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126章

作者:孑与2

  既然他的梦想是给长安包上金箔,朕就给他时间,给他职位让他去实现他的梦想。

  或者,你们以为,云初给长安包上金箔之后,长安就不属于朕的了吗?”

  武媚听了皇帝的话,娇笑道:“英明无过于陛下!”

  皇帝闻言,龙颜大悦,放在武媚身上的手,再次蠢蠢欲动。

  武媚闻弦歌而知雅意,媚眼如丝,将丰满的身体覆盖在皇帝身上,咬着他的耳垂道:“将军能战否?”

第五十六章 天下第一美食会(4)

  晋昌坊经过一夜的喧闹,由于酒水不要钱的原因,坊市子里到处躺着醉鬼。

  被这些人喝空的酒坛子堆积如山。

  不过,无所谓,反正都是一些不值钱的水酒,也就是醪糟,还添加了水,加了一些蜜糖,弄得甜甜的,最后为了增加酒的浓度,云初还往这些水酒里添加了酒精。

  然后,这才是导致晋昌坊满地醉鬼的最大原因。

  在大唐,人们喝酒就是为了喝醉,能让人醉倒的美酒,便是真正的好酒,这就是唐人对酒的基本认知。

  能让人兴奋起来的也是酒精,能让人身体发热的也是酒精,所以,酒精对唐人来说是一个好东西。

  为了应付这场盛宴,仅仅是猪,云初就用了三千多头,几乎把长安附近的猪一扫而空,唯有曲江里的猪,云初一头都没有动。

  自从开了这场美食盛会,曲江上原本密密匝匝,几乎能覆盖很多沟渠的鸭子,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至于鱼,云初是真的很心疼啊,这东西是他下令万年县沿河的里坊,用上了拦河巨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毁灭性捕捞。

  估计在以后的几年中,长安附近的几条河流,估计不会有太多的大鱼。

  为了不让人认出鲤鱼,这种犯忌讳的东西,云初不得不忍痛将它砍剁得别人都认不出的模样,才端上桌,名曰——红烧鱼块。

  以上,就是晋昌坊宴会上最主要的肉食来源,辅助以少量的羊肉,以及更少量的牛肉。

  不过,看起来一点都不少,一个蒸碗菜上盖满了牛肉,就是这些牛肉不经吃,一口下去,大多数时候都能听到牙齿碰牙齿的声音,主要是切牛肉的庖厨手艺太好,刀子太锋利,切出来的牛肉自然薄如蝉翼,一百份萝卜牛肉,用一斤牛肉,云初觉得这非常的良心。

  毕竟,牛肉这东西就连当今皇帝都不怎么经常吃,一群百姓们能吃到一点牛肉味,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难道还要大口啃牛肉块才算是吃过牛肉?

  难道说用牛骨头,牛油熬汤煮的萝卜就不香吗?

  羊肉里面添加大量的鸭子肉,只要足够膻,人们还不是吃得津津有味,还不断地夸赞这羊肉好嫩。

  只要不把鸭子屁股,鸭子爪子,鸭子脑袋放进去,谁能认出来这不是羊肉?

  即便看出来了那又如何,鸭子炖羊肉乃是一道新菜式,没见过世面的,没资格在大食堂庖厨面前,显摆本事。

  这些事情听起来很邪恶,然而,在大唐,一碗饭里但凡能看到油花,都算是上等人家的饭食。

  而晋昌坊里的饭食,虽然主要内容不多,可是,在油脂的投放上,云初从未小气过。

  这也是晋昌坊的大食堂可以制霸长安城饮食界的的利器。

  大唐人过春社节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醉鬼,甚至可以说都是假装的醉鬼,如果那一天不醉一下,就说明你家里的酒不够多。

  在晋昌坊美食会上,不用假装,一碗接一碗的添加了粮食酒精的酒水喝下去,他很快就醉了,而这种客人大多数是属于没钱的客人。

  在西市,东市上,两百文钱想要喝酒喝到醉,很难,在晋昌坊可以完美的达成。

  太阳出来的时候,就到了晋昌坊清场的时候了,一车车的醉鬼用牛车拉出来,放在坊门外的芦席上,谁家的谁带走,没人管的,晋昌坊有人照顾,每隔一阵子往醉鬼嘴里倒点水,别给渴死了。

  多出来的一万七千人,给晋昌坊的环卫系统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渗坑位置上临时修建的百十个厕所,一晚上的时间就弄得满满当当。

  然后,就有曲江里的农夫们赶着牛车,带着粪桶,将这些不花钱的肥料全部装车从后门运出去,再重新铺垫黄土,洒水压味道。

  晋昌坊的环卫人员更是全体出动,任何边边角角都不放过,因为,越是隐蔽的地方就越是有人埋雷。

  晋昌坊里的每一个人都出动了,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晋昌坊恢复成昔日的模样,因为,就在今天,县尉就要迎娶大妇了。

  云初天不亮就起来了,发现所有的事情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就放下心来,准备安心地当自己的新郎官。

  昨晚殴打了娜哈,这孩子早上起来,看到哥哥之后又开始一抽一抽地在难过,不论云初怎么哄,都不见有什么效果。

  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鸡嫌狗不爱的时候,想法不成熟,看事情不到位,却总以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对的。

  挨一顿打是活该。

  见云初不哄她了,娜哈就悄悄地凑过来,学着崔氏跟二肥他们的模样,给云初整理喜服。

  云初摸摸她的头发,娜哈抬头看看哥哥,就抽抽鼻子,继续假装整理边角。

  狄仁杰对于化妆是有很高要求的,甚至连发带应该怎么绑都有要求,他不想让人发现他其实长了一对大象眼睛,也就是俗称的猪眼。

  希望三肥能把发髻扎得紧一些,这样一来,他的眼角就会微微上翘,有点大唐流行的丹凤眼模样。

  相比狄仁杰的要求多,温柔就不怎么在意了,长得英俊的人其实不用怎么修饰,只需要将眉毛画成剑眉即可。

  至于云初,他就不用化妆,只要把脸洗干净,就是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少年。

  化妆化多了会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比较阴柔,跟他漂亮的新娘站一起,不容易分出公母来。

  崔氏找来了四十个唱催嫁诗的士子,人家本来是不愿意来的,可惜,被崔氏用云初恶霸的名声不着痕迹地威胁一下,再加上一人一大把竹筹。这些本来参加完昨晚盛会,变得穷的要死的士子们,也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不去的话,今晚那些需要他们强力支持的妓子们,该如何度过这个惨淡的夜晚呢。

  云初瞅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失神,两辈子第一次当新郎,心情唏嘘的厉害,甚至还有一些害怕。

  一身大红衣裙,头上还绑着红色丝带的娜哈,骑着乌骓马,带着自己九个从晋昌坊精挑细选出来的马球小妹们,率先离开了云氏,在她走之前,家里的仆妇们已经在崔氏的统领下,提前一步去了虞修容家。

  十辆敞篷马车,拉着十对福寿人,跟在娜哈马队身后,福寿人后面,便是身着统一青色服装的,两百个挑着礼物担子的壮汉,与两百个同样服色的妇人,一个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跟壮汉们走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两百对登对的夫妻一般。

  在他们身后,就是四十个身着儒衫骑着马的士子,不少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读书的,竟然一边骑马一边读书,让路人不仅啧啧赞叹国子监学生好学之风。

  云初骑着枣红马跟在后边,两边是同样骑着马的狄仁杰与温柔,身后则跟着一辆宽大的红色马车,在马车车辕上,坐着两个高举屏山的寺人,同样的喜气洋洋。

  大唐人,不认为红色就是喜色,但是,云初认可,在这一点上,他不愿意盲从。

  本来还想趁着晋昌坊有无数的乐手,趁机组织一支鼓乐去迎亲,却被崔氏严厉禁止胡闹,那样做可就是逾矩。

  离开家门的时候,云初还特意去看了裴行俭,他依旧在酣睡,不过安静了好多,脸似乎有些肿,看样子公孙昨晚把他照顾得很好。

  估计裴行俭可以一觉睡到明天。

  本来大唐人迎亲是下午时分,甚至是傍晚,但是,这在长安城做不到,如果坊门关闭,新郎,新娘只能在挨了金吾卫的板子之后才能入洞房,那就太凄惨了。

  虞修容居住的破房子,距离工部侍郎虞昶的房子只隔着一条街,今日,虞修容成亲,她的伯父虞昶紧闭家门,就连平日里站在门外的家仆,也不见踪影。

  云初深深地看了一眼这座有些陈旧的门楣,微微摇摇头,就继续向虞修容家走。

  温柔也看了一眼虞昶的门楣,淡淡地对云初道:“虞氏如今负责督促抄写佛经的差事,属于清贵门第,虽然虞修容只是他家的一个亲眷,人家觉得你不配娶虞修容,这是人之常情。”

  狄仁杰冷笑一声道:“问一个孤女索要男方下的聘礼,难道就是清贵人家能干出来的事情吗?”

  温柔指指脑袋道:“这种人家的脑袋大多不对,想法有异于常人这是正常的。

  如果虞世南虞公还在,必定不是这个模样,可惜,虞公去世得早,虞昶承继爵位又早,一辈子在虞公的庇佑下,日子过得太平静,虽然没有太大的权力,却也养成了一些不好的习气。

  这种人不好对付,因为,你赢了,人家就会哭诉,说你针对一个无权无势的读书人,如果你输了,呵呵,就是活该。

  而且,就算是虞昶对虞修容不好,人家是长辈,你们是晚辈,有错都不能问的,只要问了,就是不孝。”

  云初笑道:“我一定会把他当成真正的亲伯父来孝敬的。”

  狄仁杰奇怪地看看云初道:“你哪来的亲伯父?”

  云初笑道:“是啊,所以就不用孝敬,最多是敬鬼。”

第五十七章 天下第一美食会(5)

  嫁给自己选择的爱情的女人,是幸运的。

  虞修容就是这样,如今,她穿着自己亲手缝制的嫁衣,抱着一枚漂亮的红玛瑙雕刻的奇怪果子,坐在马车上,心静如水。

  这一刻她已经等待了很长时间,或者说从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在幻想自己这一天的样子。

  现在,真实的场面开始了,比她以前最狂野的幻想还要美好一百倍。

  那个男人用一块红色的锦帕盖住了她的脸,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何,不过,那个男人温暖的手握着她的手,牵着因为没有兄弟,堂兄弟背她出门的新娘,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当。

  她是被男人抱上马车的,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每一个旁观者都能从男人小心翼翼的行动中,看到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的温柔情意。

  马车回去的时候,没有经过虞昶的家,因为男子认为既然女子已经出嫁了,就不要走回头路,不管另一条路好不好,哪怕满是荆棘,也应该勇敢地走下去。

  回头路,那是给懦夫跟失败者准备的,虞修容觉得自己不是懦夫,也不应该是失败者,她想跟着这个男人一路走下去,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或者,一对簇拥在一起的白骨,也应该是幸福的吧。

  男人给她的礼遇应该是足够的,因为虞修容听到了街坊们的赞叹声,羡慕声,以及恭维声,队伍所到之处,即便是平日里乱糟糟的街市,此时此刻的话语声也变得统一起来。

  “这是谁家嫁女儿?”

  “这是谁家娶大妇?”

  “女子定是名门闺秀。”

  “男子也应该不是凡人。”

  盖头下的虞修容坐直了腰身,脸上带着微笑,从今日起,她不再是一个孤女,而是另一个孤儿的妻子,他的大妇,以及云氏的女主人。

  丫鬟紫鹃就跪坐在她的身后,虞修容能察觉到紫鹃的不安与激动,因为平日里还算安静的紫鹃,现在就像屁股上有钉子一般,总是乱动。

  孙婆婆在哭,是笑着哭,这个她一手带大的好闺女终于嫁人了,嫁给了一个真正的良人。

  就是不知道,这么好的一对男女到底会诞育出怎样漂亮的孩子呢。

  一个是不够的,自家姑娘的身材本就是一个旺夫多子的模样,对于在这一点,没人比孙婆婆更加清楚地了。

  以前,姑娘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土里土气的,总是把自己的身体藏在宽大的袍子里面。

  今夜,前面那个不断回头,还笑容不绝的男子将会知晓,他没有娶错妻子,而他的妻子绝对会是一座令所有男子无法拒绝的宝藏。

  就是不知道那个男子能否配得上自家姑娘,会不会在面对宝藏的时候自惭形秽。

  想到这里孙婆婆就往嘴里放了一节糖葱,一边努力地分泌口水让糖葱在嘴里融化,一边用挑剔的目光瞅着那个骑马男子的头颅,脖颈,后背,腰身,以及并不大的臀……

  温柔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般,对身边的云初低声道:“背后,那个嬷嬷一边流口水,一边打量你的身形呢,模样极为猥琐。”

  云初无奈地道:“孙婆婆没有牙,只要吃糖,就会流口水。”

  “如此说来,这位老嬷嬷对着你流口水,也非一次,两次的事情了?”

  “你要是敢把这个流言胡乱散播,我就会编造出你更多版本的流言,你信不信?”

  “不用编造流言,我这里就有很多跟流言兄有关的流言,各个都极为劲爆,其中有两条甚至能颠覆你对大唐人的认知。”

  云初斜睨了狄仁杰一眼道:“比如呢?”

  温柔笑一下道:“你们说陛下会不会在今晚出现在晋昌坊?”

  云初道:“今晚的商家打折的力度最大,歌舞,杂耍最好看,晋昌坊坊民出钱弄的药发傀儡戏,也将在马球场开演。

  还有两百对晋昌坊男女将在晋昌坊,拉着来客在大雁塔下把臂踏歌。

  人如龙,歌如潮应该很好看,也应该很好玩,旨在通过这种群戏,给晋昌坊演绎出下一年的踏歌会出来。”

  “咦?你们明年不弄美食会了吗?”

  “美食会留给裴行俭去弄,我们弄新的踏歌会,我还准备将踏歌会,放在乞巧,或者中秋节来办。

  说真的,年轻人才是最肯为这种娱乐模式花钱的人,也是玩得最疯狂的人。

  说起来咱们大唐真的很可怜,到了晚上,除过喝酒或者喝花酒,再要不然就是吟诗,打马球。

  我现在最讨厌的场面之一,就是在大家喝酒喝得最热闹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不知轻重的混账,跳起来冲着众人说:且让某家为此情此景赋诗一首。

  如果能举杯赋出类似“舍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这种诗句,还值得我去为之鼓掌喝彩,余者听了之后总是想打人。”

  狄仁杰听了云初的话,沉默了片刻,发现这么好的东西以前没听过,就知道这是云初今日大婚,逸兴思飞之下又迸发出来的金句。

  准备发话的时候,就听另一边的流言兄道:“好,今晚我赋诗一首的时候,就用这两句开头。”

  狄仁杰挠挠头发,觉得自己今天表现不怎么好。

  来到晋昌坊之后,云初与下车的虞修容,朝坊门口的巨凰礼拜三次,不是为了崇敬文德皇后,而是这座巨凰在过去的三年中给晋昌坊挡过太多的风雨。

  能助人,能保护人,这座巨凰就是有灵性的。

  李治就站在人群中,笑眯眯地远远瞅着云初夫妇拜谢巨凰,也不上前,逍遥地宛若一个路人。

  虽然在他的身边站着李绩,苏定方,郑仁泰,梁建方等几十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老头子,身后还有一个带着幕篱的漂亮女人,以及一个壮硕的跟北山熊一般的须发虬张的壮汉,他看起来还是很像是一个路人。

  云初夫妇这一拜,彻底地拜进了李治的心里头,比对着他拜谢还要让他愉快。

  同时,他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母亲,他自认为是全天下最慈悲,最善良,最公正,最博爱的一个母亲,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来拜一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