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330章

作者:报一丝啊

  法院这边也是特案特办,直接将本案优先级提到最高,迅速排期开庭。

  于是一眨眼,便到了开庭的日子........................................

第379章 开庭日,严厉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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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府市。

  X年X月X日,小雨,灰蒙蒙的,天地之间一片潮湿。

  似乎也预示着要发生一些很刑的事情。

  天府市某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林北早早地就来到这里,坐在公诉人席位后面,旁边是林然,沐可可和赵清雅三女。

  他们将作为附带民事原告而出席。

  很快,公诉人也走了进来。

  公诉人是一个四十岁上下,面容威严,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不苟言笑,很严肃的样子,跟林北几人也只是淡淡点了下头,便落座。

  接着,审判庭前方大门再度开启,法警带着一干被告人等走了进来。

  一号被告,吴云龙。

  二号被告,宁启盛。

  三号被告,朱晓明。

  此外还有几个不配拥有姓名的龙套选手,都是启盛租车公司的员工。

  能在这场庭审里坐在被告席上的,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在敲诈勒索的案子里,有重要戏份。

  至于律师..........

  法律上有着“同案被告不能用同一个代理人”的规定,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同案被告,他们请了同一个律师,那律师在为两个人辩护的时候,手心手背都是肉,到底应该重点维护哪个当事人的利益?又应该放弃哪个当事人的利益?

  这无疑会导致一些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干脆禁止同案被告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

  大家各自请律师。

  律师们也各为其主,只需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权益就完事儿了。

  六个被告,加上六个辩护人。

  被告方队伍倒是挺庞大的,足有十二个人。

  吴云龙站上被告席位就在那边瞪着俩牛眼睛,一个劲儿地瞅着林北。

  眼睛里怒火熊熊。

  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他对林北恨之入骨,要不是林北,他的事情根本不会败露,也不会被警察抓,更不会被告上法庭,面临牢狱之灾。

  要不是林北故意钓鱼执法,即便面临调查,也完全可以搪塞得过去。

  可以说,吴云龙有现在的下场,都是因为林北。

  他对林北自然是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除开吴云龙之外,其他人倒是没有那么强烈的仇恨。

  尤其是宁启盛。

  他对林北并无特殊的感觉,真正记恨的人,是吴云龙,都是这逼养的把他坑了。

  好好的一个老板,摊上这么个小舅子,结果现在搞得要面临牢狱之灾。

  对面。

  林北自然是察觉到了吴云龙对自己投来的仇恨的目光。

  对此,他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类似的目光,林北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他曾在很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过。

  但那又怎样?

  林北还真就喜欢这种,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非但干不掉我,还得被我干掉。

  你就说气不气?

  你们气了,那我就爽了。

  哎嘿嘿? (?ˉ?ˉ)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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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吉时已到。

  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走了进来,走上法台。

  审判长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国字脸,面容威严很有气势的中年人。

  目光深邃。

  扫了一眼,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咚——”

  书记员立刻起身,宣读法庭纪律。

  “一、所有到庭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都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必须关闭手提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

  “三、审判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四、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鼓掌叫嚣..........”

  “五、回答法庭问话时须起立..........”

  “六、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如遇绕路那法庭秩序之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对于眼中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人员不得录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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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纪律并不算多,大部分都是一些正常人都应该明白的注意事项。

  但还是每次开庭前都需要明确说明。

  毕竟,物种多样性是普遍存在的。

  这个世界上,正常人占大多数,但千万别小瞧了某些奇葩。

  尤其是能站在审判庭内,被告席上的,出现奇葩的概率更是大得离谱。

  就连当庭顶撞法官,甚至辱骂法官挑衅法官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有些人的脑回路,你真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去揣度。

  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之后,依次核实到庭人员身份。

  接着,

  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天府市X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启盛租车公司相关人等敲诈勒索一案。”

  “由我,赵天明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咚——”

  接下来便是正式开庭了。

  公诉人率先起立,宣读起诉书。

  这场庭审,就是针对敲诈勒索案的,并不涉及吴云龙的其他三条罪名,因此起诉书里也只包含了敲诈勒索的相关犯罪行为,适用法条以及量刑建议。

  对于主犯首犯的吴云龙,公诉人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五年。

  启盛租车公司的老板宁启盛,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但他为这些行为大开绿灯,提供便利,并且拿了不少分红,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四年。

  其他人包括朱晓明在内的几人,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不等。

  即便是最轻的一个,也是有期徒刑三年!

  此外每个人还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罚金。

  量刑建议不可谓不严。

  但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

  几个被告人显然都是得到了各自辩护人的提醒,对起诉书内容没有表达异议,并且都老老实实地认罪,请求宽大处理什么的。

  接下来,便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第380章 审判日:全员获刑,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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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调查,基本就是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

  这除了考验双方律师的前期准备工作、证据收集工作、质证本领等等基本的能力之外,更加考验的还有临场应变能力。

  毕竟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都没有剧本,更加不会让你提前排练。

  都是随机应变,临场发挥。

  毕竟,你能在证据交换阶段提前看到对方准备的证据,但并不能准确把握对方的策略。

  只能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在对方突然出招的时候,迅速找到反击的办法。

  当然了,很多律师在开庭前,会自己进行推演,预估对方的出招,提前准备好应对之举,这样一来,便能做到心中有数,也不至于被打个措手不及。

  但不管怎么说,你提前推演肯定不可能百分百准确。

  只能作为一个侧面的辅助。

  决定输赢胜败,还得看自身硬实力。

  而在这场庭审中,公诉人的实力明显要超过对方大部分的律师。

  林北虽然不是律师出身,但他好歹也有过丰富的庭审经验,而且本身自己也是熟读法律,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公诉人经验丰富,能力很强。

  在出示证据和请证人出庭的时候,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完全没有给对方留出借题发挥的空间。

  非常严谨。

  对面几个辩护人的脸色都变得非常难看。

  只能是硬着头皮进行质证。

  但是很显然,效果并不好。

  除了实力差距之外,本身这个案子就相对简单,并且证据实在是太强大了,几乎找不到推翻证据的办法。

  别的不说,单单是林北提供的由“如影随形航拍器”拍摄的视频,就足以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这视频里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告人的密谋,以及具体的下手动作。

  那还有啥好说的?

  咋推翻啊?

  难道说这些视频都是后期合成的?

  这不扯呢么。

  凡是能够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那都是经过了司法鉴定的,保证真实、有效、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