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杀死了敌军,何远山看到刘雄从他的身体上跨过去,用他沉重的身体从侧面撞在一匹战马肚子上,刚刚跑起来的战马失去了平衡,轰然倒塌,刘雄用尽全身力气唐刀横着扫过,刚刚昂起来的战马头颅,以及骑兵的头颅,赫然被这一刀一斩两段。
何远山看着刘雄的身体被另一匹战马撞飞,不知为何,他不想再站起来了。
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胳膊如同火焰灼烧一般,嘴巴里满是尘土,却连一丝丝口水都没有,就连吞咽下的空气也如同烧红的铁水一般灼热。
“就到这吧,老子就这点本事了。”
何远山摊开四肢,看着两匹战马正向他跑过来,他知道,下一刻,马蹄子就会踩踏在他的胸口上,踩断他的胸骨,折断他的肋骨……
“嗡嗡……”像是有一群大黄蜂从他的上空飞过,那两匹战马像是触电一般软软的倒在地上,马嘴就在何远山的脚边,吐出来了好多的血。
丁大有那张丑陋的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俯视着何远山喝骂道:“一群废物!”
说完就挟着那柄陌刀大踏步的迎着飞奔来的突厥战马,以左脚为圆心,右脚随着身体旋转一圈,吐气开声,两米长的陌刀顿时就旋转着杀了出去,没看到他怎么用力,匹练一般的陌刀就出现在半空中,刀光到处,四米范围之内的不论人马,皆被斩成两截。
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圆心,陌刀高举,像是在迎接漫天飘落的血雨。
突厥人的战马在他面前纷纷驻足,惊慌的迈着碎步向后退,不论突厥骑兵如何催促,也不敢向前一步。
野兽的本能告诉它,向前就会死。
几道粗大的弩枪从他的身后飚射而出,不多的还敢发起冲锋的突厥骑兵被弩枪穿透身体,被弩箭巨大的冲力带着脱离战马远远地掉在地上,有些人无力的握着弩枪想要拔出这东西,最终,无一成功。
丁大有抖掉陌刀上的血,缓步向前,所到之处,突厥人纷纷后退,胆敢有马头出群者,立刻就会被后方飞来的弩枪所杀。
无数条腿,从何远山头上跨过,男人跨间被捂了几天的骚哄哄的味道充斥了何远山的鼻端,何远山却从未像这一刻这般安心。
云初早就被眼前这一幕惊讶的停止了擂鼓,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贪财好色,残毒又无情的丁大有上了战场之后,居然有这种睥睨千军的本事。
看到丁大有把战场当成他们家后院,杀人如同摘花的样子,他忍不住张大了嘴巴,这他娘的仅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折冲府校尉啊……
“跟着这样的人上战场应该没有那么危险吧?”云初低声问自己。
马上,他就打了一个激灵,很不明白自己这时候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错觉?
抬头继续看远处的战场,刘雄不知道什么时候爬起来了,正艰难的拖着何远山往回走。
而丁大有一人在前,身后跟着五百个黑了吧唧的府兵,就在府兵群中,四架轻便强弩被人抗在架子上,也跟着向前移动。
就在此时,突厥人的军阵再一次混乱起来,丁大有挥挥手,四架强弩又开始攒射,突厥人的箭雨也再一次向丁大有笼罩了下来。
弩枪在突厥人群中肆虐,杀的他们人仰马翻,丁大有却停下了脚步,冷漠的看着从天空落下的箭雨。
最远的一支羽箭落在距离丁大有不足两米的地方。
突厥人群中突然跑出来两匹战马,战马上的骑士疯狂的催马向前,他们的骑术非常好,在疾驰中,松开战马缰绳双手持弓,羽箭连发。
两柄巨盾竖在丁大有面前,却把他的脑袋露在外边,羽箭嗖嗖的从他耳边掠过。
这是两个非常不错的箭手,顷刻间就一人发射出来了五支箭矢。
能手指中夹四枝羽箭,弓上搭一枝羽箭,而后在一瞬间就把所有的箭都发射出去的箭手不多。
除过从丁大有耳边飞过的两枝羽箭,其余的羽箭都钉在了巨盾上。
箭手射光了手里的羽箭,准备拨马回撤的时候,丁大有狞笑一声道:“这就要回去了?”
此时的丁大有不知何时已经放下了陌刀,手握两枝短矛,向前冲跑十余步之后,就大喝一声把两枝短矛投掷了出去。
短矛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悠长的弧线,一柄落在马背上,刺穿了战马的身体,连带着将藏在马肚子底下的箭手一起刺穿,另一支短矛则跨越了遥远的距离,径直将战马上的骑士洞穿。
看着两个突厥骑兵落马,丁大有身后的府兵们齐齐的用刀敲击着盾牌,大吼:“威,威,威!”
此时,一队骑兵艰难的从突厥人的军阵的另一侧杀了出来,为首的一名黑甲骑兵倒拖着一只装饰华丽的大纛。
云初看到了这支骑兵,忍不住叹息一声,出发的时候,足足有五百黑骑,回来的时候却不足百人,至于戴着尖帽子的塞人骑兵更是少的可怜,云初衷心的希望羯斯噶能活着回来……
黑骑兵出现的那一刻,丁大有的军阵也缓缓后退,只是军阵中的弩枪,还在继续发射着。
云初抬头看看偏西的白日,长出一口气,觉得这个炽热的下午,是他平生经历过的最漫长的一个下午。
突厥骑兵缓步向前,他们的队伍已经变得极为稀疏,不是人死的太多了,而是为了不让弩枪发挥更大的威力。
随着丁大有最后一个进城,龟兹城沉重的城门就缓缓闭合,将尾随而来的突厥人隔绝在城门之外。
云初很悠闲,是因为回来的人大多是轻伤,至于重伤的基本上都丢给了突厥人。
何远山跟刘雄以及残存的两个掌固被人拖到了阴凉处,一桶桶冰凉的井水就泼了上去,事实上,每一个归来的将士都是这个待遇。
何远山的眼睛四处乱瞅,最后看到云初眼睛亮了,叫喊道:“还是童子吧?”
云初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问,不过呢,自己才十三岁,说是童子不丢人,就点点头,准备处理他明显的脱臼伤势。
“往我的肩膀上撒尿,快点,都是男人,没人笑话你的小东西!老子现在要的是童子尿治伤。”
原本准备解腰带的云初立刻停止了动作,上前抱住何远山受伤的左臂,左右摇摆一下,另一只手捏住脱臼的位置,腰部发力,只听喀嚓一声,何远山脱臼的臂膀就被接回去了。
稍微动一动有些麻木的手指,何远山瞅着云初道:“你还真的什么都略懂啊。”
云初把水壶扣在他的嘴巴上,浇花一般的给他饮水,又把目光落在刘雄的身上。
“不要问我要童子尿,那东西屁用不顶,除了弄你一身污秽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解掉铠甲跟里衣的刘雄就赤裸裸的躺在水泊里,刚才的战斗应该让他觉得非常兴奋,他的家伙此时还直挺挺的一柱朝天呢。
第三五章 陈玄奘的陈?
如果回到云初原来生活的世界,丁大有这种杀女人的恶魔,至少应该被五马分尸才能解恨。
何远山这种杀小孩子的混蛋,最轻的惩罚应该是大辟。
至于刘雄他们,就算法官法外开恩,弄一个终身监禁也是应理应份的。
如今,云初身处这群恶魔中间,心态却无比的祥和,哪怕是丁大有脱得赤条条的把鸟放在冰水里浸泡的恶心样子,云初也觉得可以接受。
他的脑海中总是会不断地闪现出丁大有一刀碎四匹马的场面,尤其是他站在血雨中沐浴的样子,让云初甚至产生了错觉——大丈夫当如是!
野蛮到了极致,也就成了一种美!
云初承认自己现在有些变态,自从来到世界之后,自己的所有事情都不怎么对劲。
尤其是当塞来玛一脸惶恐的跑来找他的时候,他居然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他一直告诉自己,塞来玛就是自己的母亲,也必须是母亲,除此无他。
可是,他的心里还隐隐有另一个声音告诉他,如果自己过来的时候,没有变成婴儿就好了,那时候,二十八岁的云初正是人的一生中最辉煌,最强大的时候。
二十八岁的未婚正县级主政一方的干部,有资格向世上所有女人求爱。
可惜,塞来玛不是来找他的,也不是来看娜哈的,她是为羯斯噶来的。
有那么一瞬间,云初很想弄死羯斯噶,可是,当他看到塞来玛那双蓄满眼泪的大眼睛,他还是为胳膊骨折的羯斯噶捏好骨头,用了最好的药膏,还上了夹板。
最后还用柳枝水帮他清理了伤口,并嘱咐塞来玛一定要定期用柳枝水清洗羯斯噶的伤口。
受不了死里逃生的羯斯噶看塞来玛炽热的目光,更看不惯塞来玛握着羯斯噶的手哭泣的场面,某一刻甚至想要抽出唐刀,斩下他们两人的脑袋,再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并排摆在一起……
想归想,云初还是匆匆逃离了那个人间地狱。
娜哈找来了很多的沙葱,且是极为新鲜的沙葱,她不仅仅找来了沙葱,还找来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牛肉,跟三个洋葱,一把菠菜,一把小葱。
这些蔬菜还滴着水呢。
云初检查了一遍分给自己照顾的三十七个伤号,把死掉的两个人让人拉走,见其余的都活着,就把这些人交给胡姬照顾,自己忙着去给娜哈准备蒸包子。
伤号们都喜欢来云初这里养病,他们都觉得云初的医术很高,这个医术很高是对比出来的,来云初这里的伤号最多死三成,去郎中那里的伤号最少要死六成。
当然,最重要的是,来云初这里养病,伺候人的都是胡姬。
包子蒸好之后,娜哈装了满满一大盘子,叫嚷着要去地道里吃。
云初没有拒绝这个孩子的要求,她也有必要跟老羊皮社交一下,给她的安全上一道保险。
今天蒸的包子多,云初想了一下,自己好像也有社交的必要性,丁大有似乎有把他送上战场的打算,这件事一定要尽快解决。
想好了,就把所有的包子装在一个柳条筐里,用湿麻布盖上,提着篮子就离开了老羊皮的院子。
何远山给了两个,刘雄给了两个,剩下的两个掌固一人一个,都是死里逃生的人,吃点好的也是应该的。
剩余的包子自然是要给那个喜欢把鸟泡在冰水里平息欲望的大唐商州折冲府校尉。
看野史的时候云初得知,那些杀性很重的猛将,一般情况下淫欲也奇重无比。
听说白起军帐中常年都有健妇随军,廉颇这等老将也是万万不能离开女人的,至于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将常遇春则不挑拣,有健妇的时候用健妇,没健妇的时候就用母牛……
提着篮子的云初被准许进入校尉的大堂。
人刚刚进去,立刻就掀开了篮子,于是,还很热的牛肉包子的味道就笼罩了整个大堂。
把蒙布掀开之后,云初就有些后悔,因为这个大堂上不光是丁大有一个人,还坐着两个被郎中包成粽子一般的伤号,以及七八个站在伤号果毅校尉下首的别将、长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等。
包子露出来了,就没办法再盖上。
丁大有从桌案后边走过来,抽抽鼻子道:“吃食?”
云初点点头道:“包子,牛肉包子!”
“怎么吃?”
“拿起来咬就是了。”
云初话音刚落,丁大有就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就接过包子放在桌案上,看样子没有分给众人的打算。
丁大有的嘴巴很大,拳头大小的包子他两口一个,一口气吃了七八个,就用麻布盖上包子,指着云初对周围的部下道:“这个小子来历不明,看模样是咱唐人,就当唐人用了。
方正那个蠢货给他弄了一个乱七八糟的身份,他不满意,还特意花心思弄了一些别致的吃食献上来,想要找我求一个正规出身。
这些天本都尉也看了,发现这个小子识文断字的能给兄弟们凑合着写个家书,照料伤病也用心,听说他那里死的人比咱们刘郎中手中死的人少。
罢了,看在你殷勤的份上,就留在我折冲府当差,在老子麾下当兵,如果没死在战场上,总能给你弄份军功,到时候风风光光的回去,讨个老婆,多生几个娃再来当兵,这辈子也算是不白过。
老陈,你看着安排一下,我觉得他当一个火头军应该是块好料。”
云初张大了嘴巴呆滞的看着丁大有,他觉得自己过来好像不是为了当府兵的,更不是为了上战场的。
不过,云初还是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谢过都尉抬举,还极力向都尉推荐自己的医术了得,至于火头军什么的,实在是高攀不起。
为了证明自己医术了得,还指着两位从突厥人千军万马中辛苦杀出来的果毅校尉身上的伤,说,仅仅是外伤的话,应该经过缝合之后,最好自然晾干伤口,而不是这样包扎起来等着养蛆。
说完话,就主动解开了两位果毅校尉身上层层叠叠的麻布。
当着众人的面,该用柳枝水清洗的就清洗,把伤口里面的脏东西冲洗干净,该缝合的伤口立刻就下手缝合,半个时辰之后,就连那两个果毅校尉都说,去掉包扎物之后,全身舒坦了很多,原本动一动就痛的伤口,用丝线缝合之后也不再那么痛了,可以动弹一下。
丁大有亲自上前用指头捅捅果毅校尉刚刚被缝合好的大伤口,点点头道:“看起来很怪,却很有道理,从哪里学来的?”
“孙神仙的手段。”云初毫不犹豫的开始扯谎。
“咦?你见过孙神仙?这不可能,我可是听那个塞人大阿波说你在白羊部当了三年的野人。”
云初叹息一声,再一次打散头发,指着脑袋上那道恐怖的伤疤道:“有些事记不起来了,有些事却怎么都忘不掉。”
丁大有上前瞅瞅云初头上的伤疤道:“摔伤的,看样子是伤到了脑袋,不过,事情都是记在心里的,跟脑袋有什么关系,老子砸碎的脑袋多了去了,里面除过一堆肥油没别的东西。”
云初叹口气道:“您这话要是在孙神仙跟前说会挨骂的。”
丁大有摸摸脑袋,本来想骂人,想了想,又觉得骂孙神仙不好,就冷笑一声道:“你这病好,想记得就记得,想忘记的就忘记,有时候啊,就连老子都想得你的这种病了。
既然你想当朗中,那就去当郎中,在刘郎中手下当差,在方正那个肥球手底下当掌固,在我这里就没有让你低人一等的道理。
刘郎中是正儿八经的八品医正,你既然手艺不错,当一个从八品的司医吧,反正你们都是太医署的官,我给你报上去,人家准不准我不管,反正,在我这里认。
你下去就去找刘医正报备!”
云初连忙答应,就匆匆离开了大堂。
丁大有斜睨着云初离开大堂,就对在座的众人道:“在我麾下想要逃避上战场真是找死,如果不是看在他年纪尚幼,又做的一手好吃食,今天就砍了他。
过来尝尝,这小东西做的这个叫什么包子的东西真是好吃,刚才没忍住多吃了几个,来来来,都过来尝尝,尝过之后,就知晓某家为何放这小家伙一马了。”
云初没有去找那个刘医正报道,他觉得这很可能是丁大有布置的一个陷阱。
这家伙的狠辣,今天在战场上已经看到了,眼睁睁的看着何远山他们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才准许弩弓发起进攻,好像那些死掉的人,连几根弩枪都不如。
今天的包子算是丢给狗了,狗吃了包子,还反咬了他一口那种。
娜哈的包子就用的很好,老羊皮吃了包子不但没有伤害娜哈,还给了她一块更大的放在大太阳底下都晒不热的好看的白石头。
不仅仅是这样,老羊皮还主动敲起手鼓,教娜哈如何掌握节奏极有韵律的龟兹跳舞。
“把你的那块玉石拿来我看看。”老羊皮见云初回来了,就问他要那块雕刻了两句诗的玉石。
云初没有想太多,就递给了老羊皮,他只是瞄了一眼就还给了云初。
“这是你刻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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