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9章

作者:雪映红梅

当时他公司刚刚接了一个大订单,急需资金周转,我也觉得这单做下来他能赚不少,就答应了,给他做了担保人。

可谁知道今年年初的时候向他订货的那家公司倒闭了,货款结不回来,他整天忙着追债。

金融机构的贷款眼看到期了,现在我朋友的公司也是勉强维持,哪有钱还债呀,人家肯定会来找我要钱,咱明白,咱是担保人,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得还钱。

欠债还钱的道理咱都明白。但问题是我要是替他还了钱,我的资金链就断了,我的公司也得倒。

我那朋友已经进行了破产债权申报,应该能拿回来一部分货款,虽然不能全覆盖,但是也能偿还一大部分。”孟总道。

“一共欠了多少贷款?”方轶问道。

“一共有八百多万,贷款总额是一千万,之前还了一部分。”孟总道:“这是当初我朋友贷款时,我签署的担保合同。”说着,孟总将一份合同递给了方轶。

方轶看过一遍担保合同:“嗯,这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没有问题,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说句大白话,您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我就是想让您给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时间,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户的破产财产后,我看看情况,然后再承担担保责任。”孟总道。

“担保合同上约定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不是一般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要等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后,才轮到保证人清偿债务。

说的直白点,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即便追债也得先追您朋友,您朋友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才轮到您。有个先后顺序问题。

但是连带责任则不涉及这个问题,债权人可以同时对您和您朋友主张债权,谁有钱,债权人就会执行谁。

至于您说的拖延时间问题,从现在来看只能在程序上延长时间,也就是一审判决后,您上诉打二审,纯粹的利用法律规定的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拖延时间。但是最终法院是要出判决的,具体能拖延多久不好说。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比较长,越是老厂子债务越多,破产清算的周期越长。如果纯走程序来拖延时间,恐怕无法达到您的要求。”方轶道。

他明白,孟总实际上就是不想当冤大头,可事实上他确实给人家提供了担保,事情已经做下了,想不被牵扯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是说,我这案子就没法弄了?我必须得还钱?”孟总有些不甘心。

第135章 真抠!

“从法律上讲是这样的。我看您这份担保合同上只有您的签名,没有您爱人的签字,当时对方没有要求吗?还是后来又签过其他文件?”方轶手中拿着担保合同,问道。

“嗨!这事当时办的比较急,我媳妇跟几个姐妹出国旅游去了,没在家,所以就没签成。”孟总道。

“孟总,嫂子知道这事吗?”李书明插话道。

“怎么可能,我当时给朋友提供担保是背着她做的,要是让她知道还不挠死我。”孟总煞有介事道。

“嗯,我明白了。另外,我多问一句,您公司的股东是谁?”方轶问道。

“公司股东是我父母,当年办营业执照时,我在系统内工作,不方便做股东,让我媳妇当股东吧,我又不放心,所以最后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我媳妇负责经营管理。”孟总道。

“嗯,担保合同上是您的签字,您是担保人,想抹掉您担保人的身份是不大可能的。”方轶道。

“嗯,这个我认可。谁叫咱签字了呢。”孟总点头道。

“但是,您签字,您爱人没有签字,这笔债务真追到您身上也是个人债务,不是家庭债务。”方轶道。

“哦!您的意思是……”孟总似乎听出了点门道。

“我可什么意思都没有,我只是就事论事,说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没有给您任何建议。”方轶急忙道。他可不想落一个协助逃避债务的名头。

“我明白,您继续说。就当给我普法了。”孟总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方轶的意思。

“从现有材料看,担保人是您个人,不是以家庭财产提供担保。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债权人追债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执行您个人那部分财产,您爱人的那部分是不能执行的。

也就是说您家庭的一半财产面临被执行的风险。当然这不包括您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跟您公司没有关系,因为公司股东不是您。从法律上说公司跟您没有关系。”方轶说完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微笑着看向孟总,让他先消化下自己刚才说的话。

“我还以为要执行我家里的全部财产呢,您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片刻后孟总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些。

“现在债权人还没有起诉吧?”方轶问道。

“嗯,之前一直没起诉,不过我觉得也快了,两个月后贷款就到期了,到时候我朋友还不上钱,他们肯定会起诉。

这段时间他们也听到了些风声,在找我朋友谈还款的事,好在我朋友的公司还在运营,只是收款困难而已,还没到倒闭的程度。”孟总道。

“嗯,您跟您爱人的关系怎么样?有没有不和睦,闹离婚的情况?”方轶突然问道。

“闹离婚?什么意思?”孟总一愣,然后道:“我们关系一直挺好的,早以前闹过,不过这都好几年了。”

他觉得方轶突然问这事肯定不是出于八卦之心,律师嘴里说出来的话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嗯,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也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旦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就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了。即便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了债权,强制执行时,法官也不会对之前离婚时分割给另一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离婚就是为了规避债务,或者债务本身就是家庭共有负债,非一方个人债务。”方轶道。

“哦,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在对方起诉前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分给我媳妇的财产是不在被执行范围内的。”孟总若有所思道。

“法律上和实践中是这样的。前提是您得真离婚,而且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也得差不多点,别净身出户让人感觉是在作假。

当然什么事都存在风险,即便您真离婚了,也不排除意外情况,当然几率比较小,您得想好了。”方轶道。

“嗯,明白了,谢谢方律师今天的普法。”孟总笑道,此时他的眉头已经舒展开了:“要不要再加几个菜?”

其实此时三人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孟总不过是客气下,李书明二人自然明白。

“不用了,我已经吃好了。”方轶笑道。

本以为今天过来能捞个案子,结果孟总根本没有要委托案件的意思不过是咨询下而已,他心中不免有几分失望。

“方律师,今天晚上是住市里,还是有其他安排?”孟总起身给方轶和李书明斟茶道。

“方律师今天住一宿,明天下午回去。”李书明不待方轶说话,便道:“孟总有事?”

“不瞒您二位说,我确实有点事想方律师帮忙。

我媳妇的哥哥,也就是我大舅子,他儿子,我那个外甥,一天到晚的不学好,最近又惹事了,听我媳妇说是涉嫌诈骗罪,被公安局给抓了。

要说这事赖我嫂子,我大舅子常年在非洲做生意,没时间管孩子。那孩子从小就被我嫂子娇生惯养,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一家子围着他转,到谁家都跟鬼子进村似得,翻箱倒柜的把人家家里搞的一团糟,我嫂子也不管。

大学没考上也就算了,还一天到晚的跟社会上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搞的流里流气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前不久我媳妇从娘家回来,让我帮忙找找律师,看能不能把那孩子保出来,既然方律师擅长刑事案子,我想请方律师跟我家那位的哥哥和嫂子谈下,他们现在正在找律师。”孟总道。

今天听了方轶给自己做的法律咨询,孟总感觉眼前的这位中年律师确实很有两把刷子,便起了借花献佛之意。

“目前我没有安排,您约时间吧。”方轶道。介绍案子这是大好事,如果能接下来又是一笔收入,他自然愿意去见一面,谈谈。

离开私家菜馆后,李书明心中有些不爽,为方轶打抱不平道:“这个老孟,给他解答了半天咨询,也不知道给个红包,真抠。”

第136章 同行是冤家

“算啦,人家又请咱们吃饭,又是介绍案子的,就当是结个善缘吧。”方轶倒是很看得开。

方轶这么想李书明也不好再说什么,片刻后李书明问道:“他外甥的案子,你真准备接手?”

“我是想接手,但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委托我。看缘分吧!”方轶靠在座椅上,淡淡道。

“嗯,不过老孟这人比较抠,我觉得他媳妇的娘家人也未必大方,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到时候你可得掂量着点,别做赔本买卖。”李书明提醒道。

“赔本买卖?我现在就剩下一肚子知识了,我的本儿就是你看到的这一百来斤,能赚钱就行,二百块钱一个的法援案子我都做,我还怕赔本?”方轶自嘲道。

现在的方轶没有案子可以挑,只要是能赚钱他全做,为的就是让腰包快速鼓起来,腰包是一个男人的胆,能让一个男人挺起腰杆来,挺胸抬头,有尊严的出现在别人面前。

李书明知道方轶的处境,虽然离婚了,但是方轶心里仍然牵挂着孩子和前妻,现在前妻下岗了,要给几家公司做代理记账,即便如此,赚的钱也无法保持家里以前的生活水平,所以他要赚钱,赚很多的钱,因为有很多地方需要花钱。方轶想以此来弥补心里的那份愧疚。

可方轶又偏偏是个要面子的男人,不想别人接济他,对他进行施舍,哪怕流露出施舍的意思也不行,否则他之前早就接受借名买车案李书明提出的律师费了。

李书明默默的开着车,没再说话,此时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晚上的时候,孟总给李书明打来电话,约方轶次日早上十点在公司见面,与他大舅哥和嫂子谈案子的事。

当晚,方轶就在辉煌住了一宿,次日上午,李书明因为有事不能去送他,方轶本想打车过去,却不曾想孟总得知情况后,派自己的车接方轶,让方轶心中小小的感动了一把。

孟总的公司不大,一共有三间办公室,一大一小两间会议室,这次的见面被安排在了大会议室,说是大会议室,其实也就能做十来个人的样子。

十点过五分,一行三人走进了会议室,经过孟总介绍方轶才知道,这次一起来的不仅有孟总的大舅子袁长征和他爱人杨静,还有一位五十来岁的赵律师,赵律师是杨静的朋友介绍过来的。

看的出来,赵律师与方轶一样感觉有些意外,没想到袁长征夫妻会把两位律师安排在一起谈论案情,搞竞争。

有人说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决定人的行事方式,这话有点道理。

方轶的性格谨慎、内敛,行为举止有些读书人的气质-文雅。而赵律师恰恰相反,性格自来熟,老油条一根,一进门就与孟总和方轶说笑,好像很熟悉的样子,说句文词,他有严重的社交牛逼症。

会议室内,众人落座,孟总给方轶介绍了袁长征夫妻。

“方律师,赵律师。本来我是想单独与您二位谈的,但是因为时间比较紧,过些日子我还得出国,不在国内。所以只能一起谈了。”袁长征毫无诚意的解释了下。

“没关系,大家一起研讨案件,更节约时间。”方轶微微一笑道。

他虽然心中不太爽,知道袁长征是有意为之,但是既然来了不妨听一听别的律师怎么说,有什么思路,这也是个交流的机会,说不定能长长见识。

“对,同行之间交流案情,共同探讨是常有的事,这次就是时间太紧了,要是到我们所里,我把几个负责刑事的律师和合伙人喊来,大家一起讨论下案情,对您这案子更有利。”

瓮声瓮气的说完,赵律师大马金刀的靠在椅子上,问道:“方律师,在那家律所执业?”

“我在正义律师事务所执业。”方轶微笑道。

别看双方说的都挺客气,但是心里怎么想的可不一定。同行是冤家,这次主家摆明了就是让两位律师竞争,两位律师都想拿下这个案子,把律师费揣到兜里,主家会把案子给谁,一要看专业能力,二要看性价比,三要看谁更能“忽悠”。

两位律师肯定要明争暗斗一番,这也是袁长征喜欢看到的,生意人骨子里的那种东西是永远也改不了的。

赵律师稳稳的坐着,皱了皱眉,等着方轶问自己是那家律所的,可等了半天方轶并未发问,他没想到方轶如此不配合。

方轶才不傻,既然赵律师上来就问自己是那家律所的,看赵律师那撇着嘴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后面一定有文章。十有八九是等着他把问题抛回来,赵律师好大肆炫耀一下自己所在的律所,以达到仗势欺人的目的,压方轶一头。方轶不想让他得逞,所以没有问他在那家律所执业。

见两位律师交谈不是很顺畅,袁长征没有心情等,毕竟自己儿子还在里面蹲着呢。

“赵律师,方律师,我知道您两位时间宝贵,就不跟你们客气了。我先介绍下情况。

我儿子袁伟经常跟一帮小混混鬼混,为此我停了他的零花钱,想让他吃点苦头,回头带出国去历练几年,也好接手我的生意。

但是这小子不知道好歹,手里没钱了,就四处借钱,后来我跟周围的亲戚朋友都打了招呼,不许给他钱。

借不到钱,他就开始骗,一次聚会吃饭时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叫韩亮的人。

他跟人家说自己有关系,能够帮韩亮把他儿子送去市里的重点中学上学。韩亮正为儿子上学的事发愁,没想到有人主动提出来帮他办,当时特别高兴,于是我儿子就以需要运作为由骗了韩亮两万元,后来我儿子弄了一张假的入学通知给韩亮。

在此期间,我儿子又对这个韩亮说可以低价买到海关罚没车,韩亮见有便宜可占,就托我儿子买车,我儿子又从韩亮手里骗了五万元,后来他向韩亮提供了一张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就是以往的经过。”袁长征介绍道。

第137章 忽悠

“后来呢,韩亮怎么发现被骗的?”赵律师追问道。

“后来,韩亮觉得才五月份学校就出入学通知书,有点不正常,便去学校询问,结果学校说根本就没有发过入学通知书,今年的入学通知时间还没到呢。

韩亮知道自己受骗后,又去税务局核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那发票本身就是假的,税务局肯定查不到。孩子入学的事和购买海关罚没车辆的事都没办成,韩亮一怒之下就报了警。警察以涉嫌诈骗为由把我儿子给抓了。

就是这么个事,现在案子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赵律师,方律师,您们看看,我儿子这案子能不能办取保候审,后期能不能想想办法把我儿子捞出来。”袁长征道。

“我先说说我的想法,有什么说不到的地方,方律师再补充。”赵律师微笑道。方轶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的微笑不太对劲,隐隐的流露出一丝嘲讽的味道。

既然人家想先发言,方轶自然不好抢先,只能坐在那听他发表高见。

“首先,如果袁总说的都是事实的话,袁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从韩亮手中骗取了七万元,其行为确实涉嫌诈骗罪。

但是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根据上述解释,就本案来说,如果你们能找到被害人,并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对袁伟的量刑将有很大好处。”赵律师自信满满的说道。

有时候律师的自信能够影响到当事人的选择,比说大话拍胸脯还管用,因为这是一种暗示,当事人会从律师的自信中解读出很多内容,比如这个律师经验丰富,一定做过类似的案子,胜诉基本上手拿把攥。

“您看这案子有没有可能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袁长征露出关切的眼神。

“方律师,您觉得呢?”赵律师没有直接回答,把球踢给了方轶。

方轶心里这个骂,你把好的都说了,把得罪人的事扔给我,袁长征对我印象能好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到目前为止咱们省里及省高院没有上报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所以仍然按照上述标准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袁伟骗取的数额应当在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之间,主要还得看认罪态度,赔偿情况,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法院法官具有自由裁量的权利。

所以,袁伟的案子应该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方轶实话实说道。

“当然了,袁总您也不要过于悲观,刚才我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是可以适用的。

如果被告出具谅解书,再与您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在量刑时还是会考虑具体刑期的。袁伟已经羁押了这么长时间了,估计等判决下来,羁押的时间与刑期一折抵,用不了多久您儿子就能出来。”赵律师补充道。

“赵律师,方律师,你们跟区法院熟不熟,能不能帮忙运作下?”袁长征说完,看向对面的方轶和赵律师。

应该说袁长征的思维方式是很国人的思维方式,只要一遇到麻烦第一想到的肯定是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