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354章

作者:孑与2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是哪一个王的胡姬?”

  娜哈闻言暴怒,一脚踢在肖玉华的肩头道:“我叫云娜,你也可以叫我娜哈,我不是谁的胡姬,如果非要说是,我是我哥哥的胡姬!”

  肖玉华抱着脑袋任由娜哈不停地踢他,他不是没有想过把这个漂亮的小胡姬抓走卖钱,问题是红柳丛里还有好几个被太阳晒得黑乎乎的光头在那。

  他的直觉告诉他,胆敢对这个小胡姬起半点坏心思,一定会被那些狂暴的和尚用棒子捶成肉泥。

第二章 我要打败你

  娜哈起身离开的时候,肖玉华已经吃完了老大一块腊羊肉,他舔一舔手指上的油渍,最后看着水潭里脏兮兮的自己,他觉自己应该如同那个叫做娜哈的姑娘说的那样,好好洗一个澡。

  事实上,男子洗完澡之后,总会变得英俊一些,肖玉华洗完澡之后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他觉得跟那个美丽的姑娘比起来,自己还是不够英俊,所以,他有用沙子将自己全身上下狠狠地搓了一遍,最后再跳进水潭里洗了一遍……

  事实上,他洗了一晚上的澡,哪怕夜晚的水潭冰凉刺骨,他的胸口也是热乎乎的。

  肥胖一些的尸体是可以点燃的,这一点取暖常识,肖玉华还是知道的,只要在那两具尸体的肚皮上割一个十字口,再把一根烧红的木炭放上去,等油脂浸透了木炭,再把木炭放进火堆里点燃,重新放回那个十字口,就能得到两道稳定且持续的光源了。

  天亮的时候,红柳林里的鸟鸣声嘈杂极了,肖玉华看看自己被水浸泡的有些发皱的手,以及那两具已经烧的不剩下多少东西的蜡烛,决定去红柳林边上的营地去寻找一下那个美丽的姑娘。

  虽然有可能被那群光头打一顿,这个时候,肖玉华还是觉得看到那个姑娘的事情比较重要。

  他到底换上了那两个蜡烛留下来的靴子,虽然靴子很大,到底还是靴子,比他在脚上包一块牛皮要好看的多。

  红柳林绵延二三十里,穿过这片树林之后,就能看到一个很大的营地。

  那座营地里有好多好多的货物,好多好多的牛羊,好多好多的骆驼跟战马,如果谁能够抢到这批东西,就能成为方圆一千里以内最富裕的人。

  红柳林是戈壁滩上最后一个可以保护那些没人要的人的庇护所。

  有钱人都居住在堡子里,更有钱的人会住在城池里,有田地的人会住在有栅栏围着的大院子里,只有那些没有钱,没有地,没有牲畜的人,才会居住在红柳林里。

  而肖玉华,就是这片红柳林的王。

  他之所以被其余的乞丐称之为王,完全是因为他最能打,只要人人都喊他一声王,在被那些田鼠人欺负的时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喊他们的王来帮助他们。

  洗了一夜澡的肖玉华,在红柳林里走了一阵之后,因为年轻的缘故,被水泡的孵囊了的皮肤,慢慢恢复了紧致,并且在戈壁朝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一颗不知道长了多少年的老红柳树下,有一个小小的羊皮帐篷,一颗乱蓬蓬的脑袋从帐篷里探出来,瞅着大步流星的肖玉华道:“别去惹他们,会没命的,我的王”

  肖玉华顺带着一脚把那颗脑袋按进帐篷,对他的警告不理不睬,他这个时候,只想着能再看看那个美丽的姑娘,闻闻她身上好闻的味道。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我的王。”老乞丐的声音从他的背后传来。

  肖玉华闻言停下脚步,倒退着来到老乞丐的窝棚跟前道:“喂,老家伙,你昨天看到那个漂亮的小娘子了吧?”

  老乞丐将头缩回窝棚道:“那就不是胡姬,应该是一个地位很高的公主,一个大漠公主。”

  肖玉华高兴地点头道;“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她应该是一个尊贵的公主。

  你觉得我娶她回来怎么样?”

  老乞丐把头探出窝棚嘿嘿笑道:“我的王者不可能,公主不会嫁给你这种贫穷的国王的。”

  肖玉华有些愤怒,就把老乞丐从窝棚里掏出来准备揍一顿再塞回去,就听老乞丐继续道:“你的武艺很厉害,可以混到那个美丽的公主身边去当护卫,然后,你再拿出你所有的手段来勾引她,最后,带着她逃离那支队伍,这样一来呢,她就只好嫁给你,在这片红树林里为你生儿育女了。

  您看,您卑微的臣子给您出的主意怎么样?”

  “你说,我必须混到她身边?”

  “是啊,是啊,那些和尚很厉害的,而且他们还穿着金色的铠甲,一定是和尚中最厉害的那种,我的王,你打不过的。”

  肖玉华用力的挠挠头,虽然刚刚洗了一夜的澡,他的头皮屑还是如雪片般纷纷落下。

  真的很头疼啊,阿凡提没有说错,那些和尚他真的是打不过啊。

  不过,肖玉华是一个想法很简单的人,他立刻决定就像阿凡提说的那样,先混到那个公主身边再说。

  说不定那个公主真的是喜欢自己,要不然干嘛在自己的水池里洗澡呢?

  瞅着阿凡提那张三角脸,肖玉华决定把他带上,到时候可以帮助自己出主意,这家伙几乎是戈壁滩上最聪明的一个家伙。

  虽然阿凡提被他扯着脖子急匆匆的向前走,这个家伙那双灰了吧唧的眼珠里却全是计谋得逞的得意。

  眼看着天气就要冷下来了,继续留在红柳林跟着这个愚蠢的国王,说不定会被活活的冻死。

  越是向外走,红柳林里的人就越多,这些人手中还是有一些羊的,只是,他们的羊不多,每一只对他们来说比性命都要珍贵。

  肖玉华从来没有抢过他们的羊,甚至为了他们的羊跟田鼠人战斗了无数次。可是,在肖玉华路过的时候,羊的主人还是惊恐的抱住了他们的羊,生怕他抢走。

  阿凡提在一边絮絮叨叨的道:“我的王,早就跟你说了,你应该让他们把羊交给你来保护的,这样他们就能安心的替你放羊,不再担心你会抢走他们的羊了。”

  肖玉华一把捏住阿凡提的脖子道:“住嘴,不要吓唬他们,我不要他们的羊,我可以狩猎。”

  “可是,你是咱们红柳国的国王啊,哪一个国王没有云彩一样多的牛羊呢,哪一个国王身边没有很多美丽的女子替他生儿育女呢,你这个国王算是白当了。”

  “全红柳林的人只有你每次称呼我为国王……”

  “因为我是您卑微的宰相啊……”

  “闭上你的嘴,先混到那个美丽的公主身边再说。”

  “您不会抛弃我的是吧……我的王。”

  “您如果获得了山一样多的赏赐,能分一点给您忠诚的宰相吗?”

  “闭嘴——”

  肖玉华怒吼一声,红柳林中剩余不多的小鸟则被惊吓的飞上天空,而那些羊的主人们,更是战战兢兢地将他们家的羊抱得更紧了。

  他们知道,这个红柳林里的王,从不拿有主人的东西。

  云初的手指在地图上不断地滑动,最后将手指停在红柳林的位置上,手指轻轻点几下道:“偌大的一片戈壁,只有这里面有足够的遮蔽物,可以让火烧云的匪帮潜藏下来。”

  温柔有些烦躁的道:“粮食,粮食,重点是粮食,斥候说在这三十里外,有大片大片刚刚被收割的青稞地,按照耕地面积来看,至少有不下一万担粮食。

  我们只有找到粮食,才有足够的底气离开玉门关进入茫茫沙漠。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剿匪夺财?”

  云初冲着温柔笑了一下,将茶杯推到他的面前道:“喝点水,安静一下,我突然觉得那些青稞地的主人就是火烧云这伙匪帮。”

  温柔点点头道:“你说的非常的有道理,离开张掖之后,酒泉郡虽然也是我大唐的属地,可是呢,酒泉的大唐人多数以经商为生,所以,他们大多居住在城池里,堡子里,以及驿站城堡里。

  城堡外边的广袤土地上,依旧属于那些流民,所以,我认为那么大的一片良田,其实是属于流民的,或者说那些流民就是给人种地的奴隶。

  火烧云虽然是酒泉郡这一带赫赫有名的匪帮,可是呢,我们一路过来,派出去了那么多的斥候,还动用了英公家在这里的暗线。

  结果呢,至今都没有捉到过一个火烧云的人。

  这不正常,而且,我还认为他们的名字很奇怪,叫什么云不好,干嘛叫火烧云?

  是准备烧死你吗?”

  云初闻言笑了,拍拍温柔的肩膀道:“我性子粗疏,要是没有你在一边拾遗补缺,很可能会错过很多的细节。”

  温柔见云初理解过来了,就继续道:“红柳林里居住的都是流民,这几天我已经派人去摸过底细了。

  那些人保有的粮食非常的少,这一点与我最初的判断相符合。

  我们这些人进入红柳林太显眼,除非动武,否则啥都问不出来,所以,就让少林寺的大师们陪着娜哈进去了。

  你别说,弄出来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里人人都说——粮食都在田鼠手中。

  那么,这个田鼠是谁?”

  云初听了大笑道;“徐敬业这个混账,如果胆敢谋算我,我一定让他一辈子寝食难安。

  既然你已经有了主意,我们就把探索重点放在这片红柳林里吧,一万担粮食体积庞大,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

  就在云初跟温柔两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的时候,肖玉华拖着阿凡提来到了云初的营地外边。

  他们两个不顾营地里那些人鄙夷的眼神,径直来到一个奇丑无比的正在检查马具的壮汉身边,拍拍那个人的后背道:“你是那个美丽的公主的护卫吗?”

  在终南山修道修出一副好脾气的钟馗回头发现是一个衣着破烂的少年,就点点头道:“也算是吧!”

  阿凡提奸笑着绕着钟馗走了一圈之后对肖玉华道:“他的马不错,应该是一个地位不低的护卫,看他一身青色的棉布衣衫,说明他的身份不高。

  加上他长得这么丑,一定不受那个美丽的公主喜欢,你只要打败他,定能替换掉他,成为这里的一名可以骑宝马的护卫。”

  肖玉华瞅着钟馗那张丑脸,觉得阿凡提这个聪明人说的再正确不过了,就用手指点着钟馗的胸膛道:“我要打败你!”

第三章 女人,要善于利用爱她的人

  挑战原来的护卫,胜利之后再取而代之,这在远途商队中是很常见的事情。

  在西域各个族群之间流浪做生意的商队中更是屡见不鲜,所以,看到肖玉华挑战的是钟馗,大家伙连围观一下的欲望都没有了。

  一炷香的功夫过后,肖玉华软软的倒在阿凡提的怀里,这让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撕碎的那个布娃娃,那个布娃娃是妹妹的,他想要,妹妹不给,然后他就给撕碎了,还扭掉了头,扯掉了胳膊,折断了腿……

  这是他不多的关于家人的记忆中,最让他难过的事情,他总觉得是自己撕碎了妹妹的玩偶,最后他才流落到荒原上自力更生的。

  所以,目前自己成了破布玩偶,也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这样想……可以让他能更多的理解此时身体遭受的巨大痛苦。

  事实上,一个被狂暴的野牦牛正面撞过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将思绪拉长,唯有如此,才能给身体更多的修复时间。

  阿凡提抱着肖玉华惊恐的向后挪动,他很想丢掉自己的王独自跑路,可是,他的双手不听话,死死地抱着肖玉华,还用大半个身子挡在前边。

  刚才的比试,他看的很清楚,肖玉华才冲上去,就被这个丑陋的男人一拳打飞。

  天啊,是真的打飞,肖玉华的身体飞起来足足有两尺高,在空中飞了一丈多远才吧唧一声掉在地上,就这样,还用脸贴着粗糙的砂石地滑出去三尺远。

  不过,王也很厉害,这一拳砸在别人身上,早就被这个天神一般丑陋的敌人给砸死了,王是不一样的,他的身体才停止滑动,就蹦起来继续挑战那个丑陋的护卫,还用知道丢出长绳绑缚那个丑男人,然后再冲上去用雨点般的拳头砸那个丑男人。

  绳子套住那个丑男人了,王的拳头也快要砸中丑男人了,那个丑男人却把绳子生生的绷断了,然后在王的拳头快要砸到他脸上的时候,抬起腿,一脚就把王给踹飞了。

  这一次,王的身体飞的更远了,身体跟砂石地摩擦的距离也更远了,就连王非常珍视的羊皮裤都磨破了,隐约可以看到王的屁股。

  王,又扑上去了……

  又扑上去了……

  扑上去了……

  王还是想扑,最后站不起来……就跪着扑上去了。

  王,动弹不了,他的食指还在勾动,羞辱那个天神一样威武的男子,然后,王的肚子被那个天神一样的男人踩了一脚,这一脚的力气很大,王的上半身跟下半身不由自主的折叠起来了,他的嘴巴甚至触碰到了自己血乎刺啦的屁股……

  王的嘴巴鼻子耳朵,都在冒血……就这样他还用眼睛瞪着那个威武的像山,强壮的像公牛,跑动起来像鹰隼,站立在蓝天下就是神祇的男人。

  阿凡提不明白,明明他的王连一个护卫都打不过,为什么其余的护卫都走了过来,看样子还想群殴……他们一个个都阴沉着脸,没有人发笑,一副很严肃的样子。

  他更加不明白的是,这些人只看着就剩一口气的王,对他熟视无睹,按理说,因为没有人在乎,他可以在这个时候逃跑的,他的脸上却浮现出最谄媚的模样,嘴里说着最谄媚的话,他的身体甚至匍匐在地上到处寻找可以亲吻的鞋子。

  “啊,尊贵的武士,请饶恕这个无知的年轻人吧,他以为自己是红柳林中最强大的人,在尊贵的武士面前,他就是一坨屎,一滩烂泥,是戈壁上最愚蠢的旱獭……”

  那些武士没人在乎他说了一些啥,倒是已经快要死掉的王听了这些话之后吐出来了老大一口血。

  “啊,啊——尊贵的武士您看啊,他就要死掉了,他马上就要死掉了。

  为了不弄脏您的营地,请允许卑贱的阿凡提把这坨烂肉拖出去喂狼……”

  阿凡提的声音连续不断的在寂静的人群中响起,他的双手却拖着肖玉华的胳膊,看样子,很想把他拖离云初的营地。

  钟馗瞅着看了一会热闹的云初道:“这个人我要了。”

  云初道:“我其实也挺想要的,这世上能挨你十六下重击还没死的人不多,更不要说这还是一个孩子。”

  钟馗瞅着云初晃动一下自己如同毛刷一样的胡须道:“你要跟我比武吗?”

  云初沉默片刻道:“不打,我们打一场,两个人十天半个月都恢复不过来,不值得,这个人归你了。”

  正在忙着拖着拯救自己的王的阿凡提有一双敏锐的耳朵,更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肝。

  他准确的把握到了事情出现了不同的方向,就冲着站在远处,看起来明显地位更高的云初道:“尊敬的首领,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想成为那位高贵的公主的护卫。”

  云初懒懒的看了阿凡提一眼对钟馗道:“打死他,喂狗吧。”

  说完话就离开了现场。

  肖玉华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黑暗,他的鼻子里就传来了让他魂牵梦萦的那一股子甜香味,于是他就努力的将眼睛睁出一条缝,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美丽的脸正在好奇的打量着他。

  看到这张脸,身体又被这股子甜香味包围着,天不怕,地不怕的肖玉华却恨不得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脸。

  他经常用拳头砸别人的脸,所以,自己脸上挨了两记重拳重拳之后,该是什么模样,他非常,非常的清楚。

  “你去找钟馗大哥比武,竟然没有被打死,你真是太厉害了。”这是娜哈发自内心的赞叹,她在长安惹事的时候,就是钟馗大哥帮她的,那一次,钟馗大哥一个人打了几十个从洛阳来的外地泼皮。

  肖玉华听到娜哈发自内心的赞叹,原本痛彻心扉的疼痛一瞬间就没有那么疼了,他分的出什么是讽刺,什么是由衷的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