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或许是早年间扮演好人角色扮演的太累,后期就越发的猖狂,最后被贬官流放,忧愤而死。
云初决定不学他,决心用一生去扮演好现在的角色就好,中途不更改人设,不能像那个人猫一样没有一个好下场。
客栈里的条件跟云初预料一样糟糕,不过,人家卖的本来就不是客栈的服务,而是别的。
云初背着早就呼呼大睡的娜哈进了客房看了一眼之后就立刻转身出来了。
伙计才把门推开,来不及点灯,藏在墙上,屋顶上的臭虫就扑簌簌的沿着墙壁往下爬。
他今晚宁愿带着娜哈跟骆驼一起睡,也绝对不会在那张肮脏,恶臭的大通铺上过夜。
天一亮,云初就带着娜哈去玉门关城门处更换过所,顺便等待丁大有,老猴子他们进城。
更换过所的时候,一个长着一副三角眼的小吏很是烦人,总是质疑娜哈的身份。
“他真的是你的妹子,不是胡姬?”
云初耐着性子再次点头道:“这是本官的亲妹子。”
小吏翻着白眼瞅着娜哈道:“云娜?不是胡姬?你爹娘怎么生出来这么一个玩意?”
云初长吸一口气,然后就一拳捣在小吏的眼睛上,这一拳云初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小吏来不及惨叫就一头栽倒在地上。
云初觉得不解气,就一脚踢散了放置笔墨纸砚的桌子,捡起一根桌子腿,就没头没脸的抽打了下去。
云初今天因为要迎接丁大有,身上穿着明显能彰显官员身份的皮甲,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个狼日的为什么一定要为难他。
于是,跟娜哈一人一根桌子腿,如同擂鼓一般将小吏殴打的惨叫连天。
等玉门关的兵丁们发现有人殴打自己人,也不顾云初的官员身份,冲上来就开始帮忙。
守门的兵丁本就不是强悍的府兵,又不敢动兵刃,那里的经得住云初这种暴怒下的猛虎的殴打。
片刻功夫,就被云初用桌子腿殴打的头破血流,倒了一地。
云初见没人敢上来了,就丢掉手里的桌子腿,提起那个被他殴打的跟烂泥一样的小吏,在他的手在他自己脸上弄了一些血,随便的在娜哈的过所上勾了一下,又从地上捡起印鉴,在上面用了印鉴,最后一脚踢在小吏的脸上,让他基本上没有牙吃饭,这才觉得怒气消散了一些。
就在云初拖着娜哈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骑着马的中年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就算小吏的嘴巴臭了一些,你这样抢关夺印的做法,是不是也太过了?”
云初瞅瞅中年汉子身上的光明甲,就从怀里掏出一袋金沙丢在小吏满是血的脸上,对骑马的汉子道:“我觉得你遇到这种事出手可能比我还要重。”
中年汉子不置可否的撇撇嘴朝云初伸手道:“我来看看你的过所。”
云初没有拒绝,双手将自己的过所递了上去。
中年汉子看完云初的过所,叹口气道:“你就是龟兹之战中剩余的最后一个唐人?”
云初摇头道:“别听信过所上的话,当时还有三十七个大唐伤兵呢。”
中年汉子正要说话,就听丁大有粗豪的声音从云初背后传来。
“程处默,你桂州溎南府折冲都尉府人马齐全,我商州折冲都尉府人马跟突厥人厮杀后剩下不足一半,你大可把你的人马拉出来,我们较量一下。”
程处默瞅着同样骑在马上的丁大有道:“你部下的脾气未免太不好了一些,一言不合就殴打守关将士,我什么话都不说可不成。”
丁大有瞅着满地都是哀嚎的兵丁,伸出自己粗大的食指指着程处默道:“一群人被一个少年人殴打成这样,如果是我的部下,不用别人打,我自己就把他们打死了。”
程处默瞅着笑眯眯看着自己的云初,不知为何也笑了一下,就把云初的过所丢还给他。
朝丁大有拱拱手道:“好,这一次的事情就此作罢,怀德兄,我们山高水长,日后总有相见之日,下一次,换一个场合,我们再论论孰短孰长。”
丁大有冷笑道:“某家小鸡鸡一尺半长,不信,现在就可以验证一下。”
程处默干笑一声,无可奈何地指指丁大有就在部下的簇拥中扬长而去,至于被云初打伤的兵丁们自然有旁人去照料。
丁大有见程处默走了,就皱眉问云初:“怎么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把人殴打成这个样子?”
云初苦笑道:“挨打的人本身就是人家送来挨打的,我只不过是按照人家的意思出手罢了。”
丁大有砸吧一下嘴巴好像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怒骂道:“这狗日的办事情好像越来越缜密了,以后再遇见他,不可不防,再问你一声,你真的不准备来我军中当参军吗?就算现在不成,这个位置老子给你留着。”
云初摇摇头道:“我读书太少,需要去多看看,多听听。”
丁大有瞅着云初的眼睛道:“野心不要太大,我上次见到像你这样的一个人,他没能活过三十岁,死的老惨了。”
云初拱手笑道:“我争取让自己活到老死,而不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横死。”
丁大有笑道:“这就对了,人世间虽然不太好,多活一天还是赚一天。
走吧,老子们该坐地分赃了,我很想看看这一趟到底能给兄弟们带来多少好处,够不够吃一辈子。”
云初大笑道:“如果这些货物全部在长安出手,就算不够每一个将士吃一辈子,也相差无几了。
不过,都尉一定要交好长安东西两市的市署官员,让货物始终以一个高价售出,否则,这么多值钱的货物进入东西两市,会引来很大麻烦。”
丁大有嘿嘿笑道:“咱们有佛陀的脚印玉石,有了这个东西就能得见天颜,到时候再把我们的麻烦告诉陛下,陛下自然会帮我们解决。”
云初听丁大有这样说,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们的货物都是抢来的,佛陀的脚印是偷来的,所有的货物进关都是违章的,你竟然要把这些事都告诉陛下吗?”
丁大有满不在乎的道:“我只知道天大的错,也没有欺瞒陛下的错大。
我就是一个愚蠢的武人,犯错是必然的,只要没有欺瞒陛下,一心想着陛下,我犯下的错陛下总会饶恕的。
再说了,你以为陛下真的不知道我们干的这些事情吗?你以为我不说,就没有人说吗?
云初,欺瞒陛下才是我们这些当官的可能犯下的最大的错。”
第五四章 大生意
云初靠在枣红马身上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政治生态不同了,自己办事的方式也要要变一下。
以前,瞒上不瞒下,是云初经历过的政治生态,现在,人家连抢劫,偷盗,违规这种事都不瞒着皇帝,云初以前积攒的某些经验就用不上了。
娜哈在枣红马的背上蛆一样的蛄蛹烦躁了,就顺便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
云初有些无奈,回到长安之后,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正是该学习认字跟学女红的时候,就她这个比男孩子还要男孩子的脾性,如何能坐得住哟。
老猴子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可是呢,自从进了玉门关,丁大有跟老猴子这群胡商的协议就等于完成了。
丁大有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堂堂的折冲府都尉跟一群不值钱的胡人混在一起,就早早打发老猴子他们离开了。
云初总觉得离开丁大有之后,老猴子他们好像也挺开心的,片刻都没有在玉门关逗留,骑上骆驼就朝长安走了。
看着把脸贴在哥哥脸上胡乱蹭的娜哈,云初第一次发现自己从西域带回来了一个祸害。
这孩子皮肤不够白,关屋子里的养养可能就好了,这孩子不喜欢干净,这也不要紧,以后多找两个嬷嬷照顾她卫生就好了,这孩子喜欢胡乱吃东西……这也不要紧,了不起以后自己经常下厨就是了。
……就是让她穿唐人女孩穿的那种步奏繁琐的衣服,以及念书,写字,女红,这些会很难。
再加上她的外貌,想要在大唐找一个好夫婿应该非常的难。
唐人喜欢胡姬,而不是喜欢有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婆,这一点人家分的清清楚楚的。
云初的烦恼没有经历多长时间,就被丁大有喊去分赃了。
人家的货物多,人手也多,所以准备把这些货物统统带去长安交给皇帝赚取最大程度的利润。
云初的货物少,大多数又是金子,再就是几十头骆驼,丁大有体恤他,给他分的也是金子。
所以,云初现在手里最多的就是金子,算了一下,至少有两千两金子。
众所周知,除过士族与勋贵之外,寻常人家是不用金子的。
李义府现在为了自己考虑,正在朝廷上积极推行五品以上官员就是士族的建议,就算是通过了,云初也不知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五品官。
远水解不了近渴,还是要想办法把这些金子转化成铜钱才行。
可是呢,两千两金子转化成的铜钱数量至少要好几吨,就他跟娜哈两个就算有骆驼帮忙,也没有办法弄去长安。
于是,云初又开始怀念老猴子在的日子了,这个老家伙在的时候怎么看怎么讨厌,怎么看怎么危险,但是呢,自从老猴子自己上路之后,云初发现自己干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带金子去长安是不成的,大唐府兵一旦归国,就会立刻成为农夫。
商州折冲府的府兵可不一定就是商州人,府兵们走一路散一路是常事,等走到长安的时候,丁大有身边也不知道能剩下几个。
到时候自己跟娜哈两个带着两千两黄金进长安?
云初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找丁大有商量一下,如何处理这些黄金。
丁大有听了云初的建议之后,呆滞了片刻道:“你准备把金子在这里交给程处默,然后在长安让程氏将两千两金子的铜钱交给你分给那些战死的同袍亲眷?”
云初摇头道:“程处默至少要分给我三千两黄金的铜钱,就这,我还是亏得很。”
丁大有努力运转一下自己不太灵光的脑袋想了好久才道:“你给他两千两黄金,等你到了长安,他不但要把两千两黄金的钱给你,还要多给你一千两黄金的钱?
凭什么啊!
程氏虽然不出什么好人,可是呢,程处默那家伙粘上毛就是猴子,没你想得那么傻。”
云初拱手道:“劳烦都尉走一遭,就这么去问他,如果他真的聪明的话,就一定会答应,如果不答应,就说明他不是一个聪明人,我宁愿带着两千两金子跟着您混到长安。”
丁大有斜着眼睛看了云初一会道:“也好,何远山他们的死我也有责,帮你当一个见证,保证让程氏在长安把钱给你还是能办到的。
不过,你多要一千两金子的钱,可能不成,真的,程处默那家伙精得很。”
云初笑嘻嘻的道:“您尽管去问,我觉得他有八成的可能会答应。
其实这话最该跟都尉您说的,可惜,都尉在玉门关没有根基,家里也不够富裕,要不然您才是最合适的。”
丁大有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跟老子的关系还没有好到白给你一千两金子的地步。”
“您去问问,说不定就成了呢?”
“要是人家把我当恶客打出来呢?”
“不会的!”
丁大有见云初如此坚持,看在他们大关令衙门在龟兹为了掩护他突围死战的份上,就带着拜帖去了程处默的都尉府衙门。
云初就带着娜哈守在都尉府衙门口,等着丁大有的消息。
两个小时之后,丁大有就出来了,不怀好意的对云初道:“人家说了,两千两金子放他这里,再去程氏拿价值两千两金子的铜钱没问题,这已经是看在战死的同袍份上才给的脸面。
至于你多要的一千两金子,人家说了,让你当面问他要,要的有道理,程氏有的是金子,如果没道理,打断你的腿,拔掉你的牙,不算欺负你。
现在,要不要进去?”
云初笑着朝丁大有施礼谢过,就牵着娜哈的手踏上了都尉府衙门的台阶。
丁大有站在外边想了片刻,终究还是经不起好奇心的诱惑,也跟着走了进去。
云初留给丁大有的印象很好,至少是一个能办事,且能办成事的人,这孩子今年才十三,万一嘴上胡说,惹怒了程处默被人家收拾一顿,他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他也是真的好奇,云初凭什么空口白牙的就问程处默要钱,还是他娘的一千两金子这么多。
丁大有再次回来的时候,发现程处默正坐在宽大的软塌上瞅着云初兄妹两。
而云初正在给妹子剥葡萄吃。
程处默看起来威风八面的像是要吃人,云初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专心喂妹子吃葡萄。
眼看着娜哈嘴里塞满了葡萄,程处默就敲敲软塌的边子道:“我现在就想听听你如何从我手里掏走一千两金子,说得好,一千两金子给你,说不好,刚才老丁应该把我的话传给你听了。
我甚至连你拿来的两千两金子都不给你。”
云初掏出手帕擦擦娜哈嘴角流淌出来的葡萄汁水,笑吟吟的瞅着程处默道:“你不给,那好啊,回头就去大慈恩寺请玄奘大师去问老公爷讨要就是了。”
原本有些得意的开始抖脚程处默突然听到了玄奘大师的名字,立刻坐直了身子,而坐在一边正在吃葡萄的丁大有也跟着剧烈的咳嗽起来。
程处默盯着云初看了片刻道:“如果你手里的这笔金子跟玄奘大师有关,程氏再布施一千两黄金也算不得什么,你应该明白有些事万万不能说谎,否则,后果就不是你用一颗脑袋能了结的。”
丁大有也迅速停止了咳嗽,面红耳赤的朝云初喝道:“小子慎言!”
云初笑着安抚了一下有些受惊从而把眼睛瞪大的娜哈,对丁大有道:“都尉,您带回来的那个姓石的胡人,名字叫做石磐陀,曾经追随玄奘大师十七年寸步未离。
他这一次之所以急着进长安,就是为了见玄奘大师一面,他有很多问题要请教玄奘大师,而大部分的疑问都与我有关。
这件事两位都尉不用着急,等我们到了长安,真与假无所遁形。”
丁大有随即对程处默道:“有这样一个胡人,前日方才离去。”
程处默点点头道:“既然如此,给玄奘大师布施一千两黄金用来修建大慈恩寺也好,用来刊印经书也罢,程氏答应了。
不过,这一千两金子程氏只会送去大慈恩寺。”
云初瞅着程处默道:“我的金子,为何要送去大慈恩寺?”
程处默笑道:“玄奘大师只要开口,程氏就算倾家荡产也会全力襄助,你何德何能可以一张嘴就拿走程氏的一千两金子。”
云初站起来来到程处默眼前道:“就凭我已经给你程氏给了一个可以不用费力,就能赚上千千万万的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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