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家养了只肥兔
四周书生再也蚌埠住,直接就笑出了声来。
自古都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秦风何德何能敢称才华天下第一!?
“大魔王真有这么强!?”
有容疑惑的看向秦风。
她记得有问过太子妃为何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跟着秦风逃出大夏皇朝。
结果得到的回答是秦风不仅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是个文采非凡的才子。
当时她听到答案直接就惊呆在了原地,严重怀疑太子妃对顶天立地是不是理解错了。
就秦风那种老六怎么可能顶天立地!?
至于文采非凡,直接选择忽略!
不过现在仔细想想,太子妃就算没有什么修炼天赋,但毕竟是大家族培养的大家闺秀,对文学好坏还是能评鉴出来的。
“一帮酸秀才,也配嘲讽我兔主银!”
小白满脸嫌弃道:“我兔主银八岁为月神作诗,九岁三步成诗,十岁被月神称为诗仙,十一岁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十二岁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十三岁因诗文无敌,从此封笔不再作诗,十四岁闭关一年潜心修炼,十五岁出道便是巅峰,荒古第一天骄无人能撼动,只可惜人间太窄,容不下此等天才!”
“吹,接着吹!”
四周书生白眼一翻,显然根本不相信。
要说秦风荒古第一天骄之名,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怀疑。
但要说他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打死他们也不相信。
“卧槽,比不了,比不了!”
千军、万马感到无比汗颜。
本以为自己已经神吹秦风了,谁知道小白比他们吹的还要厉害。
“一帮酸秀才,谁跟你们吹了!”
小白顿时就不爽了,开始教他们做人。
“我兔主银写大雪!”
“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我兔主银写美人!”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我兔主银写阁楼!”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我兔主银写瀑布!”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我兔主银写孤独!”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我兔主银写理想!”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我兔主银写心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我兔主银写志存高远!”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我兔主银写未来可期!”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兔主银写忧国忧民!”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我兔主银写勇攀高峰!”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
有些诗不需要多,只需要一句,就能让人听完后,鸡皮疙瘩瞬间起来,而小白念的这些诗,就有这种魔力。
随着小白将一句句诗念出来,四周的书生顿时鸦雀无声,一个个的嘴巴全都变成了0。
就算是正在写言书的于先生,也不知何时停下了手中的笔。
“不是吧!”
千军、万马惊的是目瞪狗呆。
本以为自己是在神吹秦风的文采,谁知道天下读书人真倒欠他两斗。
“好,好厉害!!”
有容樱唇微微张开,已经无法再闭上了。
谁能想到这个杀人不眨眼,又六又贱的大魔王,居然有如此文采。
当真是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
“公子好厉害!!”
太子妃激动的是身体颤抖,望向秦风的目光全是星星。
“娘亲真的没骗我!”
于兰出神的看着秦风,小心肝怦怦乱跳起来。
以前她对于亲娘的包办婚姻感到十分厌恶,可真当她了解秦风才发现娘亲的选择有多正确。
秦风当真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奇男子!
“少宫主,真的能嫁!!”
蓝魔宫高手急的是团团转,恨不得代替于兰将人强推了。
“好一个荒古第一天骄!”
南风公主在一旁,也听得小心肝乱跳。
当年方长独自进京时,也表现出了过人的文采天赋,张口就是千古绝句,将整个大夏帝都的小姐、夫人迷的是神魂颠倒。
只是他的那些诗词,与秦风的诗词相比,少了一种磅礴大气。
就好像两个出生在不同王朝的人,一个出生在偏安一隅的小气王朝,一个出生在万国来朝的盛世王朝。
方长的诗配不上大夏皇朝的巅峰,秦风的诗则没有那个王朝能配得上。
两人如此对比,她更倾向于秦风!
“这么受欢迎!?”
秦风看着众人的反应,决定将诗词出版成册。
他一定要让荒古拥有自己的唐诗宋词,哪怕它的存在带来争议性,他也要让后世的小朋友,感受到被古诗词支配的恐惧……
第471章 兰宝宝宣布主权
“我兔主银写大海全是水!”
小白继续奶声奶气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当真是气势磅礴!”
四周书生再也不敢吱声,被秦风的文采折服了。
“好厉害!!”
于兰等人小心肝是怦怦乱跳,看向秦风的眼神自带滤镜。
“叮咚,恭喜宿主让天选之女心动,获得10万反派点!”
“叮咚,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命中注定,获得5万反派点!”
“叮咚,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白月光,获得1000反派点!”
“有团伙就是不一样!”
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递给小白两根胡萝卜。
“我兔主银最好了!”
小白眉开眼笑的贴贴,伸手快速接过胡萝卜。
“不愧是老大从小养到大的兔子!”
千军、万马两人眼神中满是羡慕,发现小白的命实在是太好了。
不仅从小被秦风收养,还被秦风亲自教导了十二年,不光学会了秦风的论语和古诗词,还继承了秦风的剑法和贱法,以及诸多厉害的神通。
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十二岁的小白才是真正的荒古第一天骄!
嗡!嗡!
天地间突然灵气涌动,向着于先生汇聚而来。
“言书成了!”
全场众人心中猛地一惊,目光纷纷看向于先生。
只见他身前一卷竹简闪烁刺目的金光缓缓飘起,一股天地之势久久不散,上面的文字化作金光透射到了虚空。
人海未见之时,我亦独行在这世间。
料峭,春醒,酷暑,骤雨,寒意四起,大雁南飞,而后,大雪,寒风。
斗转星移,人间寒暑!
如此之后……
才得蓦然回首,四目相对。
“呼呼!!”
于先生疲倦的呼出口气,随后抬头目光看向秦风。
也不知是岳父想考验下女婿,还是想亲自领教一下,让天下读书人倒欠两斗的文采。
嗡!嗡!
只见秦风丝毫没有胆怯,弹出一缕剑气在墙上书写。
终有相见之时,你亦不再孤行于世。
春芽,夏涤,秋篱,冬绒,相思四季,待雁北归,你我,相遇,缘起。
星辰月笠,春秋旖旎!
自此以后……
才可白头相许,永不分离。
“好工整啊!”
四周书生纷纷惊呼起来,望向秦风眼神彻底变了。
文绝在文坛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称其为文坛第一人也毫不为过。
可今天秦风不仅首首爆款诗词抢尽风头,还能如此轻松的应对文绝考验,可见其文采确实非常人可比。
“好一个白头相许,永不分离!”
于先生望向秦风的眼神满是欣赏之色,可一想到宝贝女儿喜欢秦风就不爽了。
他承认秦风的文采确实千古无双,但他写了这么多首诗,却没有一首能引得天地共鸣。
也就意味着他只是嘴上说说,根本无法做到身体力行。
试问那家老父亲,会将女儿嫁给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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