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南丶
大概到了一颗大树下的时候,巴图姆叽里呱啦地说着话,高易水则对秦轲他们翻译道:“他说再往前,只怕会有一些凶猛的野兽,而且路途颠簸,驴车已经再难前行,只能靠双脚步行。”
几人没有反对,都从车上爬了下来,顺势把驴栓在了一颗碗口粗的树上。
下车的时候,秦轲不仅仅只是取下了菩萨剑,顺势也把长弓背在了背上,对着毛驴头上的小黑,他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小黑极其通灵,甚至都不需要教导,就是在几个跃动之下,就攀爬到了秦轲的肩膀上。
他抚摸了一下自己手里弓弦,想了想,又从垫着稻草里扒拉出了箭囊。
这些日子,他一直用的都是菩萨,很少有用上长弓,原因还是因为许多事情上没有用武之地,而一会儿自己如果去那间茶铺,说不定与路明等人再度相遇,到时候,这把长弓,或许能发挥出惊人的作用。
巴图姆看着长弓眼睛一亮,又是叽里呱啦一阵听不懂的鸟语。
高易水笑着对秦轲道:“他说你的弓不错,能不能卖给他。”
秦轲看着蛮人,摇了摇头,道:“我就这么一把,卖给他就就没有了。”
巴图姆显得有些可惜,在他的眼睛里看来,秦轲这样不魁梧的男人,显然不适合用这样有力的弓。不过他现在是个向导,而不是强盗,除了可惜自己没法得到这把弓之外,倒是没说别的。
在路上走着的时候,秦轲不由自主地去抚摸着箭囊里面的箭簇,感觉着那尖端的锋锐,随后一起迈开脚步,向着前方走去。
蔡琰看了看,有些好奇,伸出一只手,眨了眨眼睛。
秦轲会意,把自己手上的一根箭簇递了过去。
“这是……骨箭?”蔡琰像是一只好奇的猫一般眨了眨眼睛,伸手去抚摸那尖锐的尖端,感觉到那上面的锋芒,赞叹道:“真是锋利。”
秦轲点了点头,道:“不是骨头,是凶兽的牙齿。”
“凶兽?”蔡琰抚摸着箭簇,一时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物般欣喜,“从哪儿来的?你去过长城吗?”
“没有没有。”秦轲看了一眼四周的满眼翠绿,道:“我没去过长城,也不知道凶兽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是我在荆吴一个商人哪里买的。我试了试,确实很适合做箭矢。我在路上试过,就算是石头,在这牙齿面前也能被射穿出一个窟窿。”
高易水懒洋洋地走着,温暖的阳光晒在他的身上,他笑着道:“可惜,二两银子一根,阿轲,你要是在九江城做生意,只怕会亏得连裤子都没得穿咧。”
第三百一十三章 茶铺
秦轲听到高易水不阴不阳说这一句,脸上红了红。
也是后来和高易水的闲聊中他才知道,其实凶兽牙齿在九江城并不少见,长城居于西北苦寒之地,本就不够富饶,若是不能与外界通商,经年累月只会更加贫瘠。
凶兽的牙和骨制品算是长城的一种特产,虽然说每年长城固定出售的数量不会太多,但也绝不会像那个商人说得那么少,只不过需要特定的人介绍去黑市购买而已。
一颗凶兽牙在黑市的价格是一两银子五根,相比较精铁或者青铜箭簇,还是显得昂贵,而且数量也不够多,所以荆吴军方也从来没有大量买进过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在特定的圈子里,当成玩物罢了。
而秦轲这二两银子只能买一颗凶兽牙,等于是做了一笔大大的亏本买卖。
秦轲无奈地道:“那我怎么知道,我第一次去九江城,正好身上又背了一把弓,也就买了。”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当习惯了乡下穷鬼,突然有了诸葛宛陵,或者说……突然有了整个荆吴的财力做后盾,就免不了有些飘飘然,想大手大脚一次。
只不过他的大手大脚……相比较那些在建邺城里的士族子弟……还是显得十分寒酸……
要是稻香村的叔叔伯伯们在就好了。他心里这么想着,却不是为了在那些乡亲面前表现一下豪奢,只是想让他们也去一次九江城、建邺城或是定安城,去一次那些漂亮得像是天宫一般的酒家,让他们吃上一顿平日里根本无法想象的菜肴。
蔡琰抚摸着那颗捆绑在箭矢上的凶兽牙,眼神露出几分向往:“其形状如羊,人面,虎齿人手,血魔涎有剧毒,夜魔喜夜间突袭,动如闪电……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这都是大人吓唬小孩子的怪物,但后来逐渐长大,才知道长城那边好像真有这样的东西,但一直没有见过到底长什么样子,听说它们的眼睛长在腋下,那它们怎么看东西?”
“真想去看看。”她果然又说出了这句让秦轲倍感头疼的话,或许是因为在家里关久了,如今出了“牢笼”,她真是什么都想看看,哪里都想看看。
对于秦轲而言,他这一辈子能不去长城就不去长城,他可不想见到凶兽如潮的壮观场面,还有它们喷着腥臭的口气,向着高达八丈高的城墙,疯狂地抠着砖缝向着上方攀爬的样子。
不过将来说不定他真的得去一趟?神器分散四方,说不定长城就有其中之一……
甚至,有可能就在那位英姿飒爽的木兰将军手里。
高易水则大大方方地道:“想看就去呗,三年前我倒是去过一趟长城,可惜没能见到凶兽攻城的可怖景象,却也见识过凶兽的尸体,眼睛确实在腋下。长城人都说那是凶兽大军的‘斥候’,果不其然,就在我离开长城没多久,就听说两种凶兽昼夜不休地猛攻长城。估计也是因为那场仗胜得艰难,所以长城才派遣了使臣向各国求援,最后……去了荆吴。”
阿布对这件事情知道不少,在南下去邬县的时间里,他与木兰也有过长时间的接触,对于木兰,他心存敬仰,感叹道:“木兰将军,真是令人敬佩,听说她少年时就已经入军,那时候估计我还在替人放牛,每天想的是怎么让牛羊吃得饱,让自己吃得饱……而木兰将军却已经在为了天下安宁奋战了。”
高易水对这件事情倒是不反驳,木氏家族确实是天下之盾,久居长城历经不知道多少代,论战力,长城军多年与凶兽争斗,从未松懈,早已经养成了一种可怕的战斗本能,就算是沧海的那些蛮族军,在战场上与长城军交锋也会是输多胜少。
不过他感兴趣的倒是另外的事情,他用手肘捅了捅阿布,脸上露出几分猥琐的笑容:“诶,对了。我倒是听说你们那位高大将军……少时离家曾经北上去过长城,还当了几个月的参将,跟那位木兰……有那么一腿,这件事情你知道不知道?”
阿布傻傻地看着高易水,突然一口口水没咽下去,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咳……”剧烈的咳嗽让他流下两行清泪,他的脸上也顿时憋得通红。
“我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好不容易,他终于止住了咳嗽,喘气道:“长恭大哥的私事,我从不敢过问的。”
高易水撇撇嘴,指指点点道:“所以说……唉!我说阿布,你不行,难怪你没能把那位婵儿姑娘带回来,你看看人家阿轲……”他正要把手指向蔡琰,秦轲立刻踢得他像是一只公鸡一般“哦哦哦哦”地叫了起来。
巴图姆确实是个土生土长的好猎手,就光从他在丛林中甚至都不用停下来辨别方向就足以证明。
从小生长在这片山脉边缘的蛮人,他们进入山脉宛如一个出生已久的孩子重新回归到母亲的腹中,对这里的一切熟悉无比。树影、菌菇等等东西,在他眼里就是最好的指向标。
一段路之后,几人看见了一棵被雷击折断的松树,巴图姆走了上去,显得十分虔诚地跪拜下来,嘴里低声地叽里咕噜说些什么,同时把自己身上的狍子切下一小块肉来,放在这棵松树前。
高易水解释道:“他在跪拜天神,他们这些蛮人很敬畏天雷,认为这是天神的震怒,只要他们看见这样的树,哪怕猎物再少,也得切下一小块来作为供奉,否则是对天神的不敬。”
蔡琰看着巴图姆的虎背熊腰,他磕头的样子像是一头憨傻的熊,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对于蛮人所谓的天神,她自然是不相信的,但不代表她不会心生敬畏。
至少在她父亲蔡邕看来,这世上的事情都是要人务实去做,若是事事乞许那甚至不知道存在不存在的神的施舍,人何以能成事?
“茶铺不远了。”高易水听着巴图姆站起来说的话,道,“大概还有一刻钟的路程。”
几人精神为之一振,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笑意。
能在这么快就接近茶铺的位置,巴图姆这个向导自然功不可没,而巴图姆在路上还严肃地向着高易水交代了一句:“等会儿到了茶铺,要对茶铺的主人恭敬一些,他是天神的使者,如果他一旦震怒,我们就会跟刚刚那棵树一样。”
高易水失笑地看着巴图姆,道:“天神的使者?还要用雷劈我?这倒是有些意思。”
然而在几人远远看见茶铺的时候,却发现这间茶铺根本不如巴图姆嘴里所说的那般“巍峨”、“庄严”、“神圣”……
歪歪扭扭的松木支撑起了那铺着枯草的茶棚,却遮挡不住一些从缝隙之中投下来的阳光,它们斑驳在原木制作的桌子上,有小虫子在上面缓缓地蠕动而过。
简陋的桌子上没有刷过半点油漆,凳子都是一些原木的木桩,甚至秦轲一眼望去,还能看见有一两只野兔,正躲在椅子的下面悠闲地啃着野草。
这哪里是什么天神使者的住所?就算是真的天神,这天神估计在天上也是个穷光蛋吧?
如果不是茅屋的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秦轲真的会以为这间破房子早已经被废弃了。
此刻临近中午,竟然还有几个进山的蛮人坐在桌子上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难得地保持着几分稳重与克制,就连对于他们脚边的“猎物”——兔子,也没有半点想要动粗的想法。
秦轲没有看到路明等人,也没有看见茶铺周围有马匹停留。
“先过去。”高易水从大树后冒出头来,想了想笑道:“有句话说船到桥头自然……”
第三百一十四章 道童
秦轲瞪他一眼,高易水也就顺势把“沉”字改成了“直”字,哈哈一笑:“反正巴图姆也说了,在天神使者的地盘上打架杀人,脏了桌板可是会被天雷轰顶的,怕什么?”
当然,潜台词是,茶铺的主人如果真有那么神奇,哪怕他们在茶铺遇上了路明一行人,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
“那我得坐得离你远点。”秦轲听懂了他的话,但还是斜眼看了高易水一眼,“要不然天神觉得你太脏了上来就先劈你一道雷,我可就遭殃了。”
高易水哈哈一笑,伸手揽住秦轲的肩膀:“我觉得你可以诚实一些,直接说因为坐在一起会的话,我的英俊和潇洒会让你显得灰容土貌而且还愚昧无知。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因为我对于人的缺陷总是充满了包容……”
几人吵吵闹闹地到了茶铺,原本秦轲倒是想赶忙地拿着帛书进去找茶铺的老板问有关于五行司南的事情,但高易水扯了一下他的袖子,道:“先看看再说。”
于是几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巴图姆倒是没跟他们坐在一起,而是跟那些同族人走到了一起,一边笑一边叽里咕噜地闲谈,他们这些猎人,早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进深山之前,来这茶铺喝上一杯“圣水”,以此来祈祷自己满载而归,并且不会遇上什么意外。
秦轲双手抚摸了一下桌面,虽然桌椅简陋,但却足以看得出茶铺的主人是个喜爱干净的人,桌椅的表面擦得干干净净,甚至没有一点污痕。
能在这样猛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里开上这样一间茶铺,这茶铺的主人显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想到这里,秦轲越发相信五行司南的罗盘就在茶铺主人的手上。
茶铺里有拨弄柴火的声音,清纯的山泉水在锅炉之中逐渐沸腾,咕噜咕噜的声音响了起来。
茶铺里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他在说蛮族的语言,声音带着几分笑意:“巴图鲁普拉西大……”
秦轲听不懂,但巴图姆那一桌的几个蛮人立刻就回应了起来,声音恭敬,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秦轲几乎要以为这群人是稷上学宫那些彬彬有礼的学子,而不是在山地蛮族。
“瓦达。”茶铺里那个稚嫩的声音温和地回应着,这个词秦轲一路上也听巴图姆说了几次,大概明白是“我知道了”的意思。
随后是脚步声,秦轲深深地凝望着茶铺的柴扉,就在这一刻,它缓缓地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位道童。
没错。道童。
刚刚秦轲就觉得有些奇怪,这个声音为什么如此稚嫩,听起来就像是个孩子,而当秦轲真正看见这茶铺的主人的时候,才愕然地发现,面前的人,身高不过到自己的胸口,就连头顶的道髻都带着那么点枯黄之色,说乳臭未干,再合适不过。
然而他眉眼之间的平静与淡然,却让他与那种嘻嘻哈哈到处逗猫、追狗的孩子完全区分开来,一身小号的道袍干净整洁,下摆随着清风微微飘动,有那么点出尘的风采。
就连见多识广的高易水一时都有些发怔,他看着道童手里的茶具和他另外一只手上端着的茶壶,所以,自己要找的就是他?
道童同样也在观察他们,平日里,这间茶铺少有人来,唯一的常客就是这些进山打猎的山地蛮人们,像是秦轲这样一行人,一身的穿着与气质,与他们有本质的区别。
他看了一会儿,平淡的眼神终于露出几分孩子的天真,他微微笑道:“几位是要喝茶?”
秦轲正要说话,高易水则是抢先开口笑道:“没错,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好茶?”
道童看了高易水一眼,摇头轻笑道:“只是后院种一些普通绿茶,几位客人气度不凡,应该不是山野中人,在你们看来算不得什么好东西,不过兑上这滚开的山泉水倒是有几分甜头,尝尝无妨。”
他一通话语说得极为得体,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说完,也没有过分地恭敬,只是微微点头示意,然后拿着竹筒做的茶杯,分别摆到了那几个蛮人的面前。
他抬起茶壶,动作优雅地往茶杯里缓缓地倒了下去,清亮的水如一条银线落入杯中,嫩绿的茶叶在滚烫的水中顿时翻滚起来,一股淡淡的茶香飘荡出来。
“动作倒像是个在茶道上浸淫了数十年的老头子。”高易水靠近秦轲,小声评价道。
巴图姆看着茶杯中的水逐渐满溢,然后对着道童诚心地点头行礼,道童微笑点头,继续给下一个蛮人倒水。
很快,几个蛮人的面前都多了一杯满满当当的茶水,上面漂浮着几片碧绿的茶叶,看起来就像是在清水之上漂浮的小舟,悠然自得。
道童向着秦轲这一桌人走了过来。
高易水笑着道:“小师傅果然厉害呀,这般年纪,就能一人在伏牛山这满是猛兽的深山老林里过日子,还能让一桌子蛮人对你毕恭毕敬,就连喝茶也是如此彬彬有礼。”
道童微微一怔,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哪里是我厉害?他们敬的也不是我,是我师父,蛮人没什么学识,也不懂得什么医术,加上不爱干净,平时时常染病。用这山泉水加上茶叶,再混上一些山里常见的药材,也就能让他们少些病痛。”
“结果他们从那以后就把我师父当成什么天神的使者,每次来这里见了他都得三拜九叩,弄得我师父不胜其烦,干脆就一个人往山里住去了。”
他看了看茶铺,道:“至于这里为何没有猛兽,这也是师父搞的怪,不过我这么多年也还是没弄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就是了。”
原来如此,所以,他们应该找的,其实是这位道童的师父才对?秦轲心中一动,道:“那请问,你师父现如今在何处?要怎么能见他一面?”
道童看了秦轲一眼,摇摇头,给他面前的竹筒里倒水:“这我可不好说。他向来在这片山里到处晃悠,全看心情。”
秦轲和高易水对视一眼,高易水微微点头。
秦轲明白高易水已经同意了自己的想法,于是从怀中拿出了那封书信,向着道童递了过去:“不知道小师傅能不能带我们找到你师父?我们是专程来见他的。”
道童倒完了水,看着秦轲递过来的书信,皱了皱眉头,放下了茶壶,接了信件,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
而高易水则是喝着茶,平静地等着。
道童放下信件,看向秦轲,道:“请问,你跟李求凰怎么称呼?”
明明是在唐国的地界上,明明他应该是唐国的百姓,然而他却眼睛也不眨地对着李求凰直呼其名,倒是让高易水微微一笑,觉得有些意思。
“他姓李,叫李轲。”高易水道。
秦轲一呆,看向高易水。
道童则是点了点头,轻声道:“这样吧,我带你们去找找师父,但我也不敢保证能找到师父,毕竟他到处晃着,伏牛山这么大,要找一个人也不太容易。”
第三百一十五章 牛粪
路上的时候,秦轲低声对高易水道:“你在瞎说什么东西,我什么时候姓李了,还李轲,怎么不说你叫李易水呢?”
高易水同样小声道:“这我又没什么意见,人在江湖飘,老实人都命不长,说假名字我也换了不知道多少,前些年还有个假名字叫李易坑……”
秦轲哼声道:“反正到时候出了篓子,你自己担着,纸这东西可包不住火。我跟李求凰?”他抖了抖身上一两银子买的麻布衣衫,挑眉道:“你看我像是那个诗仙的亲戚么?”
高易水不以为然:“这你就不知道了,人家唐国李氏又不止李求凰一人,从唐国建国的那时候开始,李氏王族就已经是一个家族,最早的唐王有七位婆姨,有十八个娃,第二代唐王少一些,也得有九个孩子,李氏就是在这种过程中不断开枝散叶,才形成了庞大的直系力量。这里面,厉害人物数不胜数,可臭鱼烂虾也有不少……”
秦轲用眼睛瞪了他一下,高易水这么说,无疑是把他把归类在“臭鱼烂虾”里。而他却是有所不知,自己其实已经在王宫里当过一回李求凰的“好侄儿”了……
高易水哈哈一笑:“我说你姓李,又没说你是李求凰的儿子,你怕什么,扯淡这种事情我拿手,你个行外人就老老实实听我的就对了。”
“是不是?蔡姑娘?”他最后补了一句,秦轲这才发现,蔡琰这会儿正像是一只藏身于黑暗中的老鼠,正小心翼翼地偷听他们说话,一双大大的眼睛,在阳光之下宛如繁星灿烂。
不过她显然也不是什么安分角色,直接就给秦轲出谋划策起来:“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我想想啊。对了,你就说……你是穆侯爷的儿子……”
“等等……等等……”秦轲一时有些应接不暇,“穆侯爷又是哪位?我跟他熟吗?”
“笨!”蔡琰低声道,“穆侯爷是国主的弟弟,当然……只是其中一个弟弟。”
“哦……所以他儿子叫什么?真叫李轲?”秦轲迷迷糊糊地问道。
“那我哪儿知道……”
“不知道你就乱说?”秦轲吸了口凉气,“到时候被人戳穿了怎么办?”
蔡琰也是有些受不了秦轲的愚钝,翻着白眼道:“我看起来有这么蠢么?我告诉你,穆侯爷是唐国百姓都知道的风流人物,他平生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四处留情,光私生子他就有十几人,你随便说你是穆侯爷私生子,谁还能真的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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