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书中,女主人设崩塌了 第252章

作者:码字成为人上人

很快,教室内便剩下了顾翩跹等寥寥几人。

她打开饭盒,低头一小口一小口动作优雅的吃了起来,只是一边吃,一边仍然不忘以每分钟五六次的抬头频率看向教室门口。

这小动作,惹得教室内剩下的几人都纷纷看向她,小声的窃窃私语起来。

顾翩跹吃得很慢,快十分钟了饭盒里的米饭才下去不到一半,蔬菜和肉类更是动都没动过。

就在她抬头看向教室门口发觉无人、又一次低下头的时候。

扑通——

一个黑色书包被重重的扔在了她旁边的课桌上,紧接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生便坐在了她身旁。

男生像是很疲惫的样子,看都未看她一眼,便趴在书包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这副将她视若无睹的模样惹得顾翩跹不由眯起了一双琥珀般的漂亮眸子,柳眉微微蹙起旋即舒展。

又吃了口饭。

然后盖上饭盒,从桌上的笔袋里取出了一只未削过的铅笔,握在手心,轻轻戳了戳男生的脊背。

“干嘛?”男生睁开惺忪睡眼,疑惑问道。

“你说呢?路天麟,你怎么又逃课?”顾翩跹的声音带了点生气的情绪,但依旧很好听,清脆却又不失女性的柔美。

“我没逃!我……我早上中暑了,这会儿才缓过来。”路天麟闻言眼珠一转,闪烁其词道,心里想的却是我可不会告诉你我通宵打游戏了,才刚睡醒。

不是他不愿意说实话。

而是他这个同桌顾翩跹很烦,仗着自己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总爱多管他的闲事。

笑话!

他一个两世为人、心理年龄超过三十岁的人,为什么要每天准时打卡、来学校学习这些无聊的幼稚知识?

他就算不学无术又怎样?

他家里的钱多到花都花不完好吗?

嘿嘿。

听系统说顾翩跹是《战神归来》这个小说世界的第一女主,人设就是块大冰山,遇到男主叶枫之前谁也融化不了。

可他怎么感觉,这女的是个爱管闲事的逗比呢?

颜值倒是真能打,但这性格,一点也不像啊!

他都怀疑系统是不是对“冰山”两个字有什么误解?

他还记得。

他上次在一家私人图书馆见到顾翩跹,当时她正在看一本少女漫画,也不知看到啥情节了,给她乐坏了,扶着书柜,捂着嘴,笑的跟鸭子似的。

嘎嘎嘎嘎嘎嘎……

然后仓促见到他,以及他手里的单反照相机,笑声戛然而止。

她当时脸上的尴尬表情,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从那天起,顾翩跹在他心中的人设就崩塌了,从“冰山校花”变成了“逗比”,现在又变成了“爱管闲事的逗比”。

因为她总管他。

要不是见这小姑娘实在长得好看,他早就不受这气了。

“真的?”顾翩跹认认真真瞧了路天麟一眼,见他并不像是中暑之人那昏聩无力的样子,俏脸上出现一抹狐疑之色。

“真的,骗你干啥?”路天麟眼睛一闪一闪,“真诚”的说道。

顾翩跹盯着他看了好久,最终点点头,不再与他说话。

他也乐得清闲,趴在桌上看起了电子书。

这一看,就连身边的顾翩跹啥时候出去了都不到。

直到五六分钟后。

啪嗒——

一杯冰镇绿豆汤放在了他桌上。

回头一看,只见顾翩跹脸蛋红扑扑的、光洁的额头和琼鼻的两侧鼻翼还沾染着晶莹的汗水,正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给你。”顾翩跹惜字如金道。

“额……给我这个干嘛?”路天麟被顾翩跹的操作搞得有些懵,不明白这小姑娘是啥意思。

他就随口一说,她还真信了,而且还真跑出去给他买绿豆汤了?

什么鬼啊?

这小姑娘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可她不是《战神归来》的第一女主吗?

路天麟有点凌乱。

“我去买奶茶,奶茶店买一送一,赠的,喝不完,给你了。”顾翩跹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另一杯奶茶放在了自己的桌上,表示自己并不是特意去给路天麟买绿豆汤的,这绿豆汤只是赠品而已。

“哦这样,谢谢你啊。”路天麟眼神微闪,也没揭穿,拿起桌上的绿豆汤猛嘬了一口,然后趴在桌上,开始在心里呼唤系统。

“系统,在吗?”

【在的宿主。】

“你帮我看看,面前这小姑娘就这顾翩跹,她是不是对我有意思啊?我感觉有了,说实话,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真不太会骗人,傲娇的把戏太拙劣!让人一眼就看穿。”路天麟在心底评价道。

【宿主心中既然已有答案,何必来问系统呢?】

“我是有答案,我只是在你这儿找个认同嘛,那你说,我该怎么委婉的表达我对她没意思?毕竟她是女主,我俩是不可能的。”路天麟问系统道。

【这个好办宿主,你只要对她实话实说就行了。】

“什么实话实说?”路天麟有点疑惑。

【上次,宿主偷天换日了女主顾翩跹100块钱那次。宿主只要把真相告诉女主顾翩跹,她绝对会不再喜欢你的。】

“啊?这……好吧。”路天麟回想了下,很快便想起了系统说的上次是啥。

那是一年前的事儿了。

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

他在顾翩跹的桌子底下捡到一张100块钱。

本想还给她,可这小姑娘走太快,一放学就不见人影了。

于是他只好把钱揣包里。

准备回家。

可谁知经过一个车站的时候,他刚好又看到了顾翩跹,小姑娘正坐在花坛那儿哭。

他看她哭的可怜,就上去问她啥事儿?

顾翩跹啜泣着说出门没拿钱包,口袋里仅有的100块钱也丢了,现在没钱坐车回家。

如果走回家的话估计要三个多小时。

于是他就取出钱包,准备把顾翩跹那100块钱还给他,可临到还钱的关头,他也不知是脑子抽了还是咋滴,突然灵机一动,把100元纸币换成了两张50元纸币,然后笑嘻嘻的递给了顾翩跹,告诉顾翩跹,这是他捡她的,让她拿着快回家吧。

他还记得顾翩跹当时的眼神。

先是惊讶,接着是疑惑,然后是恍然大悟,最终变成了感动。

小姑娘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擦干眼泪背起书包回家了……

他本以为这只是件小事,所以压根没放在心上。

可现在仔细回想一下。

不对啊!

好像就是从那100块钱以后,顾翩跹对他的态度就变了,从冷漠疏离变成了主动关心,还整天利用班委的身份管他。

闲来没事儿就要帮他辅导偏科的数学和地理,还让饭量大的他吃她的午饭,把各科卷子都借给他抄,有时候还帮他写作业……

好家伙,这样一想,原来一切都是他自己造的孽呀。

不行,他得赶紧把这事儿说清楚,不能再让人家小姑娘继续沦陷下去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

路天麟转过了头,然后,就看到趴在桌上假装午睡的顾翩跹正用手蒙着眼,隔着狭长的指缝偷偷看他。

四目相对~

顾翩跹俏脸微红像个小兔子似的瞬间转过了头。

而路天麟的心也在这一刻随着她的小动作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第三章 丁敏川的国外经历

  “卜铃铃铃”

“卜铃铃铃”

一个在拿着一把紫兰色的勋章在手中把玩着。她的长相清秀脱俗可人,瓜子形的俏丽脸庞上五官也秀美绝伦,而且非常精致,好象是上天精心巧制的一件珍品;娇嫩的肌肤雪白异常,在双颊上只是淡淡搽了一层胭脂便觉明艳照人。

她就是丁敏川。她看着一副十分古朴典雅的地图。漏出来了比战神叶枫还要猥琐万分的表情。嘴角都咬咧到耳根了。严重破坏了她那极为精致的俏脸。

“阿瑞斯啊,阿瑞斯,原本好好继承伊阿珀托斯的衣钵,成为战神甚至神王,非要培养一个渣子,退居幕后,最后还把一切都给了他。本来就以丁家的势力还不足以与他对抗。没想到他自取灭亡。上一世让他跑了。这一世,阿瑞斯的宝藏,我势在必得。”丁敏川阴程的说道。

她还记得。上一世因为自己天生体寒,极阴之体,体弱多病,气若游丝,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喝点牛奶都要吐上好多天。

八岁以后为了得到治疗,不得已出了国。得到了救治。才得到了好转。但长时间的身体亏空,但依旧骨瘦如柴脸白的根鬼一样。经过长时间的调养按照八十岁大爷那么补,人参鹿茸鱼翅各种各样的补品再加上剧烈地运动,才有所好转。

唉,那时候一直在增肥,没想到今天上秤一称,不仅没胖还又瘦了,裤腰都大了,谁能借我条裤子穿?真的太烦了,真的好想长胖。

十七岁的哪年的雨季来临之际,自己考上了当地最负盛名的哈佛大学。

考虑去不去,去的话剑桥大学还可以。多伦多大学也不错。麻省理工还行。瑞士罗尔皇家学院,罗萨贵族学校,还有埃文尼斯世界学校求我了两年多。烦死了。

就是有一次开国际讨论课,开会头脑风暴时,世界一级教授,科研人员讨论了好久,没想到最后用的是我随口说出的一个创意。早知道我就早说了,大家就不用那么辛苦的废话那么久了~

要么说国外是天堂呢。我天天逃学,看几眼书,顶撞老师,玩的不亦乐乎。结果年年全年级第一。每回年级第一,就要准备全校演讲了,这已经是每年都五六回了,放过我吧!!!

还有瑞典的卡尔王子,迪拜的哈姆丹王子,洛克菲勒家族继承人,沃森家族家族继承人,他们是合伙开饭店的吗?还都开的是纽约的玛莎餐厅。每回一见面就是我在最好的玛莎餐厅订了……特地邀请您……还望……每次不化妆都会他们惊讶的问:“你是不是化妆了,你的脸白的发光哎。”真烦,我该如何委婉的告诉他们,我真的没化妆啊。我发誓,这事是真的。

而且,他们个个都是傻子。送我车钥匙有个啥用?要是像别人的追求者送汉堡和奶茶就好了,钥匙能当饭吃吗?无语。就他们那样子的还想有人看上,哎呀,就是无语。

为了清静,我特地选了一所破学校,来完成我的大学学业。听说哪里占地4882英亩。每年支出12.4亿美元。语言方面的第一个要求是托福成绩必须在100分以上,或者雅思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如果是哈佛大学预科成绩应该在80分以上,或者应该比哈佛大学的预科成绩高5分。哈佛大学本科要求学生高中GPA达到3.6分以上,SAT成绩达到1470分,SAT成绩达到1535-1600分,或者提交act考试成绩,要求学生有阅读成绩。哈佛大学本科生不接受AP、IB和A-level课程的申请。这些课程只能作为学生高中成绩的一部分,供哈佛大学参考。因此,即使有这三门课程的分数,也必须提交sat或act考试成绩。

研究生GPA分数越高,申请就越容易。哈佛大学对研究生的语言要求没有统一要求。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托福最低要求是学生109分,雅思7.5分,雅思7.0分,托福100分。此外,哈佛大学商学院GMAT成绩为730分,哈佛大学法学院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为160分,MCAT为32分。

看看,看看,要求多么低,这不是个人都可以去的玩意能有什么好的?哎,早知道我八岁就去这所学校了。为了耳根子清静,我义无反顾的去了。

为了低调,我打扮的就像童话里的黑姑娘。穿着路易·威登的上衣,唐纳.卡兰的裙子。拿着奥斯卡德拉伦塔的包包,喷着廉价的Tiffany香水就出门了。开着车标带着两R

的破车。那一刻,是第一次感受到廉价的东西的确不好。

自己清苦的日子过得实在是有些不好过。但还可以忍受。但那破车实在是忍不住了。还说什么古思特内饰设计。快吐了。

到了学校就把那破车随手丢给了乞丐。

哪里有中央行政办公署及大学中央图书馆,另外也有数栋学术大楼,如大学学堂、纪念教堂和新生宿舍等。共有十二所住宿大楼提供给本科生,九所位于哈佛庭院的南部,靠近查尔斯河。环境如此恶劣,一时也让自己也很懵,都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自己是来学那些已经知道的东西。只要找个人每天签到,我只要每回考试来就行。至于学术研究。抽屉里有一堆,随便吧。

还记得那一天上课,教授说我长得像上一个世纪的一个世界级的明星,叫啥忘了,还有外国同学要和我合影…可是,我明明就是很大众脸啊?怎么可能和别人像?为了低调我都这样了,你们还想让我怎么样?

在同学们众星拱月的招呼下,我坐在了第一排。很是无语。

“抱歉,教授,我来晚了。”这道声音,声音的质感很轻灵,很悦耳,像是百灵鸟在歌唱。

来者,是一位少女,女人很美。用绝代风华。并不为过。

美得像幅画,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让人只看一眼便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首著名的《洛神赋》。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这样的美貌,有种让一切语言都黯然失色的力量。

(不要问这首诗为什么她会知道,问就是丁敏川从小就偷窥老路。)

她匆匆打过招呼,向着自己走来。她擦了擦嘴角留下来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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