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血月客
哇哇哇!
茅草屋中纠缠半晌,一阵响亮且中气十足的婴儿啼哭声传出,回荡在整个村落中。
随之,阿玉的气息平稳下来。
一名中年妇女,抱着一个用树叶包裹着的孩子走了出来。
刚出生的小家伙,并不像是其他孩子一样皱巴巴的,而是极为可爱,甚至头顶还有一层细微的白发。
“村长,这个孩子怎么办?”中年女子当年和阿玉的母亲是好友,同情这对母女的遭遇,抱着孩子走到村长身边,询问道。
村长冷冷看了这有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孩子,是一个男孩!
“丢掉,村子里面,不需要这个孽种!”
“村长。”聚拢过来的村民,早就知道村长的决定,不以为意,唯有中年女子惊呼。
“这个孩子可是阿玉唯一的骨肉,要是丢掉,阿玉还怎么活?”
“不能活,就一起去死吧!”村长冷酷无情道。
“我人族之中,不需要这种杂种,赶紧丢掉。”
“是,村长。”中年女子被村长冷血的决定吓到了,赶忙答应下来。
女娲,我和你没完!
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是,被树叶包裹着的孩童,自始至终未有半点动静。
相反的,一双黑亮的眼睛眨动,透出一丝无人察觉的怒气。
这一次,明潇阳真的是栽了。
女娲在他还没有取得身份之前对付他,他就算本事通天,也发挥不出几分。
一个不慎,便被打得重入轮回。
明潇阳真身已经铸成,借助诸天本源的遮掩,纵然需要重入轮回,也是保持自己的真身。
偏偏,当初他为了让自己的肉身潜力足够强大,以人神魔三族血脉为根基。
如此一来,再次轮回,就必须贴近这种体质,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天道察觉。
洪荒世界,妖族掌天,巫族掌地。
成王败寇,概莫能外。
明潇阳就变成巫妖人三族混血,再出了一次娘胎。
若非时机不对,明潇阳恨不得咬碎一口银牙,杀到三十三天之外,去找女娲算账。
毒!
太毒了!
这个女人,真的不是一般的狠毒!
一个巫妖人三族混血的孩子刚一出生,就被丢弃。待母亲阿玉醒来,哭泣了几声,就当这回事不存在。
类似的事情,在这个部落发生过不止一次,早已习惯了。
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没有人会将那个孩子当做是自己的同类,那又何必在乎他的死活。
很多时候,女性混血儿之所以能在人族部落中存在,是因为她们能用来为部落联姻。
饶是如此,正统人族也不怎么将她们放在眼里。
除了被一些大人物预定的之外,余下女子,只是部落内男子共同的玩物。
阿玉已经被抛弃两次了,不愿像自己生下的孽种一样,被从村子里赶出去。
至于孩子的父亲,更不会将这个孩子放在心上。
自此,烈山部遗忘了这个孩子的存在,乃至无人在乎,他是不是还活着。
时光飞逝,百年光阴。
吼!
一声响彻山林的虎啸传出,一头高大威猛的斑斓巨虎奔驰,身侧更有山羊,野猪之类的走兽相伴。
往日里,一旦遇到,就水火不容的走兽,现在一溜烟的向前跑,唯恐落后。
山林间的树枝上,更惊起了无数飞鸟。
这些飞禽走兽,对后方避之不及,就像有什么很厉害的猛兽要来。
踏!踏!踏!
沉闷的脚步声响起,一个大概十四五岁的白发少年踏步走出,脚步似缓实快,牢牢吊着前方的猎物。
一眼看去,只见这个人面容俊秀,银发以一根丝带束起,身上穿戴着以白虎皮制成的衣裳。
一块块光滑的石头被他捏在手中,随手抛出去。
嘭!
一块手指大小的石头被丢了出去,打在了一只山羊的身上。
咩!
野山羊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身躯颤抖,炽热的鲜血滚落,摔倒在地。
嗖!嗖!嗖!
一块块石头从少年的手中飞出,瞄准前方的猎物,将一只只野兽打死。
看少年那随意的神情,就像小孩子在玩自己最喜欢的打水漂游戏。
嘭!
一头巨大的豹子也被少年以飞石打死,地面上多出了七八头猎物。
看猎物差不多了,少年走上前去,一把一个将这些猎物拾起,反身就走。
呼!
感受不到自身后袭来的危机,一众飞禽走兽暗自松了一口气,浑身出汗。
谢天谢地,这个小恶魔总算是收获完毕了。
要不然,他们都得变成小恶魔的盘中餐不可。
也不知,到底是从哪里跑来这么一个小恶魔,不停地折腾他们,短短几天时间,就吃了只有天知道的多少东西。
劫后余生的群兽庆幸之余,各自散去,不知在心中祈求多少次,让这个小恶魔赶紧滚蛋。
洪荒之内,天地灵气浓郁,大半生灵,即便不知该怎么修炼,也能自发的吞吐天地灵气与日月精华。
因而,这片山林中的群兽,基本上都已通灵。自从遇到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恶魔,一个个都只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条腿。
既然打不过,也不是没有野兽欲拖家带口的离开。
哪知,昨日四五只野猪刚从林子里面跑出去,小恶魔就突然出现,将这群倒霉的猪仔,变成了一顿美味可口的猪肉大餐。
余下的群兽,除了暗骂自己命背外,再也不敢升起半点逃跑的心思。
只能盼着,这个小恶魔在这里玩够后,赶紧离开这里,去祸害其他地方!
第五十六章 深夜遇娇客
噼里啪啦!
一簇熊熊燃烧的烈焰出现在了树林最深处,干透了的干柴燃烧,发出了一阵脆响。
被无数野兽诅咒的小恶魔,当然就是这一世刚刚出生,就被亲人抛弃的明潇阳。
洪荒之内的天地灵气,不是一般的浓郁,明潇阳只花了十几年时间,一身修为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恢复本事后,明潇阳并未继续自己往日里那等奢华的生活,而是在洪荒大地上游荡开来。
走到哪里,兴之所至,就待一段时间。
不将不相干的事情放在心上,更加贴近逍遥之真意。
几十年下来,明潇阳感觉自己距离证道成圣,只剩下最后一步之遥,只要积累足够,就能以力证道,开洪荒之先河。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然漆黑,一颗颗繁星点缀在了浩瀚星空上,洒落精纯的星力。
洪荒世界,星辰由妖族天庭所执掌,册封了三百六十五位周天妖神。
这三百多位周天妖神,个个都是大罗金仙,其上更有十大妖帅,以及妖师鲲鹏,天帝东皇等大能。
毫不夸张的说,纵然是成就混元大罗金仙的圣人,对于妖族天庭,也要忌惮几分,不敢轻易招惹。
若非有一个巫族与妖族互相牵制,恐怕六圣在这偌大的洪荒,连立足之地都没有。
火焰倒映在了明潇阳的双眸中,不断的晃动,一如明潇阳那无人可以掌握的心思。
白昼打得猎物一只只被扒皮抽筋,洗刷干净,架在了火焰上,不停翻滚。
时隔多年,重拾自己这一手烧烤的手艺,明潇阳的本事却没有退步多少。
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一动不动,可架在火焰上的猎物却受到一股无形之力的操纵,将每一个部位都烤的金黄酥脆。
滴答!滴答!滴答!
一滴滴金黄的油脂在烈焰的煅烧下,滴落下来,落入熊熊燃烧的篝火中。
三只野鸡,一头兔子,一只山羊,一头豹子,再加三条鱼,越来越香。
啪!
感觉猎物烤的差不多了,明潇阳探出一只手,将一只野鸡拿了下来,撕咬起来。
牙齿咬住烧鸡,香味四溢。
浓浓的香气弥漫开来,不知多少睡梦中的鸟兽吞咽口水,却不敢去自寻晦气。
唰!
漆黑的夜幕上,一道曼妙的身影掠过,肌肤古铜,却半点都不难看,面容莹润生辉。
“好香啊!”闻到这股诱人的味道,向前飞掠的女子脚步一顿,赞叹道。
说着,一只手拍打起了自己光滑的小腹,“好久都没遇到这么好闻的东西了,品尝一二去。”
嗖!
口中这么说着,这道身影一转,袭向香味传来的方位,消失在夜幕中。
啪!
明潇阳吃完了一只烧鸡,随手丢弃,正要取过一边的烤鱼。哪知,却被人一把抢走。
“好吃,真是好吃,本姑娘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鱼。”一阵咀嚼之声响起,混杂着模糊不清的呢喃。
唰!
明潇阳大惊,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就见在自己身边,多了一道肌肤古铜,衣着大胆暴露的身影,修长的玉臂,滑腻的玉腿几乎毫不掩饰。
以天蚕丝织成的衣物,遮挡住了娇躯最为重要的部位,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厚重之感。
最让人意外的是,她的头发,竟不是正常的漆黑,而是金黄柔顺,以发簪扎起。
天心运转,明潇阳可以肯定,这个女人的修为,绝不在此刻的自己之下。
半步混元!
“喂。”见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喧宾夺主抢自己的食物吃,明潇阳无奈提醒道。
“你这样是不是不太好,抢我的东西吃?不怕传出去,有损威名吗?”
眼前女子不同于明潇阳以往接触到的其他女人,却多了一股野性之美。
明潇阳随意一想,就知道她是谁了。
啪!
女子吃东西的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几句话的功夫里,明潇阳的一条烤鱼就进了她的肚子。
光秃秃的鱼骨头被一把丢开,听到明潇阳这句话,女子很是讶异的抬起头。
“你知道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