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48章

作者:雪映红梅

我看他挺可怜的,就带他到路边的小饭店请他吃饭,想顺便套套他的底儿……”赵云将案发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魏三儿欠了不少赌债,为了还债,二零一二年八月,魏三儿向本地的一家农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授信额度为二万元人民币。

之后,魏三儿拆了东墙补西墙,使用信用卡透支取现,归还赌债,至二零一三年七月,魏三的信用卡已逾期透支二万八千三百多元,其中本金一万九千七百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魏三儿无钱归还透支款,便玩起了消失的把戏,以逃避银行的催收。

看着边吃边诉苦的魏三儿,赵云眼珠一转想起魏三儿在县里还有一套房子,当初两人称兄道弟之时,他曾经去过一次,虽然属于老旧小区但是应该还能值些钱。于是赵云问起了魏三儿房子的事。

但是魏三儿却苦着一张脸告诉赵云,那房子已经被卖了最近签的协议,买方是他的一个债主,房子是抵债用的,过段时间对方会把房价超过债权本息的差额部分给他,然后双方去办过户。

第409章 对牛弹琴

赵云知道魏三儿在外面有不少债务,而且知道他有房产的债权人绝对不在少数,如果等买方将钱给了,办完房产转让手续,估计自己拿不到什么钱,最要命的是自己的债权没有经过法院确认,即便银行将魏三儿起诉到法院,自己也无法加入分割。

此时他法律工作者的经验发挥了作用,于是他便与魏三儿商量伪造一张借条,多写些借款金额,至于借款用途,他让魏三儿随便编了一个,以便日后他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时使用,待骗取法院的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屋后参与分配,得到拍卖钱款后,两人按比例分配。

一个月后,赵云持伪造的借条以魏三儿因生意经营向其借款二十四万九千元元不归还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魏三儿归还借款,魏三儿当庭承认借款的事实,并同意调解。

当庭,县法院就赵云与魏三儿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民事调解书,确认魏三儿应当偿还赵云借款及利息共计二十五万一千元。

半个多月后,赵云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随后县人民法院做出执行裁定书,将魏三儿坐落于县内某老旧小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予以查封,开始走拍卖程序。

本来一切都按照赵云的计划走的很顺畅,但谁知道就在去年县法院突然对赵云和魏三儿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决定对该案再审。

再审期间,赵云怕虚假诉讼的事败露,指使魏三儿向法院提供虚假借款凭据。后在审理过程中,县人民法院发现赵、魏二人有虚假诉讼的嫌疑,随后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分局进行立案调查。

县公安局分局立刻传唤了赵云和魏三儿,魏三儿之前因赌博被处理过,心里惧怕警察,一进警局就腿软,所以警察一问他便竹筒倒豆子全都招了,魏三儿已经供认不讳,赵云自知难逃只得承认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事。

县公安局侦查完毕后,将案卷移送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经审查起诉后,以被告人魏三儿犯信用卡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告人赵云犯妨害作证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方律师,我觉得我不构成妨害作证罪,构成伪造证据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是错误的。

您看,我和魏三儿串通伪造借款协议,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导致法院做出错误裁决,我们二人均为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我们的行为属于相互帮助伪造证据,应该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共同犯罪。我怎么会构成妨害作证罪呢?”赵云认为自己说的头头是道,有理有据。

方轶心中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帮助伪造证据罪和妨害作证罪相比较,妨害作证罪属于重罪,赵云不希望被认定为重罪;二是赵云没搞明白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完全是自以为是。

方轶擅长刑事案件,自然不会陪他玩掩耳盗铃的游戏。如果赵云真的不清楚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方轶不介意趁这次机会给他普普法。

“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不好区分,但是两个罪名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我个人认为,区分妨害作证罪与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关键在于你是否从虚假诉讼中直接获取利益。”方轶道。

“这……怎么解释?”赵云疑惑的看向方轶。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妨害作证罪’与‘帮助伪造证据罪’所保护的客体都是诉讼活动的正常秩序,行为人主观上都是故意。但是两罪的犯罪主体和客观不同:

一、犯罪主体不同

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可以是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等),也可以是其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受当事人亲属指使的人(这个范围比较广)。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通常来说是诉讼当事人以外的人,不一定会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有可能是受诉讼一方当事人指使的另一方当事人。

而‘帮助伪造证据罪’中的所谓‘帮助’,主要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出谋划策,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过程中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

一种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指使他人伪造证据的方式,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诉讼一方当事人所实施的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而帮助其伪造证据的人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以外的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共同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双方当事人都可能实施指使对方作伪证或者帮助对方伪造证据的行为,可能会出现指使他人作伪证中的“他人”与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重合的情形。

根据《刑法》关于帮助伪造证据罪的规定,该罪的行为人只能是帮助当事人实现非法利益的人,而不能是为自己直接从案件的裁判结果中获利而实施行为的人。

当然,请人帮忙伪造证据,给与对方一定的报酬或者其他利益,这种情况不能算是从案件中直接获利,而是帮助当事人获取利益,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特征。

回到你的案子,刚才你也说了,正常情况下你的债权很难实现,但是为了实现债权,并且多分配债权,你与魏三儿合谋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参与了房屋拍卖价值的分配。

因此,你在虚假诉讼中是利益追求者。而魏三儿在诉讼中不能直接获得利益,而是为了配合你实现债权伪造的证据。

所以我认为,你属于非法利益的追求者和获得者,符合妨害作证罪的主体特征,而魏三儿只是帮助你实现债权,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特征。”方轶说完看向赵云。

“那……那你说的客体呢?”赵云一脸似懂非懂、将信将疑的表情,心凉了半截。

“二、犯罪客观不同

妨害作证罪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阻止证人作证;二是指使他人作伪证。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证据的范围比较广,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帮助行为可以是合伙一起伪造,也可以是单独一人伪造,然后再提供给当事人使用。

在虚假诉讼过程中,妨害作证罪的客观表现主要是指使他人作伪证,有时是指使他人作虚伪证言;有时是指使他人伪造虚假证据和提供给法院,并提供虚假的证言。因此,指使他人伪造证据与指使他人作虚假证言往往会同时发生,二者都属于《刑法》规定的“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方式。

而在虚假诉讼过程中,帮助伪造证据罪,其客观表现是受指使帮助当事人伪造其他人的虚假证言等证据的行为。

就本案而言,你指使魏三儿伪造欠条并向法院提供虚假陈述的行为都属于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的客观特征。

与此同时,你还有为自己利益参与伪造证据的行为,但这一行为是你指使魏三儿向法院作伪证的手段,已经被妨害作证罪所吸收,所以我认为你构成妨害作证罪。

魏三儿受你指使伪造借条的行为,属于帮助你伪造证据,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客观特征,但魏三儿向法院提供虚假陈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方轶说到此处,赵云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为什么我构成犯罪,他向法院虚假陈述反而不够成犯罪?凭什么?”

在赵云的看来,大家是一根绳上的两蚂蚱,我赵云犯罪,你魏三儿也别想躲,有苦大家一起受才公平,他心里才感觉平衡。

方轶看了他一眼,对他心中所想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我刚才说的不构成犯罪,仅是评价魏三儿当庭作伪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不是评价他帮你伪造证据的行为。我是把他的行为分开来看。

《刑法》有明确规定,仅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才构成伪证罪。他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做的伪证,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会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魏三儿配合和帮助你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获取利益,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的主体特征,而且也存在帮助你伪造证据的行为,除此以外,他还采用消失的方式逃避信用卡催收,因此,他大概率会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哦,是这样啊!”听方轶这么一说,赵云心里舒坦了很多。

但是对于方轶所说的理论性比较强的内容,赵云还是一塌糊涂。作为一名理想不多、专业能力有限、又不思进取的法律工作者,他平时接触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他根本连看都不看,再加上这些年他一门心思的捞偏门,没把心思放在业务上,业务基本上都荒废了,自然听不进那么多刑法理论。

方轶算是看出来了,自己高估了赵云的专业能力,刚才自己费了这么多口舌,整个一对牛弹琴,还不如直接告诉他可能构成什么罪来的实在。

可是人家既然这么问了,提供法律咨询又是自己的义务,不说明白了方轶心里总感觉别扭,让他糊弄人,他心里又过意不去,所以……对牛弹琴总比不说强,至少自己心里舒畅。至于对方能听懂多少,那就看他的了。

下午的时候,方轶去县检察院阅卷,又跟检察院沟通了半个多小时的案情,看检察员那意思,这案子有建议重判的趋势!

从检察院回来,方轶将赵云的案子整理了一遍,将问题都捋了出来,然后打电话约赵凤祥次日来律所面谈。

当华灯初上之时,方轶伸了个懒腰,突然想起有日子没去辉煌了,于是给李书明打了电话约他喝酒,顺便泡个澡。

李书明告诉他晚上有个酒局,估计散了也得凌晨两三点钟了,搞不好要通宵,办公室内有青岛啤酒和白酒,让他自己看着办,别等他。

方轶正琢磨着泡完澡后,干点啥,突然看到一个胖老头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老板,你出院了?”方轶惊愕的看着走过来的万可法。

“别瞎嚷嚷,我回来补偿点弹药。”万可法像是做贼一般,立刻眼神四望,还好此时团队内的众人都已经下班,只在远处工位上有几个加班的律师正在埋头苦干。

“啥弹药?”方轶站起身,一脸惊讶的问道。

万可法举起右手,贼一般的做了一个喝酒的姿势,瞬间方轶明白了,这老货是馋酒了,偷跑出来的!

收拾完桌上的案卷,方轶穿上外套正准备去辉煌泡澡的时候,万可法从办公室内钻了出来,来到方轶近前低声道:“小方,晚上有什么活动没有?”

方轶一怔,立刻反应过来:这胖老头该不会是想拉着自己喝酒吧!我去!之前老板娘已经敲打过自己一次了,这个火坑可不能再跳了!

“有活动,我要去辉煌。”方轶立刻答道。

“哦?!辉煌是个好地方,我正好没吃晚饭呢。给你这‘叛徒’个将功补过的机会,请我去辉煌泡澡吃饭。”万可法趾高气扬道。

“泡澡可以,但是全是素澡,不带荤,不带酒。”方轶看向眼前的胖老头道。

“成交!”万可法说完转身向办公室走去,边走边嘀咕:“我这么大岁数了,什么没见过,素澡好,清净。”

在下楼的时候,方轶眼神在万可法身上转来转去,心里琢磨着:这胖老头把酒藏哪了?看他两手空空,兜里瘪瘪的,嘴里也没有酒气,老家伙不会是有仙侠小说里的‘储物袋’之类的宝物吧!

第410章 万事不求皆顺心,但请不要违背良心

“看什么看,赶紧开车去。”万可法故作狠厉的瞪了他一眼。

“我车没在这儿。”方轶苦着脸道。

“车呢,你不是有个膏药旗国的车吗?”万可法一脸疑惑的问道。

“咱这里的停车费太贵,我把车停在辉煌的地下停车场了。反正也不远,就几步路的事。”方轶尬笑道。

万可法一听,抿着嘴晃着头,酝酿了半天,手指方轶道:“方律师,你可真会过,一个月八百元的停车费你都省啊,你可真够抠的。”

“没办法,小本生意省点是点,八百元够我一个月的中午饭钱了,剩下的还能再买几条红梅,再说了,我也不总开车……”方轶嘿嘿一笑道。

“少废话,赶紧打车去。”万可法见方轶如此冷哼一声道。他可不想走二十多分钟去辉煌泡澡。

辉煌VIP浴室的浴池内,不知道放了什么中药,闻起来很舒服,池水表面上的雾气缓缓的升腾着,万可法半躺在池水中呼吸平缓,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方轶靠在池壁上,微闭双目,回想着赵云妨害作证一案的细节,分析案情,琢磨着如果赵家委托自己办这个案子,应该如何制定辩护方案。

“小方,想什么呢?跟老僧入定似得。”万可法瞥了一眼方轶,然后坐起来用池水洗了把脸,见他闭着眼时不时的皱皱眉头,问道。

“没事,我在想今天上午会见的那个刑事案子,有很多法律点我觉得如果把它们拆开分析,有时候效果可能更好,更透彻。”方轶道。

“我算是见识了,泡个澡都能想到法律问题,要不大家都说你专业功底扎实呢。感情都是泡澡泡出来的,哈哈……”万可法开玩笑道。

方轶一笑:“这些年我突然发现,学校里学的很多东西我都忘记了,而且越来越喜欢研究法理,凡事都想追根溯源,感觉法理这门学科是最实用的学科。只不过当年上大学时我觉得法理太无趣,没认真学。

您执业了那么多年,怎么评价法学这个专业?”

“我记得有位业界大咖曾经说过,法学这个专业需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初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会让你在精神上脱胎换骨。

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它会毁掉你幼稚的童年,毁掉你的平民心态,让你直面邪恶,彻底明白正义的含义。

而我则希望律师内心深处,除了金钱、地位、美女、豪车、别墅外,能给良心留些余地!万事不求皆顺心,但请不要违背良心。”万可法想了想道。

方轶听完后点了点头。

“哎呀,快到点了,我得回医院去,再晚就得被人发现了。”万可法瞄了一眼放在一旁的手机,急忙出浴池去冲洗,然后跟方轶打了招呼后,去了更衣室。

李书明不再辉煌,一个人饮酒没意思,方轶又泡了一会儿后,便回住处去了。

次日上午十点,赵凤祥来到了律所。

“方律师,听您刚才的分析,我们家赵云肯定构成犯罪,只是量刑的问题?”赵凤祥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对,从目前案卷材料和会见的情况看,您儿子赵云大概率构成妨害作证罪。”方轶点头道。

“方律师,这几天我向几个擅长做刑事案件的律师咨询了下。他们说现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趋势,犯罪嫌疑人如果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实施虚假诉讼的,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而且据说这种观点越来越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同。

您说我儿子的案子,会不会构成诈骗罪?”赵凤祥的眼神中担忧之色越来越浓,神色紧张。

赵凤祥的担忧是有道理的,诈骗罪是重罪,以涉案金额(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部分:四点九万元)来说,如果构成诈骗罪,赵云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妨害作证罪,赵云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凤祥肯定不希望儿子构成诈骗罪!

“目前来说,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您说的情况,而且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观点都比较认可。

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突破了‘必须是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自愿交付’的边界,认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和诈骗罪的,应该按照从一重罪原则处断,即按照诈骗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具有正当的理由参与诉讼,只是想在其合法的诉讼标的上多占一些他人的便宜,一般不会以诈骗罪论处。

但如果想要非法占有的他人合法财产在整个诉讼标的中占比过高,那性质就变了,法院大概率会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当然全国法院掌握的尺度不一,不太好量化这个具体比例。

咱们回过头来看您儿子的案子,魏三儿本来欠赵云近二十万元,通过虚假诉讼仅增加了四点九万元,鉴于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夸大损失、增加诉讼标的的情况,所以,我认为您儿子赵云的案子大概率是不会按照诈骗罪论处的。

而且我去检察院阅卷时,负责案件的检察员也没有这方面的意思表示,很可能检察员根本就没有往这方面考虑。”方轶解释道。

“嗯,您这么一说我心里就踏实多了。还是您解释的详细,之前那几位律师只是那么一说,解释不了这么细。还是您牛!”赵凤祥一脸大写的“服”字。

“您过奖了!”方轶谦虚道。

方轶心中盘算着:说归说,笑归笑,但是律师费是不会因为你夸我两句就打折的。

“方律师,我心里还有一个疑问。”赵凤祥道。

“什么疑问?您说。”方轶道。

“您看啊,按照您的说法我儿子赵云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而同案的魏三儿有可能构成帮伪造证据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我回去特意看了下《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该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妨害作证罪,第二款规定的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两个罪名分别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就更不用说了,与前面两个罪名都不在一个法条内,我儿子赵云与魏三儿应该不属于共同犯罪才对。

共同犯罪不是要求二人必须构成同一罪名吗?如果二人构成不同的罪名,能成立共同犯罪吗?”赵凤祥疑惑道。

第411章 共同犯罪

方轶心中暗道:下次一定不能接法律工作者的案子,问题不断啊!这爷俩简直就是问题父子。

“我想您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共同犯罪并不以被告人构成同一罪名为前提。

您看,《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共同犯罪的关键在于二人以上在主观上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是否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但是犯罪嫌疑人完全有可能因身份或者犯罪目的的不同,而构成不同罪名。

我给您举个例子,比如A向B索要合法债务一千万元未果,然后A找到C,并隐瞒真实情况,称B是当地的富豪,且为富不仁欺男霸女,A邀请C一起对B实施绑架并勒索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