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7章

作者:孑与2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某一个部族的女子太多了,男子太少,老羊皮就会带走这个部族里的女子送去男多女少的部族,把换来的男子送到少男子的部族。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羯斯噶非常兴奋,见到塞来玛跟娜哈就把她们母女紧紧地抱在怀里,嘴巴雨点般的落在娜哈的小脸上,惹得娜哈左躲右闪的。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卷头发的米满坐在自家的帐篷边上一直盯着那些外来者看,他的皮袄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满是伤,应该是刚刚挨得揍,不出一个小时,这家伙的两只眼睛就会肿起来,整张脸会变成猪头。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不是塞人有多么的爱干净,在专门的地方处理卫生问题,主要是人的排泄物跟垃圾会把野兽招来。

  人的消化器官远比牲口跟野兽的消化器官来的精致,因此上,人排泄出来的消化物,对于很多动物来说有很好的二次利用的价值。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塞人族最初是依靠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族群,在部族自然繁衍的人口多起来之后,就开始劫掠其余的部族,收纳其余部族的人进入本部族接受他们的盘剥。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所以,王廷会把人群打散,重新建立一个个小部族,这样一来,血脉的联系就更加的薄弱了。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娜哈回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

  “哥哥,哥哥,大沟里死了好多人,葛璐萨家的人跟挥食狞家的人统统死光了。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云初的帐篷基本上没有修复的可能,战马撞断了帐篷的支柱,也撕破了能遮风避雨的牛皮。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至少,他现在不愿意把羯斯噶想的太坏,或者说,云初认为羯斯噶现在的表现是公狮子的正常表现,没有那一头刚刚当上王的公狮子会允许自己的母狮子继续赡养前狮王的孩子。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随着家里的柴火垛越来越高,塞来玛哭泣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多,她知道,一旦羯斯噶给云初把战马拉来,就到他离开的时间了。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这是一种非常平和的权力交接方式,十多万人的回纥部落为这一次的权力交接仅仅死了不到一千人,可见,比粟特勤在这之前做了非常多的工作。

  这一次,羯斯噶再来云初家的时候就显得很有信心,一上来就抱着胡乱踢腾的娜哈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揽着塞来玛的腰肢冲着云初道:“我,羯斯噶大阿波赐你一个帐篷一匹马,一把弯刀!”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云初你听我说,老羊皮不会给你安排什么好去处的,他只会诱骗你去石国参加那里的战笼遴选,你的年纪还小,不适合参加这样的血战!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你的年纪太小,打不过战笼里那些彪悍的猛士。去了就是送死,白白的便宜老羊皮拿你的送命钱。”

第一一章 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石国的战笼遴选名声,在整个西域都极为有名,在石国王庭柘枝城外的药杀水河畔,永远矗立着一座长五米,宽五米,高三米的一座巨大铁笼,铁笼上布满了杀人的铁刺。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外地来的猛士需要进入铁笼,赤手空拳击杀石国派来的猛士,如果战胜这个猛士,他就能替代这个石国猛士成为新的石国甲士!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所以,石国甲士是西域武力最为强悍的武士群。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