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8章

作者:孑与2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云……”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第一二章 一只被佛抛弃的猴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西域各个部族就有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长安城的传说。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传说中的长安城永远都是光明的,因为太阳就悬挂在天可汗的宫殿之上,月亮则被天可汗的可敦装饰在寝宫中,来自天下最美丽的少女们,在月亮下翩翩起舞,她们的皮肤如同牛奶一般白皙,她们的声音如同夜莺一样动听,她们的双眼就像星辰一般璀璨,每一个见过这双眼睛的人,都会深深地沉迷,不知道饥饿,不知道焦渴,更不知道时光在慢慢流逝,直到化成一堆枯骨……

  那是一座没有寒冷的地方,那里的土地肥沃,粮食会自动从土地里生长出来,果树会自动开花结果,蜜蜂会把它们辛苦酿造的蜜糖献给伟大的——天可汗。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回纥人幻想中的长安城,经常出现在回纥萨满的歌声里,这些据说居住在人间可以沟通神灵与鬼怪的神奇的人,在添加了自己对长安城的幻想后就把这些故事告诉了神灵与鬼怪,当然,更多的是告诉了那些萨满说什么都信的回纥人。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他已经瘦的抽巴了,脸只有巴掌大小,腰背佝偻如大虾,很明显,他的皮肤太大,身体里的骨骼,肌肉,内脏太少,以至于整张皮像是堆在他的身上,就像裹了一张光板没毛的老羊皮一般,或许,这就是他为什么会被人叫做老羊皮的原因。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你这么肯定跟着我出去就会死?”老羊皮找了一块向阳处裹着厚厚的羊皮大氅蹲了下来。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六道轮回之下,你所珍视的东西最终都会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被毁灭。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尽管老羊皮说的话还没有得到云初的印证,这并不妨碍老羊皮是一位见多识广的智者。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第一三章 西游后没有归宿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路过鹰嘴崖的时候,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骑着马的壮汉,这个壮汉真的是雄壮如山,胯下高大的西域骏马在他的映衬下显得如同驴子一般矮小。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云初当然知道老羊皮在干什么,默默地跟着骆驼继续走,壮汉胯下的战马移动几步挡住了云初的去路。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现在却活生生的出现在这里招兵买马,看来,婆润可汗死后,青狼也准备重操旧业了。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目标是哪里?”

  “龟兹!”

  “目的又是什么呢?”

  “龟兹镇第九折冲府兵营大门外五百步的地方有一家隋人开的食肆,名字叫长安食肆。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可惜,老羊皮说了名字之后,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