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朱元璋,孙儿朱允熥重启大明 第96章

作者:寡欢太叔

富贵人家,可不会跟着李成桂造反。

既然都是穷苦之人,那能用得到这玉佩的,就和来使年纪相仿的,似乎只有李成桂一人。翻山越岭,确实要用一层身份,来掩护自己,这无可厚非。

但到了这儿,还装腔作势的,就有些不合规矩了。

“先生打哪儿来。”

“打全州来。”

“所为何事?”

“为曹国公吊孝而来...”见蓝玉瞪着自己,来使轻轻一笑,“再是永昌侯入高丽,同打开京。”

詹徽冲蓝玉使一个眼色,“既然是有求而来,却还是这么不懂规矩,怕是不好吧。大明朝,岂能干涉他国政事。”

蓝玉一拍桌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打仗,老子到这儿是为了什么。”

“永昌侯,陛下说了...”

“你们文人,少管打仗的事。”

蓝玉又看向来使,“只要你们能拖着高丽,一切都还好说。可你们若是只想吃现成的,回去告诉你们那个李成桂。老子打了一辈子的仗,从来不把高丽人,放在眼里。”

“一个是灭,两个也是灭。无非,就是浪费些时日罢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国仇家恨

对于这个,高丽(朝鲜)使者的到来,蓝玉并不是十分的感兴趣。尤其是对方说,是来为李文忠的吊孝的,蓝玉就更加的不屑。

“吊孝去应天城,来我西峰山做什么。”

更多的,蓝玉倒是十分关心,李成桂何时出兵。打过去不难,可蓝玉心疼自己的兵。这都是跟着他从刀山火海里滚出来的,丢了一个,都不值当。

蓝玉的话,让李成桂脸色一变。

“武夫而已。”李成桂心里暗骂一句,脸上却还是一片笑意,“永昌侯,您说笑了,鄙人可是一直与大明交好。您贵人多忘事,洪武三年时,家父曾与大明太子去信。太子说了,两国交好,可免干戈。”

蓝玉动一动眉毛,他没听说过这回事,扭头去问詹徽,“有这回事?”

詹徽点一点头,“确有其事,三年时,太子殿下去信全州。说的就是这件事。只不过,太子殿下的意思是,只要高丽不惹事,那就是两国交好。”

听了这话,蓝玉一拍手,“嘿,那就没你啥事了。现在的高丽,可是不怎么太平。”

高丽(朝鲜)这档子事,若不是朱允熥提起,朝中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

交通闭塞是一方面,更多的是现在的高丽(朝鲜)并不是在大明朝这一边。北元各部,尤其是兀良哈,一直是想着重现当年成吉思汗一脉黄金家族的荣光。

但兀良哈不傻,他知道如今的蒙古,各自为战,早就不是当年那样了。

因此,自己人靠不住,兀良哈就打起了隔壁高丽(朝鲜)的主意。高丽(朝鲜)人,一向害怕蒙古人。当年,不可一世的蒙古铁骑,灭金、宋之后,势不可挡。

打那儿之后,高丽(朝鲜)人,就萌生出了对蒙古人天然的惧怕。

但李成桂不这么想,他觉得,蒙古铁骑确实不可一世。但强如蒙古,也为明朝孙灭。与其巴结着外强中干的蒙古人,倒不如去和明朝交好。

李成桂强压着心头的不悦,依然耐着性子。

一路从这儿打到开京,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李成桂十分了解大明朝,将在外时,明朝皇帝朱元璋,会给将领很大的自主权。

一方面是因为信任,另一方面,朱元璋知道,既然打仗,就要甩开膀子打,不能有后顾之忧。

即便现在蓝玉带人打进开京,兀良哈也只会坐视不管。而灭了高丽(朝鲜)之后,高丽(朝鲜)就会沦为大明朝的一个省。

“那这样,我们从全州出兵,贵国从海州出。夹攻开京城,您看如何?”说完话,李成桂转而去看詹徽。

詹徽努努嘴,摇着头,“你们可没资格讨价还价。是你们高丽作恶在先,朝廷没直接发兵征剿,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们若是不知好歹,那也别怪朝廷,不尽上邦之礼了。”

李成桂语塞,正要继续争辩几句时,常森小跑进来,“舅舅,燕王那儿打起来了。”

“啥!和谁打了,什么时候打的。”

蓝玉一下子跳起来,冲出帐外。若是按着先前的部署,那蓝玉倒也不是特别的担心。

可现在,常森、李景隆一部,跟在他身边。

那朱棣那边,可就没那么乐观了。虽然并不是十分的喜欢朱棣,但朱棣那儿出了事,蓝玉也不能坐视不管。毕竟,他是朱元璋的儿子。

看一眼李成桂,蓝玉开口吩咐,“告诉儿郎们,打仗了。今儿有客人来,这仗要打的漂亮。不能让人,把咱们看扁了!”

西峰以西,朱棣骑在马上,目光炯炯的看着山腰下的战场。

“殿下,要不您避一避。”

朱棣冷笑道,“避什么,大明朝的皇子,就没有缩在后头当王八的。旁的孤不会。但孤知道,打蒙古人,大明的世仇。孤得让他们晓得,敢进来,就也得敢死!”

“传令下去,有后退者,斩。后队与前队并步,前队有退者,后队斩前队。后队有退者,孤亲斩之。”

“前头,就是兀良哈。十年前,兀良哈入独石、密云,杀大明百姓。如今,兀良哈又是进犯。儿郎们,该是你们报仇的时候了。打完这一仗,孤去蓝帅那儿给你们请赏。蓝帅不赏的,孤散尽家财,赏给你们!”

声音很大,响彻山谷。

洪武六年,兀良哈南下。扬言收回北平。北平守将张治战死,兀良哈屠北平外围,扬长而去。

十三年,朱棣就藩北平。将几年前,被兀良哈打败的残兵以及城外的百姓组织起来。这些人,都对兀良哈还有蒙古人,充满了仇恨。利用这种心理,朱棣鲜有败绩。

山下,当明红色衣服和草灰色衣服的兀良哈部碰撞在一起时。

人流交汇在一起,齐声呐喊,震天的杀喊声,延绵于耳。北平军,挑起长枪,红着眼睛,发疯了似的,冲在最前头。

这是国仇,也是家恨。

那年,自己刚刚娶了媳妇。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过来吃席。自己的家里,没什么钱,娶个媳妇不易,也没那么多的规矩。

在众人的说笑中,新媳妇羞红了脸。十里八村,自己是年轻一辈中,头一个娶上媳妇的。

前逢乱世,如今天下太平。洪武大老爷,为咱们老百姓做主撑腰。

可是,酒席刚开,洞房还没进。村口,杀来了蒙古人。他们烧了村子,抢走青壮还有村里的牛羊马匹。

拦住蒙古人,乞求他们离开村子,不要伤害自己的家人。可蒙古人瞧见,自己新婚的媳妇,面露淫笑,一把抢过。自己拼了命,也没能抢回。

十年了,自己再也没见过自己的新婚妻子。

被烧毁的村子,还有死去的乡亲们。时时刻刻,印在自己的脑子里。想到这儿,张大虎咬碎后槽牙,“国仇家恨,还有老子的一家人。狗鞑子们,咱们今儿一并算!”

第一百一十八章 陷阵

三位之中,就属李景隆的盔甲,最为华丽。在人群之中,他也是最显眼的那个。身上的盔甲,是朱元璋赐予他爹。这次出征,他爹又让他穿着出去。

只是,没想到。这一身御赐的盔甲,会给他惹来祸端。

高丽(朝鲜)和女真两面包抄过来时,他们一眼瞧见盔甲最为华丽的李景隆,火速聚拢过来。

李景隆慌了神,几次想调转马头往外头跑。只是屁股下的马,怎么也不听话。在人群之中,马也受了惊吓,四处的乱跑。

把缰绳握紧,李景隆在马背上上下下的颠簸。李景隆把头盔抱紧,伏在马背上。

“小公爷,您把头盔扔了,衣服脱了,这些人就不追您了。”

李景隆大怒,“这是皇爷赐给我家的东西,就算是命不要了,都得把这东西给保着。”

瞅准机会,李景隆拔出配剑,胡乱挥舞着往前冲。

几乎没怎么上过战场,面对着眼前的人潮。李景隆彻底是红了眼,踢一脚马肚。屁股下的马吃痛,驮着李景隆,就往人堆里冲。

女真人没见过这样的阵势,纷纷散开。

李景隆微闭着眼睛,一直往前,见人就砍,不分你我。本擅长马战的女真人,也慌了阵脚。无论女真人怎么呼喊,也无济于事。

雪厚无边,再是马受了惊吓,四处乱跑。

前蹄踩在延伸出土的树枝上,李景隆连人带马,一头栽进雪里,没了踪影。始终跟在李景隆身后的赵思礼,瞅准机会,提住李景隆的金腰带,咬一咬牙,一把提到马背上。

“头盔,头盔!”李景隆叫了一声。

赵思礼劝道,“小公爷,这个时候,您就别管头盔了。这命没了,留着头盔有啥用。小的劝您一句,杀出去,比啥都强。”

看一眼四周,赵思礼沉着脸,“马狗子...”

“小的在。”

“老子把小公爷给你了,若是伤了一根头发,老子也不放不过你。”赵思礼拽住李景隆的金腰带,顺势一扔。

也亏得马狗子屁股下的马,久经战场,步子稳健,受得住两个人。

“狗羔子们,瞧好了,爷爷在这儿呢。”赵思礼大吼一声,又往回冲。瞧准抢了李景隆金头盔的女真小兵,横着一刀。女真小兵脖子上,瞬间出现一道深深的血痕。

抢回金头盔,赵思礼戴在头上,不顾已经卷刃的朴刀。

一刀下去,再卷一道。

血溅在赵思礼脸上,赵思礼用手抹去脸上的血,啐了一口,“狗羔子们吃的啥玩意儿,咋就这么腥气。快过来,爷爷给你们去去腥。”

人群之中,只有那个金头盔最为显眼。无数的女真人,朝着金头盔的方向靠拢过去。

正因为这样,马狗子和李景隆,得了喘息的机会,赶紧往外冲。

李景隆回过神来,一摸脑袋。

“嘿,还在。”

脑子里一下子想起刚刚赵思礼提着他上马,又把他扔给马狗子的事儿。李景隆急了,“快他娘的杀回去!”

马狗子放慢速度,“小公爷,那儿被围了,回不去了!”

李景隆扶稳身子,一巴掌打在马狗子的脸上,“老子这是军令,给我杀回去。你不肯去,我自个儿去。救了我的命,我不能把他一人扔在里头。”

这是战场,一直纸上谈兵的李景隆,自诩为第二代淮西武将中的佼佼者。

有人说他是赵括,李景隆急着去争辩。他好多次,在众人面前叫嚣着,“若是遇到鞑子,小爷我定教他有去无回。”

众人哄笑,也没人当作一回事。

可当冷冰冰的兵器,架在他的脖子上时,那种畏惧,从心底生出。背后的冷汗,额头上的血水、汗水。这些似乎都告诉着李景隆,战场从来不似书上写的那样。

“九江,这次北伐,你要打出名堂来。要不然,你在朝堂上,难啊。”

“爹,咱们和皇爷可是实打实的亲戚,谁敢难为咱们家。再说了,儿子上了战场,定不比他们差。”

“你啊,脑子咋就这么糊涂呢。咱们和皇爷是实打实的亲戚,可再往后呢。越是往后,咱们和皇家的关系,就越远。除了军功,没有啥比这个更牢靠的了。”

李景隆咬住嘴唇,瞪大眼睛,“杀回去!”

“小公爷!”马狗子又叫了一声。

李景隆回看身后的战场,咽一口唾沫,脑子里回想着他爹和书上教给他的东西。

“火铳威力大,却很难发挥实际作用。最根本的,其实就是没人能给火铳手拉开战线。因此,火铳手通常和弓兵、马兵一块儿冲。”

李景隆想定主意,“传令下去!五百火铳手左右包抄,所有马兵、弓兵、枪兵、盾兵,给我压上去。就算是死,打光咯,也要给火铳手上冲到侧翼的机会!”

听着李景隆的话,马狗子惊呆了。

跟在常遇春和常茂身边多年,他太清楚火铳手,是不可能左右包抄的。

一旦第一轮打光,没有其他兵种的掩护,装弹时的火铳手,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

看着李景隆坚毅的眼神,马狗子咬牙点点头,“小的领命!”

说完,马狗子拽住马肚子上的绑绳,一把拉起地上的大旗,迎着大风,挥舞起来。

原本已经开始溃败的大明将士们,看到“李”字的大旗,又冲杀回去。

战场上,李景隆骑着那匹久经战阵的老马,冲在最前面。后头,跟着骑在骡子上的马狗子,挥舞着大旗。

左右两边,火铳手迅速的包抄,中间的马步三军,犹如乌云一般,压向女真和高丽(朝鲜)。

最后头,常森瞧见,破口大骂,“他娘的,谁让他这么打仗了。这他娘的,不是找死嘛!自古打仗,哪有让弓箭手、火铳手包抄两边的。这李景隆,简直乱来!”

战场中间。李景隆阴沉着脸。左一刀,右一刀。他顾不到的地方,都是马狗子给他挡下。

“你叫啥名字。”

“回小公爷,爹娘死的早,小的没名字。开平王可怜小的,给小的取了个贱名,叫马狗子。”

李景隆点一点头,“信我的不。”

“信!”马狗子重重的点头。

李景隆指了指前面,“跟我过去。翻过那个土包子,就是这些狗羔子们的死期。打赢了这仗,我封你为千户,给你爹你娘立个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