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南丶
结果小伙计褚苟提着茶壶从后院走了出来,一脸烟熏火燎,骂骂咧咧道:“喂喂,老板娘,你这次收来的都是什么柴火,烟这么大?熏得我都快看不见了,我要是瞎了眼,到时候去当算命的我咒你。”
老板娘瞪着褚苟,道:“叫什么叫,柴火不要钱啊,就这柴火,爱用不用,有本事你自己上山捡去。”
褚苟一边和老板娘吵嘴,一边给客人们倒满了茶水,客栈中倒是充斥着不少欢声笑语,而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褚苟看了一眼显然是不打算去开门迎客的老板娘,嘴里骂了一声,又放下茶壶,向着院子里走去。
“来了来了!”他一边喊一边拉扯着门栓,而就在门打开的那一刻,却是吓得险些尿了裤子。
“我的娘诶!山上的野人跑来了!”在客栈里,时常会有樵夫说自己在这附近的山上见过野人,长着像狗熊的头,生得高大,脏兮兮的全身都是毛,以前褚苟都以为他们只是说笑,亦或是想吓唬自己。
可现如今,就在这客栈的门口,却结结实实地站着一个——熊头人身!那浑身的毛发,脏得就像是刚从泥地里打过滚的“怪物”,一时惊得他浑身发抖,牙齿打战,惨烈地嚎叫起来。
客栈内的宾客听着他的叫声,也不以为意,只是对着正算账的老板娘笑着道:“这小子是不是又玩什么新花样了?”
老板娘面色一沉,迈开脚步向着门外一边走一边大骂:“猪狗!搞什么呢!不好好干活,就知道睁着眼睛说瞎话!”
而当她看见那狰狞的熊头,一双铜铃大眼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时候,也是吓了一大跳,就算是熊,也不该这么大……只是看着这身影并不高大雄壮,显然与这熊头不成比例,莫不是真的是什么怪物下山来了吧?
不过当她定睛一看,却也安下神来,这哪里是个什么怪物?
不过是一个人披着一件宽大的熊皮,直直地站在门口罢了。而褚苟一直没敢挪动眼睛,所以注意不到那熊头的下面,有一张脏兮兮的脸。
而站在门口的人听了褚苟叫唤了半天,发现没个完,也是丧失了耐心,无奈地道:“你叫完了没?叫完了让我先进去,给我来碗水……我是真的渴了。”
老板娘听着那声音年轻,总算是完全放下心来,一面冲着褚苟尖声大喊:“猪狗,没看见客人要进来?还杵在这儿!还不快让开!”
第三百三十二章 妖熊皮
这个披着一身熊皮,半身泥泞,满脸脏污的人,自然就是秦轲。
和高易水等人分开之后,他一人深入大山腹地,独自吸引了两名山匪和路明追他而去,此时已是过了十日十夜。
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只要在一天之内甩开路明等人,自己就可以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伏牛山,顺着山下的大道一路找到附近的驿站,再买上一匹足够快的奔马,便能去往墨家与高易水等人汇合。
只是他没曾想到,出身长城的路明,不仅仅有着不俗的精神控制力,更熟读各种典籍,精于追踪。
他逃了三天,却都没能躲开几人的追踪,如果不是路明伤势过重,后来身体确实撑不下去,只怕自己到现在还在山中和他们玩躲迷藏。
伏牛山并非一座孤立的山峰,它的“牛尾巴”刚好与其他的大山相连,他慌不择路地跑了三天三夜,自然早已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身在何处。
不过他毕竟也是个乡野少年,从前稻香村也是在大山深处,他对大山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开始在林中以菌菇、阳光辨别方向,既然不知道路在哪里,干脆就顺着山路一直向着东方行走,总是能距离墨家近一些的。
只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将近七天,直到今天早晨翻过最后一座高山,才远远地看见了些许炊烟,谁知道却并不是村落,而是一间孤零零的客栈。
客栈也好。
秦轲心中想着,这些日子,他天天睡在山里,早已经受够了那些或干硬或潮湿的泥土地,还有缠得他不胜其烦的那些蚊虫毒蛇……不过他倒是由此发现了小黑的另一项好处——尽管它十分嗜睡,哪怕自己狠命戳它都不见得会醒,可一旦有毒蛇毒虫之类靠近,它就会立即醒转过来。
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小黑饱餐一顿之后重新爬回他的衣衫里,紧贴着他的胸口睡大觉。
所以到后面,他干脆也就不去找那些可以驱虫的草药,随便找一处干燥的地方,用菩萨斩落一些杂草铺设到泥地上,便是他一夜的软床。
唯有一件事情令他倍感沮丧。
张芙送他的那只玉坠子碎了。
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红绳上,如今只剩下宁馨给他的那只骨片制成的“护身符”,玉坠子成了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玉,有些凄惨地吊在红绳打成的那个花结上。
他知道该是先前,路明操纵透明小剑刺中他胸口的那一击,当时他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然而当时那种紧迫的状况,他根本也没有机会再去查看,只能是庆幸着自己没有被那透明小剑一下刺穿胸膛。
如果回去的话,该怎么和张芙说呢,秦轲挠了挠头,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终于还是决定先解决眼下饥饿和口渴的问题。
与之前刚进院门的时候一样,他一踏进客栈的门,就听到周围一片哗然,他也知道自己现如今不成样子,且不说一身的衣服在这些日子里早已经沾满了泥水,几乎分辨不出原本布料的材质和颜色了。
期间有一次他为了躲开追踪,还专门在自己身上糊了些泥巴,加上已入秋的山间确实寒凉,他为了夜间御寒而穿上的熊皮此刻还在身上,那死去的妖熊面目狰狞,也不怪旁人大呼小叫了。
只不过他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如释重负地在桌边坐了下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道:“先给我来碗水,两天没在山上找到水,快渴死了。”
老板娘注视着他身上套着的熊皮,若有所思,朝着褚苟做了个表情,褚苟明白过来,有些不情不愿地去找了茶碗来,放在秦轲面前,却不急着倒水,哼了一声道:“喝水啊,本店这水可不便宜。”
秦轲愣了愣,道:“喝水也要钱?”
褚苟心想果然没错,这家伙这般狼狈样子,比那些蛮子还要不如,哪里会有钱,他一下子叉腰竖眉道:“那当然,本店的水都是从山上运下来的山泉水,这附近也就一两处水源,不得收钱怎么的?”
秦轲四下望去,周围的客人却是一个个都不去看他,刻意地撇开目光。秦轲也不太懂这小二是什么意思,只能苦笑了一声,道:“这几天在山上,钱袋子跑丢了……”
褚苟听到这里更不乐意了,端着茶壶就想走,可眼前却是闪过一道银光,只见秦轲从怀中拿出了巴掌大的银饼子,吧嗒放在了桌上,道:“就剩下这么点,足够么?”
“足够足够足够。”老板娘走了过来,笑颜如花,道,“客官放心,本店的茶水便宜得很,哪里用得上这么多……”说到这里,她立马瞪了褚苟一眼,道,“猪狗,瞧瞧你个没眼力见的,还不赶紧给客官上茶,待会儿再去给客官烧一桶洗澡水,听见没?”
“我也只有这么一个了。”秦轲一想到他那一袋子滚落山涧的钱,就感觉一阵心口疼。
褚苟看着老板娘,心中幽怨,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悻悻然地给秦轲倒了一大碗茶水,秦轲哈呼哈呼地吹了一会儿,还是等不了,干脆让褚苟给他从水缸里舀了一碗凉水,端起来就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
清冽的泉水滋润了他的肺腑,他畅快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喝了一碗,又喝一碗,一连喝了五碗才停了下来。
“这怕不是一头水牛吧……”褚苟看着秦轲的样子,又看看他身上的狰狞的熊头,心中咕哝,这熊皮看起来倒是不错,这么大一头熊真是从未见过。
不过不仅仅是他觉得这熊皮有些特异,就连一旁的行商都纷纷站了起来,有几个胆子大的,更是靠了上来,上下打量着狰狞的熊头,几乎忍不住想要去伸手抚摸:“一头死了的熊都能有这般光亮的毛皮,这炯炯的眼睛……”
秦轲转过头去,看向距离他最近的一名行商。
行商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立刻鞠躬行礼,显得十分恭敬道:“敢为这位……呃……”他看了看秦轲那脏乱的脸颊,“仁兄……不知我能否摸摸你这身上的皮子?”
秦轲看着那行商的两撇胡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发现自己竟也长了一些胡渣,笑了笑,道:“要摸就摸吧,我还未到弱冠之年,不是什么仁兄。”
行商听他并不拒绝,眼中顿时迸射出精光,他微微颤抖着手,缓缓地抚上熊皮,轻轻感受着那虽然脏,却十分柔顺的毛发,原本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他再度伸手,在熊皮上按了按,在熊头上敲了敲,终于确认了心中的猜想:“这位……小弟,你这该不会是妖熊的皮吧?”
褚苟在一旁满脸古怪,这丑了吧唧的庞然大物,是妖熊?
熊他倒是知道,夜里山间常常会传来轰隆隆的声音,老板娘告诉他这是熊在拍打树干,或者是在和野猪打架……
妖熊,自然是说那些已经化妖的熊,伏牛山的灵气甚多,深山里头有一些妖兽不足为奇,秦轲这一路上,顺手也打杀了一些,一部分是为了自保,一部分是吃了,而像这头熊被他剥了皮子披到身上,是为了御寒和伪装。
秦轲倒没想到这商人眼光如炬,仅凭看了看摸了摸,就能看出这是一头化妖的黑熊。
他喝完了水,觉得身体舒服了不少,笑着道:“该是妖熊没错。”
“嚯……”行商们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面面相觑。
有人感叹道:“还真是妖熊皮……我这辈子也就见过一次……”
刚刚那位行商又是问道:“不知这位……少侠,这妖熊皮,是从哪里来的?”
秦轲眼珠一转,有些奇怪地回答道:“当然是山上猎来的,我今日刚下山。”
“猎来的?”
“是啊。”
“只有你一个人?”
“那当然了。”秦轲理所当然地回答,自己一个人在山中,哪儿来的帮手,要说帮手……他从自己的腰间解下菩萨,放到桌面上,“有它呢,这熊,其实也没那么厉害。”
第三百三十三章 竞价
这么多日在山上行走,剑鞘上也跟着沾了不少泥巴,看起来比镇上铁匠铺里最低档的兵器都不如,当然秦轲自是十分清楚,那藏在其中的剑刃何等锋锐。
那天夜里,山雨滂沱,他只得找了个山洞睡觉,谁知是误入了熊洞,才会遇见这头妖熊,虽说以他的修为,解决一只妖熊没什么难处,可他几天以来风餐露宿,又想着下山之路漫漫远兮,实在是有些疲累,于是解决了这只妖熊之后,他也更加谨慎了一些。
行商们听见秦轲的回答,肃然起敬,当先那位行商激动地道:“果然是少年英雄,这个年纪就能只身上山搏杀妖熊。”
褚苟却在一旁忍不住道:“什么少年英雄,我怎么觉得像是吹牛呢?”
“瞎说什么呢,猪狗。”老板娘翻了个白眼,一巴掌拍在了褚苟的背心,痛得他龇牙咧嘴,“你自己学武不成,当别人都跟你一样废柴不成?”
说了些话,行商们也就不再掩饰他们一开始的目的,直接开始询问起秦轲是否出手这妖熊皮来。
他们本就是东西两国奔走的行商,若没有独到的眼光,年年辛苦往返不说,只怕连本钱都赚不回来。而秦轲披着的这妖熊皮,在他们看来,品质实属上乘,就算不卖给唐国的那些王室宗亲,卖给墨家的那些世家大族也是一笔丰厚的收入。
只不过这熊皮只有一张,而行商却有很多位,总不可能用大损熊皮价钱的法子把这熊皮切碎了平分吧?
于是有人开始出价:“我出五十两,少侠意下如何?”
众行商嗤之以鼻,大骂他不实在:“别说是整张的妖熊皮,就是碎的妖熊皮,这收的价儿也不止五十两,扯淡了不是?没诚意就趁早走,别耽误人家少侠休息!”
那行商的脸上一红,有些挂不住面子,一声大喝:“都住嘴,瞧瞧你们说的什么话,我说五十两了吗?我说的是一百五十两!”
“一百五十两?”褚苟原本还因为被老板娘骂了有些闷闷不乐,听见这个价格,一时愣住了。
但让他更惊讶的还在后面,很快,又有人道:“我出二百两!”
“二百一十两!”
“三百两!”
这叫价一旦开始,就如同狂风骤雨一般不肯停歇,行商们都是口蜜腹剑,相互讥讽揭短,说丑态百出也不为过。而这熊皮的价钱,也就在这样的争吵之中,拔高到了九百两之高。
这个价格,行商们已经开始掂量,毕竟他们手里的现银并不多,或许此去墨家卖了自己的货物之后还能赚些钱,可现如今要拿出九百两,已经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儿。
“我出一千两!”这时候,第一位看出秦轲身上熊皮珍贵的行商大声地喊了起来。
众人都把目光看向了他。
有人讥讽地道:“一千两?别说一千两,就说刚刚老金说的九百两我都怀疑他能不能拿出来,大家都是是些越过边境去墨家走私的小生意人,家底能有五百两就算殷实,何况是这一千两?老庞,你说说,就你这包袱里,能塞下一千两银钱吗?”
被称作老庞的行商也是咬着牙喊出的这个价钱,听见众人的讥讽,他咬牙切齿地道:“谁说我没有一千两?”
他伸出手,从自己的怀中掏出玉佩,放在秦轲的面前,道:“看着,这可是我家传的好玉,就算是换个两千两都有可能,我现在就把这东西跟少侠换,你们有本事,拿出比我更好的东西来!”
秦轲傻傻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玉,刚刚商人们的争吵,他一句话都没说,并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谁晓得,自己这一张熊皮还能卖出这样的高价?
不过他看了看桌上那白如羊脂的玉佩,还是摇了摇头道:“我不要这个。”
行商中有人嘲笑道:“听见没有,老庞,就你这破玉佩,估计也不值得那么多钱,人家都不肯要呢。”
“不是的不是的。”秦轲生怕人家误会,赶忙解释道:“我要这玉也没什么用,何况这玉是你传家的宝物,我也不好拿了去。我打算东去墨家,如今只是缺些行路要用的银钱,此去路途遥远,总得买一匹快马的。”
“这样吧。”秦轲想了想,道:“我听你说,你也是要去墨家的?不然你带上我,银钱少给一些也成。”
这位被称作老庞的行商看着秦轲,一时有些发愣,看着秦轲的这意思,是打定主意要把这妖熊皮卖给自己了?
顿时,他心中一阵翻腾,可翻腾的却不是惊惧,而是惊喜。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小声地试探:“这……少侠,不知道你说少一点,是打算多少要多少银钱?”
秦轲苦了脸,虽然说他是贫苦出身,但可惜的是,他并没有学会与人舌头翻腾如飞的砍价能力。
就连当初给季叔的客栈去买那牛肉,也是季叔早就已经跟老板打好了招呼,说定了价钱,才让秦轲按照那价钱去取——若是让秦轲自己去,只怕一斤牛肉的价钱非得翻上一番。
可话又说回来,真要让他这么白白便宜了面前这位老庞似乎也说不过去。说不准这次去墨家还能抽空去稻香村看看乡亲们……还有自己院子里的那些花草,也不知道季叔他们有没有帮忙照顾好。若这兽皮真能卖出去,换来的钱大概可以让他给乡亲们买不少东西了吧?
只是他踌躇了半响,还是没想出该怎么定价,听这意思,定得多了,只怕老庞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但定得少了,岂不是让旁人不乐意,也亏待了自己?左思右想,都没法周全,他干脆心中一横,道:“你有多少银钱?”
他这问题,不只是让所有行商都是一愣,就连这坐在一旁看热闹的老板娘也是一怔,随后捂嘴轻笑起来。
这哪里是说价儿?听着倒像是山匪劫道,让人交出身上的所有财物吧?
老庞明白他的意思,伸手进褡裢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掂量了一下,又咬咬牙,一下子把东西从褡裢中拿了出来,放到秦轲的面前,与桌子碰撞发出一声闷响。
“这里是五百两。”
还没等秦轲说些什么,其他行商倒是有些不满意了,大家都是正经出价,凭什么你拿出个玉佩说了两句,结果就让你占了这便宜?要知道,这一张妖熊皮,哪怕是一千两银吃进,卖到合适的人手里也该能翻个三倍甚至更高。
至于带这位少侠去一趟墨家……说到底他们本来就要去墨家做生意,这路上甚至还会相互结伴同行,求个彼此照应。多一个人又有什么影响?反倒是看这位少侠武艺不凡,能搏杀妖熊,若是与他同行,那路上就算是遇上那些山匪也可以不畏惧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现如今这从天上掉的好事儿,哪儿有不争不抢的道理,很快,行商之中那几位出价超过五百两的商人中就有人开口讥讽:“刚刚还一千两,现在就变成了五百两,老庞,你倒有手段哪,拿着一块传家玉佩就想堵了这位少侠的嘴,白白坑了他几百两银。少侠要去墨家,谁带去不成?我们哪怕倒贴钱也愿意,你这做得,实在不地道啊。”
第三百三十四章 商定
站在秦轲面前的老庞面色阴沉,他拿出玉佩,本也没有耍手段的心思,而是真的打算用这玉佩与秦轲换妖熊皮。
他想到了自家儿子一直私下里与一位世家庶女相好,今年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可人家虽是个庶女,到底也与他这样的商贾之家门不当户不对,这门亲事眼看着就得黄了。
不过那位庶女也是性情刚烈,在家中以死相逼,那家人万般无奈才终于松了口,说只要他们庞家能拿出五千两作为聘礼,就同意让姑娘嫁过来。
可他老庞虽然说经商多年,攒下了一些家底,可要他一次性拿出五千两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也是因为这事儿,他着急上火,每天指望着能多赚些钱,好把这亲事尽快给定下来,否则,这家传玉佩,他是断然不会舍得给秦轲的。
若这妖熊的皮拿回去卖给那家人……这五千两,或许就有指望了。他心中此时已经挑选好了卖家,忽然弯下腰去,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掀起裤腿来。
秦轲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不过很快也明白过来,原来老庞不仅仅把钱放在钱袋里,还藏了一些,绑在了裤筒里,藏得十分隐秘。
秦轲以前只是听高易水说过,却没想到这事儿还真的存在。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老庞解下右腿绑得结结实实上的钱袋,放在了秦轲的面前,又蹲下身来,解下左腿上的钱袋,两只钱袋拍击在桌子上的声音,与那银钱相似,却又有些不同。
等到老庞把袋子解开,里面顿时发出黄灿灿的光。
老庞看着秦轲那好奇的眼神,露出几分苦笑,道:“少侠见谅,这是我的命根子,万一遇上山匪劫道,或者是做生意亏损,这点钱好歹能让我有机会翻本。不过现在我也不藏着了,这里一共是二十五金,只是有些琐碎,都是我这些年攒下的。都给你。”
众行商都是沉默,在唐国,一金大约能换十四到十六两白银,这么算算,这里也足足有三百几十两白银,和前面那一袋子白银加在一起,已经有八百多两。
虽然相比较老庞一开始所承诺的一千两还是少了一些,但已经所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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