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77章

  想想看,以后一提到米歇尔就必然提到他威廉四世的慧眼识才……

  正是他威廉四世将米歇尔这位大英帝国几百年一遇的天才挖掘出来的。

  这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我倒要看看,谁敢反对我嘉奖一个为大英带来荣誉的天才。”

  这个消息,如同一阵风,很快就在伦敦的上流社会悄悄流传开来。

  米歇尔对此却一无所知。

  随着《四签名》的连载接近尾声,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时间。

  苏格兰场的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他只需要偶尔过去看看卷宗,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建议即可。

  他将更多的心思,放在了自己下一部作品的构思上。

  侦探小说虽然大获成功,但他并不想被这个标签束缚。

  米歇尔正准备着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关于艺术、关于命运抗争的故事。

? 第177章 《约翰.克里斯朵夫》

  福尔摩斯故事带来的巨大成功和声望,并没有让米歇尔感到满足。

  “福尔摩斯之父”这个标签既是巨大的荣誉,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束缚、

  历史上,福尔摩斯的作者,我们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是这样想的。

  他担心人们只知道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不知道他的其他作品。

  事实上,阿瑟一直有这个想法。

  他甚至在和母亲交流的信件中提起过这点,但都被劝阻了。

  原因是阿瑟的母亲也喜欢看福尔摩斯.....

  所以,感谢阿瑟的母亲吧,不然福尔摩斯的死亡可能还要来得更早一些.......

  都怪该死的福尔摩斯,耽误了我其他作品的创作!

  于是阿瑟灵机一动,在福尔摩斯短篇小说《最后一案》中,有意地让福尔摩斯坠崖身亡。

  和反派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死了,阿瑟也终于可以开始创作他的真爱,历史小说......

  毫无疑问,在阿瑟自己看来,历史小说才是他的真爱,也远远比侦探小说有意义的多。

  事实上,阿瑟最开始的创作也正是历史小说的题材。

  虽然扑街到姥姥家了.......

  可惜,对阿瑟.柯南.道尔的想法,读者并不买账。

  他们很快就用脚投票了,这也让出版商血亏......

  拿捏不了你,那我们还拿捏不了你的出版商吗?

  至于出版商和你,那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

  最后在出版商的压力下,也是生活所迫,阿瑟不得不将福尔摩斯安排复活。

  随后又创作了不少福尔摩斯的精彩故事。

  可以说,阿瑟.柯南.道尔的一生都尝试着通过创作其他畅销作品来摆脱福尔摩斯,但始终未能如愿,收效甚微。

  他本人已经和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

  

  (图为漫画家创作的讽刺漫画,漫画中阿瑟被描绘成被锁链禁锢的形象,锁链的另外一端正是其笔下最著名的角色福尔摩斯。)

  好在,和可怜的阿瑟不同。

  米歇尔脑中可有着人类两个世纪的精神财富。

  福尔摩斯只会成为他作品的一行,而不是全部。

  在圣詹姆斯宫的那晚,与透纳关于崇高感的短暂交流,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加上前段时间在透纳画室中的奇遇。

  那颗种子,在最近这段时间里,悄然生根发芽。

  米歇尔想要写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关于艺术,关于天才,关于与命运不屈抗争的故事。

  一部真正能够展现那种震撼灵魂的崇高之美的作品。

  这个世界太烂了,需要英雄主义与理想主义!

  而这部作品,在他的脑海中,早已有了清晰的轮廓。

  正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

  一部讲述一个音乐天才的故事。

  一部在时代的洪流中,追求真理与艺术的英雄史诗。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极为艰巨的挑战。

  和《基督山伯爵》这种几乎不太用改动的作品不同。

  这部洋洋洒洒上百万字的巨著,想要完美地移植到这个时代,难度极大。

  原著中涉及了不少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大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背景,这些都需要米歇尔进行精心的改编和替换。

  好在,故事的人物原型,那位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已于十年前的维也纳与世长辞。

  这也为米歇尔的“创作”扫清了一些障碍,让他可以更加大胆地去塑造故事。

  事实上,这部作品的主角正是贝多芬与作者罗曼罗兰性格的混合......

  再加上了一些音乐家的影子。

  《约翰.克里斯朵夫》这篇作品,也成功地帮助罗曼罗兰,夺下了19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说起来,这部小说在法国和中国之间的地位差异,也是蛮有意思的。

  在某些法国评论家眼里。

  《约翰.克里斯朵夫》只是一部二流的小说作品。

  不过以法国文学的高度来看,二流的作品也很牛了好吧......

  毕竟那些一流的作品个个都是神中神。

  不过在米歇尔个人看来,这绝对算是一流的作品。

  但在中国,这部书的名气可是如雷贯耳。

  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就一直是启蒙文学经典。

  柳鸣九甚至称其为“有教养者无人不晓”。

  甚至在米歇尔前世的八九十年代以前,流传也颇为广泛......

  这其中一大半功劳要归功于傅雷先生的翻译。

  傅雷先生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说是中国翻译史上的巅峰之作。

  它好就好在,不仅仅是翻译得准,更是译出了灵魂。

  以至于读起来完全不像翻译小说,而是一部自带磅礴气势的中文史诗。

  《约翰.克利斯朵夫》本身写的是一个艺术家与世界对抗、在痛苦中升华的灵魂史诗。

  而傅雷的译文雄浑激昂、深沉有力,和主角那种倔强炽热、不甘平庸的气质高度契合。

  不只是翻译情节,更是把那种作品中的理想主义、激情与悲壮感完整传达过来了。

  在阅读过程中,读着读着就会被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带着走。

  如同一条奔流的江河,体验主角的一生......

  另外,傅雷的文笔是公认的一流。

  他笔下的长句舒展流畅,短句铿锵有力,节奏感极强,读起来朗朗上口。

  完全没有像“我要用靴子狠狠踢你的屁股”这样所谓的翻译腔。

  可以说典雅中又不晦涩,厚重中又不沉闷。

  翻译的心理描写、抒情段落尤其出色。

  细腻饱满、富有层次,能把人物内心的挣扎、狂喜和痛苦写得直击人心。

  这是因为傅雷翻译讲究神似。

  他从不逐字死抠字眼,而是会转换成符合中文表达习惯的句子。

  更是保留了原作的情感与思想深度,以及语言如同音乐般的流动感。

  另外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译者与作者精神的高度相通。

  换句话说,就是人书合一了......

  傅雷本人正直刚烈、追求艺术的极致,和克里斯朵夫的人格非常接近。

  友人是这么评价傅雷的:

  “性格像硬米粒,僵硬、干爽,绝无软与懦。”

  至于有多刚烈呢......

  举个例子就可见一斑了。

  在1954年翻译工作会议上,傅雷直接开大。

  书面意见里大量列举同行译文错误,当众示众。

  这无疑是引发了众怒,甚至有老翻译家被气得大哭。

  钱钟书都写信劝他“与人为善”,但他依然不改。

  哎,要不是这么刚烈。

  傅雷也不会和夫人在那个年代选择那样的结局......

  宁死也不愿意受辱求生,选择硬刚,更是直接选择以死明志......

  傅雷死后,骨灰无人认领。还是一位热血女青年冒死领取的。

  他墓碑上刻着罗曼.罗兰的话:

  “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

  所以说,傅雷的翻译不只是翻译,更是用自己的生命体验去共鸣了原作。

  他何尝不是一个克里斯朵夫呢?

  所以在傅雷的译文里,有一种特别真挚滚烫的情感,这是普通译者很难达到的。

  有人这么说,少年读克里斯朵夫,热血沸腾,中年读克里斯朵夫,看懂孤独与坚守。

  很大程度上,正是傅雷的译文把这种力量托住并放大了。

  简单来说,傅雷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用中文重写了一部法国史诗。

  这既是翻译,也是伟大的创作。

  -----------------

  米歇尔将自己完全关在了公寓里。

  他推掉了所有的沙龙邀请,甚至连每周雷打不动的桌游局都暂停了。

  狄更斯对此居然没有丝毫抱怨,这倒是让米歇尔颇有些意外。

  这位好友最近也变得神神秘秘的。

  整天把自己关在家中的书房里,不知道在捣鼓些什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