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78章

作者:雪映红梅

“目前我只是听了您儿子谷浚的一面之词,还不知道检察院会提什么证据,所以现在不好判断。”方轶想了下回复道。

“谷总,要不咱们先把委托手续办了,没有委托,方律师不好介入案件,也没法看到案卷。”欧阳杰觉得双方聊的差不多了,开始促单。

“方律师,不是我们不信任您,您看这样行不行。之前我跟欧阳谈的律师费是十五万元,我先付您五万元,您帮忙阅下卷,看看情况,如果这案子确实有希望,我们看完方案后,再给您付剩下的十万元。您看如何?”谷洪庆眼睛转了转,突然说道。

他是生意人,所以脑子里的想法与一般人有些不一样,总觉着三言两语的就把十五万元给出去了,心里不踏实。

“没问题。咱们可以签署两份委托协议,第一份只阅卷,费用五万元。如果我们的辩护方案,您满意咱们再签署后面的委托手续。”方轶微笑道。

这样的客户他见到的多了,而且他觉得这样也挺好,免得对方觉得律师的辩护方案不合适,心里别扭,想退费又没有理由,在案件上挑刺。

方轶无所谓,但是欧阳杰心里却有点不痛快,觉得之前谈好的事,现在谷家人变卦,出尔反尔,让他的面子不好看。

谷家父子在云乔的协助下签署了委托手续,并缴纳了五万元律师费后。方轶将欧阳杰三人送出了律所。

“师父,我怎么觉得谷浚是个大忽悠啊!说的话四处透风,漏洞太多了。”云乔抱着委托手续,跟在方轶身后进了办公室。

“你说说看,都有哪些漏洞?”方轶坐在椅子上喝了口茶水后,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第一,当时奥迪车被扣的时候,他告诉交警,车是借的,后来他去公安部门又说车是买的,前后说的差太多了。

如果奥迪车真是从二手交易市场买的,为什么他要撒谎说车是借的,在极度紧张或者感觉自己很冤的情况下,谷浚不应该选择说实话吗?除非他心里有鬼,一开始编造的借车谎言无法自圆其说。”云乔坐在方轶对面歪着脑袋,眨着大眼睛,解释道。

“嗯,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二手车交易市场买车的事也有漏洞,关键人赵新消失了。

如果二手车交易市场确实有赵新这个人,那么谷浚说的是真是假,一问便知。如果没有这个人……”方轶的话说到一半停下了。

“师父,那咱们要不要去谷浚说的那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问下,看看这个赵新是真是假?”云乔问道。

“不用,警方应该早就去过了,等案卷到了检察院,咱们阅完卷就知道了。不过我猜警方有可能查无此人。”方轶若有所思道:“你接着说,还有什么?”

“再有就是交易时,谷浚为什么会带十万元现金?现如今手机支付、网上银行、刷卡、手机银行哪个都可以方便快捷的完成交易,为什么他偏偏选择用现金?不合常理!

如果他父亲谷总用现金交易,我可能信,因为煤老板的车后备箱里常年备着现金,用于应付各种突发事件。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没理由啊!”云乔说道。

“你怎么知道煤老板喜欢带现金的?”方轶好奇的问道。

“师父,您别忘了我家可是晋省的,这种事见的太多了,以前煤矿上出事,家属就认现金,给银行卡都不行。

所以最快的解决方式就是直接从车后备箱里拎出现金往桌上一摆,全解决。银行不是二十四小时都开着,ATM机对取款数额有限制,所以煤老板都喜欢带现金。”云乔很资深的说道。

“嗯,有道理。还有吗?”方轶继续问道。

“再有就是这个赵新收了他十万元现金后打了收条,但是谷浚却说找不到收条了,从他买车到现在才半年,十万元的收条,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丢失?

我觉得他在说谎,想把所有的事都推到这个赵新身上。而警方又找不到这个赵新,从而查无可查,不好给他定罪。

还有,既然他联系不上赵新,为什么不去车管所查下车主信息,联系车主说明情况后,办理过户?”云乔说道。

“嗯,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然后咱们该怎么办?”方轶微笑着问道。

云乔挠着头,想了半天:“师父,这案子漏洞太多,事实在那摆着,我找不到辩护的点,要不……还是算了吧,跟当事人实话实说。”

“首先我同意你的观点,这案子疑点太多。但是警方认为谷浚涉嫌窝藏赃物罪,有可能也没有确实的证据,跟咱们一样。

这案子如果真是如此,我觉得咱们还是有发挥的余地的,反正大家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这案子唯一能确定的是,涉案奥迪车是失窃车辆。”方轶沉思片刻说道。

“您的意思是……浑水摸鱼?”云乔一脸懵懂的说道。

“浑水,可以有,但是不一定能摸到鱼。”方轶认真道。

“咱们要给他做无罪辩吗?”云乔追问道。

第746章 两罪存疑

“可以往这方面努力,但是没有证据,法院很难采纳咱们的辩护意见。我觉得这案子只能在收购赃物罪和窝藏赃物罪之间取舍,把这个案子往‘两罪存疑’上靠。”方轶说完看向云乔。

“两罪存疑?”云乔的眼神中释放出迷茫的光。

“对,就是‘两罪存疑’。在量刑上,收购赃物罪要比窝藏赃物罪轻,毕竟一般行为人收购赃物是为自用,危害性要比窝赃小。

在司法实践中,‘两罪存疑取其轻’规则的运用,还是比较常见的。”方轶的话等于是在给云乔吃小灶,这种案子不是每个律师都能碰到的。

“您的意思是,咱们要往收购赃物罪上辩护?”云乔顿悟道。

“不是,咱们可以按照谷浚的说法辩护,毕竟之前他跟公安机关就是这么说的,他自认为无罪,是受害者(不论真假),咱们如果硬说他有罪,他肯定炸窝。

咱们辩护的目的不是让法官判被告人无罪,而是让法官对公诉人所说产生合理怀疑。

其实从现有证据上看,被告人对奥迪车是失窃车辆的事是存在明知的可能的,最终法官有可能认定被告收购赃物罪。这是一种辩护策略。”方轶解释道。

“为什么被告人存在明知的可能?”此时云乔的脑袋中存了一万个问什么,方轶每解释一次,她就会产生新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明显违反规定的,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可视为被告人应当知道。

被告人谷浚持有的车辆行驶证是伪造的,而且被告人购买的奥迪A6是进口车,二手车价格在三十万元以上,被告人的购车价格却是二十一万元,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可以推定被告人明知车辆为失窃车辆。”方轶耐心的解释道。

云乔用好奇的眼神看向方轶:“师父,您怎么知道他买的奥迪A6二手车价值在三十万元以上?”

“你协助谷总父子办委托手续时,我用手机查了下奥迪A6在本地二手车市场的价格。”方轶一笑。

“哦!厉害。”云乔一脸的崇拜。

“不过在此之前,你不能跟谷总透露辩护方案的事,谷总的期望值比较高,所以咱们要先把他们的期望值打压下来,然后再说咱们的方案。否则这案子不好办。

这几天你盯着点,案卷一旦转到检察院,咱们去检察院阅卷,看看案卷情况,然后再约谷总过来谈。”方轶嘱咐道。

“嗯,明白。”云乔刚要出门,周颖和杜庸敲门走进了办公室。

“方老大,有时间吗?”周颖开门见山的问道。

方轶见周颖和杜庸进门,知道他们是为了杜庸表弟孔枢的案子来的,也是冲着云乔说道:“云乔,你先别走,我跟周律师和杜律师讨论个案子,你也听听。”

周颖三人各拉办公椅,坐在了方轶对面。

“你发给我的材料我大致看了一遍,先说说你们对案件的理解。”方轶看向周颖和杜庸,杜庸的脸色不太好,眼神中充满了焦虑。

“我来说吧。”周颖看了杜庸一眼:“针对于被告人孔枢是否构成强奸罪,我和杜律师看过案卷,案卷内有酒店的监控录像,从酒店前台服务生的证词和监控录像的内容来看,被害人当时应该是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是太清晰。

从现有证据看,被告人孔枢和向庆斌构成强J罪,而且存在轮J的情节,所以起刑点应该在十年,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被告人孔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同时考虑到其个人的奸Y目的未得逞,检察院那边的意思是可以建议法院对他减轻处罚。

现在我们和检察员的分歧是被告人孔枢的行为到底属于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如果是未遂,就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给被告人孔枢加上一层保险。法院量刑时,也会考虑到上述情节,判的轻一些。”周颖说道。

“我们倾向于未遂。”杜庸补充道。

“说说你们的理由?”方轶看向周、杜二人。

“我们认为,轮J也分既遂和未遂问题,就像本案,被告人孔枢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就应当认定为轮奸未遂。对轮奸未遂的,可以比照轮奸既遂的刑罚予以从轻处罚。”不待周颖张嘴,杜庸迫不及待的解释道。

“检察员的意思是,由于二被告人有轮J的共同故意,且轮流实施了奸Y行为,其中一人奸Y得逞,就应当全案认定为强J既遂。轮J只是法律规定的强J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之一,根本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问题。”周颖说道。

“嗯,我同意检察员的意见。当年读博的时候,我曾见过一个类似情况的案例。

在轮J案件中,轮J情节本身没有独立的既未遂问题,只有强奸罪存在既遂和未遂的问题。”方轶说道。

“为什么?”周颖和杜庸刚要开口,坐在一旁的云乔突然问道。

“什么是轮J,是两个以上男子出于共同的奸Y认识,在同一段时间内,先后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轮流实施奸Y的行为。

轮J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的,强J罪的加重量刑情形之一,而加重处罚情形解决的仅仅是量刑问题,也就是法院对行为人所要适用的法定刑档次和刑罚轻重的问题。

同案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轮J行为,就应当对其适用相应的法定刑,反之,如行为人未实施轮奸行为,则不具有该加重处罚情形。”方轶解释道。

“那如果一个人得逞(既遂),一个人没得逞(未遂),该如何适用?如果都适用加重处罚,会不会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杜庸希望方轶向着自己表弟说话,但是又想听到客观的解释,因为法院是不会考虑被告人与律师的关系的。

第747章 章你给我闭嘴

“我认为,轮J中各行为人是否奸Y得逞(包括三种情况:一、均得逞;二、因意志以外原因均未得逞;三、部分人得逞,部分人未得逞),属于强奸罪既遂或未遂的问题。这是因为:

第一,所谓未遂,轮J并非是独立的罪名,只是强J罪的一种法定加重的情形,所以轮J本身没有独立的既遂和未遂问题,只有强J罪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问题。

我觉得,你们可能是把认定轮J这一强J罪的加重处罚情形,与认定强J罪既遂和未遂相混淆了。

第二,如果轮J也分既遂和未遂,那么对轮J中部分人奸Y得逞、部分人奸Y未得逞的情形,是对全案以轮J未遂定,还是仅对奸Y未得逞的部分人以轮J未遂定?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因为如果全案都定轮J未遂,那么已奸Y既遂的被告人肯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仅对奸Y未遂的被告人定轮J未遂,而对奸Y既遂的被告人以轮J既遂定,那到底轮J是既遂还是未遂,难以自圆其说。

我认为,在主观上,轮J是基于共同奸Y认识的共同实行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行犯强J既遂的,对其他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教唆犯、组织犯,还是共同实行犯,都应按强J罪既遂论。

当然,这其中也是有区别的,并不是说具体量刑标准都一致。对于帮助犯、从犯,一般应当依法给予从宽处罚,而对于奸Y未得逞的共同实行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方轶说完停顿了下,看向众人。

周颖等人消化着方轶刚才的话,没有说话。

“本案中,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了轮流奸Y妇女的行为,其中向庆斌既遂,孔枢未遂。

从共同犯罪的角度讲,检察院认定两人均为强奸既遂,没有问题。但是在量刑时,应将轮J情节考虑在内。

对强J未遂的被告人孔枢来说,由于他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立功),同时又具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所以我觉得法院有可能会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我建议你们再跟检察员沟通下,着重从这两个点去说服检察员。到了法庭上,我觉得这两个点也是辩护的点。”方轶解释道。

(注:司法实践中,强J妇女的既遂标准为结合说,奸Y幼女的既遂标准为接触说,裁判文书网上的判例都是如此)

听完方轶的解释,杜庸有些许的失落,既然方老大和检察员都这么认为,法院那边这么认定的可能性非常大,眼下能做的事就是尽最大可能,把表弟的刑期减下来。

几天后,杜庸表弟的案子开庭了,由于开庭前杜庸和周颖与检察员沟通了多次,控辩双方基本上达成了一致,所以庭审现场,大部分时间是第一被告人向庆斌的辩护人在发言。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孔枢、向庆斌背妇女意志,轮流奸Y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J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孔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同时考虑到其个人奸Y目的未得逞,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向庆斌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孔枢犯强J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未提上诉。

判决生效后,杜庸带着大姨和大姨夫去看了表弟孔枢。孔枢的案子了结后,杜庸缓了好几天才调整过来。

一周后,云乔约谷总父子再次来到律所,这次欧阳杰没有跟来。

地下停车场内,谷浚有些紧张:“爸,你说方律师会不会看出来?”

“不好说,走一步看一步吧。这案子了了以后,你给我老实点,否则我打断你的狗腿。”谷洪庆低声喝道。

谷浚被吓的一哆嗦,急忙点头。

父子二人下了车,走向电梯间。

会议室内,谷家父子看着桌上的文件,一言不发,脸色不太好看。

“谷总,这份文件上的问题都是我们根据案卷和之前您儿子描述的案件情况,草拟出来的。

第一条:我们从网上查了与谷浚购买的那台二手车相类似状态的奥迪车的价格,二手市场价值在三十五万元左右,但是谷浚却能以二十一万的价格买下来,如何合理的解释是个问题。

第二条:谷浚说之前卖给他车的人名叫赵新,但是根据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的调查,那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也从来没有登记过这个名字。你们如何解释?

第三条:……”方轶拿起桌面上的文件读道。

“方律师,您不用念了。这上面写的问题,我们一个都解决不了。我们也确实没那能力解决。”谷浚毕竟年轻,方轶几句话下来,他就有点些沉不住气了。

“既然您两位信得过我们,愿意委托我们办这案子,我觉得您两位应该跟我说实情。”方轶看向谷家父子。

“方律师,就现有的材料来看,如果做无罪辩护,能不能行?”片刻后,谷洪庆岔开了话题。

“很难,我们可以这么辩护,但是法院大概率不会采纳我们的辩护意见,因为这个案子疑点太多,当庭检察员随便拿出一个问题来,咱们都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方轶摇摇头说道:“但是……”

“但是什么?”谷洪庆的身子向前倾了倾,问道。

“但是如果谷浚承认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我们可以跟检察员谈,对他从轻处罚。”方轶在说话的同时注意着对面父子的反应。

“为什么要承认收购的是赃物?我是冤枉的。”谷浚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你给我闭嘴。”谷洪庆骂完儿子后,转头看向方轶:“方律师,您为什么给出这样的建议?理由是什么?”

第748章 法官会信吗?

“理由很简单,因为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法院很可能推测您儿子谷浚对涉案车辆系被盗赃车这一事实早就明知。”方轶说道。

“推测?为什么?”谷洪庆父子同时问道。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收购赃物罪要求,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买赃行为,亦即行为人以相应的对价购买了他人通过犯罪所得的赃物;主观上,行为人有买赃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所购买的对象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仍为购买……”方轶解释道。

“可我确实不知道买的奥迪车是赃物啊!”谷浚一脸委屈的喊冤道。

云乔瞥了他一眼,心道:装,使劲装,这演技不去竞争奥斯卡真可惜了!

“是否明知,不是你说的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法院会根据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本案中,已有充分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属于被盗车辆,是赃物,这一点你们不否认吧?”方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