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管拿在手里,微微沉吟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叹息了一声。
“于家‘护心丹’,千金难求……”
“唉!就当是丢了一枚宝丹吧!”
李总管干瘦的脸颊抽动了一下,迅速地摁上了塞子,将玉瓶又塞入了怀中。
这才咬咬牙,掰开李云景的嘴巴,将这一枚拇指大小的丹药,塞入了他的口中。
“小子!服用了我于家的‘护心丹’,就是阎王来了,也带不走你的小命了。”
看着呼吸微微起伏的李云景,李总管喃喃自语。
等确认李云景状态稳定之后,李总管拔下银针,又为李云景留下了一套下人的衣服,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此路蜿蜒,直通“神霄道宗”。
仙门踪迹,于凡俗几近传说。
若非古老士族、勋贵宗亲,绝难知晓这条隐于山岚深处的古道。
能行于此路者,岂是庸常?
想要拜入仙门,没有本领怎么能行?
能够成为仙门弟子,必然是万中无一的天才,拥有顶尖的天赋。
如同他们于家的大小姐一样!
“这小子是什么人?”
这个念头,在李总管的脑海之中,一闪而逝。
若非检查了李云景的全身上下,知道此人不过是一个有些健壮的习武之人。
他还以为是跟他们于家一样,来自修真世家呢!
这样的小人物,就是连于家的骑士都不如。
自然也没有能力造成什么麻烦。
李总管当然也就没有兴趣一直看着李云景。
出了马车,跟大小姐汇报了情况,说那小子死不了了。
这位李总管就护佑在马车旁边。
他要时刻跟随在左右,以保障大小姐的安危。
毕竟深山老林,不是“岳明城”。
也不是于家的大本营,他哪里敢疏忽大意?
若是出了意外,叫他如何跟家主大人交代?
“岳明城”距离此地三千里,一路历经风霜。
哪怕是于家这样的顶尖家族,这一路走来,也不太平。
此刻,即将到达目的地,要是出了事,李总管的一条贱命,可赔偿不起!
长夜漫漫,雨水下了一夜,从开始的瓢泼大雨,到后来的淅淅沥沥。
车队都没有停下休息,显然,于家的人很赶时间,不敢有任何的浪费。
第二日清晨,雨过天晴,李云景终于醒了过来。
“这是哪?”
“我被人救了吗?!”
他猛地坐起,周身剧痛已化为温流阵阵,这么严重的伤势竟好了大半。
感觉到力量重新回到了身体之上,李云景观察车厢之中的事物。
又感应到了身下有移动的感觉,这才知道自己身处一辆移动的马车之中。
“醒了?”
苍老声线倏然响起。
李总管如鬼魅般现身厢口,逆着晨光,面目模糊。
“晚辈李云景,拜谢前辈救命之恩!”
知道这是救命恩人,李云景当即躬身,长揖及地。
“倒是乖觉。”
李总管神色稍霁,三言两语道明因果,“要谢,便谢我家小姐。”
“再造之恩,没齿难忘。”
“多谢大小姐救命之恩!”
“多谢李总管救命之恩!”
李云景正色回道。
昨夜朦朦胧胧,他多少有一点点记忆。
再联想目前身体状况,如何不知是被眼前之人所救?
面对救命恩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李云景暗道:“庆幸!”
他对于家的人,是发自肺腑的感激不尽。
“换一身衣服,跟我去拜见大小姐!”
看着李云景的惨样,李总管嗤笑一声,示意这个小子把一旁的侍卫衣服穿上。
“多谢李总管!”
这老人虽然不客气,有嘲讽之意,但是李云景依然心存感激。
若非有此人帮助,自己恐怕就死在了那泥泞的道路上了。
救命恩人,嘲笑两句,李云景一笑而过。
至于什么光溜溜,没穿衣服,李云景是丝毫不在意的。
前世混澡堂子,他随便起来简直不是人。
布衣粗糙,却合身挺括,玄青底色绣暗纹,竟比寻常富户的绸缎更显气度。
李云景束紧腰带,抬头时眸光清亮如洗。
大小还挺合身,不错!
李云景非常满意,起码于家这样的世家,豪门,哪怕一个侍卫的衣服,也比一般的商贾,地主的着装打扮高贵得多。
第3章 脱胎换骨
“嘿!有意思!”
李总管上下打量了李云景一番。
这小子长的还挺英俊,剑眉星目,口阔鼻挺,皮肤白皙,身材高大,肌肉紧实,倒是一副好皮囊。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绣花枕头!”
这个念头一闪而逝,李总管下了马车,吩咐李云景赶紧下来。
李云景掀开车帘,一跃跳下马车。
脚踏大地,无比踏实。
此刻,再无昨夜的衰弱之感,李云景整个人有一副习武之人的凌厉气势。
“不错!有点外家功夫!”
“还修炼出来了气感,找到了修真的门路!”
李总管上下打量了一番,微微颔首,“倒是个有造化的年轻人。”
李总管眼睛毒辣,一眼看过去,就把李云景的底细摸出来了七八分。
“啪啪啪”的声音响彻了起来。
“停车!”
“大家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李总管拍拍巴掌,轻喝一声,声音滚滚传出。
“吁……”
车夫听到李总管的命令立刻勒住马匹,不让前进。
一旁护卫的十位骑士一带缰绳,身下的骏马便停下不动。
“前方草地,扎营。”
李总管又指着土路右边的草地,吩咐道。
“是!”
众人应了一句,车队按照李总管的指示,停在了前面路旁的一片平坦的草地之上。
一群骑士有的去第三辆马车上搬运粮食;有的去远处林中捡些干柴;还有的提着木桶,寻找水源……
这些骑士的动作熟练,迅捷,显然这些人对于野外的生存,有丰富的经验。
“你过去帮忙!”
李总管指着李云景,吩咐道。
言语之中,可没有一点客气的意思。
这小子命是自己救的,还浪费了一颗宝贵的灵丹。
看样子,这小子也偿还不起,还不如指使李云景去干点活。
这样一来,李总管心里还能好受一些。
“好!我这就去!”
李云景高兴的应了一句,也没有异样的表情。
人家救自己一命,干点活怎么啦?
这不是应该的吗?
况且自己等会儿还要跟于家人混口饭吃,搭把手,干点活,也能多吃一点。
否则的话,李云景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嘿!这小子!”
“倒是个爽利性子。”
李总管背负双手,看着李云景跑到露营之地,帮着埋锅造饭,毫无世家子弟的骄矜,亦无寒门骤贵的局促,嘴角不由微扬。
有人搬下桌子,凳子;有人清洗食材;还有人准备厨具……
众人分工明确,很快就把一应工作准备完毕。
不多时,有骑士返回,还提着几只收拾好的兔子,松鸡。
这里没有庸碌之人,因此准备这些东西速度很快。
李云景也听从吩咐,融入其中,在一旁打着下手。
不多时,所有食材准备妥当。
“叮铃!叮铃!叮铃!”
一阵香风袭来,清脆的铃铛声音响了起来。
李云景看去,就见一个二八少女蹦蹦跳跳而来。
少女一身白色裙衫,扎着一对小辫,清秀的小脸上,有一些稚嫩。
那“叮铃铃”作响的金色小铃铛,正挂在少女的腰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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