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327章

作者:报一丝啊

  “就那么一个破相机,坏了就坏了,而且还是小孩子弄坏的,凭什么咬着不放?”

  “哪条法律规定小孩子弄坏了东西还得赔钱的?有这样的法律么?”

  “还有道歉就更别想!”

  “我们一家人出去玩,结果被那小子搞得乌烟瘴气,好心情都没了。”

  “我不找他道歉就算了,他哪来的脸,让我们一家给他道歉?”

  “凭什么!”

  “天王老子来了,也没这个道理!”

  好家伙!

  陈红梅瞪着俩眼珠子,就发飙了。

  旁边孙福海拉都拉不住。

  最后只能是无奈地叹口气,痛苦扶额。

  日你个仙人板板……

  这尼玛的。

  “法官!”

  “你看到了吧,对方这分明就是狮子大开口,这就是先讹钱!”

  “像这种行为,绝对不能惯着!”

  陈红梅冲着邓永利大声嚷道。

  邓永利也是满头黑线。

  真的,他当法官这么些年了,见过的奇葩也不算少。

  但是像陈红梅这么极品的,说实话,真的很少见。

  堪称人中龙凤。

  而曹斌呢,也不跟陈红梅吵吵。

  他始终记着林北的吩咐。

  就两个诉求,对方答应,就调解。

  既然对方不答应,那没啥好说的,直接开庭就完事儿。

  曹斌站起来说道:“邓法官,对方的态度你也看到了,那我没什么好说的,既然对方不同意调解,那就开庭吧,我相信合议庭会给我方当事人主持公道。我还有事,那我就先走了。”

  “嗯。”

  邓永利点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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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曹斌二话没说,直接走人。

  “哎!”

  “哎?”

  “干什么?你站住!”

  “不是,他什么意思?他这是几个意思啊他!”

  “甩脸子给谁看呢!”

  陈红梅顿时就不乐意了。

  叉着腰大声嚷嚷起来。

  邓永利面无表情道:“这位女士,调解本就是看你们双方公平自愿,你们双方都有同意调解的权利,也有拒绝调解的自由。”

  “刚才对方提出条件,你们没答应。”

  “那人家自然也就不调解了。”

  “现在调解结束,你们回去吧,开庭的时候准时来就行了。”

  说完,邓永利也离开了。

  他实在懒得跟这个肥头大耳多说一个字........................................

第375章 判决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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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失败,那没啥好说的了,只能开庭。

  于是在调解后的第三天,天府市某区法院,民庭,开庭审理。

  “咚——”

  “今日,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天府市某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毁坏财物一案。”

  “由我,邓永利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接着。

  书记员起身宣读法庭纪律和一些注意事项。

  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原告方这边,林北这次亲自出庭,毕竟是要亲眼看到对方那跟死了妈一样的表情,如果不能亲自在场看到的话,属实会有点遗憾。

  代理律师自然是曹斌。

  被告方则是孙福海和陈红梅夫妻俩,其中孙福海不但是被告人,同样也是辩护人——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被告人为自己辩护,也没有规定说被告人不能担任自己的辩护人,甚至也没有要求被告人一定要有辩护人。

  事实上,被告人请不请律师完全看他自己的选择。

  可以请律师。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也可以不请律师,不申请法律援助,而是自己为自己辩护。

  只要你对自己有信心,完全可以在法庭上舌战群儒。

  当然了,绝大部分情况下,被告人还是会选择请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让专业人士为自己辩护。

  即便被告人自己就懂法律,甚至自己就是律师,也通常不会自己为自己辩护。

  因为很多情况下,辩护人需要查看卷宗,调查案子等等,而被告人的身份却限制了,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做到。

  就比如张三被控告故意伤害,他自己都被警方拘留了,还如何查看卷宗,如何外出寻找证据,如何跟目击证人或者被害人接触?

  正因为考虑到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所以即便律师成为被告,也通常会找其他律师来当辩护人,代理自己的案子,为其辩护。

  但孙福海却并未找律师。

  一来,这案子他实在是没脸去找同行来代理案子,丢不起这人,这要是真的找同行来代理,怕不是得被那些同行笑话十来年。

  第二个原因也是因为这次的案子相当简单,而且作为当事人,孙福海对所有情况也都一清二楚,并不需要如何调查,他自己是被告人的身份也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最终孙福海没有请律师,而是亲自上阵,自己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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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听席上。

  陈红梅的父母,陈大开和赵素琴坐在那边,冷着脸看着,时不时还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看那表情和眼神,恨不得把林北吃了。

  林然,沐可可和赵清雅三女也出席旁听这场庭审,坐在旁听席另一边。

  她们也注意到了陈大开和赵素琴,不过只是看了眼便收回目光。

  嫌晦气。

  这一家子,没一个好东西。

  此外,还有一些退休了闲着没事儿干的大爷大妈,溜达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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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书记员的流程结束,开始庭审。

  原告方律师曹斌起身宣读起诉状,阐明案由,并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照价赔偿损坏的照相机,并公开向林北道歉。

  对此,被告方自然是不答应。

  还没等孙福海说话呢,陈红梅便红着脸扯着嗓子大声嚷嚷起来: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家孩子还小呢,他们懂什么,不小心碰坏了什么东西,也不能怪他们啊。”

  “而且据我所知,小孩子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凭什么赔偿?”

  “再说了,他们自己的照相机自己没看顾好,难道他们自己就没责任?”

  “我有理由相信,这就是蓄谋已久的敲诈勒索,故意把照相机放在危险的地方,等我儿子经过的时候,再故意碰掉,摔坏,赖到我儿子的身上,以此来讹钱!”

  “法官大人你一定要帮我主持公道,像这种坏人,必须得到惩罚!”

  陈红梅站在那边,气势汹汹,仿佛很占理的样子。

  孙福海:..........

  6

  既然对方完全不认可起诉状的内容,并且拒绝赔偿,那没什么好说的了,直接进入法庭调查。

  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曹斌这边率先发力,直接拿出两份至关重要的证据。

  第一份是林北照相机里导出的带有时间戳的照片,可以确定,林北的照相机在被熊孩子碰掉地上之前,是完好无损的。

  第二份证据,则是林北用如影随形航拍器拍摄的完整视频,通过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两个熊孩子打闹的时候,把照相机碰掉在地上,造成损坏。

  此外,曹斌还提供了林北购买相机的发票、付款凭证,以及相机的检修报告。

  这些证据便足以证明,林北的照相机确实是被两个熊孩子弄到地上摔坏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孩子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被告人需要向我方当事人进行赔偿!”

  曹斌如是说道。

  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孙福海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话语。

  “老公你说句话啊!”

  陈红梅咬牙出声催促着。

  孙福海很清楚,这场官司自己是必输的,但输也要分怎么输。

  如果轻松被击溃,等回了家,别想有安生日子。

  可如果是竭尽全力抵抗最终惨败,虽然也会被嫌弃数落,但好歹情况不会太糟糕。

  没办法,明知必输,还是得硬着头皮进行抗辩。

  只不过他的辩护词根本站不住脚,刚说出来,便被曹斌轻松驳倒。

  这场法庭调查也是很快便宣告结束。

  “咚——”

  法官邓永利敲响法槌,都不需要休庭商议,直接当庭宣判。

  支持原告方所有诉讼请求,判处被告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且向原告方公开道歉。

  判决一出,陈红梅的脸色顿时难看得好像吃了两大坨新鲜热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