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第47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什么意思?”

  唐竹权脑子很灵透,但他平生最不擅长的就是打机锋,而且在幽冥山庄困了三四天,脑子不免有些迷糊。

  屈奔雷打趣道:“这个大和尚说你大智若愚,看起来是个大智障,实际确实是智障,连小聪明都没有!”

  众人:((?-_-)-_-)-_-)

  大智若愚还能这么解释?

  您老真是看出殡的不怕殡大!

  追命好似吃了三枚臭鸡蛋,出门办个案子,怎么遇到这么多活宝?

  “咳咳~别说了,咱们快点跟上萧思衡的脚步,否则谁也进不去!”

  追命最先追了进去。

  倒不是完全信任萧思衡,而是他本就要进入幽冥山庄,带正路也好,引到歪路也罢,终归是要走这一遭。

  追命大战小斗多不胜数,遭遇的致命危险难以计数,区区一座迷宫,想把追命吓回去,实在是想太多了!

  另外,四大名捕中,最擅破解迷宫的不是博学的无情,而是追命。

  因为追命有神而明之的追踪术。

  只要被他找到一丝痕迹,他就能追踪这一点点痕迹,找到迷宫出口。

  幽冥山庄的妖魔鬼怪,终归是要吃饭喝水的,需要柴米油盐酱醋茶,购买生活物资时,肯定要走出迷宫。

  这就是追命的信心来源。

  然后,追命懵逼了。

  迷宫内部杂草丛生、乱石堆砌,嶙峋怪石被昏暗的阳光照射,洒下数百个张牙舞爪的鬼影,地面上虽然有乱七八糟的脚印,但没有进入的痕迹。

  很显然,除了外来者,没人进入过这座迷宫,山庄的人从不出来。

  或者,他们有另外的出口。

  这怎么可能呢?

  小黄泉难道有地下通道不成?

  不对啊!

  这地方有丰富的地下水脉,有四通八达的暗河,夏天地下是泥浆,冬天是堪比钢铁的冻土,除了入口处能对外挖掘密道,对内肯定是挖不穿的!

  追命想着幽冥山庄的事,萧思衡取出亢龙锏,快速滑动握把处的滑轮,清脆的鸣音响彻迷宫,随着声波在迷宫中不断弹射,迷宫地图印在脑海。

  回声定位。

  亢龙锏的特殊应用之一。

  当然,想做到这一点,必须有超凡脱俗的耳力,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以及在脑海中搭建三维构图的能力。

  越是靠近迷宫内部,周围的景象越是恐怖,还有阵阵阴风吹来,唐竹权紧了紧衣服,忍不住怒骂两声。

  唐竹权天不怕地不怕,哪怕天崩地裂粉身碎骨,他的嘴也是硬的。

  在这种阴恻恻的环境中,反倒更能鼓舞士气,再加上屈奔雷这个四处点火的炮仗嘴,热闹的好像是过年。

  “嗤!”

  石林中传出一声轻响。

  想给师父报仇的“复仇七雄”,立刻有一人倒下,七窍流出鲜血。

  他们是“十绝追魂手”过之梗的亲传弟子,过之梗颇为博学,精通十门不同的兵刃,每种兵刃传授一人。

  其中三人不肖,作恶多端,妄图闯入幽冥山庄夺宝,结果尽数身亡。

  过之梗想去收敛弟子尸骨,不想也是一去不回,他余下七位弟子,武功不算特别高明,但颇有孝义之心,矢志为师父报仇,怎知还未进入山庄,便已经倒下一人,心气顿时散了大半。

  过之梗擅长奇门兵刃,复仇七雄用的当然也是奇门兵刃,倒地的汉子用的是判官笔,余下的几人,则是用雷公铛鸳鸯钺流星锤虎头钩等兵刃。

  追命快步过来检查,从尸体背后挑出一枚银针,厉声道:“诸位小心,迷宫里有刺客,擅长隐匿气息。”

  唐竹权看了看银针,他们家虽然不练暗器,但毕竟是唐门出身,少有他认不出的毒药暗器,分析道:“这似乎是血霜妃艳无忧的搜罗神针……”

  “血霜妃”艳无忧!

  听到这个名字,就连屈奔雷这种胆大妄为的莽夫,也倒吸一口凉气。

  艳无忧本是名动西域的美人,数个西域小国的王子纷纷展开追求,最终龟兹国王子胜出,得到她的芳心。

  龟兹王子是独子,未来必然能继承国王之位,艳无忧本以为,自己此生都能无忧,不想王子始乱终弃,狠心毁了她的容貌,并把她丢下了悬崖。

  众所周知,武侠世界,坠崖不死。

  艳无忧不仅没被摔死,还在谷底找到一个魔道枭雄的陵寝,从中得到此人毕生所学,修成数门奇绝魔功。

  一为慑魂大法、慑魂魔音,能通过声音迷惑敌人,给敌人洗脑,把人变为自己的奴隶,让人为自己所用。

  一为吸血功,能够吸食他人鲜血维持自身容貌,让自己青春永驻。

  一为搜罗神针,银针细如牛毛,上面淬了剧毒,见血封喉,就算李清冥挨了这一针,也活不过一个时辰。

  艳无忧对龟兹王宫颇为熟悉,轻松劫走了王子,把他打的浑身是伤,然后用慑魂魔音给王子洗脑。

  完成之后,把他送了回去。

  龟兹国王王后欣喜若狂,正想找神医给王子治伤,不想王子挥刀突袭,亲手杀死母亲,随后挥刀自尽。

  龟兹国王受此打击,再也没有半点雄心壮志,整日沉迷酒色,据说娶了个风华绝代的王妃,整日在后宫与王妃饮酒享乐,权力都交给王公大臣。

  艳无忧完成复仇后,内心彻底被魔功控制,肆意杀戮,吸取鲜血。

  由于她当龟兹王妃时,王子给她的封号是霜妃,此后喜欢吸血,因此江湖称其为血霜妃,已经失踪三年。

  万没想到,竟然藏在幽冥山庄。

  圆通大师叹道:“真是孽障!”

  确实是孽障!

  艳无忧需要吸血练功,肯定是越健康纯净的身体,血液效果越好。

  什么人最合适呢?

  当然是佛门的青壮武僧。

  这些武僧不愁吃不愁喝,每天除了练武就是念经,气血浑厚,浑身精力无处发泄,大部分是纯阳童子。

  艳无忧美艳绝伦,再加上魔功带来的妖冶魅力,恣意花丛的老手都很难承受得住,更别说这些年轻和尚!

  不能说他们不守清规戒律,实在是身体自然反应,太过难以忍受。

  虚竹够虔诚了吧?

  他在西夏冰窖里也没能忍住!

  据说有苦修者,为了潜心修行,减少外来诱惑,竟主动挥剑自宫。

  当年艳无忧隐居在少室山下,诱惑了二三十位武僧,其中不乏罗汉堂、达摩院的精锐,之所以跑路,是因为不慎露出行踪,被少林护法僧追杀。

  追命分析道:“艳无忧最强的是摄魂魔音和魅术,不是隐藏气息,这里肯定还有高手,诸位务必谨慎。”

  萧思衡道:“伪装术!”

  “什么伪装术?”

  “能改变自身颜色的武功。”

  屈奔雷吼叫着道:“妈勒个巴子,装神弄鬼的,你算什么东西,快他奶奶的滚出来,大爷我给你个了断!”

  唐竹权厉声道:“奶奶个熊的,有本事滚出来,给老子来一针!”

  圆通圆达默默紧了紧袈裟。

  这两件袈裟都是护体宝衣。

  袈裟类的宝衣,有一种内甲无法比拟的优势,就是面积特别大,只露出脑袋和右臂,如果练过铁头功,身上便只剩一处破绽,那就是涌泉穴。

  道袍也是如此,防御面积甚至比袈裟更大,连手臂都不露出来。

  如果穿一双木屐,就算在地面上布置钢针,也伤不到和尚道士。

  这就是名门大派的优势。

  财大气粗,宝贝充足,能应对绝大多数环境,存活率远高于散客。

  风雪之中,传来一阵凄凉歌声。

  “……月色昏,夜色沉;

  幽冥府内,日月无光;

  又添无数魂……”

  唐竹权怒骂道:“艳无忧,你少在这里装神弄鬼,现在青天白日,哪来的月色夜色?老子偏偏要抓鬼!”

  “嗤!”

  话音未落,银针飞射而至。

  唐竹权脸上肥肉微微抽动,露出得意的笑容,肥硕如熊掌的右手,对着半空轻轻一抓,抓下来三枚钢针。

  用飞针打唐门弟子,真是脑瘫!

  唐竹权虽然不用暗器,也没戴着唐门弟子专用的鱼皮手套,但他精通五绝追魂指法,手指环绕护体罡气。

  就算是唐门的铁蒺藜,或者是凌振精心制作的火铳,也能轻松接住。

  唐竹权早就看出,释放暗器的不可能是艳无忧,故意跳着脚怒骂,做出失去理智的模样,吸引敌人偷袭。

  飞针射来的瞬间,追命顺着痕迹破空飞掠,比北地寒风更快数分。

  “轰!”

  一根石柱被追命踢倒,雪白的地面上出现一个人影,但刹那之间,人影变成了雪白色,与雪地融为一体。

  变色又能如何?

  只要露了痕迹,谁能跑过追命?

  追命顺势又是一腿,刺客的身形彻底显露出来,竟是个蓬头垢面,双眼凹陷的枯瘦女人,好似鬼魅一般。

  追命冷笑道:“辛十三,我看你往哪里跑?这次定要让你伏法!”

  辛十三,江湖有名的女魔头,精通一种能够改变自身颜色的武功,好似变色龙一般,最擅长潜伏刺杀。

  她修行的魔功,和艳无忧的武功来自同一宗门,必须吸血练功,如果十三天不吸血,功力便会衰减半数。

  她当年是赫赫有名的杀手,凭保护色神功击杀数十名宿,后来在湘西偶遇艳无忧,两人自此消失无踪。

  辛十三擅长潜伏隐匿,武功却并不怎么高明,如何是追命的对手?

  更别说转了这么长时间迷宫,所有人心中都憋着一股火,屈奔雷猛地掷出飞斧,唐竹权挥手点出一指,复仇六雄手段齐出,招呼在辛十三身上。

  只在刹那之间,这个吸血练功的变色吸血鬼,便被众人合力击杀。

  萧思衡没动。

  因为萧思衡寻到了真正的强敌。

  右肩微微耸动,阿金冲天而起,半空中降下一朵黑云,赫然是一只翼展超过三丈的猛禽,它不是金雕,而是一种变异的秃鹫,最喜欢食用人肉。

  先前追命好奇,幽冥山庄如何对外联络,原来竟是以秃鹫代步。

  阿金就算长到成年,也未必能胜过这只秃鹫,更别说此时是幼年期,在秃鹫眼中,和土鸡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阿金是有主人的。

  秃鹫利爪还未抓下,萧思衡已经举起手弩,对着秃鹫连发三箭。

  假如秃鹫高高飞起,手弩绝对射不到它,但它被阿金挑衅,飞扑而下,给了萧思衡机会,如何能避得过?

  箭矢破空,半空滴落腥臭污血。

  秃鹫凄厉惨叫,痛苦哀嚎,不顾一切冲向萧思衡,要把萧思衡撕碎。

  萧思衡等的就是这个!

  亢龙锏破空飞起,剧烈转动的滑轮发出龙吟之声,秃鹫头脑震荡,竟不知飞起躲避,左边翅膀被洞穿。

  “唳!”

  秃鹫无力的摔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