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第2章

作者:七洞

这本书在文坛的地位很高,愤怒和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受众是青少年,能让他们引起共鸣。

李斯科的前两本书都是面向成年人的,这次从青少年着手,可以扩大他的影响力,稳固自己的地位,而且这本书的文学涵养也可以在奖项上给他带来收获。

李斯科打定主意后就双指如飞,得益于穿越的青睐,他文学青年的时候也是拜读过很多世界名著,现在回忆起来一字一句都清晰无比。

很快,时间就在码字的充实中过去,李斯科看了看进度,已经完成了五分之一,毕竟自己是文抄,不用思索太多。

他抻了抻懒腰,活动了下筋骨,准备出去转转,前世的各种疾病已经给了他教训,身体好才是一切的本钱,不过他对于自己现在22岁的身体还是很满意的。

他慢悠悠走下楼,倒了杯温水,看到茉莉在院子侧面忙碌着。

“嘿。茉莉,你在忙什么?”

茉莉回头,额头上都是汗渍,“boss,我在种些青菜,生菜,胡萝卜。我已经忙完了。”

李斯科看了看确实没啥需要帮忙的,就起身去了车库,挑挑选选,开了辆雪佛兰suv,往镇上来去。

镇上,酒馆里还是那么热闹,李斯科刚推开门就碰到一堆招呼。

“嘿,马克吐温。”

“欢迎回来,小牛仔。”

“李,你需要牛仔么?”

一堆中年大肚腩的美国男人纷纷开口。

李斯科朝四周挥手致意。

“各位,每人一杯啤酒,我请客。”

“哦!哦!哦!”

酒鬼们一听都拍起了桌子,这节奏听的斯科有点想抖腿。

玛姬笑骂着,然后一杯杯的啤酒送上。

然后她首先拿起一杯递给李斯科,然后自己抬杯示意。

“敬李特姆。”

酒吧里忽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举起了杯,

“敬特姆。”

李斯科随着大家一饮而尽,玛姬的啤酒是从博的农场里用小麦自己酿的,稍微有些苦涩,但是出乎意料的香醇,听说是传承了玛姬父亲的手艺,她父亲当年在西海岸偷偷酿酒给那些淘金者。

玛姬招呼李斯科来吧台坐下,又给李斯科倒了一杯酒,“斯科,谢谢你给公鸡一个工作。”

李斯科连忙回话,“不不不,我要感谢他来帮我,你知道的,如果他不帮我,我可能没有信心经营牧场。”

“博总是把他当做小孩子,怕他挣脱自己的缰绳,他总是把自己的孩子当成牧场里的牛。所以柯尔特总是不愿意回来。”

李斯科对于这种家事不知如何开口回复,只得抬杯敬了玛姬。

在酒吧跟酒鬼们扯了会天,李斯科就起身出门了,来到镇上的宠物店,他今天打算买个宠物回去,自己一个人生活有点孤单。

美国的宠物事业很发达,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宠物。而且很多美国人都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

李斯科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在忙碌的戈莉,这是他初中同学,也是柯尔特的初恋。

“戈莉。”

戈莉抬起头,忽然笑了,

“看看这是谁,大文豪马克吐温啊,早就听说你回来了,怎么样,镇上变化大么?”

李斯科耸了耸肩,“没什么变化,还是这么安静,生活这么慢,人们都在享受生活,不像城市里,见得最多的就是拎着包奔跑的白领。”

戈莉过来拥抱了下他,“听说你打算定居这里了?”

“当然,我的祖业在这里。最近跟柯尔特有联系么?”

戈莉忽然眼眸有些暗淡,“我马上要结婚了,最近一次联系他还是两年前,听说他马上要进一线队了,后来看新闻他打架了,被俱乐部开除,就没有消息了。”

李斯科连忙转移话题,“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

戈莉微笑,“还要几个月吧,我们刚刚商议好,决定结婚,”

“哇哦,很幸福啊,他是做什么的?”

“一个律师。”戈莉看起来很幸福,“他在大申克律师所工作。”

李斯科祝福了她,“我今天来想挑选一个宠物,你知道的,我一个人住,总是有些孤单。”

说到自己的专业,戈莉开始正经了,“你喜欢什么样的?”

“要只狗吧。乖一点。”

戈莉思考了一下,走进犬舍挑选了一只黑银色的小型犬。

“这是雪纳瑞犬,是一只德国犬,是德国狮子犬和硬毛多伯曼平犬的杂交,最适合农场主,他是向护院和捕鼠培育的,健康,聪明,忠诚,还不掉毛,无体臭。”

李斯科一听说不掉毛就有些满意了。他仔细看了看,这只狗外表很酷,黑噜噜的大眼睛,看起来很活泼,两耳一致,带着尖角朝上。

李斯科思索了一阵,“它叫麦格。”

戈莉一听,就开始打包了,李斯科随后挑选了狗粮,缰绳,狗舍,还有戈莉写给他的养狗手册,付了五百美元后,李斯科如愿以偿的把麦格搂在怀里准备回家。

回去的路上,李斯科放着音乐摇晃着,麦格眼睛在四周看着,年龄尚小的它看起来有些迷糊。

李斯科到了家,把狗舍,狗粮都准备好,还给它弄了碗温水,戈莉特意交代,刚开始两个月不能喂牛奶和肉。

麦格刚刚出生一个多月,它嗅了嗅饭盆里的狗粮,很快就欢快的吃了起来,李斯科摸了摸它柔软的头,心情也愉快很多,觉得以后的生活应该会欢乐一点。

忙活完麦格的事情,李斯科回到了楼上,继续努力码字,《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全文才十六万字,他打算在这几天完成,目前已经写完的一部分也发给了自己的文学经纪人,由经纪人跟兰登书屋联系出版,具体版税也是由他们学经纪人还负责打理作家的各种版权授权,李斯科觉得这样比自己做方便很多,自己付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抽成。

第四章 牧场启航

很快,天色就暗淡了下来,李斯科看着自己已经完成的45文抄进度,还是很满意的,毕竟这是自己的老本行,虽说从换成英文有些生疏,但是触手怪的底子还是在的,这是一个身为写手的尊严啊。

公鸡已经风风火火的回来了,把剩余的支票还了回来,“买了一百二十头,个个都是身体健康的,晚一点就会送回来。”

李斯科拿了瓶啤酒给他,自己倒了杯水,他始终不明白美国人的爱好,把啤酒当成日常要喝的水,怪不得个个都是大肚腩。

“我相信你的眼光,牧场要买的东西都买好了么?”

“种子都买好了,捆草机也买回来了,皮卡也备好了,在镇上鲁格家买的,牛棚和大门我让牛仔们去处理了,好像明天就能收尾,我明天去大申克去买酿酒用的机器,后天我们就能播种了,我这次买的小麦种是黑麦的,听说酿出来的酒更棒,而且黑麦面包也更贵一点。”

李斯科拍了拍公鸡的肩膀,愈发觉得自己把他从博的牧场里拉出来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辛苦了,去博家买头牛,然后拉些酒过来。今晚开aty。”

公鸡喝完啤酒就开车回去了,李斯科在三楼花园里站着,看着一辆一辆车往这边行驶,这是镇上的人都来参加聚会了。

最先到的是牧场里的牛仔们,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牧场目前除了公鸡还有四个牛仔,只有大卫和公鸡住在牧场公寓里,其他人每天都回镇上自己的家里住。

大卫,汉博,维斯,洛克四个牛仔都是玛姬推荐的,这四个人都是镇上长大的,知根知底,干起活来也不偷懒。

“boss,”

牛仔们打招呼,

“都去帮忙吧,今天烧烤,”

牛仔们应下,都开始忙活起来了,穿串,杀牛,摆酒,搭建音乐台,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这些三两天一次聚会的美国人来说,都是轻车熟路的。

李斯科就站在门口打招呼,镇上熟悉的人听说这里开aty,好像都来了,李斯科只得一个个的招呼,他看到博和玛姬在帮忙烤肉,帮忙搬酒的兽医戴尔已经开始喝上了,还有戈莉带着穿着休闲装的律师未婚夫在角落里接吻,还有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们。

“李斯科,听说你很有钱是么?”

“李斯科,诺贝尔典礼你没得奖是不是很失落啊?”

“李斯科,纽约好玩么?”

李斯科有点苦恼,单身的他好像成了镇上所有年轻女人的猎物,但是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男人,对于这些毛孔粗大,脸上有些雀斑的美国女人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公鸡看出了他的窘迫,把他从人群中拉了出来,他终于松了一口气,狠狠灌了自己一口酒,“谢谢兄弟,”

公鸡笑着调侃他,“你是大文豪,长得又很帅,怎么会还单身?”

“我有些目标,我想等我攻克了诺贝尔再享受人生。”

公鸡碰了碰杯,“会的,”

看到被自己搪塞过去的公鸡,李斯科有些头疼,他穿越过来以后就派私家侦探查访过,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自己前世生活的痕迹,自己的父母,亲人,邻居,朋友,好像都不存在,他也失落了很久才调整过来,目前他只想好好生活,享受生活,找一个中国女人结婚生子。

很快派对进行到了**,黑人牛仔维斯在台上搓着音乐,人们都开始扭动着身体,李斯科也被挤入了人群。

他被一群女人围在一起,李斯科也被气氛带动了起来,跟着音乐晃动着,这一刻,他也忘记了烦恼,所有人都在跳着笑着。

斯科很快就有些醉了,他交代过牛仔们清理残骸,就摇摇晃晃的走上了楼,连衣服都没换,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斯科被太阳光刺醒,他揉了揉眼睛,头痛欲裂。

挣扎着去浴室洗漱,清理过后才觉得自己有些精神,把被酒气污染的被褥扔进洗衣机,他换了身休闲衣服下了楼。

茉莉还是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看到李斯科下来就招呼,

“boss,我给你热了牛奶,早餐马上就好。”

李斯科在餐桌上坐下,先把牛奶一饮而尽,温热的牛奶经过他的咽喉,流到胃部。

“唔~”

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起身在狗舍里找到了麦格,把狗粮温水续上,摸了摸柔软的头,回到餐桌上打开报纸。

美国的报纸业十分发达,而且美国人习惯订购报纸,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游览报纸已经成了习惯,往后发展几年,互联网高速发展,还是掩盖不了报纸的市场,当然会有所下滑,李斯科也跟着入乡随俗,订购了几份时事性资讯。

“该死的,又要加税。”

李斯科看到报纸正中央的报道,就火不打一处来,在美国,各种税收真的是能把人烦死,收的又高,又不能逃税,不然美国税务局这个庞然大物会让你余生都来偿还。

当然,税收增高对李斯科影响不大,他只是美式思维习惯性的骂总统,骂政客。李斯科的产业都有专门的财务人员避税,通过购买奢饰品,捐献,投资,海外开分公司等方式把税率压到最低,这也是美国富豪合法的避税手段。

吃过早餐,李斯科也开始工作了起来,双手飞快的敲打,进度也越来越快。

悦耳的铃声响起,李斯科放在桌上的诺基亚n73亮了起来,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李斯科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诺基亚的股份,不多,只有百分之零点几,李斯科记下来,要在2007年之前处理掉。

“喂,”

“李斯科,你的新书我已经发给兰登审核了,还有多久能完结?”

李斯科瞥了眼屏幕,“半个月吧。”

“好的,出版社这里安排准备前期工作,编辑们对于这本书评价很高,已经准备联系文学院士们研读,准备明年的诺贝尔申报了。”

李斯科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意外,《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可是被评选为美国大中学必读书籍,领导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潮流,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

挂完电话的李斯科兴致满满的专心码字,一想到自己会获得文学最高的奖项就激动不已,对于文抄这件事,他并没有什么羞愧之类感觉,与其让这些名著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不如拿来给这个世界增添光彩,更何况自己抄的是外国的。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斯科吃过午餐也一刻不停的工作着,终于在傍晚把工作做完,当他敲完最后一个字母,伸了伸懒腰,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他妥善的保存好文档,并不打算立刻交给经纪人,不然没办法解释自己几天就写完成的名著。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要好好的在牧场里休息,今天公鸡已经把牧场里用来放牧的马买了回来,李斯科决定明天去看看,说起来他前世一直在城市生活,也没有骑过马,也挺想领略一下武侠里骑马飞驰的感觉。

时间就在斯科撸狗中度过。

第二天,李斯科怀着激动的心,早早的起床到了马棚。

马棚是跟牛栏一起随手修建的,里面有五个栏位,这次也买了五匹马,这些马都是普通牧场用的夸特马,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血统。

李斯科到马棚的时候送马的已经到了,他们正招呼着牛仔们往下卸,公鸡在一边用酒壶灌着,一边指挥着牛仔。

李斯科对于这种工作中喝酒的行为不打算管,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认识所有的牛仔都是这样干活的,他记得他父亲很宝贵自己的酒壶,自己有次无意中碰坏了,父亲生气了好久,直到他用稿费买了个新的送给父亲当做圣诞节礼物,父亲才释怀。

第五章 丹佛

李斯科看着这群马,有一匹白色的,他站在旁边量了量,马背刚好到他胸口。

从旁边拿了两根胡萝卜喂给白马,他取来了早就备好了的马具,往马身上穿戴。

当然不会发生大家期待的被马踢之类的事情,买来放牧的马都是被驯化过得温顺马。

虽然李斯科前世没骑过马,记忆融合后,这个身体可以没少骑,身为农场主的儿子,如果不会这个,会被人耻笑的。

起身上马,李斯科开始夹腹抖绳,白马也开始慢慢动了起来,往前慢慢走了一段距离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记忆恢复了,就加大了抖绳的力度,马也跟着跑了起来。

“哒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