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红云,就喜欢当老好人 第29章

作者:我是年大人

更何况,他还可以将宝贝送出去,系统必会回馈真正的混沌法宝,那岂不是发财了。

“咳咳,到底怎么回事?!”

“烛龙道友,是怎么发现密地的,又是出于何种考虑,竟将这莫大的机缘,送给贫道?!”

“还请教顺小友不吝赐教。”

去,可以!

毕竟,谁也不嫌宝贝多,更何况,还是带有混沌属性的宝贝。

但必须弄清楚真相!

他总觉着事情太巧了,有点刻意安排的意思。

且,烛龙谁都不找,偏偏找上他,其中说不定有什么猫腻。

要知道,即便他一战胜准提、接引,名声大噪,风头一时无两。

可这都是刚刚发生的事,应该还没有传扬出去,至少在烛龙邀请他之时,不会知道。

既然如此,烛龙为何不邀请更强者,比如三清、妖皇和妖帝。

必须承认,在此之前,即便女娲、伏羲,在洪荒大陆的名声,也比他要大,更何况同级别的,还有冥河、鲲鹏等诸多人选。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对这一点,来自后世的红云,深以为然。

敖顺态度越发恭敬,连忙道:“启豪前辈,烛龙老祖就猜到,前辈一定会详细询问,他特制作一个水影,请前辈查看。”

说着话,他一挥手,一个圆溜溜的水球,就出现在红云面前。

这就是所谓的水影。

能够记录声音、图像,乃洪荒版的录像机,是简单的小法术,金仙以上修为,均可轻易施展。

红云轻轻颌首,手指一点,只听“啪”的一声清响。

水球破裂,溅射无数水珠。

紧接着,这些水珠迅速组合,变成一面水镜。

水镜中,果真出现了烛龙的影子,传出了烛龙的声音。

“红云道友,当日一别,甚是想念,本想去你洞府一叙,却被俗事缠身,一直未能前行,只能以这种方式相见。”

“想必你已经听教顺说起事情大概,但事实更加复杂,其实,此密地并非我发现,而是祖龙找到的。”

“他本想进入其中寻找机缘,熟料三族大战开启,一来二去,就没有成行,后来的事情你也知道,祖龙身死道消,永远无法再进密地……”

长长叹口气。

似是回忆起了峥嵘往事。

沉默良久,他才反应过来,继续道:“此次道友找到祖龙珠,我借助此珠回忆起往事,便到了极北之北。”

“果见有一密地,其中灵气极为混乱,甚至带着开天辟地的气息,尸骨成山,血流成河,称之为尸山血海毫不为过……”

开天辟地之气息?!

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还真是凶兽量劫之地!

红云越听眼珠子越亮,到最后,已经闪烁着奇异光芒。

即便傻子也知道,他心动了。

或许此行危险重重,或许烛龙没安好心,但这绝对是一次机缘。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危险?!

怕个毛线!

以他现在的实力,应该危险怕他才对。

至于烛龙,那就更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老老实实也就罢了,不老实,就让烛龙变成一件龙鳞甲。

话说烛龙龙鳞做的龙鳞甲,穿起来应该很帅,很舒服吧。

第42章 牛刀小试,得了柄裂空剑

极北之北,乃混乱之地!

不是说这里野兽横行无忌,四处劫掠杀戮。

相反,这里没有几个生灵,甚至空无一物。

极北之北的混乱,是灵气紊乱。

是空间裂缝频现。

是混沌风暴时而吹刮。

是大地一片疮痍。

据说,盘古大神开天辟地时,一斧劈下,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

但靠近混沌的区域,清气浊气,就分的不是那么清楚了。

极北之北,就是清气浊气,分的不那么清楚之地。

嗖!

一道电蛇劈砍!

咔嚓!

地面裂开条深深的缝隙!

呼啦啦!

一道黑红色的地火,从裂缝窜出来。

像是吐着信子的毒蛇,瞬间将周围数里,化为一片火海。

轰隆隆!

一阵雷声炸响。

无数雨滴降落。

这不是普通的雨滴,而是充满灵气的灵雨。

只是刹那,便将火海浇灭,只留下无尽的漆黑,像是大地的一块新伤痕。

放眼望去,这样的伤痕,比比皆是,无时不刻,不显示着它遭受的折磨与苦难。

可就在这时,一道红光闪过,一个身穿红色道袍的年轻男子,缓步走来。

正是红云!

他面对微笑,闲庭信步。

似乎这险恶的环境,这不时出现的闪电雷鸣、裂缝地火,都不存在一般。

“极北之北,果然不简单,灵气混乱,带着毁灭气息,确实有开天辟地之初,才具备的特点。”

“只是,这样一片荒芜且混乱的大地,又哪里可能,有凶兽量劫时的宝物,即便曾经存在过,恐怕也早就被摧残成渣了。”

“烛龙这老东西,不会故意坑我吧,若真是如此,我定然不会与他干休,非得让龙族掉层皮不可……”

但刚想到这里,他鼻子微微一动,似乎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眉头轻挑,红光闪烁。

他身影已是消失不见。

再出现时,已到了一处空间裂缝前。

这空间裂缝不大,犹如一扇普通的门户。

唯一怪异的是,别的空间裂缝,都是出现又消失,并不固定。

只有它,一直停留原地,就好像被某种术法,固定了一般。

红云瞬间醒悟!

这一定是烛龙的手段!

还真有几分不简单。

怪不得敢奢望,将祖龙复活。

只是,也仅仅是不简单而已,与他这身怀无数法宝的准圣初期巅峰大能相比,还是差了一截。

微微一笑,他毫不犹豫,一步迈入。

身形剧震,接着天旋地转。

日月无光,周围景象突变。

待仔细看时,他已然出现在一片血色天地中——大地是血色,天空是血色,周围生长的植物是血色,就连淡淡的光芒,也是血色。

迈步上前,咯吱声响起。

红云低头,赫然发现,地上竟铺着无数的骨头——被血液染红的血色骨头。

骨头样式各异。

有脊椎骨,有大腿骨,也有头颅骨。

满满当当,铺在地上。

宛若一层白骨,不,是红骨地毯。

眉头第一次皱起,他忍不住自语道:“白骨为山,血流为河,还真有点意思。”

可就在这话,刚说完之际,一股打着旋的阴风,突然刮过来。

阴风阵阵,猎猎作响。

血色世界,顿时鬼哭狼嚎,恐怖到了极点。

唯一有点让人想发笑的是,这阴风竟不是黑色,同样为红色。

不,比红色稍微淡了点。

可以称之为粉红。

“麻蛋的,粉红色的阴风,这算什么,要给我一个“粉红色的回忆”吗?!”

他本来想做出恐惧状。

但想到“粉红色的回忆”,突然就记起那首老歌,竟是再也忍不住,一下子笑出声来。

他是笑了。

刮起阴风的怨灵,却是差点没气死。

咋回事?!

阴风呼啸、鬼哭狼嚎,再加上遍地骨骸,难道不应该恐惧吗,不应该吓哭吗?!

咋还笑了?!

太不给我怨灵大爷面子了吧。

人家就算群众演员,即便是刚出场就死的那种,也是有尊严滴。

身形一晃,它显露真身。

满口獠牙、眼如钢铃、身高八丈,手持一根如利剑般的脊椎骨。

“死到临头还发笑,不知好歹,不知所谓,去死。”

暴喝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