,“你该不会不明白,现在上天意味着什么吧?”

杨戬面色冷峻,沉声道:“这个,我当然知道。”

“可现在,对于我,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也是,”明潇阳深以为然道,“你就是这臭脾气,从来都不后悔。”

“明知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死路,还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真是让人头大。”

“主人。”哮天犬听到这里,凑到自家主人的身边,尖叫道。一双狗眼放出凶光,对明潇阳龇牙咧嘴。

“退下。”杨戬狠狠一记响指敲打在了哮天犬的头上,呵斥道。

“是,主人。”哮天犬捂着脑袋,退了下去。

“二爷,”昨日赶来汇合的梅山老大不满的说道,“你还要去当那司法天神?”

“玉帝王母已经要赦免三圣母,您何必揪着不放?”

“赦免三妹?”杨戬嘴角泛起了冰冷的笑容,“你认为可能吗?”

“除非修改天条,否则王母无论如何都不会赦免三妹的。因为天条是她的心血,一旦赦免三妹,就是践踏了她的尊严!”

“这?”康安裕楞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反驳。

无形间,梅山兄弟与杨戬拉开了距离,对这位相伴上千年的二爷的不满,累积到了一个爆发点。

“玉帝会不会赦免三圣母我不在乎,”站在最下首的小玉双手环抱,冷酷说道,“我只对杀孙悟空和沉香报仇感兴趣。”

“等到杀了他们,接下来就轮到杨戬你了!”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没有对错的!

三圣母与孙悟空杀死五哥狐妹,没有错;杨戬将自己违背天条的妹妹,压在华山之下,同样无错;沉香出于一片孝心,想方设法的要救出自己的母亲,也没有错;小玉为了给自己的父母和姥姥报仇,要杀孙悟空,三圣母等人,更是没错。

倘若沉香有救自己违背天条遭受惩罚的母亲的理由,那小玉也有为自己父母和姥姥复仇的十足理由。

难不成,只有沉香一家才叫孝顺,她的复仇之举,就是是非不分?

何其荒谬与可笑!

“我等着。”杨戬扭过头来,注视差一点点成为自己女儿的少女,不无慈祥道。

“告辞。”估算时间差不多了,杨戬等人不愿继续逗留,起身向明潇阳拜别。

“后会有期。”明潇阳随意道,“但愿下次见面,你还能站着和我说话!”

“是吗?”明潇阳言外之意,唯有杨戬方明白,冷然一笑道。

唰!

话音未落,这位天庭的司法天神,二郎显圣真君,摆动披风,率领梅山兄弟等人,踏步离开大殿。

小玉见杨戬等人离去,紧握手中的短剑,美眸划过一道迷茫,追了出去。

至少,现在他们是合作伙伴!

…………

“唉!”

目送着杨戬与小玉等人离开,明潇阳表情沉重,忽而重重叹了一口气。

“一个天真的丫头,一个傻乎乎的司法天神,为什么知道自己走的是什么路,偏偏要自寻死路去踏上去呢?”

“这,真是让人无法评价!”

明潇阳摘下自己腰间悬挂的那一枚晶莹玉佩,低下头,问道。

“这,便是天道。”一个慈祥的声音自玉佩中传出,女娲娘娘苏醒,回答道。

“修改天条之日将至,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杨戬,小玉,沉香,三圣母,包括你!”

“这个,我当然知道。”明潇阳无力叹息道,“所以,他们在上天打架,我得在下面炼化一块破石头。”

唰!

说着,明潇阳探手一抓,一卷布帛般的东西出现在了手中。

洋洋数千字,散发出一丝玄奥,好似阐述天道至理,与天庭现在使用的那一套天条散发出来的气息极为相似,又多了几分不同。

天庭的天条,为真正的规则所化,而这一件东西,却像是尚未得到肯定的微言大义。

“该走了。”明潇阳手里托着杨戬交给自己的东西,轻佻的神情散去,身影一闪,自宫中消失。

………………

华山,地牢。

自二十余年前,二郎神杨戬将自己唯一的妹妹——三圣母杨婵压在华山下,华山就变成了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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