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169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蝴蝶城就是一座坞堡。

  这座坞堡的历史很悠久,初建于安史之乱时期,历经数百年风风雨雨、刀兵侵蚀,至今仍旧高高矗立。

  一座能存在数百年的坞堡,必然有不俗之处,值得认真参观几圈。

  萧思衡到了蝴蝶城,却没有进城参观堡垒,因为没什么值得参观的。

  蝴蝶城能延续至今,一是因为乌蒙山的险峻山势,挡住八成外敌,二是因为这里是通往药王谷的通道。

  药王谷传承悠久,从唐朝初期流传到现在,数百年间所有医术、药方,在此地均有记载,乃是医学圣殿,培养过无数神医,也有很多神医年老后,来药王谷养老,著书立说培养弟子。

  逍遥派的“阎王敌”薛慕华,晚年就是隐居在药王谷,而不是聋哑谷,更不是灵鹫宫,安道全孔厚若是没去萧家牧场安家,也能在药王谷隐居。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神医往往代表着一条性命。

  无论多么阴险狠毒的魔头,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也不会杀戮神医。

  海魔教教主贺誉,在海外是杀戮无数的海盗头子,最爱做的事,是把人牢牢地绑起来,在身上扎一刀,然后扔到海中,等着看对方被鲨鱼吞噬。

  如此凶残的人物,在爱人油尽灯枯之前,也不敢威胁神医去救命。

  神医随时能把救命变成夺命。

  神医敢赌,贺誉不敢赌。

  贺誉对冷碧桥的感情真心实意,至死不渝,苍天为证,日月可鉴。

  现在,贺誉再无任何顾忌。

  萧思衡在蝴蝶城外的小酒馆,看着斑驳的蝴蝶城,忍不住感叹两句。

  “蝴蝶城,还能飞起来么?”

  “管他们做什么,反正咱们能飞起来就可以,等会儿带我飞一圈!”

  自从享受过一次飞行,雪千寻爱上了这种感觉,她不懂天人合一,不会操控云雾,不会御风而行,只能让萧思衡带着她飞,时常撒娇卖萌求带飞。

  双儿找店小二点菜。

  这家小酒馆的人不是很多。

  老实憨厚的店老板勤伯;

  机灵勤快的店小二小鹰;

  萧思衡三人;

  三个干巴瘦的老头子;

  过不多时,小鹰端着一盘炒蘑菇,一盆蘑菇汤,一坛美酒,一叠花生米快步走来,麻利的把菜放在桌上。

  “客官,您的菜好了!”

  “这是赏你的!”

  萧思衡扔出一块碎银。

  “多谢大爷赏赐!”

  小鹰欢天喜地的离开。

  雪千寻拍开泥封,倒了一碗酒。

  “这酒不错啊,没想到这残破衰朽的乡间小店,还有这等美酒!”

  雪千寻满意的抽了抽鼻子。

  双儿给萧思衡夹了一筷子菜:“这个蘑菇也很不错,奴婢听人说过,云南有很多滋味鲜美的野生蘑菇!”

  “酒不错,菜也不错,但如果你吃了这一筷子菜,喝了这碗酒,就再也不用吃饭,也用不着喝酒了。”

  一个老人冷冷的说了一句。

  老者的声音非常难听,好似用砂纸打磨玻璃,很难想象,人的喉咙竟然能发出这等噪声,就这形象,如果说他是正派人士,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萧思衡无所谓的说道:“美人亲手斟的美酒,亲自夹来的美味,就算是孔雀胆炒砒霜,我也是照吃不误。”

  说着,吃了口蘑菇,喝了口酒。

  在老者惊骇的目光中,三人把一盘蘑菇吃了大半,一坛酒喝个精光。

  双儿没有喝酒,只是低头吃菜。

  雪千寻和萧思衡大吃大喝,甚至玩起划拳游戏,丝毫没有中毒迹象。

  方才开口的老者面色忽青忽紫。

  装逼失败的滋味是很难受的,尤其是这种喜欢装逼的老家伙。

  老者缓缓站起身子。

  他身材极为矮小,堪比侏儒,却又比侏儒稍高一些,属于发育不良。

  他叫焦降魂,三仙教教主。

  身边两个老人是他的结义兄弟。

  “偷心一刀”于百喜;

  “回头一笑”费连环;

  三仙教并不是什么大派,全称是三仙岛三仙镇三仙教,约莫十年前,三仙教被贺誉收服,加入海魔教。

  方才小鹰上菜的时候,焦降魂在蘑菇和酒水中都下了毒。

  这是一种极为珍贵的深海毒素,只需要一点点,就能毒死三十人。

  萧思衡毫不在意,喝酒吃菜。

  雪千寻大呼小叫,嘴巴不停。

  就连低眉顺眼的小丫鬟双儿,也不在乎这些毒,没把他看在眼里。

  “阁下,报个名字!”

  “你不配!”

  “你可知老夫是谁?”

  “我不想知道。”

  萧思衡吃下最后一块蘑菇,拿出手帕擦了擦嘴,叹道:“活这么大岁数真的是很不容易,为何不珍惜呢?在我吃饭的时候,你有十次逃命机会。”

  焦降魂冷笑道:“老夫只想掏出你的肚肠,看看你为何没中毒!”

  “太可惜了,就在刚才,你放弃了最后一个活命的机会!”

  萧思衡站起身子,居高临下看着丑陋的老家伙,好似看向一只老鼠。

  “混蛋,受死!”

  焦降魂挥爪攻向萧思衡。

  他的指甲上淬着剧毒,只要划破敌人的皮肤,便能让人求死不能。

  近了!近了!近了!

  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焦降魂的表情越来越得意,得意紧跟着变为惊骇,一只大脚横在他必经之路上,他冲的实在是太快,根本来不及闪避大脚,更不知该如何抵挡。

  双爪飞速抓挠,却不能动摇腿上附着的护体罡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只大脚落在自己苍老丑陋的老脸上!

  “砰!”

  焦降魂被一脚踢飞数丈。

  萧思衡冷笑道:“滚!你们回去告诉贺誉,不要派出阿猫阿狗,我家传的武功是降龙的,不是踩老鼠的!”

  “原来是萧公子,久仰!”

  一个文弱秀才出现在门外。

  他手中提着焦降魂,面上带着温柔腼腆的笑容,以及深深的杀意。

  他叫金无常。

  海魔教第一杀手。

  他本名叫金善和,但他绝不是善良和蔼的人,而是索命的无常。

  他还叫金不打,他不打人,打人没有任何意义,杀人才能赚钱。

  常言道:“书生多别字。”

  他的别字比书生还多,但他绝对不是个读书人,金无常平生最厌恶的事情就是读书,连名字都不会写。

  贺誉用堆积如山的金银,享用不尽的山珍海味,温柔如水的美人,买断了他的一生,让他为自己卖命。

  金无常是非常守规矩的杀手。

  贺誉给他足够的佣金,那么无论面对何等高手,金无常都不会退缩。

  不退缩,却可以战略撤退。

  正面作战必败无疑。

  必须潜伏隐匿爆起突袭!

第158章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宁死不退

  抢劫是世上最古老的生意之一。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陆地上有人占山为王、拦路抢劫,水面上也有吃这碗饭的,而且往往会更加凶悍。

  陆地上,占据险峻山川,只要没有朝廷围剿,或者惹到中原镖局、长青镖局之类的超大型镖局,基本上可以安安心心收钱,商队愿意交过路费。

  海面上则不然。

  除非是特别特别特别重要、所有商队必须经过的海峡,否则很难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找到送货的商船。

  找不到商船,这一趟的成本就算是完全扔在海中,翻不起浪花儿。

  因此,只要遇到商船,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肯定是要吃个痛快,海面上最方便的事情,就是杀人灭口。

  另有一点,绿林盗匪的危险,大部分来自于“人为”,是可控的。

  海盗们面对的最大的危险,是海上波云诡谲的天气,完全不可控。

  刚刚劫了一大船货物,打算去海上销金窟潇洒,还没到达销赃之地,就遇到了恐怖飓风,随后全军覆没。

  这是非常常见的事情。

  常见的好比海盗们最爱的烧酒。

  萧思衡出过海,斗过海盗,心知海盗和绿林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们出手狠辣至极,崇尚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钱就花销,没钱就去抢,抢到了继续花天酒地,没抢到就去死。

  绿林是拳头大的说话,先经过惨烈的打打杀杀,然后讲人情世故。

  海盗是拳头大的说话,先经过惨烈的打打杀杀,然后再毁尸灭迹。

  没有任何人情世故。

  手中的刀就是最大的人情世故。

  哪怕爹是宰相,师父是张三丰,在海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有意义的唯有刀枪,唯有刀口舔血杀出来的悍勇。

  悍勇,血腥,残忍,贪婪,果决,奢靡,享乐,花天酒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今朝有酒今朝醉……

  没有人会想着长久发展。

  没有人会在乎几十年后的事情。

  为什么要为几十年后,可能出现的天灾人祸,放弃现在的享乐呢?

  有几个海盗能活到五十岁?

  给一个二十岁的海盗算命,表示他会得一种三十年后死亡的疾病,十个海盗中,至少有九个半不在乎。

  从北冰洋绵延至南海,把东瀛倭寇也给算上,活到六十岁的海盗,满打满算只有七个,这七个人,无一不是海上最顶尖的人物,堪称海上帝皇。

  海魔教的目标就是如此。

  海魔教教主贺誉,凭卓绝的武功,悍勇的血气,巨量的财富,数之不尽的山珍海味,温柔如水的美貌歌姬,成功收服潜鲸帮、海城帮、飞盗会、水魔堂和三仙教,称霸南海七座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