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人 第114章

作者:纯洁滴小龙

  可此时李三江的话已经到嘴边,也根本无法阻止。

  “..—-说你上次给他那么大一个红包,夸你这爷爷怪好的咧。”

  “哦,是么,呵呵呵呵。”丁大林发出爽朗的笑声。

  李追远则有些头眩,劫后余生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李三江摸了摸李追远的头:“我这儿啊,谁对他好,他都记得,不像其他那些儿,对他们再好,转头就忘了,哪认得你是谁啊。”

  丁大林点点头:“这论人的。”

  “那可不,有些儿,就是天生的白眼儿狼,养不熟。”

  “三江侯啊。”丁大林直起身子,目光从男孩身上挪开,看向李三江,“走,到我那里去坐坐吧,中午在我那儿吃饭。”

  “那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昨儿个办席剩下的菜挺多,别嫌弃,帮我一起吃了。

  办办席后总会留下些剩菜,放久了容易坏,要是自家人口不多来不及吃的话,

  会在席后第二天再开两桌小席,只请近亲来吃。

  这种席就没什么考究了,凉菜堆一堆,熟菜热一热,品相不好看,却也是好酒好菜。

  李三江:“吃中饭,那也不用去那么早吧。’

  李追远这会几终于做好了表情管理,也确认接下来自己说话时不会颤音,可刚准备开口给自家太爷找理由推掉这一邀请,抬头就对上了来自金秘书的目光。

  她看著自己,嘴角带著笑意,可眼眸里,却流转出一种空洞和冰冷。

  寻常人很难看出来,可李追远以前就有观察和模仿别人的习惯,在读过《阴阳相学精解》后,对人的微表情观察更为细腻深入。

  刚刚垒起的心防堡垒,此刻又出现了崩塌。

  她没说话,有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可他却真的仿佛看见了无声的警告。

  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太爷?

  亦或者是,

  针对所有可能看出他们皮囊的人。

  “是这样的,我想承包个责任田,租金我一次性付清,但还得挂你名下。”

  “承包多大?”

  “十几亩地。”

  “承包多久?”

  “三十年。”

  “那得去!”

  丁大林笑骂道:“好啊,你个三江侯,就笃定我活不了那么久是吧?”

  “三十年呢,咋可能活那么久,你我这样的岁数,要是再活三十年,这身皮都得皴破了。”

  “呵呵,咱都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又不是年轻人要个形象,皮破了就破了嘛,缝缝补补不照样能用。”

  李追远心里一咯瞪。

  他现在真的很怕太爷忽然嘴瓢,真把人家的皮给刺激破了。

  虽然他知道自家太爷身上有福运,但柳奶奶也说过,这福运,也得看地方,

  看遇到什么,真遇到硬茬子,这福运也没啥子用了。

  昨晚大胡子家发生的事情,其骇人程度,已经超越了李追远的想像。

  眼下自己所经历的,更是将昨晚的事情,推向了更诡异恐怖的层面。

  在这种情况面前,李追远觉得,太爷的福运—·肯定扛不住。

  “行,去吧。”李三江用手掌摩著自己的下巴,低头看著站在自己身侧的李追远,“正好趁著这个时候,我也把遗嘱给立了。”

  “哟,三江侯,你个无儿无女的老绝户,打算立给谁啊?”

  “我无儿无女,可我有曾孙子不是,我走后,留下的东西,当然是给我们家小远侯的。”

  丁大林再次对男孩弯下腰。

  李追远对他这个动作,极为排斥和抗拒,但还是挤出了一个碘的笑容。

  这种神情对一个孩子来说,实用性真的很高,无论是对人·-还是对鬼。

  “小远侯啊,你瞧瞧,你太爷是真稀罕你啊,你长大了,可要好好对你太爷哦。”

  “嗯,我会的。”

  丁大林直起腰,动作一顿。

  金秘书伸手将其换扶住。

  李追远注意到,金秘书的右手在丁大林的后脖颈处,左手在丁大林下腰侧部,她不是手掌扶,而是抓,五根手指绷起,很用力。

  像是在把崩裂的什么东西,给强行捏合回去。

  “咋了,林侯?”

  “这老腰,不行了哦。”

  “晚上床上少打滚嘛。”

  “三江侯你个老东西,走吧,跟我家去。”

  说著,丁大林就把手伸向李三江。

  李三江主动接住,换他来著。

  两个老人,就这么一边说著话一边并靠著往前走。

  “走吧,小弟弟?”金秘书将手,放在了男孩肩膀上。

  “我的暑假作业还没····

  “你太爷要给你立遗瞩,所以,你今天是必须去的。”

  “—.还没买橡皮,之前的橡皮不知道落哪里去了。”

  “走,阿姨给你买。”

  “不用了,我有钱。”

  从这里去大胡子家,正好顺路经过张小卖部,靠近时,金秘书停下脚步。

  李追远走到柜台前,正准备开口要块橡皮交差,自小卖部棚子后头蹦出来一道身影,是谭文彬。

  这家伙图捷径,没走村道,是从田埂那儿穿过来的。

  “哟,小远哥,买啥呢,来,我给你一起付了。”

  “橡皮。”

  “儿,拿块橡皮,再拿瓶风油精。”

  张婶把东西递过来,谭文彬给了钱,把橡皮递给李追远后,他赶不及地扭开瓶子,往自己脖子和手臂上开始涂抹。

  “昨晚看你们痒得厉害,弄得今儿个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痒了,我怀疑是润生传染给我的。”

  “彬彬哥,你回去吧,告诉润生哥和柳奶奶他们,我和太爷去丁爷爷家吃饭去了。”

  “啥,你还要去水————·哦哦哦!”

  李追远抓住谭文彬的手,指尖抓住他的掌心肉,用力一扭,

  而这时,站在远处的金秘书,也走了过来。

  谭文彬先前是从小卖部后头出来的,还真没注意到她也在附近,吓得继续叫起:

  “—.哦哦哦!”

  金秘书继续靠近。

  “”——-要水是吧,给你买,哥给你买,婶儿,来两瓶健力宝。”说著,谭文彬还故意看向走过来的金秘书,“姐,你要一瓶不?”

  金秘书摇了摇头。

  “嘿嘿。”谭文彬再次付钱,然后将一瓶健力宝递给李追远。

  “谢谢彬彬哥,那你回去吧,记得给家里人说,我和太爷不回来吃中饭了,

  不用给我们做。”

  “好。”

  这时,金秘书忽然开口道:“一起去吃吧。”

  谭文彬愣了一下。

  金秘书:“昨天看你吃席上的菜,吃得很开心,中午还有,一起去吃吧。”

  “那不好吧·——”

  “走吧,一起走,他们要走远了。”

  金秘书伸出手,分别搭在一大一小两个男孩肩上,催促他们前进。

  这是一种,不容拒绝的态度。

  李追远都没料到,昨天谭文彬的席上的吃相,居然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但凡咋儿个吃席能斯文点,可能就没现在的事儿了。

  不过,目前来看,谭文彬应该只知道水猴子的初版信息。

  那是自己昨晚和润生出发去大胡子家前,告诉他的。

  昨晚回来后,他想要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自己那时不想重新回忆和讲述,就让他去问润生。

  润生应该也和自己一样,暂时不想再提起那个恐怖的场景,没来得及告诉他否则,要是他知道的话,在看见金秘书时,怕是会如同裤裆里塞二踢脚,直接吓得跳起来。

  走著走著,金秘书开口道:“家里是还有人么,让他们中午一起过来吃吧不用做饭了。”

  李追远忙拒绝道:“不用了,家里就剩下给太爷做工的人了,不算亲戚。”

  “那好吧。”

  接下来的路途中,谭文彬逐渐放开起来,甚至主动找起话题说起了话。

  李追远觉得,彬彬心里应该还挺骄傲,

  他大概自觉是警察的儿子,有著遗传的反侦察意识,能在水猴子面前谈笑风生。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会演戏还不会露怯。

  就这么一路走到大胡子家门口,刚上坝子,李追远目光就是一滞。

  坝子正前方就是鱼塘,此时,塘水丰沛,和昨个白天一模一样。

  本该被抽乾水挖掘开的鱼塘,复原了;

  本该被剥皮死去的一群人,一个个的全都又活了。

  自己记忆里的那个画面,此刻在逻辑上越来越向幻觉梦靠拢。

  当这个世界以非常理的方式展现在你面前时,人们通常会先开始自我怀疑。

  然而,李追远很确信,那绝对不是梦,昨晚的那一幕,就是真实发生过的。

  鱼塘应该是昨晚又被填充回去蓄回了水,死去的人就是死了,至于现在还活著的他们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懂。

  村长和村里几个乡老到了,大家坐在坝子上的长凳上,围成一圈,聊著天说著话。

  金秘书端来了一个小茶几,上面摆著瓜子花生和糖果,

  李三江顺手抓了两把,一把递给李追远,另一把则递给谭文彬。

  丁大林对他们说:“去楼上看电视吧,房间里有,等到要吃饭时,再喊你们下来。”

  李追远摇头:“家里有电视呢,太爷买了。”

  李三江挺起胸膛,骄傲地说道:

  “那是,我给儿买电视看了,不过这儿爱学习,平日里也不怎么看,就便宜了家里的骡子天天守著电视机。”

  其实,李追远是不想脱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