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那种一贯的“伟光正”的人物。
福尔摩斯古怪、孤僻,甚至有些不近人情。
他在解剖室里鞭打尸体的行为,在普通人看来或许是变态,但在托马斯医生眼中,却是对知识纯粹而狂热的追求。
这是一种科学精神,一种对真相的极致探索。
托马斯被故事和人物彻底吸引了。
整个世界,好像都浓缩在了那一行行铅字之中。
他跟随着华生的视角,一点点拼凑出福尔摩斯的形象,又跟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走进了劳瑞斯顿花园街那栋阴森的凶宅。
墙上的血字,无名的尸体,空气中诡异的氛围......
每一个细节都让他头皮发麻,却又忍不住想继续看下去。
“咚咚咚。”
书房的门被轻轻敲响。
“医生,本杰明先生已经到了,正在候诊室等您。”助手本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托马斯这才从故事中惊醒,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懊恼地发现,自己完全沉浸在小说里,竟然忘了和病人的预约时间。
“知道了,我马上就来。”
他应了一声,恋恋不舍地在正在阅读的那一页夹上书签,合上了杂志。
然而,故事的悬念在他的脑海里反复回荡。
RACHE......复仇......凶手到底是谁?福尔摩斯那些看似不经意的观察,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精彩推理?
托马斯医生心不在焉地走进诊室,本杰明先生——那位手臂骨折的银行经理,正一脸痛苦地坐在椅子上。
“下午好,本杰明先生。”托马斯一边戴上听诊器,一边习惯性地问道。
“您最近是从印度回来的吗?”
话一出口,他自己就愣住了。
自己怎么开始扮演起福尔摩斯了......一定是中午没有好好休息......
本杰明先生也愣住了。
他抬起自己被木夹板夹着的胳膊,困惑地回答:“医生,我上周是在海德公园骑马时摔伤的,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印度。”
“啊,抱歉,口误,口误。”托马斯医生的老脸一红,感觉有些尴尬,连忙开始检查对方的伤势。
他努力想把思绪集中在病人的病情上,但脑子里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福尔摩斯那张瘦削而自信的脸。
终于看完了本杰明先生的伤。
下一个病人是一位因为胃病而面色苍白的工厂主。
托马斯医生一边用手按压对方的腹部,一边问道:“你最近是不是接触过什么有毒的物质?比如说生物碱?”
工厂主被吓了一跳,连连摆手:“医生,我应该只是吃坏了肚子,您别吓我!”
“哦哦,是我多虑了。”托马斯医生干咳两声,然后给工厂主开始进行放血疗法。
毕竟,在手臂静脉放一小碗血,是现在治疗一切疼痛、炎症的标配。
看着工厂主越发苍白的脸,他又开了一份鸦片酊。
这东西最有效,几滴兑水下肚,胃痛立刻缓解,虽然很容易成瘾。
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对吧。
处理完病人后,托马斯医生觉得自己今天一定是疯了。
他行医二十年,从未如此心猿意马走神过。
那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简直比最烈的杜松子酒还要上头,让他的大脑完全不受控制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最后一位病人,托马斯医生几乎是冲回了书房。
他抓起那本《本特利杂记》,一口气读完了剩下的部分。
当读到最后一句话,看到“未完待续”的字样时,他感受到了和闪电街酒馆里那些工人们一模一样的抓狂。
“该死的米歇尔!”
托马斯医生烦躁地将杂志合上,扔在桌子上。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就好像公爵夫人和情人已经倒在床上,公爵就在门外。故事却戛然而止。
他回想起今天下午在诊室里的低级失误,心中警铃大作。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作为一个严谨的医生,他绝不能允许任何事情影响到自己对病人的诊断。
他深吸一口气,重新拿起那本让他又爱又恨的杂志,脸上露出了一个郑重的表情。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和米歇尔不共戴天!
这《血字的研究》实在是太上头了,所以他一定要戒掉。
从今天起,在没有读完《血字的研究》最新更新之前,他绝不接诊任何病人。
这是对病人的负责,也是对他自己的好奇心负责。
PS:
爆肝完啦,一口气让大家看个够~
继续求追读,看了看pk的同期书,感觉要被大佬一脚踹死。
12本书,本书收藏几乎最后了呜呜呜,是大佬的四分之一。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养书了,哪怕不看,每天也可以打开更新翻到最后一页,显示追更排名的页面。
拜谢了!上了三轮三更一星期!
第49章 很抱歉,您不能进去(大章求追读)
就在整个伦敦城被《血字的研究》所吸引的时候,米歇尔却迎来难得的闲暇。
科恩街公寓的阁楼里,他仔细把玩着刚刚得来的巨额支票。
在牛油灯昏暗的灯光下,一百英镑的数字显得格外清晰。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张纸片,但米歇尔深深知道它的分量。
它不仅代表着一笔巨款,更代表着他终于在这个时代,拥有了选择的权利!
米歇尔没有被本特利的夸赞冲昏头脑,相反他异常的冷静。
《血字的研究》是火了,火得一塌糊涂。
但这和他有啥关系?
在赢下和本特利的对赌合约,拿到高达一百英镑的稿酬后,《本特利杂记》的后续已经和他无关。
按照和本特利签订的合同,他拿到的是一次性的稿酬。杂志卖得再多,哪怕是十万册,也不会再有一个便士落入他的口袋。
米歇尔心里很清楚,打工是不可能发财的。要想发大财,只有单干一条路。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情了。毕竟,他现在什么准备也没有。
至于现在......
米歇尔环视了一圈,阁楼的墙壁上布满了可疑的霉渍,空气中沉闷的气味让人昏昏欲睡。
明明是白天,但因为没有窗户的缘故,看上去也和黑夜差不多。
米歇尔严重怀疑,在伦敦严重肆虐的肺结核、肺炎或者霍乱,已经在自己的小屋里开起了趴体。
看来,自己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就是保住小命,赶紧换一套公寓。
他再也不想每天出门都要提防“天降大礼”,再也不想在自己的房间里都得弯着腰走路,更不想每天清晨都被楼下住户的声音惊醒。
他要换个地方住。
一个真正的,能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米歇尔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穿着,走出了阁楼。
他刚到二楼,就和正准备上楼的房东马歇尔太太撞了个正着。
马歇尔太太看见他,先是一愣,随即那张胖脸上露出了尊重的神情。
“米歇尔!早上好~”
“早上好,马歇尔太太。”
米歇尔简单打了个招呼,顺便给房东太太打了个预防针。
“马歇尔太太,我最近准备搬走了。”
“啊?搬走?”房东太太虽然早就预想到了这个结局,但她没想到这一天居然这么快,她的语气里带着挽留的意思。
“其实......其实你要是手头宽裕了,这阁楼也不是不能住,我.......我可以给你降点房租,或者换套大点的房间。”
“谢谢您的好意,但是不必啦。”
米歇尔笑了笑,温和地回复了房东太太。
他知道,这位平日里凶神恶煞的房东太太,并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普通人罢了。她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每次催租都很凶,但每次都宽限了他不少时间。
即便是二十一世纪,拖欠房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1837年。
但他是绝不可能再住在这里了。
这不仅仅是居住条件的问题,还关乎他的小命。
毕竟这个年代的医疗水平,懂得都懂。
告别了满脸遗憾神色的房东太太,米歇尔一身轻松地走出了这栋他住了几年的破旧公寓。
他先去邮局,给远在乡下的家人汇去了五十英镑。
这笔钱,足以还清家里所有的债务。
做完这一切,他口袋里还剩下七十几英镑。
在这个时代,这是一笔令人安心的存款,也给了他找房子的底气。
足够在马歇尔太太的公寓住上十年了…..
通常来说,在这个年代的伦敦,想要租上一套房子,大概有以下这些途径。
报纸广告、房产中介、街头招贴、熟人引荐。
是不是很眼熟.......
米歇尔也想过,要不要找迈克尔或者是狄更斯问问。
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想靠自己找找房源。
毕竟,他也不清楚,英国是不是也是“生人明码标价,熟人含泪杀熟”。
毕竟,大英在不当人方面一向是不当人的。
那就先看看报纸吧。
米歇尔买了一份最新的《泰晤士报》,坐在一家还算干净的咖啡馆里,仔细翻阅着上面的租房信息。
他的目标很明确。
首先,区域不能差。伦敦东区那种地方,给再多钱他也不想再回去了。
其次,公寓的硬件设施必须跟上。通常在这个时代,最时髦最现代的公寓,通常是配备煤气灯和自来水,并且有厨房锅炉。至于室内卫生间嘛,只有极少部分才配备有......
大部分人还是要靠夜壶.......
米歇尔想的也很清楚。
煤气灯和自来水是底线,如果能有独立的室内卫生间,那就再好不过了。
毕竟继续在牛油灯下写作,他即便眼睛不瞎,鼻子也要被烟气熏死了......
很快,一则信息吸引了他的注意。
“布鲁姆斯伯里区,高档公寓出租。紧邻大英博物馆与伦敦大学学院,环境优雅,治安良好。三室一厅,全屋配备煤气照明,厨房接入自来水并配有锅炉,带独立室内卫生间。即刻可入住,仅限有良好信誉的绅士,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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