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112章

作者:报一丝啊

  合着是被偷了啊。

  你说你偷就偷吧,这偷车贼家属居然还敢理直气壮地跳到自己这个失主的面前。

  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而此时,听到林北的话,周淑芬反而不乐意了。

  “不是你说啥呢!”

  “能不能注意点素质!”

  “什么叫偷?就那么个破车,白送我儿子都不稀罕!”

  “那是借,知道吗?是借!反正你又不骑,我儿子借来骑两天就还给你了啊,用得着这么小气吗?”

  周淑芬翻了个白眼。

  “别废话了赶紧把发票拿给我!我要去索赔!”

  林北都气笑了,正要说什么。

  突然,脑海中响起熟悉的电子音。

  【噔噔!“克敌机先”被动技能生效!】

  【宿主请注意,对方索要发票,维权厂家是假,讹诈车主为真!】

  林北心头一跳。

  昨儿个才抽到的神级被动技能,今天就派上用场了?

  嘶!

  明白了。

  发票给了这周淑芬,她回头就可以反咬一口,说这电瓶车是林北卖给她儿子,结果因为电瓶爆炸导致她儿子受伤,这样就能让林北赔钱。

  找厂家索赔,别人不见得搭理你。

  而且说实话,很多杂牌电瓶车你想找厂家都不一定找得到。

  而车主就在跟前儿,还是个年轻人。

  柿子要挑软的捏。

  很显然林北就是那个软柿子。

  好好好,这么玩意儿是吧?

  林北心中了然,面色变冷。

  “大妈,不问自取视为偷也,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活了六十年了,不懂吗?”

  “天王老子来了,你儿子这行为也是偷!”

  “你居然还敢这么堂而皇之地找上门来,你就不怕我报警?”

  闻言,

  周淑芬脸色一沉。

  恶狠狠瞪着林北,咬牙道:

  “你那破电瓶车撑死一千来块钱,我都问过人了,这么点钱,就算你报警,警察都不会管!”

  “但你要是不给我发票,我跟你没完!”

  “你个穷逼乡巴佬,信不信我让你在杭城待不下去!”

  周淑芬非常凶狠的样子,言语之中充满了威胁的味道。

  林北“大惊失色”,拍着胸口后退两步。

  “我好怕怕哦(/?Д?)/”

  “不好意思,我装的(? ?? ?)?”

  “你儿子有手有脚干啥不好非要去偷,要我说,他被电瓶炸伤,活该!”

  “你与其在这里跟我叽叽歪歪,不如回去好好教育教育你那好儿子,省得他以后犯下更严重的罪。”

  周淑芬都快气死了。

  喘着粗气,咬牙切齿。

  “你……”

  “你什么你!刑了这是我家,你麻溜出去,再不走我就报警,告你个私闯民宅!”

  说着,林北强行将周淑芬推出门外。

  “你给我等着!我还会回来的!”

  门外传来大妈气急败坏的声音。

  林北却冷冷一笑。

  放心,

  就算你不回来,我也会去找你的!

  你以为,偷了我电瓶车,就能当无事发生?

  按照杭城的标准,盗窃罪立案金额是3000元以上。

  林北的电瓶车新车也才不到两千块,确实不够立案。

  但,盗窃罪立案标准并非只看金额,也看次数!

  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是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哪怕三次偷的都是价值一分钱的东西。

  同样构成盗窃罪。

  只不过数额小的话,量刑可能会相对较轻,但罪名成立肯定是没毛病的。

  林北早就听闻附近经常有人丢电瓶车,没想到现在轮到自己中招了。

  这么多起电瓶车失窃案,说不定都跟这个叫“周利奇”的家伙有关系。

  当然,这只是林北的猜测,不能肯定。

  反正搂草打兔子,顺带手的事儿呗。

  反正身怀高级黑客技能,调查起来也不费事儿。

  他要没偷那么多次也就算了,如果真是多次犯案……

  那就当是离开杭城之前,最后给杭城的帽子叔叔,送一笔业绩。

第125章 打电话!摇俩人儿!3V3!

  “噼里啪啦!”

  黑客1号准备就绪!

  周淑芬千不该万不该,她最不该做的事,就是在林北面前泄露自己和儿子的名字。

  对于一名高级黑客来说,从他知道你的名字的那一刻起,你在他面前就已经没有了秘密。

  根据两人的名字,林北很快便查到了他们更多基本信息:年龄、工作、手机号码、社会关系等等。

  再根据这些信息,进一步获取到了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账户信息。

  最后,更是直接侵入手机和电脑!

  这就是信息化时代的弊端。

  网络普及确实能极大地提供便利,改善生活。

  但同时,也会让人们时刻面临隐私泄露、秘密曝光的风险。

  尤其是面对一个高级黑客,更是毫无秘密可言。

  反正林北只是敲敲键盘,该知道的,就全都知道了。

  他猜测得没错,周利奇这家伙,还真是个惯偷。

  这一点,从他跟几个同行或者合作伙伴的聊天以及资金往来种,不难看出端倪。

  此外,林北发现周利奇居然还在写《进货日记》……

  “X月X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是个好日子。我出门溜达,偶遇一辆粉红色爱玛电动车,这可是我偶像周董代言的。周董是我的青春,我做梦都想离周董近一点,只可惜买不起演唱会门票,那就用这台电动车来圆梦吧,纪念我的青春。”

  “X月X日,瓢泼大雨,跟依萍去陆家讨生活费那天差不多,没钱打车,顺一辆电瓶车回家不过分吧?”

  “X月X日,晴转多云,看了黄历,适合进货,我出东门,往西走,顺着滨康路开始扫街,从半夜忙到凌晨,皇天不负有心人,共进货7辆……”

  “X月X日,心情不好,进货……”

  “X月X日,心情舒畅,进货……”

  “X月X日,吃多了,进货……”

  “X月X日,没吃饱,进货……”

  ……

  随便翻看了下备忘录里的《进货日记》,林北嘴角不停抽动。

  满头黑线。

  以前看电影就曾经不止一次地产生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反派总喜欢搞一些“账本”、“交易记录”、“交易明细”之类的,留下自己的犯罪证据。

  自认为保管得很好,非常隐秘。

  但是结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是一定会出意外的。

  然后反派就凉了……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尤其是贼!

  谁能把犯案秘密写日记里?

  写出来的那能叫秘密?

  下贱!

  ……

  林北对比了一下《进货日记》里的内容,以及微信上销赃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

  完全能对得上。

  这下妥了。

  很显然,这个叫周利奇的,就是个惯偷。

  而且不偷别的,就对电瓶车情有独钟。

  也算是一个“专一”的惯偷了。

  林北没有深入研究这位“电瓶车大盗”的内心世界,他直接拨打妖妖灵。

  “喂你好,我要报警!”

  “我的电瓶车丢了……不不不,不用你们查,我已经知道是谁偷的,而且我还发现,他貌似是个惯偷,偷过很多电瓶车。”

  “我的地址是迎春小区1号楼1单元201……”

  “好的好的,我在家等你们。”

  刚挂断电话,一阵敲门声响起。

  “砰砰砰!”

  林北无所畏惧,直接开门。

  果然是周淑芬去而复返。

  不过这次她不是一个人,身旁还有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留着两撇小胡子。

  脑袋上包着网状绷带,长长的头发被压迫大半,发梢却肆意往外翘着,看上去非常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