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86章

作者:雪映红梅

“我发现一个小馆子,不大,但是做的菜特别好吃。比大饭店的好吃,就是远点,开车过去大约二十来分钟,去试试?”马义眉飞色舞道。

“你可真够抠的,老黄让你请客,你给我们两个领去路边小店凑合事。”方轶笑道。

“我不骗你,真的,味道贼好。你们去了就知道了。要是味道不好,我包你们一周的午饭,怎么样?”马义煞有介事道。

三人刚到楼下,王德友提着包,一身疲惫的迎面走了过来。

“老王,吃了没?”马义招呼道。

“别提了,一上午开了两个庭,刚结束,还没来得及吃呢。”王德友抱怨道。

“走吧,正好我们也没吃呢,一起吧。”马义道。

“今天马义请客,他发现一个好馆子,咱们一起去捧捧场。”方轶也跟着说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蹭顿饭吃。”王德友笑道。

马义带大家来的地方是一个门面很小的饭馆,主打面食。店虽然不大,但是人却不少,出来进去的,翻桌率挺高。四碗面,外加冷热六个菜,一共花了一百多,四人吃的美美的。

“你还别说,这面条还真好吃。”黄援朝道。

“那是当然,大骨头汤,早上三点就熬上了,直到中午开饭,而且人家就卖一中午,早晚不开门。”马义抽出一张餐巾纸擦着嘴角说道。

“你怎么找到这地方的?”方轶问道。

“咱们所里不是有个妇女工作群嘛,群里那帮吃货说的,昨天我就来过一次了,确实味道不错,今天正好带你们过来尝尝。”马义一脸得意道。

“老王,你是不是最近累的抑郁了,怎么总是闷闷不乐的?千万要保重身体啊!”黄援朝关心的说道。

他可不想再分担法援的案子,当然这话他不能实说。有些时候说实话是要被老板制裁的。

第493章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别提了,家里的事闹的。我是愁的,不是抑郁。”王德友皱着眉头道。

“什么事?要是需要帮忙,你说话。”方轶看向王德友道。

“这事你们帮不上忙,孩子学习的事。”王德友道。

“你家女儿不是学习挺好的嘛?”方轶疑惑道。

“我说的不是老大,是老二,我那宝贝儿子今年上小学二年级,做点题磨磨唧唧的,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去开个家长会,被老师单独约谈,都快把他妈逼疯了。

现在一提辅导我儿子的学习,我媳妇的血压蹭蹭的往上窜,就差挠门了。可孩子的学习总得有人抓啊,我媳妇摔耙子不伺候了,我寻思着咱不能干看着啊,上吧。

结果我这血压也蹭蹭的,眼看着三百六了。真没辙!”王德友摇头叹息道。

“我给你出个主意。”黄援朝眼珠一转道。

“啥主意?”王德友立刻双眼放光道。

“你让你家老大教老二,全权授权,如果教的好,每月多奖励些零花钱,绝对没问题。”黄援朝道。

“孩子管孩子,能行吗?”马义质疑道。

“绝对没问题,只要老王夫妻不参与,这事保证行的通。这叫间接控制,我一说你们就明白了。

老王家老二不怕他们两口子,是因为他知道父母不会把他怎么样。但是老大肯定不惯着老二,下手肯定狠,老二受了委屈肯定要找父母,父母只要不管,这事老二就没脾气了,就得乖乖的听老大摆布。

现在孩子都聪明,不像我小时候傻了吧唧的,家里人说什么是什么。要想让老大听老王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资金控制。教好了赏,教的不好扣,老大有机会多拿零花钱,又能打老二出气不被父母骂,你说她会不会卖力?”黄援朝笑道。

“高!这样的损招也只有老黄能想的出来,不过听着似乎很合乎逻辑。可行。”马义道。

“嗯,老王,如果没有别的办法,这招可以试试。”方轶也赞成老黄的方法,孩子最了解孩子,孩子管孩子有可能效果比父母管好。

“既然你们都说可行,那我就回去试试!”王德友也真是没招了,只能试试看了。

“今天上午怎么没看到老板?”方轶问道。

“老板今天有重要的事,他下午要请杜主任和华主任喝茶。”黄援朝贼兮兮的笑道。看的众人一头雾水。

“老黄,喝茶就喝茶呗,你笑成那样,这是几个意思啊?”马义道。

方轶瞬间明白了:“是不是去秀茶艺了?”

回到律所办公室后,方轶刚坐下,万可法就气呼呼的走了进来。

“小方,帮我问下云总,哪有茶艺班,我要系统的学下茶艺。”万可法气呼呼的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说道。

“这是又咋啦?”方轶的眼神中露出不解之色。

“我今天中午请老杜和老华吃午饭,喝茶,本想向他们显摆下我的茶艺,可这两个老家伙说我经师不到,学艺不深。

还说我姿势不够优雅,动作不够连贯,这给我损的,我都想扒开个地缝钻进去。太气人了。”万可法道。

“就为了这个?”方轶心强忍笑意,故作惊讶道。

此时方轶的真实想法是:这胖老头有点意思,放着正经业务不做,非要去臭显摆,就你那二五眼的手艺,被老黄夸了一顿就以为天下无敌、登峰造极了……,结果怎么样,被人损了吧,自己还气的够呛,何必呢!

“对呀。给你三天时间,必须帮我办妥。你要是帮我办好这事,今年的创收我保你不低于两百万。要是办不好,嘿嘿,你可别说我今年给你限流。”万可法笑的很猥琐,简直就是一个老小孩。

方轶知道胖老头这是在开玩笑,但是老板被人欺负了,自己不帮忙未免有些落井下石的嫌疑,以后还咋处啊,所以他还是决定帮胖老头一把。

“我给您问问云总哈,她一定有办法,您是想脱产学,还是……”方轶问道。

“脱产,那个学的好,我就学那个。你看着办。”万可法说完,优哉游哉的出门去了。

我去……神仙打架,小鬼遭殃,这叫什么事啊!方轶望着胖老头的背影,一脸的无奈。

下午抽了个空,方轶给云梅打了电话,询问茶艺培训班的事。云梅给他推荐了茶协组织的茶艺班(这个培训班是由云雾茶庄发起的,由她负责组织和培训),每天晚上上课,地点就在云雾茶庄二楼最大的那间茶室。一个班四五个人,小班授课,不耽误工作,她就是培训老师之一。

方轶将茶协培训班的事告诉了万可法后,万可法当场拍板,下午就去云雾茶庄找云梅报名。

茶艺培训班的事圆满解决了,方轶松了一口气,不知道胖老头答应自己的二百万的资源(其实之前他办的周英琪受贿案已经落实了八十万元了)什么时候能落实下来。

周五下午的时候,周颖拿着本子来到了方轶的办公室。

“方律师,这几天我查了些资料。我觉得张文的案子,检察院定的罪名可能有问题,不应该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应该定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周颖道。

“哦?为什么?说说你的理由。”方轶一边泡茶,一边饶有兴趣的问道。

“我是这么理解的,您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张文的案子,从外表看,他母亲和岳母为万佳销售公司股东,他在公司中不担任任何职务,他的行为应该属于把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给亲属经营,因为销售存在一定折扣,可能会导致合资公司遭受了一定的损失,所以他的行为应该更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构成要件。”周颖说完看向方轶。

第494章 一束光

“嗯,这两个罪名在主体和客观上确实存在相似之处,但是在‘为他人经营’与‘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这两个点上,容易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区分两个罪名时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方轶递给周颖一杯茶水,微笑道。

眼前的实习律师将来有可能是自己的同事、同行,也有可能是自己的人脉,方轶了解实习律师的苦,自己是资深律师、合伙人,对方才一只脚踏进门槛,帮一帮,带一带又如何。所以他对待实习律师的态度一向比较温和,可能这跟他的性格有关系。

另外,方轶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因为不论是专业技能,还是在当地的名气,实习律师跟他相差甚远,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即便在这一年的实习中,周颖得到的全是干货,那也仅仅是九牛一毛,理论与实践永远需要相辅相成,不断更新迭代。

当律师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能力后,他们会发现还有当事人那一关,当事人对一个律师的信任不是吃吃饭喝喝酒就能建立起来的,跟律师所在律所的规模,律师以往的成功案例,和业内的评价有很大的关系。

有时候甚至跟律师的背景有很大关系,比如某些需要特殊关系的业务,当然这种业务也是游走在边缘的灰色业务,搞不好就进去了。

所以当经历千辛万苦拿到律师证后,年轻律师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片红海,茫茫的红海一眼望不到尽头,根本赚不到钱,要想生存下去只能更“卷”。

当年的万可法在没有成名以前,有位律界前辈曾在关键时刻帮过他,现在万可法看好方轶,也愿意拉他一把。而方轶心存感激,觉得自己也有必要学习胖老头,帮助优秀的年轻律师快速成长。因为他们的心中都有一束光,一束正能量之光。

“那这两个罪名如何区分?”周颖歪着脑袋,皱着眉头问道。

在她看来,《刑法》上的法条一看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案件,一用全错,自己这么多年学了什么?她深深的怀疑自己已经被时代抛弃了!

方轶看出了她的困惑,呷了一口茶,说道:“你再看下关于这两个罪名的法条,他们的构成要件不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具有获利,而且要达到数额巨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给所在企业造成损失。

司法实践中,存在既有获利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也就是两者都具备,从现有的判例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我给你分析下上述两个构成要件你就明白区别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具体的经营活动。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经营,行为人的经营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经营并获利的一种积极的行为,而且是实际发生的行为。

所谓的获利,即行为人经营企业所获得的经营利润必须与其利用职务之便的经营活动具有因果关系,而且经营所得必须数额巨大。

我们再看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不管行为人是利用职务之便经营(自经或者为亲友经营),还是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其目的在于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

虽然行为人可能从中获得一定的好处,但行为人的好处是直接来自于亲友,具有受贿性质。

说的直白点,前一个是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后一个是为了亲友谋取非法利益。”

“嗯,我好像明白了,在区分这两个罪名时,主要是看所得利益归谁享有,是这样吧。”周颖挠了挠头道。

“嗯,也可以这么说,等你接触这类案子多了,就明白了,你可以在网上百度些案例,试着自己分析下,理解会更深刻。

对了,下周一你跟我去一趟检察院,张文的案子已经被移送去检察院有几天了。他父亲给我打电话,要继续委托。”方轶道。

“什么时候签委托手续?我去准备下。”周颖道。

“明天周六,早上十点张凤才会过来,签署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手续,律师费一万五千元。把手续都准备好,你就不用过来了。”方轶道。

方轶想的明白,人家又不是自己的助理,该休息得让人家休息,没必要搞的天怒人怨的。

“好,谢谢方律师。我一会准备好后,给您拿过来。”周颖微笑道。

几日后,张凤才再次来到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这次是方轶打电话让他过来的,主要是对案情进行分析说明,并沟通审判阶段的委托事宜。

“方律师,您刚才说了那么多,我理解核心意思就是,我儿子张文不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这样吧?”张凤才眼神闪动着喜悦的光,看向方轶。

“对,我个人认为张文不构成犯罪。之前我们也与负责您儿子案子的检察员沟通过,昨天检察院已经把张文的案子移送法院了,您得提前做好准备……”方轶道。

他的意思很明确,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你儿子张文的案子已经被移送法院了,您要不要委托?如果委托就谈下律师费的事。

俗话说人老精,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张凤才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方轶的潜台词他非常清楚。

“嗯,如果我请您为我儿子辩护,不知道律师费怎么收?”张凤才犹豫了下问道。

“审判阶段律师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所以费用也会高一些,律师费要五万元。”方轶道。

张凤才心中松了一口气,在方轶报价之前,他觉得这么大的律所,对面的律师又是合伙人,律师费肯定少不了,没想到方轶报了五万元,这个价格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所以他稍一犹豫便同意了。

人的自由是无价的,但是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当事人和律师心中却是有价的,律师费就是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

方轶之所以报五万元律师费,一是因为他觉得案子比较简单,不是太复杂;二是有李书明这层关系在,他多少要给些面子,在社会上混总要讲究些。

办完委托手续,交过律师费后,方轶送走了张凤才。接下来便是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了。

第495章 报复!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在等待了近半个月后,终于等来了法院的开庭通知。张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将在下周一早上九点开庭。

法院第十审判庭内,旁听席上坐着一位老太太,不知道与张文是什么关系,张凤才没有来旁听,他在办公室心神不宁的等待着方轶的消息。

审判长是位中年卷发女法官,大脸蛋子,大眼睛,阴沉着脸,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两边是两位女法官,看起来都比较年轻。

公诉人席上坐着两位检察员,做在首位的是一位留着齐耳短发,三十多岁,五官端正的女检察员,她姓宋,方轶之前去检察院阅卷时见过她;另一位是留着寸头,二十多岁的男检察员,估计是宋检察员的徒弟。

此时,宋检察员正在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张文系合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让其亲属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业务范围同类的经营活动,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被告人张文,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我对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于罪名不认可。我虽然是公司的部门经理,但我们公司是合资公司,不是国企,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张文道。

在开庭之前,方轶去见过他,把诉讼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都告诉了他,让他心里有数。怎么说张文也是上过大学,又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的人,自然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宋检察员看向被告席,问道:“被告人张文,你在合资公司担任什么职务?”

“销售部总经理。”张文面无表情道。

“你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宋检察员问道。

“负责合资公司的汽车产品及零部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张文道。

“万佳销售公司跟你是什么关系?”宋检察员突然问道

“万佳销售公司是我母亲和岳母注册的,代理我们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是我们公司授权的代理商。”张文明白检察员想问什么,干脆都说了出来,反正这些事案卷中都有记载,早晚也得说。

“万佳销售公司是谁在实际经营?”宋检察员看了一眼张文,接着问道。

“是我在经营,业务也是我联系的。”张文看向宋检察员,说道。

“万佳销售公司代理合资公司的业务有多久了?”宋检察员问道。

“十个月。”张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