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之我能置换万物 第396章

作者:沉舟钓雪

  凡人世界的苦楚便是如此,生老病死,阴阳别离。看似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奇绝跌宕,可桩桩件件,哪一种能不磨人?

  也无需命运的阴谋诡计,只需红尘这把刀,细细切,徐徐磨,便足够令青春染上风霜,青丝变得花白,盛壮爬满皱纹,人生盛满叹息。

  金花婶子说起来又骂:“都是我家那死鬼!自己短命也就罢了,眼神还不好,给我阿蝉也挑个短命女婿,害我阿蝉如今孤苦伶仃……”

  “娘!”于蝉再也按捺不住,嗔怪地叫了金花婶子一声,语调高扬起来,“娘!我哪里孤苦伶仃了?我如今身旁既有你,又有大哥,还有平安,哪里就孤苦伶仃了?我好得很,我好得很,你懂不懂?明不明白?”

  说到最后,双手一叉腰,几乎是冲着金花婶子吼出了声。

  这一吼,便将金花婶子所有的抱怨都给吼没了。老太太拢了拢自己花白的头发,“嗐”了声道:“哎呀知道了知道了,你可好了,你特别好,行了吧?”

  说着说着,也不见怪闺女吼自己,自己反倒是笑了。

  她先是伸手一指于蝉,又对宋辞晚说:“月娘啊,当初自与你分别,这丫头的性情便与从前渐渐不同,胆子大了许多,近些年更是连我都敢吼了。

  她说啊,这都是受你激励。是你当年决然离开,要去寻道的气魄感染了她。她可佩服你了,但凡有些什么事情,嘴里定要念叨若是月娘姐姐,定不似我这般窝囊……

  渐渐地,她也就真不窝囊了。狗脾气,平常看着乖,猛地凶起来,却吓人得狠哩!”

  说着说着,又是一连串笑。可见金花婶子嘴里虽然是抱怨着于蝉狗脾气,但实际上对于这个女儿日渐泼辣的性情,金花婶子却是满意得很。

  说完于蝉,金花婶子又拉着宋辞晚的手说:“月娘啊,你好不容易回来,咱们也不说那些扫兴的事儿了。

  你且好生歇歇,婶子今儿定要亲自下厨,再给你做些好吃的。咱们娘儿俩,今天再一块儿吃回家乡菜!”

  说着,她就兴致勃勃地起身,定要亲自去下厨。

  宋辞晚哪里能叫一个大病初愈的人去做饭给自己吃?便只拦她道:“婶子你别忙,我修行辟谷,吃不吃饭无妨。比起吃东西,我更喜欢与婶子说家常!”

  她这里拦,于蝉也忙道:“娘你忙活什么呀,灶下有三喜管着你,用不着你!你放心,我这就去与三喜一起下厨,我的手艺你还不放心么?”

  留饭还是要留饭的,哪能进了故人家,连顿饭都不留的道理?

  于蝉说着,忙忙跟宋辞晚告了声失陪,就往灶房那边走。

  三喜是他们家买下来的帮工,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姑娘,四年前被金花婶子买了就一直留在他们家做事。

  说到三喜,金花婶子便又不免提起于林。

  于林的修为在五年前突破到了先天期,金花婶子对此感到十分骄傲。

  也正是因为于林突破了先天,如今于家的日子在怀陵城其实算得上是颇为好过的。虽然没有什么大富大贵,却也称得上的殷实人家。

  只不过金花婶子向来有远虑,从不许于林招摇,就怕他一朝不慎,再又像他爹、或是他妹夫那般英年早逝。

  因而虽是先天武者家眷,却也居于市井,过着市井中的寻常生活。

  金花婶子又笑说:“不瞒月娘,咱们家如今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你婶子我是知足的。只不过啊,我又总是容易担惊受怕。

  再则我这些年身子骨不好,总吃药,对阿林和阿蝉来说也是个拖累。原想着不如一死百了,好过拖累子女。却又是运气好,被月娘你救回来了!”

  “婶子真是感激你。”金花婶子拉着宋辞晚的手说,“其实我也不舍得死的,没活够呀,我还没见着于林成家,没见着平安长大呢……”

  “阿婆不死!”小平安乖巧坐在姥姥身旁,听着金花婶子说着生死之事,忽然一侧身就猛地扑进金花婶子怀里,小小的双臂紧紧抱住了金花婶子的腰,声音又急又脆。

  小孩儿的这幅模样,逗得金花婶子直乐道:“哟,我们小平安也知道不要阿婆死呀!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你懂么?”

  平安仰着脸,脆生生道:“活着,在平安身边,能喘气,会说话,能关心平安,叫平安日日看见,这就是生!

  闭上眼睛,看不见平安了,要自己一个人去一个黑漆漆的地方,从此再也不能吃好吃的,玩好玩的,闻不到好闻的气味,看不到天上的太阳,摸不到云里面落下来的雨水,这就是死……”

  说到死,小平安眼眶里几乎又要包了泪:“我不要阿婆死,我要阿婆在身边,跟平安一起吃好吃的,一起晒太阳,一起吹风听雨,呜呜呜……”

  小孩子的愁绪说来就来,平安抱着金花婶子,一个须臾便是一场大哭。

  直哭得金花婶子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一时间心都酸软了。

  大白鹅则跟着一起“亢亢亢”地叫,也不知是在安慰平安,还是在与他一起哭。

  宋辞晚伸手轻拍鹅背,心中别有一番感触。

  孩童的世界里,生与死的界限是如此朴实直白,亦是如此直指本真。

  而平安听了鹅叫,又瞬间止住哭声,转头好奇地去看鹅。

  鹅:“昂昂昂!”

  平安:“大鹅,宋姨姨那么厉害,跟神仙一样,你是不是也超厉害?”

  鹅:“亢亢亢!”自然,我家晚晚是神仙,我也是仙鹅!

  小孩与鹅互问互答,转头小孩就不哭了,倒又与鹅玩了起来。

  宋辞晚最后还是在金花婶子家留了午饭,吃了十数年来难得的一餐家常便饭。

  席间,于林并没有回来。他是清早出门的,一般不到傍晚不会归家。

  金花婶子和于蝉也无从寻他,毕竟他如今是先天武者,做的许多事情都是家人所无法触及的。

  金花婶子感慨说:“多年前阿林说梦中遇仙,得了点化学了一门破山拳。当真是要感谢那位老神仙,若不是老神仙传授的神拳,阿林可摸不到先天的门槛。

  要不是阿林实力强了,咱们在这怀陵城,日子可不能有如今好过。”

  宋辞晚只微笑道:“婶子以后还会更好。”

  她不会告诉任何人,当年在于林梦中传法的老神仙,其实也正是她宋仙子。

  宋辞晚在午后向金花婶子和于蝉道了别,临别前,她的手指轻轻一点,便治愈了于蝉左边脸颊上的黑斑胎记!

  这一指,也顺便治好了于蝉的生育损伤,以及这些年操劳留下的一些小病小痛。

  做完这些,不等于蝉和金花婶子做出什么反应,宋辞晚便带着鹅向金花婶子挥挥手,随即转身飘然离去。

  在这个过程中,她的丹田里真元翻涌,识海内神明由虚化实,又由实化虚。

  七情流转,神意涌动。

  一时间分明是悟透了什么,真仙的壁垒清晰可见!

第687章 住在葫芦里的诡异姐姐

  又是一度明月,宋辞晚走出了怀陵城。

  灵感还在她的胸臆间涌动,告诉她,她随时都有可能突破到真仙境。

  但宋辞晚却并没有着急去闭关突破,而是趁着这种感觉,回头又去寻到了于林——

  虽然说宋辞晚离开于家时,于林尚在外头并未归家,但对宋辞晚而言,要在小小怀陵城中寻到一位故人,这其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情。

  当然,宋辞晚寻到了于林,却并未正面与于林相见。

  相比起金花婶子和于蝉,宋辞晚对于林并没有什么故人情重的感觉,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正面相见的必要。

  宋辞晚之所以寻到他,主要还是想要通过入梦大法,再传一篇高级武技给他。

  于林实力强了,在这乱世之中也能更好地保护母亲和妹妹。

  此外,宋辞晚还在金花婶子母女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各自赠送了一件护身奇物给她们。

  之所以不告诉她们,是不想破坏她们原本的生活状态。

  那是两件四星级奇物,宋辞晚直接将奇物打入了她们的身体,在遭遇生死危机时,这两件奇物可以各自为她们护体三次。

  小平安同样也有这样一件护体奇物,不过除了护体奇物,小平安还另外多得了一件宝贝:是一滴九华露。

  九华露功能开智,孩童服用可以在成长过程中缓慢提升一定的资质与悟性。

  这是宋辞晚能够赠送给金花婶子一家的,最恰当的礼物。

  再多,再重的话,就未必是在帮她们,而极可能反倒是在害他们了。

  做完这一切,宋辞晚踏着月光走出了怀陵城,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又轻盈了数重。

  一种飘飘然极欲超脱之感萦绕在她身周,使她自然而然便生出了一种,仿佛随时随地都要乘风归去的感觉。

  大白鹅跟在她身边,好似是感应到了什么,忽然就低声又温柔地叫了几声:“昂昂昂……”

  你能想象,一只向来嗓音明亮清脆、甚至偶尔还会粗壮豪放的大鹅,突然就夹着嗓子,娇娇地鸣叫吗?

  宋辞晚被它逗笑了,她拍着鹅背,且行且吟:“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大白鹅:“昂昂昂!”

  月光照耀,山道幽幽,将大鹅与少女的影子都拉得很长。

  宋辞晚又笑一声,轻轻叹道:“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大白鹅:“亢亢亢!”

  宋辞晚神意悠扬,言语含笑,步态潇洒:“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

  大白鹅:“昂昂昂!亢亢亢!”是的是的,晚晚是主人,我也是主人!

  正畅快时,前方忽地有一阵清清脆脆的铃声叮叮咚咚响起。

  大白鹅浑身鹅毛顿时一炸:“昂!”

  宋辞晚不急不缓道:“江湖相逢,便是缘分,阁下何不现身一会?此时清风明月,正当共赏才是。”

  话音落下,只见月光之下,树影重重。

  一道生满了络腮胡子的沧桑身影从一片片斑驳的光影间走出,这人身材虽然是高大,步履却有些踉跄,腰间还挂着一个酒葫芦,一见宋辞晚便先笑道:“小友真是敞亮人!”

  来人衣着落魄,醉步悠悠,意态却是豪爽,一开口,一种江湖豪侠的气概便自然而然扑面而来。

  “不知为何,我总觉小友眼熟!似是曾经见过的……”

  宋辞晚道:“十数年前,怀陵城的大车店中,晚辈曾听洛三爷讲过一个精彩的故事。当时晚辈在人群中不起眼,洛三爷不记得晚辈也是寻常。但晚辈却深深记得了洛三爷讲过的精彩故事,对于洛三爷形貌自不会有分毫相忘。”

  说到这里,宋辞晚的目光还轻轻地往洛三爷腰间酒葫芦处一转。

  是了,是故人。

  又不仅仅只是故人。

  洛三爷顿时心下一凛,手掌不由自主地便握到了腰间的葫芦口。

  双方对视,洛三爷脑子里一下子就好像是有什么炸开了,冥冥中,时光剪影中的只鳞片爪在他脑海中似惊鸿流转。

  十一年前,怀陵城,大车店,落魄江湖却喜好说书的他,以及人群中听书的过客……

  洛三爷想起来了,从前他确实是见过眼前这位的!

  可是十一年前,眼前之人分分明明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辈。

  哪里像现在——洛三爷不想说,但事实就是,当他站在此人面前时,一种从心而发的极致威胁感,就从脊椎骨忽地向上,猛然流窜进了他的全身。

  夜间偶遇,明明洛三爷是在外游荡惯了的人,他的身边甚至还带着一个……见不得人的恐怖存在。

  可是此时此刻,心生恐惧的,却又分明是洛三爷自己!

  这合理吗?

  这不合理,但合不合理的,事实就是如此。

  只能说,现实往往更比话本荒诞。

  许多话本里都不敢写的东西,现实里偏偏就是有可能发生。

  发生都发生了,除了暗叫倒霉并提起警惕,还能怎么办?

  洛三爷很光棍,瞬间理清楚了自己应该具备的逻辑。

  而就在洛三爷想明白的这一刻,他的腰间,那一只悬挂了多年的酒葫芦却忽地猛烈晃动了起来。

  糟糕!

  洛三爷顿时脸色一变,急得不行:哎哟祖宗!你怎么早不闹脾气,晚不闹脾气,偏就在这个时候闹脾气呢?

  葫芦里的身影却不管他,只是急切地撞着葫芦,显然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葫芦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宋辞晚便是想装作看不见都不成。

  更何况,她之所以叫洛三爷出来,原本便是想与洛三爷腰间葫芦中的那位一会。

  宋辞晚笑道:“寒丘山下,我与这位见过,怀陵城中,我也与这位见过,洛三爷,如今便是再见一见又何妨?”

  她的这句话落音,洛三爷脸上才刚露出错愕神色,他的手却是猛然间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蛰了一般,忽地向旁边一弹。

  下一刻,他腰间的葫芦里忽忽然便飘出了一道身影。

  但见那身影云鬓高鬟,服饰华丽,一张漆白的秀面上嘴唇却是被涂得漆黑——

  那是冲击力极为强烈的、繁华到腐败一般的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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