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启者说 第71章

作者:江南南丶

但听着阿布有些刺耳的笑声,他瞪大了眼睛,故作生气道:“笑笑笑,笑你个头啊,要不是为你,我哪儿能受这伤。”

阿布好不容易忍住笑,搓了搓有些发酸的鼻头,其实他也知道,秦轲这次受伤完全是因为自己。

就算他们两个人合力与孙青一战,可孙青的实力摆在那里,这又不是什么说书先生的英雄演义,自然也就不会出现什么“濒临绝境之时,只听得他一声大喝,刹那间风云变作,虎啸龙吟九万里,一剑寒光十九州”的剧情,可以说,他们败得水到渠成,甚至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只是这种结果说出来,不免让人感觉有些挫败。

秦轲的七进剑确实给孙青带去了一些麻烦,但他除了第一剑还算有点样子,剩下几剑的运用都不纯熟,最后是被孙青以枪术破开了剑圈,长木杆一抖,带着巨大的力量捅在了他胯下战马的马腿上。

阿布是整个人翻滚出去的,而秦轲则因为连连递出七进剑,精力消耗太大,直接被战马压在了身下。或许是苍天觉得他还不够惨,正好他的左腿抵在马鞍的凸起上,受了不小的伤。

“你只是运气不太好。”阿布安慰道:“不过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你现在已经把气血修行到骨骼,恢复起来也会比普通人快许多的。”

“你这种安慰我怎么听起来一点也不高兴。”秦轲翻着白眼,为自己有这么一个安慰人都如此蹩脚的朋友而感到十分沉痛。

但羊肉的香味和那咕噜咕噜的声音让他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张芙抿嘴轻笑着,缓缓地推着他到案桌旁,阿布给他递上筷子。

秦轲伸出筷子,但想到身后的张芙,又收了回来:“你也找个地方坐吧,我没事的。”

张芙轻轻点头,却还是道:“不急,我等等扇子,她一会儿也来。”

“乔姑娘?”秦轲想了想,也点了点头,周公瑾正从前厅走了出来,手上托盘里摆放的都是些时鲜蔬菜,被清水洗得翠绿欲滴,一边走一边招呼了几个人让他们去厨房端东西,然后看着秦轲,笑着道:“我就说这轮椅能派上用场,还好没丢掉。”

秦轲有些疑惑,呆呆地问道:“这轮椅是你的?你哪儿来的轮椅?”

“这是将军府,又不是我家,哪儿会是我的轮椅,那是长恭的。”周公瑾拍着手上的水,轻松笑道:“前些年他找人打架,打得一身是伤,在这轮椅上老老实实坐了一整个冬天,我那会儿还给他起了个别号:叫‘高瘸子’,他推着轮椅又追不上我,只能一直被我嘲笑着,现在想起来……真是有趣。”

秦轲和阿布瞪圆了眼睛,就连张芙也捂住了嘴唇,但还是不免发出一声惊呼。

秦轲失声叫道:“高……高长恭?你确定你没记错?高长恭他……他会被打得一身是伤?”

周公瑾神秘一笑:“难不成,我说话大舌头?”

秦轲默然不语,他实在没有办法想象高长恭一身是伤的样子,毕竟以高长恭的修为,就连神龙的爪子都没能把他压制住,甚至还被他的一枪戳得鲜血淋漓,说他去找人打架还被打得一身是伤,谁敢相信?

只怕整个荆吴都没几个人敢信吧。

半晌,他好奇地问:“那个跟他打架的……是谁?”

周公瑾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太清楚了,据说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子,整天不是躺在牛背上,就是躺在大石头上……睡觉。想来高长恭是在帮那人掩饰什么,才故意这么说的吧?这世上哪会有老头子能打得过他?”

“我觉得也是。”秦轲点了点头,这大千世界藏龙卧虎,大概这个人是什么隐世的高人,并不喜欢出风头,所以才让高长恭不要到处宣扬他的名号吧。

想到这里,他有些神往,能有这般修为的高人,该是怎样的威风凛凛?

……

不知多远之外的一座山上,一头老黄牛悠闲地咀嚼着嘴里鲜嫩的野草,牛眼木呆呆地凝视着远方。

躺在他身上的老人睡得四仰八叉,令人怀疑是不是打个喷嚏都能把自己震落下来。

睡梦中,老人“噗哧”一声还真的打了个喷嚏,结果他只是半梦半醒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含糊不清地道:“哪个小王八蛋又在咒我……”

挠了挠裤裆,他翻了个身,又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第一百七十六章 恰同学少年

周公瑾在做菜上是一把好手,自然在挑选羊肉上也不可能被那些黑心商贩讹诈了去,这些羊肉据说还是专供荆吴宫廷的牧场所产,肉质鲜嫩有如白玉,翻滚在汤水之中更是诱人无比。

太学堂的一众寒门学子们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个个都是狼吞虎咽,把平日里黄汉升所教的“礼仪”、“谦恭”尽数抛却,小千吃得满嘴油水,香料和姜蒜的味道在他嘴里四处碰撞,羊肉如冰块一般融化在唇齿之间,伴随着滚烫的热气直通肠胃。

片刻后,他张开嘴轻轻吐出一股白雾,脸上只差用毛笔大大地写上“满足”两字了。

大楼则是一边往小鼎里放蔬菜,一边对着他怒斥道:“能不能慢点!你都吃完了我吃什么!你多吃点菜!给我留点肉!”

一时间,打闹和欢笑的气氛在厅中弥漫,有人更是熟门熟路地从厨房抱来了几坛子米酒,分酒的吵吵嚷嚷更是把众人的嬉闹畅快拔高了好几个级别。

秦轲也吃得合不拢嘴,他出生在墨家境内,算不得苦寒之地,但这种吃法对他而言并不稀奇。

平时他和师父只是清粥小菜再添点面饼,果腹为上。

不过有一年冬日年节,村里杀了一头合养了近一年的白胖母猪,在一片喜庆欢腾之中,秦轲和师父也分得了半扇肉,佐料当然不如今天这般丰富,但回忆起那天晚上和师父两人围着炭火吃肉的情景,至今依然满口留香,仿佛那是自己一生吃过的最好的东西。

如今他已尝不到那般好的味道,却能在这荆吴跟朋友们一同在欢声笑语之中吃着羊肉,也让他在这离家千里的地方莫名地找到了一种家的温馨感。

听着满屋子的笑声与叫骂声,他手上的筷子拨弄开整块的羊肉,吹了吹正打算塞进嘴里,突然想起自己身后的张芙至今还没能吃上一口,暗骂自己疏忽,侧过身,张芙那双清亮中带着几分妩媚的眼神正注视着他。

“吃不吃?”秦轲当然指的是自己筷子上那饱含汤汁的羊肉。

张芙微怔,没有想到秦轲会突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她倒是不饿,但秦轲把吹凉了的羊肉递到了她的面前,弄得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用过的筷子,这算不算是……按照群芳国的礼节,一男一女做这种亲密的行为,无疑是在宣告两个人已经私定终身。不过张芙知道,秦轲并没有这个意思,可莫名感觉脸上一阵滚烫,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她低下头去,避开秦轲眼睛,看着自己的脚尖。

“怎么了?”秦轲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地板,“簪子掉地上了?”

他记得当初庆婶就没少发生这事儿,每次她一掉了簪子,就得嚷嚷着让季叔帮忙找,季叔则是跪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回答:“正找着呢……找着呢……”

不过……秦轲后来总算发现了些端倪,每次庆婶丢了簪子的时候,季叔的脸上难免还得多几道抓痕,而他那跪着找簪子的模样通常是: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地面,一副敢怒不敢言的姿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和那簪子结了什么深仇大恨呢。

秦轲用十分怜悯的目光看着季叔,心想季叔那马裤的下面估计还垫着一块粗糙的搓衣板,真是难为他了。

“没,并没有。”张芙咬了咬嘴唇,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但感觉到那股尴尬气氛持续发酵,她有些慌了神,尽管他不断地在告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反而像是山洪暴发一般冲垮了她。

也不知思绪飘到哪里去了,她干脆心中一横,竟是带着几分决绝,冲着筷子一口咬了下去。

秦轲被她这凶狠的气势吓了一跳,看着她几乎都不咀嚼就把羊肉吞咽下去,还以为她真是饿了,赶忙伸筷再去夹了一块羊肉,又递到张芙面前。

张芙单手遮着自己的嘴唇,看着秦轲那殷切的目光,她就是心再大也做不到真的让秦轲这般一口一口地喂着,含糊道:“没事没事……你吃……我不饿……”

万幸的是,乔飞扇这会儿正好从门外踱步进来,张芙眼中一喜,连忙顺势站起来,朝着乔飞扇走去。

两位姑娘家没有在外面陪着众人疯闹,周公瑾她们安排了里间,秦轲奇怪地看着周公瑾那副殷勤的样子,感觉好像只要乔飞扇在场,他都会露出这种类似小厮跟班一样的神情,连一双眼睛都是发光发亮的。

他想知道阿布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但阿布埋着头吃肉,似乎对这件事情完全没有关注,他也就把这事儿搁置一旁不再多想。

“高长恭怎么没在?”秦轲突然想到这件事儿,好奇地问道,这里是大将军府邸,高长恭既是主人,却连人影都见不着,实在有些奇怪。

“孙府今天设宴百官,长恭大哥自然也收到了请帖,这会儿应该还在孙府……”阿布嘴里含着吃食,说话有些瓮声瓮气。

“哦。”秦轲有些不以为然地道:“不就赢了一场么,瞧他们还神气起来了,大摆宴席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阿布知道秦轲是有些不甘,其实他趴在地上看到他们这边大旗倒下的时候心里同样难过,但过了这么些时间,也就逐渐平复了。

高长恭对他说胜负不在这一日两日,尽管现在他还是不太能理解,但至少有一点他很清楚,那就是他现如今不如孙青,但未必不能在将来有所改变,他放下筷子道:“孙青今年就会离开太学堂入军中,这场演武等于是他给所有人交上了一份最好的答卷,孙家当然重视。你也别置气了,赢了又能怎的,你根本也不想从军,就算有了那个副将的头衔,又有什么意义?”

“是没意义……”秦轲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哼哼,“那个孙青整天牛皮哄哄的,看谁都好像欠他几百两银子,我就是不高兴。”

“孙家可看不上区区几百两……”阿布苦笑回答,以孙家的做派,如果真要借人钱,几百两不过是个零头,哪里值得孙青在乎?当然,孙家若真要掏大钱,只怕事后索要的回报也绝不止一两倍。

就如当年荆吴建国,孙家坚定地站在了诸葛宛陵的这一边,由此换得了如今“荆吴第一门阀”的地位。

说到高长恭,高长恭正好从门外进来,老仆人恭敬地为他脱去外衣,高长恭则是回以一个淡淡的笑容。

他能治理这荆吴的铁军,但并不怎么擅长收拾日常琐碎,这座大将军府,全靠这位老仆人一力掌管着。

“辛苦了,蒲伯。”

“少爷哪里话。”一个少爷,就代表了老仆人作为高家一系的身份,纵然高长恭现如今在荆吴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他依然是高家人眼里那个最不受拘束,最洒脱不羁的小少爷。

脱下鞋靴的高长恭走在光滑的地板上,两旁案板前太学堂的寒门学子们早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有人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有人倒躺在地板上说着胡话……还有人突然高声唱起了一首插秧时的民谣,被身旁觉得难听的同学顺手用桌上的抹布堵住了嘴,也不知是抹布的味儿太臭还是同学用的力气太大,他两眼一翻,扑通一声就倒在了地板上。

片刻后,他发出了绵长的鼾声。

小千抱着酒坛子,稀松的睡眼却肿得像是核桃那么大,满脸红色快成了猴屁股,大楼醉醺醺地要去抢他手里的酒坛子,他哼哼唧唧地死抱着不放,嘴里说着:“别抢我的肉,这是我的肉。”

“你……的肉?你的肉……不好吃……都是肥的……”大楼现在也有点大舌头,站不稳的他顺势就扑倒在小千抱着的酒坛子上,嘴里嚷嚷:“给老子放开……你个死肥猪……”

小千笨拙地挣扎:“不放,我娘来了都不放……”

“我是你爹!”

“……爹也不行!”

其实,酒坛子里早已是空空荡荡,但他们两个人就是乐此不疲地你争我抢,最后两个人在争抢之中一起滚落在地板上,一人压在一人身上,就这么昏沉睡去。

纵观全场,也就是阿布和秦轲两人还清醒地坐着。

第一百七十七章 剑名曰“菩萨”

“所以……我喝醉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难看?”秦轲认真地问道,在建邺城这么久,他也不是没有跟众人一起喝醉过,这一次要不是因为太医让他在痊愈之前少饮酒,只怕他也会加入抢酒的那几人当中了。

阿布苦笑道:“你喝醉的时候我什么时候醒过?”

秦轲叹息一声,心想下一次喝酒的时候自己要多个心眼,免得跟小千一样丑态尽出。不过这也只是心里想想,真是一坛酒下去,后劲直冲脑门,到时候他未必还能记得多留一份清明。

不过阿布这话,让他心中有一股暖流荡漾。

酒可以暖身,也可以暖心,喝得越多,心中越暖。若能这般放肆大醉一场,哪怕明日便分道扬镳,也不枉相识一场了。

高长恭不是空手来的,在他的左手上,握着一柄三尺多长的宝剑,剑鞘朴素中略带几分庄严,上面镌刻着几行细小的文字。

秦轲看不懂,只能把视线放到剑柄,一抹火红色映入眼帘,飘逸的剑穗在高长恭一步一步之间轻微摇晃,像是一团骄傲的火焰不断跳动。

“这么早?”周公瑾已经听见了动静,从里间走了出来,“还以为你得再晚一些,你这是……要不要等会儿,我再给你准备准备?”

高长恭摇了摇头,径直走向秦轲,拉了块垫子跪坐下来,笑道:“何必那么麻烦,就这里吧。”

周公瑾咧嘴笑了笑,他和高长恭都不是那么拘礼的人,点头道:“那我再去给你切点羊肉。”

两人一案变成了三人一案,原本的宽敞略显出几分拥挤来。高长恭接过蒲伯拿来的一副干净碗筷,在小鼎里夹了几片细碎的羊肉放进嘴里,闭眼品尝片刻,嘴角露出一抹淡笑。

他知道周公瑾为什么今天会准备这种在沧海颇为流行的鼎食。

长城和沧海离得很近,近到两国在吃喝饮食上也极为相似,也不知那位从不穿女装而只着甲胄的女将军,现在是不是也在吃着这样的晚餐?

睁开眼睛,他环顾秦轲和阿布,眯眼道:“你们看着我做什么,继续吃呀。”

“我差不多吃饱了。”阿布声音有些低,与高长恭对面而坐到底有些拘谨。

秦轲看着高长恭被鼎火蒸腾地微微发红的脸庞,毫不避讳地扬声问道:“孙家的宴席不好吃吗?”

高长恭继续夹着小鼎里的吃食,好像一瞬间丢掉了大将军和“美战神”的形象包袱,嘴里羊肉嚼得汁水四溅,一边道:“这种宴会,谁真会埋头苦吃?所有人都忙着拍孙既安的马屁,我要是一个人坐着大吃大喝,不是显得我好像在给孙家脸色看嘛?”

“唔……”秦轲沉吟片刻,他不太懂这种事情,耸耸肩道:“你们这些人真累,吃个饭都讲究这么多,不就是桌子大点,菜多点,请客吃饭嘛,大家热热闹闹的多好。”

“是挺累的,所以还是早些回来得好,还能吃上一顿热腾腾的羊肉。”高长恭用筷子捞了半天,皱着眉吩咐秦轲道:“再下些白菜叶子,还有那盘肉丸,脆肚片也来点……”

“把我当小二使唤了……”秦轲小声咕哝着,端过丸子菜叶,一股脑全倒了进去。

他倒是忘了自己在稻香村的时候,可不就是个客栈小二么……而且季叔家那客栈还是农家院临时改建的。

“说什么呢。”高长恭听力敏锐,不过这时候也懒得跟秦轲计较了,随手一甩,他左手一直握着的长剑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向了有些手忙脚乱的秦轲。

秦轲愣愣地看着自己怀里的长剑,有些难以置信地伸手触及剑鞘,看起来是木料的材质,却丝毫让人感受不到原木的那种粗糙,再次细细抚上,仅是那种光滑温润,便能让人立时体会到工匠在这鞘上花费的精巧心思。

“干嘛?”秦轲隐约感觉到什么,但不敢确信,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担心会不会只是短暂的妄想。

“给你的礼物。”高长恭缓缓吞下一口羊肉,眼神玩味地落到秦轲受伤的腿上,“算是……犒劳一下你今天……的苦劳?”

输了军演,当然没有功劳,但伤了一条腿,总归也有些苦劳。

尽管苦劳这个说法,让秦轲有些无奈,不过心中的喜悦冲淡了他的挫败感,他开始有些放肆地抚摸起剑鞘,直到一手握住剑柄,随着他一阵咬牙发力,长剑无声之中吐露半截,一道光芒闪亮,让他忍不住眯起了双眼。

这是怎样千锤百炼的好钢啊!

剑身上古朴的纹路让人联想到层层叠叠的白云,它们栩栩如生,似乎正在一上一下地缓缓飘动,随着流淌的光芒,变换出各种不同的形状。

“这材质,跟你的那把匕首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处,剑长三尺六寸,宽一寸八分。”切成薄片的豆腐在汤水之中如滚动的白绫,高长恭夹起一块,放在嘴边吹了吹,接着道:“以古法锻造,长合三百六十周天,宽合天罡半数……只是曾经沾血太多,是柄森严之剑。”

秦轲没敢把剑完全抽出剑鞘,但仅凭露出剑鞘的一小部分,就足以让他知晓这柄剑绝非凡品。

他触摸花纹的时候,似乎能隐隐感受到这柄古剑的律动,好像他不是在抚摸一件死物,而是在与之灵魂相交。

它在沉睡,秦轲心想。

虚无之中好像有一个心脏在“噗通”、“噗通”地跳动着,或许现在这柄长剑显得十分娴静祥和,但等到它完全苏醒,天知道它会露出怎样的峥嵘面貌。

他不清楚高长恭为什么说这柄剑曾经沾血太多,明明这上面光洁如新,甚至连一星半点的缺口、划痕都没有。

忍着好奇心,秦轲把剑压回剑鞘内,问道:“这剑叫什么?”

“以前有个名字,不过废弃了。有位佛家大僧亲自打造了这剑鞘,带在身上,日日诵读经文,终究洗掉了剑上的戾气。现在这柄剑……名曰‘菩萨’。”高长恭目光沉静,眼睛似乎穿透了咕噜咕噜翻腾的羊汤飘向远方。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佛家?”秦轲呆呆地看着他,儒道两家早已深入人心,而佛家却是近百年以来才逐渐为人所知,秦轲也只在儿时听师父略略地提过一二。

儒家之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万不可损毁。

而佛家却是讲究削去三千烦恼丝,遁入空门,六根清净。

不过小时候的秦轲总觉得,天天顶着个光头四处讨饭实在有些惨不忍睹,所以竟常常生出许多同情来,现在想起,他可真是俗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