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68章

  他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重新审视着那些他们早已烂熟于心的线索。

  墙上的血字.......现场的烟灰.......出租马车的车辙印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用那冷静到近乎残酷的“演绎法”,将所有看似无关的细节串联起来。

  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揭开真相时,无数读者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炸开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原来是这样!”

  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在办公室里失声惊呼,立刻引来了同事们诧异的注视。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种近乎颤抖的声音喃喃自语:

  “天啊.......所有的线索........原来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这才是最让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尔根本没有在下半部凭空捏造任何新的线索!

  所有的伏笔,所有的关键,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们自己,就像故事里苏格兰场那两个愚蠢的警探一样,彻彻底底地视而不见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就好像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灵魂深处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一种被智慧和推理彻底征服的,酣畅淋漓的爽快!

  这样的故事在伦敦无数的场景中上演着.......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像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著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

  “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寻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 第85章 你们怎么都当真了?(补更求追订)

  没错,那就是苏格兰场。

  和老婆饼里面没有老婆一样,苏格兰场也不在苏格兰。

  中世纪这里曾是苏格兰王室来访伦敦时居住的宫殿,后来形成一条街叫“大苏格兰场”。

  1829年警察厅总部设白厅,公众入口就正对着这条街道,从此便被俗称为苏格兰场。

  

  (苏格兰场旧址)

  此刻,这个伦敦警察的总部,气氛却压抑得可怕。

  “一群废物!”

  军事专员查尔斯.罗万爵士,将一本《本特利杂记》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此时的苏格兰场,没有所谓的局长,实行双专员制。

  最高领导是两位专员,两人共同领导、权力平等。

  其中查尔斯.罗万爵士负责警察的纪律、组织与训练,进行军事化管理。

  而理查德.梅恩爵士律师出身,则负责法律、政策与对外事务。

  查尔斯爵士作为陆军中校,曾经是一名拿破仑战争老兵,在苏格兰场的威望高的可怕。

  他对面前几位瑟瑟发抖的警官咆哮着:

  “现在,连街边一个擦鞋的野孩子,都敢指着我们警员的鼻子,教他们怎么保护案发现场!”

  “他们说我们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在全伦敦市民的眼里,我们就是一群彻头彻尾的蠢货!”

  警官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因为这确实是事实。

  在当下,本来苏格兰场的处境就很艰难了。

  可以说是全伦敦最受争议的政府机构,被蔑称为“生龙虾”、“蓝魔鬼”、“皮尔的血腥帮”。

  警员巡逻时常遭辱骂、吐口水、石块攻击,甚至被殴打、刺伤。

  在1830年,甚至有警员因公殉职后,还陪审团裁定为“正当杀人”,可见民间敌意之深。

  而自从《血字的研究》发行后,苏格兰场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警员们出警时,总会有一群“热心市民”围在旁边指指点点。

  “警官,注意脚下,不要破坏脚印!”

  “那个烟灰,快,用信封把它装起来,这可能是重要线索!”

  这让本就因为破案率低下而饱受诟病的苏格兰场,颜面尽失。

  查尔斯爵士发泄了一通怒火,挥手让下属们都滚了出去。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房间里恢复了安静。

  他疲惫地坐回椅子上,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

  片刻之后,查尔斯爵士却拉开了办公桌最下面一层上了锁的抽屉。

  从里面,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本崭新的《本特利杂记》。

  他翻开杂志,拿起一支铅笔,一边仔细阅读,一边在书页的空白处疯狂地做着笔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对脚印的分析时,他甚至用尺子在旁边的本子上画起了示意图。

  这个米歇尔的脑子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虽然给苏格兰场带来了许多麻烦,但客观的来说,他小说里写到的种种破案思维与技巧,在他这个专业人士看来,居然相当的具有可行性。

  有那么一刹那,查尔斯爵士都想把米歇尔抓过来探案了。

  虽然他知道这只是小说故事,但这一切写的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半晌,查尔斯爵士抬起了头,眼神复杂。

  最终,他叫过自己的秘书,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下达了命令:

  “通知下去,从下周开始,所有警员的培训手册里,必须增加‘案发现场保护条例’,尤其是关于脚印和证据的保全!”

  与此同时,在伦敦西区的一家高级俱乐部沙龙里。

  几位以文笔刻薄著称的评论家,也正围着一本《本特利杂记》发愁。

  他们本想买来这本风头正劲的杂志,好好地写一篇批评文章,嘲讽一下这种迎合大众口味的“通俗小说”。

  可当他们真正看完之后,所有人都沉默了。

  其中一位最负盛名的评论家,笔尖悬在稿纸上空,却迟迟无法落下。

  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惊恐地发现,自己根本写不出一个字的差评。

  事实上,他自己都沉迷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

  这哪里是什么低俗的地摊文学?

  这是一种结构无比严密,逻辑精准的,前所未见的全新文学形式!

  米歇尔不是在写一个简单的犯罪故事。

  他是在开宗立派!

  但好在他不愧是专业的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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