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过来。
不知从何时起,米歇尔的名字,已经成了质量的保证。
米歇尔作品,必属精品!
人们都好奇,这个最懂他们的小说家,这次又会写出什么新东西。
很快,当他们翻开《本特利杂记》,阅读起《血字的研究》后,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一篇和他们之前看过的所有小说都不一样的作品。
虽然题材新颖,但写作的技法以及故事的情节却异常成熟。
更重要的是,这实在是太好看了,太上头了!
再加上,还有狄更斯先生的新作。
这简直太值了!
于是,《本特利杂记》就像是病毒一样,开始席卷整个伦敦。
只因为,这是唯一能够看到《血字的研究》的地方。
.......
米歇尔和狄更斯同样没有闲着。
这天一大早,狄更斯就派马车来接米歇尔。
一见面,这位大文豪就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脸上又兴奋又忐忑。
两人来到舰队街,这里是伦敦报业的中心。
街道两旁的书店,都将最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杂志的封面设计得非常艳丽,采用了三色的封面,这在这个时代极为少见。
这个封面是由克鲁克香克设计,以红色作为主基调,搭配黑色和金色,融合了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元素,让人眼前一亮。
但效果也是极好的,在书店摆放的一众杂志中,《本特利杂记》无疑是最显眼的。
封面上,用烫金字体印着《血字的研究》这个标题,以及一行小字——“一部你从未读过的侦探故事,关于逻辑与推理的传奇”。

(《本特利杂记》创刊号内页)
狄更斯和他自己的新作《雾都孤儿》,反而成了陪衬。
这是狄更斯力主的结果,他坚信福尔摩斯有这个魅力。
他们站在一个书店的斜对面,悄悄观察着。
没过多久,就有顾客上前来询问。
一个穿着体面的绅士,指着杂志问道:“老板,这就是那本有侦探故事的杂志吗?”
“是的,先生!今天刚到的!”
绅士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了一本。
紧接着,一个行色匆匆的年轻职员,一个拎着菜篮的家庭主妇,甚至一个戴着礼帽的贵妇人,都陆续前来购买。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开口问的都是那篇“侦探小说”。
书店老板的脸上乐开了花,手脚麻利地收钱、递杂志,嘴里还不停地吆喝着:“最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不容错过!”
狄更斯激动地抓住米歇尔的胳膊,压低了声音,但语气里的兴奋却怎么也压不住。
“你看到了吗?米歇尔!他们都是冲着福尔摩斯来的!我们成功了!”
“还有你的《雾都孤儿》!”
米歇尔也露出了笑容。
看到自己笔下的人物,能够跨越阶层,被不同的人所喜爱,这种成就感,远比金钱更加令人满足。
见到销量还不错,两人心满意足,准备回到狄更斯家中来顿庆功宴。
马车刚刚抵达道提街48号,米歇尔和狄更斯刚刚下车。
就在这时,一位送信的信使匆匆赶来,递给狄更斯一封信。
“狄更斯先生,本特利先生的急信!”
狄更斯拆开信,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瞬间凝固了。
他抬起头,看着米歇尔,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狂喜。
“走!我们快去杂志社!出大事了!”
第46章 全英国最高的稿酬!(求追读)
狄更斯拉上米歇尔就上了马车。
道提街和舰队街距离并不远,马车很快就抵达了《本特利月刊》的办公楼。
刚下马车,两人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冲进了《本特利杂记》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是一片忙碌的景象,职员的交谈声混杂在一起,气氛热烈得像是在过圣诞节。
一个身材微胖,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中年男人正站在办公室中央,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金丝眼镜下的眼神显得极为复杂。
这个男人正是理查德.本特利,《本特利杂记》的老板,伦敦有名的出版商。
他看到了狄更斯和米歇尔,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查尔斯,米歇尔先生,你们来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但更多的是一种压抑不住的亢奋。
“理查德,所以到底怎么了?销售数据出来了吗?”狄更斯急切地问。
本特利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手里的文件递了过去。
“你们自己看吧。”
狄更斯接过文件,米歇尔也凑了上去。
文件上的内容很简单,是来自各大销售点的首日销量汇总。
一个个数字,密密麻麻地排列着。
而在最后,汇总成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当他们看到最后的总销量时,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狄更斯,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上帝啊.......”
首日销量,七千册!
要知道,在本特利和狄更斯最初的预估下,首月卖出四五千册就算成功。
而现在,仅仅一天,就卖出了七千册!
这个数字,对于一本新创办的文学杂志来说,简直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如果再加上提前预订的那五千本,销量数字足足达到了惊人的一万两千本!
“所有的书店都在要求补货。”
“我们必须立刻加印!以现在的库存,可能根本撑不过明天。”
本特利的声音听上去亢奋极了。他可不想在这个杂志销售的黄金窗口期掉链子。
盗版这个问题可不是21世纪才有的,即便是在1837年的伦敦,盗版依旧是个大问题。
虽然在1814年,英国就制定了版权方面的法律。
这部法律中明文规定,作者享有28年的版权保护期,一旦侵权,处罚包括没收盗版书籍、罚款、销毁印刷设备。
但实际上,政策也只是政策,执行起来还是千难万难。
以《血字的研究》的火爆程度,用不了几天,在伦敦的不少地方,就会出现只要一两个便士的粗劣盗版了。
在英国本土这还算好,至少都是私下的。这个年代的美国,才是盗版的天堂。
原因无他,因为这个年代的美国版权法只保护美国作家的版权......
至于英国人嘛,你们就自求多福吧。
举个例子,就在今年,光是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在美国出现了几十种盗版版本,甚至还被篡改作者名,叫做“蒙克里夫”。
而且美国的出版商还不用支付任何版税,仅象征性赠送少量礼金意思意思,通常来说也就几十英镑最多了。
这堪比米歇尔前世的“金庸新著”“黄易新著”。
只能说,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
言归正传,所以现在本特利能做的就是抓紧时间,能卖则卖,趁盗版还没有出来。
办公室里的职员们也都在议论着这个惊人的成绩,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光彩。
杂志卖得好,显然他们的工作饭碗也就越发稳固。
他们看向米歇尔的表情,充满了敬佩和好奇。
就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写出了这个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侦探故事,刚刚发行,就创造了销售神话。
本特利看着米歇尔,那个曾经被他认为是“胃口太大”的年轻人。
此刻,他终于明白,对方的自信从何而来。
这个年轻人不是狂妄,而是对自己作品的价值,有着极其清晰的认知。
并且他还有一整套成熟的推广手段。
不光是小说写的好,在做生意上面也相当有一套。
这位一贯精明的出版商,第一次在生意场上,感觉自己看走了眼。
所以,他输了,输得心服口服。
既然输了,那就输的体面一点。不如自己主动提出来。
“米歇尔先生。”本特利郑重地开口,语气里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傲慢。
“你赢了。那份对赌协议,是我输了。”
米歇尔平静地看着他,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我想,我们现在可以谈谈稿酬的事情了。”
“当然。”本特利苦笑了一下。
“按照我们的合约,四十几尼一印张。我想,这将会是全英国最高的稿酬标准!”
这期的《血字的研究》的篇幅是两个印张。
所以,按照合同,光是这期的稿酬,本特利就要支付给米歇尔八十几尼的稿酬!
本特利并没有找借口推脱,而是从怀里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支票。
他一边将支票递给米歇尔,一边爽朗一笑。
他虽然心疼钱,但作为一个商人,他更清楚,《血字的研究》带来的利润,将远远超过这份天价稿酬。
他不仅没亏,反而大赚特赚。可以说是赚麻了。
另外这份稿酬迟早是要给的。
与其拖延,倒不如爽快点,还能给米歇尔留下些好印象。
米歇尔接过了支票,看到金额的时候他愣了一下。
八十几尼的稿酬,应该是八十四英镑。
而他手中的这张支票上,赫然写着的是一百英镑的金额。
“米歇尔先生,这是你应得的。”
“多出来的部分,是感谢你出的推广建议。”
似乎看出了米歇尔的惊讶,本特利笑了笑。
他是个纯粹的商人,米歇尔已经证明了他的吸金能力,他自然要加大投资。
毕竟这点钱,相比于米歇尔给他带来的收益,简直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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