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第709章

作者:孑与2

  正在睡觉的姜协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懒懒的道:“大军要真正进入西南林莽了。”

第二十六章 亲近林莽

  “两爨指的便是白蛮跟乌蛮,盛逻皮的胜利就代表着白蛮兼并了黑蛮,其实,在西南,群蛮种类,多不可记,即便是汉人的数量也不少。

  战国时,楚将庄峤率兵略地到滇池,建立滇国,子孙相继称王。苴兰城相传是庄峤所筑。

  秦时,常頞开辟五尺宽的道路,从蜀通到滇,名曰五尺道,后来为诸葛武侯加宽。

  后来,汉武帝遣将军郭昌灭滇国,置益州郡。

  诸葛亮平定南方,又增置兴古、云南二郡,此后各朝陆续增置州县。

  为了让西南稳定下来,诸葛武侯采用“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因其故俗,羁縻勿绝的施政方针”,说白了,就是要求一个相安无事。

  在这种状况下,白蛮,因为跟汉人相亲,所以就学会了耕种,纺织,冶铁,因此显得富裕一些,乌蛮因为身处林莽,与汉人接触的少,所以,他们的生活方式数千年来未曾改变过,因此,显得尤为野蛮。

  我大唐高祖皇帝置姚州,管羁縻州三十二,其实也仅仅是一个名号而已。

  太宗置戎州,设立都督府,两年后取消,又成立成都都督府。

  不管是高祖皇帝,还是太宗皇帝,都在想办法笼络与唐人亲近的白蛮,打击野蛮的乌蛮。

  本帅此次的策略不同,某家准备亲近一下乌蛮,重点打击白蛮。”

  云初说完自己的主体作战思想之后,不论是张东海,还是李元策,姜协都感到难以置信。

  李元策抱拳道:“大帅,交好乌蛮人,打击白蛮人,那么,我们如何与愚昧无知的乌蛮人交好,又如何利用愚蠢的乌蛮人来压制白蛮人呢?”

  云初看了李元策一眼道:“因为白蛮人已经学坏了,学会割地为王了,学会自己统治自己了,这一点很不好,对于西南的长治久安极为不利。

  相比之下,乌蛮人就天真烂漫的多了,族中又多出猛士,所以,只要大唐派人辅佐乌蛮人,乌蛮人一定会战胜白蛮人,统治白蛮人,奴役白蛮人。

  这,就是本帅想要的一个结果。”

  姜协咳嗽一声道:“大帅,愚者统治智者?”

  云初瞅一眼姜协道:“你觉得不好吗?”

  李元策道:“愚者怎么可能统治得了智者?”

  云初淡漠的道:“刀子!”

  见李元策还要说话,云初又道:“本帅这是在通知你按照我的意思行动,没有征求你们意见的意思,我要你们上下一心,在进入西南之后,知晓哪些是我们需要打击的对象,哪些是我们需要团结的对象就可以了。”

  张东海道:“还有不少的汉人。”

  云初毫不在意地道:“归类于白蛮,或者说,人家早就忘记了自己汉人的身份,已经把自己当作白蛮了。

  云初的话语里一丝温度都没有,似乎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李元策还要说话,就听云初道:“戎州司马章仇孝方就是在汉人的带领下进入了绝地送江川,全军覆没,三千铁甲无一生还,他们身上的甲胄被盛逻皮拿走,他们的衣衫被土人拿走,他们的首级给巫师制作成法器,他们的胯下之物甚至都被那里的土人当作壮阳之物煮食。

  李元策,你不会说,你在调查文书里没有看到这一段话?”

  李元策神色一凝,半晌才道:“末将以为大帅此次征伐西南是以安抚为主。”

  云初道:“该杀的一个都逃不了,该安抚的一定要安抚到位。好了,既然都听明白了,各部分头准备,五日后——兵发戎州。”

  等众将退下之后,张东海犹豫一下,还是向略显疲倦的云初问道:“商贾们已经出发了?”

  云初点点头。

  张东海又道:“世子也出发了?”

  云初再次点点头。

  张东海来到云初身边坐下道:“太危险了。”

  云初道:“如今这军营中的孩子,都是我云某人的孩子,派哪个孩子去不危险呢?”

  张东海闻言,插手倒退出了大帐。

  大帐里就剩下云初一个人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叹息一声,给孩子太多的自主权的后果已经出来了,那就是不听话。

  自从皮逻阁回去之后,盛逻皮的联合大军就开始后退了,云初一直不向戎州挺进,他们又不敢离开林莽向都江堰进攻,加上,粮草对于西南蛮族来说一直都是一个大问题,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跟云初的大军对峙太长时间。

  仅仅依靠林莽里的一些野兽,根本就无法支持一支大军野战。

  既然他们后退了,云初自然就要向戎州挺进,然后渡过泸水,挺进昭通,会川府一带。

  靠近大唐的南诏人以乌蛮为多,他们虽然已经被白蛮盛逻皮击败,表示了臣服,但是,那只是靠近白蛮部落附近的乌蛮人投降了,边远处的乌蛮人甚至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这就是云初想要的结果。

  团结乌蛮部,打击白蛮部。

  云初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次才带了五万兵马,就算人人会飞,也没办法照顾到西南如此大的地方。

  有了乌蛮人的帮助就很好办了,只有他们才能在林莽中准确的找到他们的死对头白蛮人的居住地。

  李思端着一壶茶从外边走进来,俏脸上似乎有泪痕。

  “阿耶,美玉儿他们不带我去。”

  云初喝一口茶水道:“本身就不允许你去。”

  李思跪坐在云初脚下道:“我没有找到他们。”

  云初道:“我这个时候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李思哭泣道:“很危险。”

  云初点点头道:“那你就为他们祈福好了,另外,不要朝那些佛头膜拜,我担心佛不但不会保佑他们,可能还会降罪给他们。”

  李思伤心的点点头就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掀开垂下来的床单,瞅瞅床下堆积的十八个罗汉头颅,开始发愁,怎么才能把这些佛头融化掉,再把金块带回长安。

  美玉儿说了,这是他们七百纨绔的私藏,不能上缴。

  刚才试探了一下阿耶,发现阿耶知道佛头的事情,李思也就开始着手把佛头变成金块的事情了。

  美玉儿他们这一次回来之后,身上的血腥气很重,问他劫掠那些黄金难不难,美玉儿说不难。

  李思觉得这是美玉儿在撒谎,拿到了那么多的金子,却没有什么高兴的意思,这背后一定有很多不能为人所知的事情。

  李思脱掉鞋子躺在床上,床底下咣啷一声响,有一颗金灿灿的佛头从床底下滚出来,这颗佛头李思认识,是看门罗汉的头颅,看门罗汉寓意保卫平安,他手持武器,站在门边守护,驱除邪恶,他可以驱除灾祸。

  李思跟看门罗汉对视了一阵,发现看门罗汉不想看她,还特意转过头,宁可双眼看着大地,都不愿意继续看着她。

  于是,李思就低声道:“本宫是大唐的安定公主,如果你这一次能保佑美玉儿平安回来,本宫就专门为你塑造一座金身,带给你无数的信者。”

  说罢,就伸出手将看门罗汉的头颅转过来看着自己,再次低声道:“你要是不吭声,本宫就当你是答应了。”

  随即,就伸出一条腿,把看门罗汉的头踢回床下。

  此时的云瑾在额头上缠着一层青色的棉布,耳朵上还挂着一串银质铃铛,稍微动弹一下,这一串铃铛就会发出细微的声响,就像少女的笑声一般。

  他的腰上挎着一柄腰刀,这种腰刀与大唐横刀不同,看似做工简陋,实则乃是军中的大匠专门为他们铸造的。

  脚蹬双耳麻鞋,穿着瘦小的紧身彩线刺绣的短衣,下身穿着一条肥大的灯笼裤,行动间隐隐生风,一看,就是一个矫健的蜀中少年。

  不仅仅他是这般打扮,就连李承修,温欢,狄光嗣,程家兄弟也是同样的打扮。

  他们欢快的跟着一支商队忙前忙后的,一刻不停。

  云氏的二级掌柜刘春风就坐在一辆马车上,笑呵呵的看着眼前的这十个少年。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世子是一个非常难伺候的人,没想到,见到了世子之后,他还以为见到的是一个快活的白蛮子。

  身为云氏的二级掌柜,他一日都未曾轻松过,好在这些年在西南勤勤恳恳的做生意,好歹混到了二级掌柜的高位上。

  别看世子如今欢快的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郎,但是,刘春风清楚的知道,云氏除过没傻子之外,啥样的人都有。

  比如身边这个懒得动弹的温欢世子。

  “贝尼木?”狄光嗣冲着车上的温欢喊。

  温欢烦躁的转过头,不过,还是回答一声:“车老。”

  刘春风笑道:“光嗣世子说一起走的时候,贝尼木的木字要闭口发音,欢世子回答说睡觉的时候,那个车老的老字要在嘴里咕噜一下才对。

  两位说的很好,多说几次,就跟白蛮没啥差别,反正他们的话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以几位世子的聪慧,很不快就学会了。”

  程龙怒道:“哪里简单了,我现在就学会了几句。”

  刘春风大笑道:“你们六个是黑蛮,是僮仆,要是当着别的白蛮的面说那么多的话,会被割掉舌头的。”

  云瑾穿过长长的车队,来到刘春风的马车边道:“我们走僰道。”

  刘春风道:“世子,要走僰道的话,就不能不买一些僰僮。”

  云瑾皱眉道:“为啥?”

  刘春风道:“僰僮才是走僰道的最好货物。”

第二十七章 祸害林莽

  僰人是一群死后喜欢把自己尸体装在棺木里,再放到悬崖上的一群人。

  很多时候,为了往笔直的悬崖上安置一个死人,又会制造出好几个死人出来。

  云瑾就看到大家用绳子刚刚把一具棺木放进悬崖上的洞里,就有一个僰人不小心踩空,从悬崖上掉下来了,就落在悬崖脚下,摔得很扁。

  原本死了人的这家就是卖掉了一个儿子,才有钱雇人把死人搁在悬崖上,现在半途又死了一个,于是,刚刚摔死的那个家伙的家人,就从死人的这户人家挑了一个高大健壮的带到他们家。

  摔扁的那个人还躺在悬崖底下,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着急收拾尸体,反而都焦急地瞅着陶锅里煮着的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肉。

  云瑾想起阿耶说过,美味的食物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繁复的厨工操作,所以就朝那一锅肉走了过去。

  没成想,还没有靠近,就有人拦住了他,看样子没打算请他吃。

  云瑾只好退回商队这边,啃着干粮,准备把这有意思的一幕看完全了。

  温欢往啃一口咸菜,再啃一口干粮,最后灌一口水,这就是他吃干粮的固定节奏,吃干粮的时候温欢基本上是没有脑子的,因为他觉得他觉得干粮这东西就不是人吃的,一旦他吃了,那就表示这一刻他不是人。

  他有一个很厉害的本事,那就是在吃干粮的时候隔绝自己对外界的所有感触,所以,这个时候的温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只有等干粮吃完了,他的脑子才会回归。

  云瑾见温欢吃完干粮之后,干呕了两下,就知道他的聪慧回来了,就对他道:“看来死一个人,吃一头猪,是他们僰人的习俗。”

  温欢用手捋捋脖子,将残留在喉咙里的不适统统送到胃里,才虚弱的道:“我宁愿生啃活猪,都不愿意吃他们煮的猪肉。”

  云瑾不解的道:“至少是熟的。”

  温欢道:“我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肉里的血没有放干净,他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血被浪费掉,那一锅猪肉是用猪血煮的。”

  云瑾觉得这是温欢的一家之言,直到那群人为了那个刚刚摔死的人再拖来一口猪的时候,云瑾这才开始相信温欢说的话。

  猪是被棒子跟石头砸死的,褪猪毛的方式是把猪的尸体放火上烧,等猪被烧的黑乎乎的时候,再拖出来拿石头蹭焦皮,接下来……

  云瑾没了吃饭的兴致。

  杨春风过去了,也不知道跟那些僰人说了些啥,回来之后就拿出来一口锅,两柄小刀,几卷布,就带回来了六个强壮的僰僮。

  僰僮们很是勤快,也很有眼色,见云瑾他们在步行,就蹲下来示意云瑾可以骑在他的背上。

  云瑾不喜欢跟男人这么亲近,程蛟不在乎,将自己将近两百斤的身子伏在僰僮的背上,那个瘦弱的僰僮就背着胖大的程蛟走了,看样子很轻松,程蛟担心这个家伙吃不饱没力气,就时不时的往僰僮嘴里塞一块干粮,结果,那个僰僮行走的更快了。

  被云瑾拒绝的僰僮哀怨的看着他,直到云瑾把吃剩下的干粮给了这个僰僮,他才高兴起来。

  杨春风让僰僮走在最前面,才对云瑾道:“他们早就习惯了给人当奴隶,并且以当奴隶为荣,如果一个女人的儿子能卖一个高价,她其余的孩子也能卖一个高价,结果就会有很多僰人男子要她。”

  云瑾安步当车,行走的稳稳当当的,还是被杨春风的话惊了一个趔趄。

  “这是林莽里的规矩,你也不要看不起人家,人家就是靠着这手本事,在这片林莽里活得平安喜乐,哪怕是最凶残的部族,找到僰人之后,也会好好的对待他们,哪怕自己饿肚子,也会争取将僰人喂饱……”

  云瑾道:“长安农户家里的牛,也是这个待遇。”

  杨春风呵呵笑道:“所以说,弱到极致,反倒成了这林莽中的主流,你看着,不出百年,僰人一定是西南林莽中,人数最多的部族。”

  云瑾忽然想起来养育了自己阿耶的那个白羊部,塞人在西域执行的也是这种策略,他们永远在寻找强者,依附强者的道路上,西域有那么多的部族朝生暮死的,唯有孱弱的塞人却一直存在。

  这一刻,云瑾开始理解自己的阿耶,为何啥都不要的从塞人部落离开了。

  以前,他们曾经就阿耶从西域离开投奔大唐的事情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如果阿耶一直留在塞人部落,估计很快就能成为塞人的王,以阿耶的才智,一定能带着塞人创建出一个强大的部落,即便是成为西域之王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看来,阿耶不走不成……以阿耶的性子估计是一辈子都没办法适应塞人的习惯,塞人习惯性跪拜强者,而阿耶总想着如何弄死强者。

  羊群里长大的狼,终究是狼,狼没有办法带着一群羊去打天下,最大的可能是狼会愤怒的将周围的羊全部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