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字的研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回忆线过于割裂。
前半段写福尔摩斯破案,后半段突然跳到美国,讲摩门教的复仇往事。
毫无疑问,这与前半段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几乎是割裂的。
读起来像是两本毫不相干的小说被强行拼凑在了一起。
这也是当初米歇尔进行魔改时,花费力气最大的地方之一。
而在《四签名》这部作品中,过去的故事不再是独立于主线之外的存在。
而是通过当事人的讲述,巧妙地融入了整个探案过程。
印度宝藏的秘密,四个签名者的血腥盟约,舒尔托少校的背叛,乔纳森.斯摩的逃亡与复仇……
这些过去发生的种种,都与伦敦正在发生的凶案环环相扣,共同推动着情节的发展。
这种处理方式,无疑让整个故事的节奏更加流畅,也让读者更有代入感。
另外这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更是进步巨大!
福尔摩斯的形象从一个扁平的侦探,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有缺陷的天才。
华生也在这部作品中收获了爱情。
另外《四签名》的故事节奏也比《血字的研究》好多了。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只是初露锋芒,那《四签名》这部作品就是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成熟的标志了。
当然,需要魔改的地方依然存在,而且问题还不小。
作为故事背景之一的印度人民起义需要修改,米歇尔准备改为东印度公司的掠夺。
另外最大的问题,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角色,土著“汤加”的人物形象。
在柯南.道尔的原著中,这个来自安达曼群岛的土著,被描绘成了一个野蛮、嗜血、毫无理性的怪物。
他的存在,几乎就是为了衬托凶手的残忍和异域的神秘。
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个脸谱化的工具人。
事实上,大英社会的主流认知现在充满了优越感与傲慢,对这些殖民地人民充满了偏见。
在他们的认知里,人类社会是分等级的。
我们大英自然代表着理性、法治、基督教、工业进步,是文明的顶峰。
我们的文明,我们的宗教,我们的人种,就是世界上最先进的。
而那些殖民地人民则处于更低的阶段。
他们道德低下、政治专制、智力不足、缺乏自制力.......
按照这个逻辑,殖民扩张自然不是掠夺了,而是一种“文明的使命”。
是我们大英把法律、基督教和秩序带给了这些殖民地的“野蛮人”。
是把文明的光芒传播向了这些愚昧黑暗的土地。
总的来说,我殖民你,你还得谢谢我呢......
只能说,大英在不当人这块是不当人的,他们连自己都骗......
爱尔兰人民为什么过得这么惨,也是因为处在这套鄙视链里面。
爱尔兰人,同样被视为“内部殖民地”。
也被纳入半野蛮的低等种族框架之中。
在大英帝国看来,这些爱尔兰人野蛮、暴力、酗酒、懒惰。
是欧洲的黑人,需要英国法律与秩序来驯服。
这也是爱尔兰人民为什么这么惨的一大原因.......
别笑,这种观念在现在的大英就是主流。
就拿印度举例子。
詹姆斯.穆勒在1817年出版《英属印度史》是这样描绘的:
“印度是停滞、腐败、道德堕落的东方专制社会,从未有真正文明。”
麦考利在1835年出版的《印度教育备忘录》里也这样说:
印度典籍“无用”,要培养“印度血统、英国品味”的买办阶层。
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没有聪明到哪去。
前几年就在印度闹了场大笑话。
几年前,英国东印度公司嫌德里的毒蛇太多了。
我们大英统治下,怎么能有这么野蛮的毒蛇呢?
因此他们发出悬赏。
交一条死的眼镜蛇,就给1个卢比的赏金。
财帛动人心,一开始印度人自然疯狂抓蛇交差。
后来,就有聪明人发现,与其抓眼镜蛇倒不如养眼镜蛇。
于是德里家家户户的后院,都开始偷偷养眼镜蛇。
不久后,东印度公司就发现上当了,立刻停发了赏金。
那些养蛇人一夜破产,只能把所有蛇全部放生。
一时间,德里毒蛇的数量暴涨三倍,比以前还要更恐怖。
这件事情就完美体现了英国人自以为聪明,其实并不懂本地人性、政策越搞越糟......
所谓文明的优越性到底在哪里?
总之,这种充满了殖民主义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描写,在英国或许司空见惯,但却触碰到了米歇尔作为现代人的底线。
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笔下,出现这样一个被严重丑化和工具化的角色。
所以,他必须对这个人物进行彻底的重塑。
同时也看看能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大英已经畸形的观念......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尝试一下的......
米歇尔一边构思着如何修改,一边继续着他的搬运工作。
看到米歇尔开始创作了,迈克尔和狄更斯几乎是同时凑了过来。
两颗脑袋挤在一起,死死地盯着那张刚刚被米歇尔从打字机上取下的稿纸。
他们的呼吸都放轻了,生怕一口气吹跑了纸上的墨迹。
他们也想知道,米歇尔休息了这么久,到底会给读者带来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四签名》。
简简单单,却透着一股神秘而又厚重的气息。
光是这个标题,就足以勾起人无穷的想象。
迈克尔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已经等得太久了。
全伦敦的读者也等得太久了。
米歇尔没有理会身后好友的好奇。
他只是将稿纸放在一旁,然后重新塞入一张新的。
手指悬在键盘上方,稍作停顿。
接着,那清脆的敲击声便再次在房间里响起。
“哒哒哒哒哒.......”
富有节奏的敲击声,在安静的客厅里回荡。
对于迈克尔而言,这声音比世界上任何交响乐都要悦耳动听。
这代表着他的报纸有救了,他的小命有救了。
全伦敦读者的精神世界也有救了。
狄更斯则完全是另一番心境。
作为一名作家,他太清楚创作的艰辛。
灵感枯竭时的抓心挠肝,文思泉涌时的酣畅淋漓,他都经历过。
可他从未见过像米歇尔这样的人。
前一秒还在为偷懒找借口,下一秒就能立刻进入状态。
就好像脑子里早就写好了一整部完整的书稿,只需要照着打出来就行。
如果米歇尔知道狄更斯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真是这样的兄弟。
总之,这种顺畅到不讲道理的创作过程,让狄更斯甚至产生了一种荒谬的错觉。
难道米歇尔这些天的“堕落”与“沉淀”,真的只是为了酝酿这部作品?
他这些天表面上在休息,和自己一起看戏,其实是在酝酿灵感吗?
那自己以后是不是也应该多打些桌游,多看些戏剧?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狄更斯自己给掐灭了。
不可能,这家伙绝对就是在单纯地犯懒!
自己以前看的也不少啊,怎么不见得有这样的灵感?
一时间,客厅里除了打字机的声音,就只剩下两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迈克尔和狄更斯拿起稿纸,开始贪婪地阅读着。
而故事的开篇就极具冲击力!
两人都被开篇的描写惊呆了。
? 第173章 伦敦需要福尔摩斯先生!
“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落,从精致的摩洛哥羊皮盒里拿出一瓶鸦片酊。”
“他拿起瓷杯,倒了点清水,滴入两三滴深褐色的酊剂,轻轻晃了晃,一饮而尽。动作熟练极了”
“随后整个人窝进丝绒面的扶手椅里,惬意地长舒一口气。”
“我的上帝!”
迈克尔不禁低呼了一声,手里的稿纸都差点没拿稳。
狄更斯也皱起了眉头,脸上表情严肃起来。
开篇就写福尔摩斯在服用药物?
而且从那熟练的动作和满足的表情来看,这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福尔摩斯,居然喜欢服用药物?
这个设定实在太大胆了!
在如今的伦敦,虽然鸦片酊并不算违禁品,甚至在药店里就能买到。
上流社会的绅士服用这个药物的也不在少数。
但一个畅销故事的主角。
一个被无数人追捧的智慧化身,居然有这样的“癖好”。
这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他们几乎可以预见到,当这一段内容刊登出去后,会在整个伦敦引起多大的争议。
然而,迈克尔非但没有感到担忧,反而兴奋得浑身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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