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少吃亿点
陆远笛反抗无效,被摁在桌前背书。她的童年就在不断的反抗和被压迫中度过。
她的确不喜欢当皇帝,成年后,是皇兄接下了皇位。而她作为最受宠的公主,被赏了一大块封地,还有自己的府邸,整日潇洒快活,不问人间事。
陆远笛最喜欢到山间打猎,其实她什么都猎不到,她只是觉得这样快活。
陶眠望着穿梭在山林间、没有半点公主架子的陆远笛,此刻她正在追赶一只兔子,大呼小叫。
这一世的她没有掌管天下的权力,但她看起来那么恣意无忧。
噼啪——
陶眠突然听见爆竹的响声,他循着声音的源头望去,来到了一处长街。
长街布置得红彤彤的,锣鼓唢呐震天响。是谁家娶新娘子呢。
从街的对面,有一青年骑着高头大马,身后是红艳的喜轿。
那马上的人,是楚随烟。
楚随烟这一世经营了一家书肆,生意很好。他本就喜欢看这些市井话本,偶尔也写写,还放在店里卖。
他娶了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妻子,举案齐眉。
在他大婚的那日,他的姐姐楚流雪也在喜堂。
没有世仇恩怨,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相依为命的姐弟。两人小时候在流浪时,被好心的人家收养,等到成年后各立门户。
楚随烟开了书店,而楚流雪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大夫。
大婚当日,楚随烟特意带着新娘子来到姐姐面前,一向不喜欢表露自己情绪的楚流雪,也难免红了眼眶。
“随烟,”她望着自己的弟弟,“以后的日子,就是苦尽甘来了。”
楚随烟也感动得要落下眼泪。
“新郎官,哭什么,叫新娘子笑话。”
楚流雪反被弟弟逗笑了,她将自己佩戴的那只珍贵的翡翠手镯从手腕上解下来,给新娘子套上。新娘子觉得太贵重了,连忙推拒,楚流雪却叫她收下。
“我这个弟弟,脾气犟,但是本性善良。姑娘,今后,你就多担待了。”
陶眠同在喜堂观礼,眼见着这一幕,不免潸然。
脚边突然冒出一只鹅,挤着陶眠的腿蹭过去。陶眠一惊,随即听见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看你往哪里跑!”
陶眠扭头,一道人影呼地从面前飞过,让他花了眼。
那大白鹅被人扑住,也受了惊,它拍打着翅膀,呱呱直叫,忽然反客为主,追着那道人影跑。
“哎、哎哎,你别咬我衣服!我就剩这身衣服了!”
那人影弹起来,慌张地往村子里跑。大鹅在她后面猛追。
这是荣筝。她一身侠客的打扮,不去行侠仗义,却在村口抓鹅。
荣筝跑路比谁都快,大鹅甚至有点追不上她。等快要到笼子时,荣筝一个急刹车,向旁边一拐。大鹅刹不住,俯冲进笼。
“这回跑不掉了吧!”
荣筝提着鹅笼,笑嘻嘻地还给村中的妇人。
“给您。”
那妇人眼盲,见鹅终于回来,庆幸地松了一口气。
“姑娘,多谢你啊。”
“不用谢不用谢,举手之劳。”
荣筝的脸颊蹭上一抹灰,她用手胡乱地擦了擦,笑了两声,憨憨的。
这一世她不再受任何人的拘束,走南闯北,像一匹天地间自在驰骋的白马,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自由。
第464章 山中的桃花
玄天手中的法诀一改,陶眠眼前的场景又发生了变化。
这次是七弟子。
这一世,元鹤的妹妹元鹿身体健康,性格活泼,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元鹤跟着父亲元行迟学为官之道。
因为小时候没有遇到什么心理创伤,所以元鹤也不需要夏之卿带他走出阴影。
他广交好友,热情大方,在京城如鱼得水。
元家和夏家的关系很淡。本来在元日被贬的时候,夏家作为夏晚烟的娘家,就没怎么出力。等到母亲故去,元行迟就不怎么与夏家往来了。
元鹤是太子伴读,常在宫中行走。那日他在树下赏花,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似乎是有谁来了。
可外面他的好友正在呼唤他,元鹤没有回头,笑着迎了出去。
不远处的连襄站了一会儿,没瞧见那少年的正脸,也便意兴阑珊地离开。
元鹤在朝为官,逢盛世,遇明君,大有作为。
他和一位官家小姐成了亲。夫妻虽然不算恩爱,却也是相敬如宾。
这一世元鹤活到了七十岁,在凡人来说算得上高寿。
寿终正寝的那一日,陶眠守在他的床前。
已经神志不清的元鹤向他站着的方向瞥了一眼,嘴角似乎扬起微笑。陶眠以为他看见自己了,心中一惊,这时元鹤却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圆满的一生。
身后又传来“一拜高堂”的呼喝声。陶眠回头,这是一处新的喜堂。
他的八弟子蓝枳,这辈子生在了普通人家,和程百里是邻居,青梅竹马。
两人自年少时定情,相伴长大,又定了亲事。
之后便是大喜之日,拜堂成亲,正式结为夫妻。
这一次,程百里终于能亲眼见到他的新娘,他抑制不住地落下泪来。
蓝枳给他擦眼泪,擦着擦着,自己也笑着流泪。
成亲后,两人生活幸福,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
蓝枳抱着女儿,教她背诗,给她唱童谣。她说一句,女儿牙牙学语,跟着念一句。
“去年今日此门中。”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桃花、相……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桃花……依旧……”
小姑娘学着学着就偷懒,撒娇喊娘亲。
一双宽大的手掌穿过她的胳膊,把她举起来。
“咦?爹爹——”
程百里用自己的额头贴着女儿柔软的发丝。
“小丫头,不好好背诗,就知道对你娘撒娇。”
“我、我背……”
蓝枳扶着相公的手臂,让他小心些,别摔了孩子。
“她还小呢,话都说得含含糊糊,让她背诗也是难为她。”
程百里把女儿托在手臂上,温柔地望着妻子。
“你总是教她背这一首,是因为喜欢么?”
蓝枳的眼睛也笑弯起来。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每次念着这几句诗,我就觉得,春天要来了。”
程越正行走在暖融融的春光中。草长莺飞,万物复苏。
他翻开手中的空白册子,用墨笔写下几个字。
这一世,程越不必困守于一山。他正在专心写一本游记,访遍名山大川。
这里只是他旅途中的一站。
“此山唤作桃花山。山中随处种桃,正值春日,花开如雪落。山下有一野村,唤作桃花村。黄发垂髫,皆不知桃花为谁人何年所种。只道山中有仙人,一日播种,一日生根,第三日桃林满山。余只身往赴山中,寻数日,未尝见仙人行迹。想来神仙一说误人……”
程越把关于桃花山的见闻写下,最后望了一眼这巍峨的山,收拾行囊,沿着小路渐行渐远。
陶眠就在他身后,目送着他离开。
玄天出现在他的身边。
“从大弟子到九弟子,没有你的人生,他们过得有多么圆满顺遂,你该看见了。”
陶眠没有回这句话,反而问他一句。
“六船呢……”
“天禄,不要明知故问。你应该知道的,他本不该有来生。”
玄天转头,望着陶眠平静的侧脸。
“我知道你是在担心,你的徒弟们失去了桃花山的庇护,会漂泊无依,过得凄惨。可如今你也见得清清楚楚。如果你没有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他们都会得偿所愿,寿终正寝。
天禄,这就是所谓的宿命。你是为他们带来灾厄的人。”
玄天的声音在耳畔回响。
陶眠抬眸望了望天,这样晴朗的天空,没有一点杂质。
“今天天气很好,我记得我最初遇到顾园的那天,也是这般明朗。”
“天禄,不要再执迷不悟。”
陶眠并未回应玄天的话,他只是想到了过去种种。
一千岁的生日过了,他许下心愿,希望上天赐给他一个徒弟。
蜡烛吹熄,徒弟真的来到这里了。
顾园成为他的第一个弟子,他这个师父不正经,整日压榨小徒弟,让他喂鸡、做饭、劈柴,他懒洋洋地躺在竹榻上晒太阳。
那时他以为这样的日子就是永远了,很快,二弟子、三弟子、四弟子……弟子们接二连三地上山,桃花山的免费劳力越来越多,他的日子也愈发滋润。
每每想到这里,陶眠午睡的时候都会笑醒。
顾园小时候是个犟脾气,这脾气和陶眠纵容也脱不了干系。陶眠不愿对他说教,总是给他编各种故事,从故事和经历中,给他传授人世间的道理。
在他悉心的教导下,顾园这棵小树总算没长歪,至少在陶眠的眼中是如此。顾园很快过了逆反期,变得懂事体贴,事事不要师父操心。
哪怕他后来下了山,陶眠也时常记起年少时的他。
顾园之后上山的是二弟子陆远笛。远笛是陶眠收下的第一个女弟子。
那时陆远笛还小,陶眠怕自己照顾得不周全,还从山下请了婆婆专门看护她。
等到陆远笛年龄长一点,能自理了,那位婆婆也到了寿限,陶眠就自己照顾徒弟。
陆远笛的性格要比大师兄顾园小时候顽皮多了。明明是公主的出身,却整日像只活泼的野猴子,上蹿下跳。
她的犟脾气比起顾园有过之而无不及,叛逆期还长。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服管,专门和师父作对,半夜还要暗杀师父。
陶眠从来没有对淘气的陆远笛感到厌烦。他反而觉得,女孩子倔强点更好,免得长大后被人家三言两语哄走了。
陆远笛也是个修炼的奇才,和大师兄顾园不相上下。她唯一不用陶眠操心的,就是修炼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