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 第498章

作者:爱喝茶的大猫

  同一时间,魔都的某栋豪宅内,“爬山虎”乐队的众人正齐聚在一起,也在很严肃地观摩着第一期比赛的八支乐队各自的表现。

  主唱李哲裂开了嘴角,轻蔑地从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很是不屑地说道。

  “呵呵,是啊,这八只乐队里,也就那‘二手芍药’和‘缝纫机’稍微有点儿竞争力,其他的都是土鸡瓦狗,创作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歌曲,歌词连个主旨都没有,就在那‘哦哦哦’,‘啊啊啊’地干吼,要不然就是什么‘你到底爱不爱我’,要不就是‘这个世界怎么了’,一句有文化的都整不出来,又丑又粗俗!”

  胖子贝斯手也是如此,一脸鄙视的表情扬起鼻子喷了几道气流出来,毫不客气地做起了批评,一点儿面子都没给那几支乐队留,俨然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

  “呵呵,亏我们还这么严阵以待地每天都练习七八遍参赛歌曲,我就说嘛,哲哥,你有点过于担心了,如果对手就都这水平,咱们就普通练习那水平都能吊打他们啊!”

  女鼓手也是非常不屑地抹了一把自己的鼻子,很是轻视地撇了撇嘴,这几天他们的练习一直都很辛苦,她跟队长抱怨了好几次都被驳回去了,所以心里一直也都憋着一把火。

  此刻看着电视里那些竞争对手们如此蹩脚,自然也就趁机把话说了出来,泻一下火。

  “呵呵,你们啊,不能只盯着弱者看,‘二手芍药’的那首《我的宝贝好大儿》就很出色嘛,不仅贯彻了他们一贯的阴阳怪气的曲调风格,还痛斥了当前社会上的那些待在家里不出去工作安心啃老的年轻人,痛斥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我觉得这样的乐队肯定能够走得很远,轻视他们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啊!”

  “呵呵,的确,这样的乐队肯定我们是得重视起来,就是可惜了‘缝纫机’乐队啊,他们的那首《奋斗吧少年》热血是热血,调子也挺好听,但也得看跟谁作对比……”

  李哲看着画面,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

  “当今的观众们口味早就被国内的明星们给养叼了,普通的单纯强调奋斗和努力的歌曲听了无数年了谁还会买账啊?而且这可是乐队的比赛,乐队的受众可是来听愤世嫉俗和揭斯里底的,过于正面又缺乏特色的歌词内容遇到了阴阳怪气的反讽社会现实的歌,肯定不占优势啊!”

  吉他手,壮硕的大汉阿蒙也是同意地点了点头,他之前最早就很喜欢各种励志的歌曲,也喜欢写那些热血上头的歌词。

  但是后来,被社会教育了,才加入了这个小资乐队,专门写一些小资们喜欢的逃避现实,向往远方的歌,这才逐渐地在乐队里站稳了脚跟。

  虽然说抛弃了一部分理想和天真,但总归还是以乐手的身份存活了下来嘛,能在魔都这个繁华喧嚣的地方靠音乐吃上饭还让自己生活过得不错,自然也就只能入乡随俗了。

  谁出来混不是为了生活啊,挣钱嘛,不寒碜。

第628章 反响

  第一期的《乐队的春天》播放之后,引起了社会上巨大的反响。

  虽然乐队音乐是一种很古老的音乐形式了,但是毕竟在以往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

  它没有消失,只是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直到有一个新的刺激的点,就可以换回人们对于那段往事的记忆。

  而第1期参赛的这8支队伍,虽然成绩良莠不齐,但是总的来说他们选取的歌曲以及他们的唱功,质量都还是相当不错的。

  特别是“二手芍药”和“缝纫机乐队”这两只队伍,他们的歌曲带给了人们很大的惊喜。

  江侃和老周他们在酒馆里全程观看了这一期的比赛。

  他自己还好,因为以前并没有真正的特别关注这些参赛队伍。

  但是老周却是激动的热泪盈眶。

  毕竟这好几十年了,市面上第1次出现了乐队的音乐综艺,也不管这些队伍表现的如何吧,至少这种音乐表现形式再一次的出现在了大众的眼前,热闹劲儿是足够的,引起的社会反响也是足够强烈的。

  也不知道蓉城电视台是否是受到了江侃之前写作的《冷雨夜》和《喜欢你》这样的乐队歌曲的影响,才创办了这一台综艺节目。

  但是在这之后可以预见到的是,夏国的乐队的发展,肯定会迎来一次新的生机萌发。

  不仅是观众们在喜闻乐见,观众市面上的一些媒体们,也都纷纷开始了对这一期乐队的春天的采访和报道。

  他们采访的第1个对象便是获得了第1期比赛的胜利者之一——天狼乐队。

  “恭喜你们获得了乐队的春天第1期第1场比赛的胜利。”

  主持人彬彬有礼的,对着天狼乐队的主唱,一个一头乌黑的长发的中年男子记得恭喜道。

  “我们注意到你们在比赛中采用了一些比较新颖的音乐理念和现代的作曲方式,并没有一直采用二三十年前的那种比较古典的摇滚乐的创作方式。”

  在一间优雅的咖啡厅的包间里,主持人和乐队的成员们各自坐在两边,采访的气氛非常的友好和谐。

  主持人提出了自己的第1个问题,然后将话筒交到了被采访者的手中。

  “啊,是的,我们的确是将现代流行音乐的一些理念,加入到了我们新创作的歌曲《改变》中来。”

  这个一头乌黑的长发的中年男子对着话筒,有些不太习惯的说道。

  毕竟混了这么多年的乐队,这还是第1次受到正儿八经的记者的采访,这让他显得有点受宠若惊。

  “之前这20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都是演唱的风格,比较老旧比较怀古的摇滚乐曲。”

  “虽然我们很喜欢很习惯这样经典的摇滚歌曲,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随着听众的年龄的增长他们对音乐的欣赏品位的变化,我们自己也感觉到了,如果再按照以前的那种思维去制作一些内容空泛,只知道出空放的口号的摇滚歌曲,或许不会再被广大的观众所接受……”

  “特别是一些年轻的观众,他们要求的是歌词里边可以有呐喊,可以有冲动和激烈的情绪,但是你不能言之无物。”

  长发中间的男子慢慢的习惯了这种被采访气氛,说话的情绪也渐趋稳定。

  “我们其实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甚至请了一些我们不同年龄层次的歌迷来和我们一起分析,他们到底想要听什么样的摇滚歌曲。”

  “这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新的启发和灵感,让我们明白和理解了,摇滚歌曲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带有很多新时代的因素,不能只是去空洞的喊一些口号或是痛骂这个社会的不公,也要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若是疏导人们情绪的流动。”

  “就比如说我们这次的参赛歌曲《改变》。这是一首呼吁大家打破固有观念,让人们开拓自己的眼界,不再仅限于舒适圈里,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的歌曲。如果换在以前,我们会说‘张开自己的双手,努力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

  “但是现在想来这样的呼吁其实实在显得太平淡和空泛,既有说教的意味让人厌烦,又没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去真正触动人心……所以我们就把歌词改为了‘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要让阳光照耀到我的脸,井底的世界虽然安逸又清闲,但外面的世界总是值得出去看上一看。’”

  ……

  媒体们也采访了很多看过这期节目的歌迷,并且将他们的话发表在了自己的文章里:

  “我是一个00后,以前本来我对摇滚乐对乐队都没有什么兴趣。觉得这不过就是被时代淘汰了的老古董而已。”

  “但是当我观看完一期的节目后,让我对这个古老的艺术形式产生了兴趣。”

  “我平时听歌就是只是戴着耳机听,很少去看MV,也很少看歌手的现场演出,并不是很清楚一首歌到底是怎样录制出来的。”

  “但是这次在电视上观看了乐队的演出过程,乐手们精湛而激情的乐器演奏,有趣的互动,你追我赶的双solo比拼,和现场的观众们的激烈反应……让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我一个人在孤零零地听歌’的感觉,反而觉得非常的热闹和温暖……”

  而另一个接受采访的小姑娘则是兴奋的说道:

  “我以前听音乐,只是听歌手的声音,从来没有去关注过音乐中其他的组成部分。比如吉他,比如电子琴,比如鼓……他们是怎样的演奏和组合到一起的。”

  “我看了缝纫机乐队的演出,他们的那个鼓手小哥哥真的好帅气啊!打鼓打得好不说还那么的阳光帅气,一头长发和鼓槌上下翻飞,简直就是视觉和听觉的艺术结合!”

  “他的每一声鼓点都打在了我的心里!哈哈,他真的好帅啊,我宣布我已经成为他的拥趸了!回头我还要去收集他以往的视频,我也想要学打鼓!”

  而一位头戴帽子,脸上戴着口罩的中年大妈,则是略带娇羞的表示道他最喜欢的乐队是那个“二手芍药”。

  “嘿嘿,第一眼看到二手芍药的主唱的时候,我还觉得这个男人怎么会这么娘炮,结果他后来唱的那些歌词去又是那么的阳刚霸气,那么的直爽粗犷,简直是烧到了人心里的痒处,忽然我就对他充满兴趣了!”

  或许是因为把自己的脸严严实实的包裹了起来,这位大妈说话显得特别的直爽。

  “嘿嘿,就他的那个骚劲儿,毫不留情的揭露社会现实,骂的又直爽又痛快,我就觉得我已经成为他的粉丝了。现在的年轻人啊,唱个歌扭扭捏捏的,这不敢唱那不敢唱,要么粉饰太平要么遮遮掩掩,一点劲儿都没有。”

  “还是二手芍药的这位主唱爽快,虽然看上去娘炮了一点,但是有话他是真敢说呀!我想,大声的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狠狠的批判这个社会的现实,一点不留情面的直指问题的核心,这才是摇滚的真实意义吧!”

  不肯露面的大妈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并且表示这是他们把票投给二手芍药,而不是缝纫机乐队的最主要的原因。

  虽然后者的歌曲也非常的激情和热血,但听上去总归是感觉有点过于文过饰非了一些,歌词也显得有一点假大空,真的不如二手芍药要骂痛快,骂的过瘾。

  江侃和老周等人各自翻看着自己手机上关于这场比赛的媒体报道,脸上纷纷露出了了然的神色和会心的笑容。

  “他们说的很对啊,”老周说道。

  “玩摇滚嘛,就是要骂的痛快,唱的过瘾。”

  “不同对乐队,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歌曲,有不同的主旨,老周你说的这些话,其实也还是显得过于片面了。”

  一旁的柳志恒不太认可老周的话,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吧,摇滚不一定非要是骂什么。很清淡,去讲述一些什么道理,抒发一些什么朴素的情感。”

  “就比如说你们这次将要演唱的歌曲,《蓝莲花》。”

  柳智恒也是听过他们的排练的,对这首歌已经非常熟悉。

  他就很喜欢歌词中的这种恬淡、温暖而无拘无束的自由的气息。

  “你们的这首歌里边就没有那么多的说教,没有那么多的辱骂和痛斥他,它也照样也是一首好歌呀!”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也许是说不出太多的大道理,柳志恒说着说着突然就轻声地哼唱了起来,在喝了一点酒微醺的状态下,他很快的变成进入了歌曲的世界中去。

  “嘿,这个柳老板……”

  老周看着他的表情,和江侃对视了一眼,会心地笑了起来。

  这一周他们看别人的比赛,而下一周他们自己也要参加比赛了。

  说起来老周自己的心里还是有一些惴惴不安。

  但看着江侃那泰然自若的表情,他又觉得自己是不是谨小慎微了一些,人家这个大明星都没有说什么,他跟着混就好了。

  ……

  4月的时间很快的,便过去了一周。

  而每月新歌排行榜上,因为没有周天王的出现,所以其他的歌手也都纷纷的趁机发了歌,不用再参与到两位新老歌王之间的战争中去。

  慕容城的《纯白色的心》不愧是花费了这位天王大半个月的精心准备和录制,的确是制作非常精良。

  它目前在新歌榜上仍然是以很大的优势遥遥领先,排名第一。

  而饱受广大吃瓜群众关注的江侃的新作《奢香夫人》目前却优势并不明显,以仅仅55万次下载排在新歌榜的第11名的位置,连前10都没有进。

  “这次江侃是怎么了?怎么他的歌连前10都没进啊?”

  有人看不懂了,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呵呵,其实这也很正常呀,他的这首歌的内容确是太小众了,奢香夫人,谁是奢香夫人,我要不是他的铁杆歌迷,专门还去网上搜索了一下,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写的是什么东西,写的是哪个人。”

  “也许这个人在川省非常有名气,但是在国内的其他的省份里却没有人知道,所以即便这首歌江侃写得再好,但如果都听不懂,又会有多少人去追捧呢?”

  这位粉丝的留言写出了很多江侃歌迷的心思。

  他们也都是在江侃刚刚发布歌曲的时候就下载下来了,虽然歌词写的很不错,歌曲旋律也非常的恢宏大气,朗朗上口。

  但是他们真的不知道奢香夫人到底是谁,只好去网上搜索了才知道这首歌到底写的是什么内容。

  作为江侃的铁杆歌迷都是这个样子。那其他的吃瓜群众就显得更加的迷糊了。

  所以在试听之后,他们都没有,如以往一样按下购买按钮,而是去光顾了其他歌手的音乐。

  也自然的,这首歌的销量就上不去了。

  “不行,我们得为侃叔好好的宣传一下这首歌!”

  在江侃第一铁杆粉丝群里,有人突然冒了泡。

  “明明是写的一个值得歌颂,值得赞扬的古代女英雄的故事,可是却无人知晓,这实在也太可惜了一些。我建议咱们都去各大网站论坛和聊天群里好好的普及一下这首歌所要表达的人和事迹,好好的给他们分析一下侃叔的这首歌的意义何在!”

  “赞同!我昨天刚刚给我妈妈介绍了这首歌所要表达的意思。她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并且表示还会去给他的那些老姐妹都说一说,推广一下。”

  “嗯,是的,昨天我大姨来我家的时候我正在听这首歌,然后将它介绍给了她。在我讲述了这首歌所代表的意义后,我大姨表示她们最近正在为新的广场舞筛选所需要的曲目,这首歌的节奏如此的激烈和昂扬,正适合他们广场舞的选择标准!”

  “广场舞是个好思路,可以大力推广!我不仅是侃叔的歌迷,同样也是赵天后的歌迷,要不我去联系一些人,建议他们跟赵天后请愿在下次演唱会的时候也邀请侃叔和他一起表演这首歌?怎么样?肯定可以让这首歌的受众扩大好大一圈!”

第629章 《奢香夫人》演唱会!

  “嘿,江老师,我的演唱会就在这周三的晚上,不要忘了哦!”

  感觉一年四季都在看演唱会的赵钰用轻松愉快的语气给江侃打了一个电话。

  “记着的,没有忘。但是你啊,赵老师怎么一年四季都在开演唱会啊,真的让我好羡慕!”

  电话这头,江侃一脸羡慕的说道。

  自己想开一个演唱会千难万难,但对方想要开演唱会,却像吃饭喝水一样的容易,不得不说天王巨星确实在夏国有着不一般的地位,什么一线歌手,和他们相比也还是差的太远了。

  “呵呵,你以后成为了天王之后,也会觉得开演唱会很容易的,只是到时候可千万不要跟我抱怨,你的体力跟不上呀!”

  赵钰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心情极佳的跟他开着玩笑。

  在他看来,江侃想要成为天王巨星,那是迟早的事,或许三年,或许两年或许更短,他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和江侃搞好关系,那是百利而无一害。

  “呵呵,那赵天后我就承你吉言喽!”

  江侃开心地笑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赵玉的这次演唱会是安排在周中,但是这对江侃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毕竟这一周的周六他就会参加《乐队的春天》的比赛了,在这之前先陪着天后开一场演唱会,肯定会对他周末的演出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搞不好还能在演唱会上获取更多歌迷的心,让他们到时候来支持自己呢。

  没错,这一周的周六就是排序排到第7号的冬雨乐队对阵魔都的爬山虎乐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