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254章

作者:报一丝啊

  “呵呵............”

  王瑞鑫笑着摇了摇头。

  “多余的我现在还不能给你透露太多,但有一点是可以告诉你的。”

  “他们回不去了。”

  林北一听这话便笑了。

  没想到这次居然歪打正着。

  本来以为就是个脾气火爆行事霸道的被告家属而已。

  没想到居然还真是混嘿的。

  得,这次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就这些逼养的,早些年靠着暴力狂揽钱财,不知道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结果捞够了钱之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安安心心享受富足生活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林北满意离去。

  ....................

  龙城某医院。

  “妈的!”

  “老子出道这么些年,从来没栽过这么大的跟头。”

  “那个小逼崽子......”

  马洪军躺在病床上,脑袋上包着纱布。

  还是能感觉到隐隐作痛。

  相比身体上的疼痛,更要命的是心里难以接受。

  马洪军在道上风里来雨里去这么些年了,拼倒过一个个狠人,结果居然被一个小孩给撂倒了。

  这让他有一种阴沟里翻船的屈辱感。

  马洪军心里异常愤懑。

  “草!”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有点好处,最起码我手里有筹码能拿捏那个小杂种。”

  “逼他撤诉,不再告晓悦。”

  “只要他撤诉,我这趟就算没白来,至于我跟他这笔账,哼,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清算!”

  马洪军双眼微眯,眼睛里闪过一道寒芒。

  他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不但要借这次的事情威胁林北撤诉,而且即便撤诉也不代表事情一笔勾销,还准备秋后算账呢。

  只可惜啊,马洪军想得挺好,但现实却不会如他所愿。

  “吱呀!”

  门开了............

  两个警察走了进来。

  “警察同志,那个小杂......小子,你们抓了吗?你看他给我打的,太嚣张了,太恶劣了!这种人,必须得......”

  马洪军话还没说完,便被其中一个警察打断了。

  “刑了马洪军,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

  “我们过来,就是要告知你这个案子的情况。”

  马洪军“嗯嗯”两声,满怀期待地看着。

  警察接着道:“关于林北先生打伤你以及你两个朋友的事情,经所里调查研究,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林北不须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啥......?啥玩意儿?”

  马洪军顿时就傻眼了。

  正当防卫?

  还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是......这凭啥啊!”

第284章 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

  “警察同志,你看看我都被打成啥样子了!”

  “还有我那两个兄......那两个朋友,一个腿断了,另一个更惨,可能......”

  “这凭什么他没责任?”

  “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这个道理!!!”

  马洪军涨红了脸,大声吼道。

  警察淡淡道:“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人小伙子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懂吗?”

  马洪军梗着脖子说道:“我不懂什么正当防卫,我只知道,打了人,不可能什么责任都没有!更别提还把我们打得这么严重。你别以为我不懂法,我们三个都已经达到轻伤标准,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和解的话,那个打人的,他都得去坐牢!”

  因为太过激动,或许抻着伤口了,刚说完便龇牙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

  正所谓久病成良医。

  这马洪军作为一个“专业”的混嘿人士,对于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有些了解的。

  至少这个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他就很清楚。

  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呵呵,你居然还懂法?”

  警察挺意外地看了马洪军一眼。

  “只可惜,懂的不多。”

  “你们三个人,还持刀,还是主动出手,并且听现场群众说,还听到你们喊着要弄死那小伙子?”

  “怎么,还以为是二三十年前呢,还以为是你们当黑老大的时候?”

  “也不看看现在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玩儿这一套!”

  警察目光逐渐变得冰冷。

  “马洪军,现在通知你,因你聚众寻衅滋事,杀人未遂,已经正式刑事立案!”

  “不过考虑到你的伤势,暂时不拘你。”

  “就在这里进行讯问。”

  马洪军顿时傻眼了。

  “什么?”

  “我可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你们龙城的警察都是这样子的吗?”

  “不去抓行凶的人,居然要审讯我这个受害者,咋了,看我是外地的,就欺负我们这些外地人是不是?”

  马洪军现在火气很大。

  警察摆摆手板着脸说道:“刑了马洪军,我是不是给你脸了?跟我这儿渣渣呜呜的!”

  “你们哥仨光天化日的堵人家门口,又是威胁保安,又是对业主动手,咋了你觉得你们还挺遵纪守法呗?”

  “好死不死的你们还是三个人。”

  “一个两个,这顶多算犯罪份子,可你们是三个人,这已经能算犯罪团伙了。”

  “你也别在这儿跟我吆喝了,不如老实配合,主动交代,或许还能争取宽大处理。”

  马洪军脸色顿时变了。

  他这会儿终于意识到,事情貌似比自己想的,要更加严重!

  心跳迅速加快。

  如果只是寻衅滋事还好说,顶天了三年,这次又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找个好律师的话,估摸着缓刑问题不大。

  但马洪军从警察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词。

  “杀人未遂”!

  所谓杀人未遂,在定罪的时候,侧重点不是“未遂”而是“杀人”。

  这特么叫“故意杀人罪”!

  刑法四百来条罪名,故意杀人罪绝对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谓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歼罪、抢劫罪、贩卖面粉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犯的是八大罪,那么已满十四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负刑责年龄提前两岁,足以表明八大罪的严重程度。

  杀人未遂,成立犯罪的话就是故意杀人罪。

  “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最低也是三年以上。

  十年封顶。

  这跟三年以下的寻衅滋事罪完全不是一码事儿。

  马洪军蹲过十年大狱,按理说这点“小案子”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但当初蹲大狱的时候,马洪军一穷二白,而且也年轻,坐几年牢完全不算什么,甚至坐牢在他们道上,是一笔丰厚的履历。

  坐几年牢出来,那社会地位都不一样。

  可现在,马洪军家底丰厚,有老婆孩子,年纪也大了。

  他很享受现在的安宁生活。

  再让他去坐牢,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咕噜!”

  马洪军艰难吞咽口水,看着警察道:“不是,警察同志,这个我承认,我确实冲动了,我不该那样的。”

  “但我那也是着急啊,我闺女被他搞了,我心里着急得不行。”

  “我看你的年纪,应该也当父亲了吧,你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情。”

  “而且我绝对绝对没有要杀人的意思,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可能干这种事情。”

  “我单纯就是想吓唬吓唬他。”

  “恳请政府宽大处理。”

  马洪军很诚恳的样子。

  他发誓,自打出道以来,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软”过。

  警察却冷着脸道:“求饶的话,留着上了法庭再说吧,现在你要做的,就是配合调查,老实交代你的问题!”

  随后,便架好录像录音设备,开始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