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米歇尔现在的存款都完全不够看的。
所以,米歇尔给家里的手工作坊的定位就是往奢侈品路线发展。
说起来,这和后世的一家顶奢品牌的发家史颇为相似。
这家品牌就是爱马仕。
后世的顶奢品牌爱马仕最开始也是从马具开始起家的。
自己家完全可以走这条路线嘛。
从手工的羊毛袜子开始,然后往服装领域发展。
不断扩展自己的产品线。
再在伦敦世博会上多拿几个金奖。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说不定两百年后,会多上一个名为“米歇尔”的顶奢品牌。
想到这里,米歇尔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
他没有和家人过分解释,只是让他们按照他的安排去做。
毕竟他深知,用19世纪的商业逻辑,去解释奢侈品的定价策略,无异于对牛弹琴。
与其费尽口舌地去讲解什么叫“奢侈品定位”,什么叫“体验式消费”。
倒不如用一个他们能够理解,并且亲眼见证的奇迹来证明更好。
而创造奇迹,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就这样,米歇尔带着家人安顿下来,将店铺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暂时交给了他们。
查理和贝拉虽然满心疑虑。
但出于对儿子的信任,还是开始整理起了从家乡带来的工具和原料,为开业做起了准备。
而安娜则细心地擦拭着每一块大理石展台和玻璃,让整个店铺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
而米歇尔,则回到了他常住的公寓。
他坐在那台熟悉的打字机前,却没有立刻开始敲击。
他的思绪在飞速地运转。
酒香也怕巷子深。
自己的奢侈品帝国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要让整个伦敦都知道自己家的羊毛袜子。
虽然米歇尔是《新纪元》的老板。
以《新纪元》的销量,这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但直接的广告太过于简单粗暴,和定位高端奢侈的定位并不符合。
更何况,米歇尔更希望是人们心甘情愿的认同。
乃至于心甘情愿的为之支付高昂的溢价。
这才是奢侈品的精髓所在。
米歇尔想起了自己过往的经历。
一篇《渴睡》,让全伦敦关注到童工的悲惨境遇,甚至惊动了内政部。
《现代巴比伦的少女献祭》更是直接推动了立法。
“铁路骗局”报道,不仅让他名利双收,更守护了家乡小镇的安宁。
现在不是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文字的力量,在这个信息传播相对闭塞的时代,被放大了无数倍!
人们渴望故事,相信故事,并被故事所驱动。
既然故事可以揭露黑暗,可以惩罚罪恶。
那它自然也可以创造价值,塑造品牌。
文字就是自己最大的武器!
他要做的就是用一个精彩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告诉人们,自己家的袜子有多好。
当然在故事中,不能只是简单地夸赞袜子本身有多好。
那太低级了,和街头小贩的吆喝无异。
也太刻意了。
他要讲述一种品味与格调,一种属于真正绅士淑女的身份认同。
米歇尔要让人们相信,穿上一双米歇尔家的袜子,不仅仅是为了保暖或舒适。
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超越凡俗的审美品味。
真正的绅士或者淑女就应该穿米歇尔家的袜子!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其价值,远非十个先令可以衡量。
事实上,米歇尔对此早有准备。
一个绝佳的植入灵感,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
米歇尔敲击着键盘,打出了一行新故事的标题........
? 第186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是的,关于店铺的推广,米歇尔对此早有想法。
他早就计划在福尔摩斯故事之中,加入自己家的袜子店的软广。
而他选定植入的作品,正是福尔摩斯系列中大名鼎鼎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如果在整个福尔摩斯的长篇故事里排个名次,这部作品绝对能稳坐第一把交椅。
绝对能够算得上“夯”。
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神作。
没办法,剩下几篇各有各的不足。
《血字的研究》,后半段加入了大段美国剧情的回忆杀,导致剧情割裂、节奏稀烂。
说是两本小说都有可能。
而《四签名》稍微好一点,但里面掺杂了太多的冒险元素和华生的恋爱戏份,纯粹的推理部分相对被削弱了。
至于《恐怖谷》则是和《血字的研究》犯了同样的毛病。
前半段是破案的情节,后半段非要强行穿插了黑帮往事。
两段剧情强行拼接,导致看下来割裂感很严重,阅读体验不能算是很好。
唯独《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从头到尾只有一条主线,没有乱七八糟的回忆杀,也没有突兀的情节转折。
整个故事中,无论是氛围主题、还是故事节奏,都达到了一个极为完美的平衡。
最重要的是,在这篇故事中,几乎完美的融合了冒险元素和哥特元素。
事实上,福尔摩斯的其他故事大多遵循着一个套路。
先是入户调查案件,然后寻找线索,最后解谜抓人。
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直接换了赛道。
故事的舞台搬到了偏远荒凉的达特穆尔荒原。
那里有古老阴森的庄园,有流传百年的血腥诅咒,有隐藏在浓雾中的夺命沼泽,还有一个与世隔绝、各怀鬼胎的家族。
当然,还有那只在深夜里发出凄厉嚎叫的恶灵魔犬。
悬疑感和恐怖氛围直接拉满好吧。
历史上,哥特小说这种文学流派,本来就起源于十八世纪中后期的英国。
这种用恐怖氛围来书写悲剧、压抑、欲望与枷锁的小说,在如今的伦敦拥有着极其庞大的读者群。
不说别的,十年后的《呼啸山庄》就是一部英式荒原的巅峰哥特小说。
有句话是这么说,哥特小说和恐怖小说只有一线之隔。
古堡、荒原、荒废的庄园、常年不散的浓雾、风雨交加的黑夜、背负古老诅咒的家族、未知的恐惧。
这些经典的哥特元素,简直长在了英国读者的审美点上。
其实,哥特小说在大英的流行,也和时代和地域密切相关......
你就说,伦敦这样雾气漫天、昏暗潮湿的城市,是不是天然的哥特小说圣体。
尤其是如今的宗教氛围浓郁、迷信盛行。
诅咒恶灵、荒原传说的说法大有市场。
另外,人们对于工业的厌恶,也导致了对古老秘密的向往。
所以说,哥特文学的火爆还是有原因的。
有了冒险元素和哥特元素的加入,这部福尔摩斯故事就不仅仅只是破案这么简单了......
事实上,在侦探文学中尝试营造出这种极致的恐怖氛围,柯南道尔一辈子也就写出了这么一本巅峰之作。
事实上,米歇尔严重怀疑《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之所以写得这么好。
很可能是柯南.道尔必须要写一部好作品来证明自己了。
毕竟,福尔摩斯的复活,可以说全靠这只狗了。
米歇尔回忆起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背景。
1893年,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里让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莱辛巴赫瀑布。
(柯南道尔《最后一案》的初版书籍,栗子自己拍的)
他本意是想摆脱这个角色,去专心创作他自认为更有文学价值的历史小说。
结果读者根本不买账。
愤怒的读者退订杂志,去砸编辑部的玻璃,甚至给柯南道尔寄去死亡威胁。
整整八年时间,柯南道尔都在读者的唾骂声中度过。
更惨的是,他倾注心血的历史小说销量惨淡,根本无人问津。
迫于生计和压力,他不得不考虑让福尔摩斯重新出山。
1901年出版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是他用来试探市场反应的投石问路之作。
为了不推翻福尔摩斯已死的设定,他还特意把故事的时间线安排在福尔摩斯“生前”。
结果这部小说一经连载,立刻引发了轰动。
市场的热烈反馈,直接促成了两年后《空屋》里福尔摩斯的正式复活。
有趣的是,这部神作的诞生还伴随着一桩抄袭丑闻。
故事的原型来自英国德文郡达特穆尔的一个民间传说。
十七世纪,当地有个恶霸乡绅,不仅杀害妻子,还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整日荒淫无度。
他死后的那个晚上,一群幻影猎犬在他的坟墓前仰天长嚎。
此后每逢他的忌日,他都会带着那些鬼犬在沼泽地里四处游荡。
柯南道尔的朋友、记者弗莱舍.罗宾逊把这个传说讲给了他听。
这就成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核心灵感。
甚至有文学评论家认为,罗宾逊写了核心大纲和沼泽鬼犬的设定,柯南道尔只是在此基础上扩写成了长篇。
当时不少人也因此指责柯南道尔剽窃,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上一篇:开局十万死士,你该叫朕什么?
下一篇:武侠:开局擒拿黄蓉逼问桃花岛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