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神教授实在太绝美了 第279章

作者:臣思何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笑容,手里亚军的证书看起来也是毫不在意,甚至有着浓浓的不屑。

他本来是冲着冠军来的,没想到竟然只拿了个第二。

这不是钱的事,而是他感觉自己咽不下这口气。

凭什么自己的冠军之位就被别人夺走了。

而且这家伙还说自己没有提前准备,都是即兴,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反正他袁浩不信!!

“有什么事?”

看到袁浩站在自己的面前,脸色有些难看,秦小乐眉头一皱询问道。

他不怕袁浩有什么小动作。

文的对方比不过自己,武的必然就更不行了。

不是秦小乐吹牛逼,自己一拳就能打的他找不到南北。

袁浩淡淡的望着他,似乎要把他的样子印刻在脑子里。

看到这样的一幕,秦小乐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好家伙!

这他妈……

不会是个男.同吧??

秦小乐瞬间感觉自己有点恶寒。

他是个正常的男人,是直的,从心里理解不了那种男同的人。

这样的两个人,相处起来,不觉得奇怪吗,不觉得有洁癖吗??

难以理解!

好在半晌,袁浩开口了。

“你肯定事先准备好了,今天输给你,我不服,下次,我一定会战胜你。

还有,我叫袁浩,北大袁浩,你记好了,早晚有一天,这个名字一定会响彻整个华夏!!”

说完,袁浩转身就走。

只留下了一个华丽的背影。

这宛如中二智障一般的发言,秦小乐听的是一脸懵逼。

好家伙!

原以为袁浩是个高冷男,原来也是个中二货。

还下次一定战胜我。

下次个der啊!

正经人谁他么下次还玩演讲啊。

还响彻华夏!

只能说,中二真好,有自信。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秦小乐无奈的笑了笑,耸耸肩。

旋即,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赶紧走了出去。

已经是深秋,魔都的天气已经转凉,快要传棉袄的季节了。

秦小乐穿了个黑色的风衣,里面穿了一件高领毛衣。

不说话的时候,男神的气质简直逼人,没几个女生能忍得了。

出了电视台的大门。

秦小乐就看到了停在不远处慕千雪的车。

他快步跑了过去,熟练的打开了车门,笑呵呵的坐了上去。

“嘿嘿,怎么样,我牛逼吧!?”

一上车,秦小乐就笑嘻嘻道,手里挥舞着证书和十万块钱。

慕千雪淡淡的看了他一眼:

“刚刚…那个老女人跟你说什么了?”

老…老女人?

秦小乐一愣。

什么老女人!?

忽然,他仿佛是想到了什么,干咳一声道:

“咳咳,你说的是宋老师吧?”

“我才是你老师!!”

慕千雪哼了一声,不爽的瞥了他一眼。

这家伙,还叫别人老师?

我才是你老师好吧!

淦!

秦小乐摸了摸鼻子,果然,女人吃起醋来,实在是太可怕了。

这要是传出去,让别人知道慕千雪喊宋薇薇叫老女人,估计全网都要炸开了。

毕竟,宋薇薇的名气可是不小。

堪比天王级别的存在。

“咳咳,别误会,她跟我爸认识,说我有我爸年轻的风范………”

慕千雪:“⊙﹏⊙”

是…是这样吗?

跟秦小乐老爸认识??

咳咳。

这不…芭比Q了。

尴尬了不是。

慕千雪还以为宋薇薇想包养秦小乐呢。

“咳咳,我…我哪有误会,我就是随口一问,走,开车,回家。”

第283章 夜晚,桥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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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千雪的车速不快,慢悠悠的带着秦小乐兜风。

夜晚的魔都,实在是美的不像话。

街边的美女,高楼大厦,霓虹的灯光,宛如一个不夜城,是那么的吸引人,让人伫立不愿意离去。

魔道的外来人口很多,之所以能够吸引许多外来人口,或许,这就是它作为大城市的魅力吧。

只有真正来过这个城市的人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美,又有多么的纸迷金醉。

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是打工人夹缝生存的地方。

望着窗外的风景,秦小乐幽幽的叹了口气。

车子驶过一个桥洞。

秦小乐看到,一个年轻人手里拿着吉他,带着棒球帽,在路边深情演唱。

来往驻足的人不多,但是年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围观的群众有多少,仿佛沉浸在了自己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有音乐的陪伴,有美景的衬托,是那么的完美无暇。

“先别回去了,找个地方停车吧。”

秦小乐忽然开口。

慕千雪一愣,好奇的道:

“怎么了?”

“我想听听那个年轻人唱歌。”

说着,慕千雪顺着秦小乐的目光看向了窗外,看到那个站在桥洞底下唱歌的年轻人。

“好!”

慕千雪也没拒绝,道了声好,驶出桥洞之后,找了个附近的地方停车。

下了车,旁边是一家便利店,秦小乐笑呵呵的道:

“我有点饿了,走,先去买两桶泡面,咱们边吃边听。”

吃泡面?

说实话,慕千雪已经很久没有沾这种东西了。

毕竟这种垃圾食品,她几乎从来都不吃。

不过,既然秦小乐说了,慕千雪也不会拒绝。

她点点头,脸上绽放出了一丝笑容:

“好!”

其实相处这么久,慕千雪也发现自己好像是被改变了许多。

之前的她,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吃泡面,或者是外面吃垃圾食品这种压根就不会在她的字典里存在。

但是,为了秦小乐,她一次次的修改了自己的底线。

不过!

慕千雪没有很不舒服,反而和秦小乐一起做这些事的时候,她感觉很开心。

没错!

爱一个人,为他改变都是自己内心心甘情愿的。

在超市里,买了两桶泡面,用超市里的热水泡好,又买了两根火腿肠。

两人手里捧着面,来到了桥洞下。

那个年轻人手里抱着吉他,眼神中满是赤诚,没有一丝杂念。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纯粹歌手。

这比那些人在乐坛,但是都是为了追名逐利的人好多了。

这样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热爱音乐。

秦小乐和慕千雪两人在他的对面找了个地方直接席地而坐,也不关心地上脏不脏。

一边吃着泡面火腿肠,一边安静的听着年轻人唱歌,在霓虹的桥洞下,一切是那么的有诗意。

慕千雪和秦小乐两人对视了一眼,相视一笑,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的温暖。

这样的感觉,都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经历。

说实话,很有意境!

“小乐,你说他唱的是什么歌啊,我好像没听过。”

“不知道,也许是他自己写的歌吧,我也没听过。”

“emmm,好像是哦,不过好好听啊,尤其是那句: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我感觉好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