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南南丶
太学堂教人向来不拘一格,不管是书还是经都有涉猎,而在墨家逐步荒废的六艺之二“御”和“射”二艺在太学堂之中如火如荼。黄汉升谏言之后,诸葛宛陵干脆就从军中抽调了军马,在这太学堂的东侧直接设立了一座马棚,不仅仅是豢养战马,更有导师专门教导太学堂的学生们培养马驹。
只不过……太学堂大多数的学生们对这门课并不怎么感兴趣,毕竟纵马奔腾,感受着耳畔的磅礴之风呼呼吹过,一直奔跑到日头落下,这是每个少年都会有的梦想。
相比较之下,整日看着公马母马发情交配,记录他们的发情时间和交配月份,准备精料和照顾马驹就显得繁重并且琐碎。
不过也有例外。
秦轲嘴角微微翘起一个弧度,马棚近在眼前,里面传来泼水声和刷洗马匹的声音,不用猜他都知道,阿布定然是其中之一。
马粪的臭味让秦轲搓了搓鼻子,不过他本就是在乡间长大的孩子,这股味道对于他来说并不算难以承受,两侧都是高大的战马,虽然相比较北方新进的那批战马,这些荆吴本土的战马显得小了一号,可一身的肥膘和强健的马蹄,也足以让人感觉它们的身躯中蕴含着驰骋沙场的力量。
毕竟,当年高长恭就是领着这些战马,一路狂飙突进,直到唐国国都长安之下的。
“阿布。”秦轲看着那正握着刷子用力给黑色战马刷背的阿布,笑着喊了一声。
阿布转过头来,看见秦轲竟然是走过来的,欣喜地道:“阿轲,你腿好了?”
秦轲哈哈一笑:“难道我得一直坐在椅子上?”
正在被他刷洗到一半的战马一身是水,或许是不满阿布的“不专心”,浑身一抖,水花四溅,顿时弄得阿布一身都是。
“候!候!候!”阿布抬着手抵挡那些迸溅的水花,伸手握住马缰,抚慰着有些不耐烦的战马,一边刷洗一边道,“来了就坐会儿吧,那边栏杆上就行,我得先把这家伙刷完了才行。”
阿布以前给人放牛,偶尔也会帮忙照看马匹,对于洗马这件事情,他也熟悉得很,而且对于这些动物,他有着许多亲近感,今天正好有时间,他也就没有出去瞎闹,在这里安安静静地洗刷马棚。
秦轲却摇了摇头,笑着道:“我来帮你。”
“你行么?”阿布倒是不是担心秦轲不会刷马,他们两人的家庭都不是什么大富之家,更不是什么宗室贵胄,刷马、挑水、下田、插秧,哪样不行?
他只是担心秦轲的腿现在还没好透,从秦轲刚进来那副缓慢行走的样子,他就已经能猜出来秦轲的腿到底好了几分。
“没事儿,这也不是什么激烈的事儿。”秦轲缓缓地走了过去,从木桶里握住另外一只刷子,十分熟络地在战马马背上刷洗了起来。
这匹战马与其他战马不同,是正儿八经的北蛮野马,一身黑色的毛发乌黑发亮,骨骼宽大,身形矫健,只是驯服日子尚短,显得有几分桀骜,但或许是性格的原因,这匹并不怎么讨厌人,相反还有几分孩子般的调皮。
每一次上课,太学堂的学子们都以猜拳决定谁能骑他,而它从来都不负众望地展现出了令人惊艳的速度,当他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一阵黑色的狂风。
于是,他就有了“黑风”这个名字。
在秦轲和阿布的刷洗之下,黑风的马眼显出几分享受的光,打了个喷嚏,抖了抖身上蓬松的马鬃。恰在这时候,秦轲胸口耸动了几下,小黑竟在这时候醒了过来,从他的衣领出冒出一个小脑袋来。
黑风正巧看见,瞪着大大的眼睛,注视着这只不知道比他小了多少的蜥蜴,眼神露出几分疑惑来。
小黑倒是一点也不怕面前这个高大得似乎能一脚踩死它的大个子,眼神之中反而露出几分不屑的精光。
黑风同样通晓人性,被小黑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然十分不悦,他冲着小黑,骄傲地昂着头长长嘶鸣了一声,像是在昭示自己的强大,两抹黑色的针锋相对,空气中似乎都多了几分火药味。
小黑静静地看了许久,或许也是觉得倦了,它张开小嘴,轻轻地叫了一声。
仅仅只是令人都无法察觉异常的一声。
黑风眼睛里的骄傲却突然变成了惊恐,它的四蹄用力地在地上践踏着,整个身体不断地后退,马棚就这么点大,他又能退到哪里去?很快,它硕大的马臀挨着了栏杆,而在它强健的四蹄推动之下,马棚地上的草料一阵翻腾,栏杆也在发出尖锐的呻吟。
第一百九十一章 糕点与谢谢
“黑风!黑风……”秦轲和阿布两人异口同声地喊着,却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是茫然地握着黑风的缰绳,使劲地拽着。
但惊恐的黑风完全不理两人的呼喊声,四蹄着地,拼命地向后退着。
马棚的栏杆抵不住它强壮的身躯,他撞开了绑栏杆的草绳,顿时在马棚中间的场地上蹦跳起来。
秦轲和阿布有些控制不住这头来自北蛮野马的怪力,只能是咬牙支撑,阿布拉扯着缰绳,双腿踩在地面,马步一顿,整个人已经如生根的老树。
而秦轲则是翻身一跃,整个人上了马背。
黑风早就卸去了马鞍,身上更是沾了不少水,秦轲只能用力地夹住马腹,然后伸手抚摸马的脖子。有上一次马受惊的经验,他后来也学了不少安抚马匹的法子,在连番尝试一下,一直翻腾的黑风总算在马棚中平静下来。
看着黑风终于恢复了平常,阿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他伸手扶住刚刚从马背上下来的秦轲,苦笑道:“到底还是野马,性子实在不好琢磨,说受惊就受惊。下次绑栏杆的得换成铁链才行。”
秦轲呼呼喘着粗气,看着黑风吃力地道:“我倒是更担心我的腿……”
阿布一惊,这才想起秦轲如今其实还是个病号,赶忙地松开缰绳,去查看秦轲的腿。
“放心啦。”秦轲看着阿布这着急的样子,勉强笑了笑,道,“只是用了一些力,现在有些疼,不过太医也说我这骨头已经基本长好了,没事的。”
“还是得找太医再看看,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到时候又得打断重接,更麻烦。我以前看军中的军士在被重新接骨的样子,疼得三个人都按不住。”阿布担忧地道。
秦轲知道阿布也是关心,点了点头,不过太医哪里是这么好请的?那些个白发苍苍的老不死,每次进个太学堂都趾高气昂,就连黄汉升的面子都不卖,要不是宫里下的令,他这样一个无尺寸功名在身的人,绝对没这种待遇。
在太医下一次来太学堂诊断之前,还是去找个江湖郎中看看得了,反正差别都不大。
秦轲微微低头,看见小黑抬着头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怎么了?你也关心我?”
小黑收回目光,怎么看都像是一副“关我屁事”的样子,让秦轲一阵气闷,随后,它冲着黑风瞄了一眼,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估计是在想这傻大个怎么这么不经吓,顺势一跃,就落到了黑风的身上。
黑风全身猛然一颤,但根本不敢有丝毫动弹,只能由着阿布把他牵回马棚,而小黑则是钻进了他马头上的黑色鬃毛里,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而秦轲和阿布两人刷马刷到差不多,也就放下刷子,正好这时候有人从马棚外挑水进来,秦轲还以为是太学堂的同学,笑着道:“倒外面的缸吧,里面的缸里还有水。”
然而他抬起头,却突然愣了。
确实是他的同学,只不过这个人却不是近来在太学堂里出现的任何一张面孔。
张明琦。
秦轲在邬县跟张明琦也是相处了一些日子,虽然说不至于完全改观,但张明琦为了灾民尽心尽力的样子,也着实让他微微有些吃惊。
这个原本的富家大少爷,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了一个关爱百姓的人?
张明琦同样也看着他,他心里十分清楚,不是他关爱百姓,而是因为他自己也是万千百姓中的一员了。
阿布正在清理马棚,听见声音走了出来,笑道:“啊,阿轲。你还不知道吧。张明琦今天就回太学堂上课了,不过他现在还兼着军职,时不时还得回军营报道,今天正好他在,所以我就让他帮忙一起洗马。”
秦轲点了点头,张明琦也没说话,挑着两桶水,一桶一桶地倒进马棚外的缸里。换做是以前,即使他身为修行者,有这把力气,但这种粗活是坚决不干的。
在这个臭烘烘的马棚里,拿着大刷子一匹一匹地洗刷过去,最后弄得一身又是汗又是水,这种活计,哪里是他这位大少爷该干的?反正只要有银子,多得是人愿意替他洗马。
想当年他在青楼一掷千金,现如今,他身上甚至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更不要说给父亲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了。
家门中道衰弱,偌大的家产全都充了国库,这件事情彻底摧毁了父亲,现如今明明是五十岁的他,却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日日咳嗽,张明琦每每听到,都不由得一阵揪心。
事情做完了,他清闲起来,倒是感觉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了。今天营中给他放了假,而太学堂的课程也都已经上完,他又该去做什么?
回家吗?
可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回家到那破屋中看到满眼的局促,还有父亲那一声接一声的咳嗽。
自然,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发着呆,就这么消磨着时间,以前他还有很多乐子可以找:去戏园子包场,去青楼喝酒,在城外的马场打马球,或是约几个世家公子一同去林子里打猎……但现在,那些事情就跟以前的生活一样离他远去。
“给。”正在他倒完水,坐在草垛上望着远处发呆的时候,阿布却来到了他的身旁,摊开的手上平放着几块淡黄色的糕点,泛着一股花香。
张明琦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确认之后,才确定这糕点上的那几个字,正是自己以前经常见到的。
“洪福记的糕点。”阿布微微笑着道:“麻烦你今天陪我刷马,又是挑水又是扫地的。只能用这个表示一下了,别嫌少……”说到这里,阿布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什么钱,洪福记的糕点真是贵得不像话……”
洪福记,那里做的糕点是张明琦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之一,自然,他家里采购了不少,用来放在各处当作茶点。他偶尔还会带上许多来太学堂,给那些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士族子弟们吃,毕竟有些士族子弟,虽说身份显赫,家里却未必能有他家有钱,想经常吃洪福记的糕点也并不容易。
只是那些原本跟他嘻嘻哈哈的士族子弟们,如今都因为他家出的事情与他保持着距离,生怕他家的火会烧到他们身上,原本与他最亲近的那几人,甚至还在背后偷偷议论他。
听着那些污言秽语,若非他早已经认清自己身份,只怕早就冲上去,与他们打成一团。
而现在,看着阿布手里的糕点,他心里那股悲凉越发浓重,表面上仍然波澜不惊。
“你在可怜我?”张明琦冷漠地挑眉。
阿布怔了怔,没想到张明琦会这么说,赶忙道:“别误会……”
“你不吃我吃。”秦轲从一旁走了过来,瞪着眼睛道:“谁可怜你了,我们只是想谢谢你,听说你喜欢吃这个糕点,才凑了点钱买的。就这么一点,我们凑了足足半个月的月钱呢。”
“阿轲……别这么说。”阿布皱眉。
秦轲哼了一声,伸手把属于自己那份扔进嘴里,感觉着那股兰花的香气在嘴中飘散开来,直到咽下,才满足地张嘴道:“不过这个真的很好吃啊,又甜又香又软,入口即化,比肉包子都好吃……只不过……吃多了容易腻……不如肉包子……”
“肉包子吃多了也会腻的。”阿布笑着说道,“也就是你,一直对肉包子情有独钟。”
“可能……这就是本命?”秦轲哈哈一笑,双手一撑就坐上了一座高高的草垛,双腿随意的晃着。
阿布也坐在了草垛上,继续把糕点递过去,道:“先吃点吧。干了这么多活儿也该饿了,距离开饭还有一个时辰,先垫垫。”
张明琦看着阿布手上的糕点,沉默许久,终于伸手。
一口糕点进了嘴里,一颗豆大的泪珠却就这般跌落下来,撞击在他握着糕点的虎口,摔得粉碎。
他咀嚼着嘴里的那份香甜,心里却满是苦楚。
“谢谢。”他轻声道。
第一百九十二章 城门口
五日后。
马掌在建邺城平整的道路上一下接一下地碰撞着,“踏踏踏”的声音显得清脆无比,在满是行人的街道上,秦轲骑着高大的战马一路而过,引得无数行人都忍不住侧目。
虽然沧海那批答应给荆吴的战马已经到达荆吴,但建邺城内并无如此大的马场豢养,所以是在建邺城之外的一处宽阔地建造了马场,专门用来收容战马和繁衍马驹。
用不了多少年,这些北蛮战马改良的马种就会成长起来,在青州鬼骑们的胯下,驰骋疆场,建功立业。
而这批战马作为荆吴接下来的重心,高长恭直接驻扎了三万荆吴军外加一万青州鬼骑,把营地围得犹如铁桶一般,就更不可能放任何一人进去观赏品鉴了。
自然,在建邺城内,能有北蛮的高大战马的还是少数。所以秦轲胯下的黑风能引起这般多的关注,也是在常理之中。
黑风显然对这个新打马掌的感觉不错,脚下如风,马臀一扭一扭,就像是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秦轲也乐得看这匹调皮的黑马这样高兴,任由它撒着欢向前奔跑着。
而在黑风的头顶马鬃繁茂之处,趴着一条细小的蜥蜴,正闭着眼睛晒着太阳昏昏欲睡,不是小黑又是谁。
“怎么你现在这么喜欢在人家头顶睡觉?”秦轲看着小黑,忍不住笑道,“难道是因为毛多软和?”
小黑也没理他,他现在似乎越来越有主见,只是趴在黑风的头上,继续睡觉。
“这一次是公瑾大人帮忙借的黑风……到时候我把黑风还回去,你可只能去马棚里睡啦。”秦轲揶揄了一声,其实想想小黑在他衣服的胸口位置呆了几个月了,陡然离开,还真让他有些不太适应。
抬起头,看着那正在不断涌入行人的城洞,秦轲下了马,从自己的怀里找出令牌,牵着黑风,靠近正在检查路引文书的卫兵。
“你,你这弓可不行。”卫兵正皱着眉头,看着那名猎户打扮的百姓,“建邺城有律令,弓上一石,不得带进城内,你这牛角弓已经不合律令了,要么你就寄存在我这,要么你就回去,明儿再来,记得别带这玩意儿。”说到这里,他狐疑地看着猎户,“这么重的弓,你拉得动吗?”
他的怀疑也不是不无道理,眼前的猎户虽然骨骼宽大,但身形并不怎么精壮,脸上也略显发福,估计也不是能上山猎杀虎豹的狠人,如果拉不动,他带着这弓做什么?若是那些纯粹打打野兔山鸡狍子的短弓,反正他也懒得管,想带就带。
猎户脸上也有几分愁苦之色,他抚摸着自己手上的牛角弓,道:“老爷,您眼力好,我哪儿能拉开这弓?这是我爹做的,他生前是个工匠,有一把做弓的好手艺。我这当儿子的不争气,没学成,只能当个猎户,最近山里的猎物有些少,家里又生了个孩子,缺钱置办些家伙事,您要是把我这弓给扣了,我拿什么去卖?”
卫兵依然皱着眉,道:“要卖弓,城门外摆个摊儿就是,何必进城?”
“门外那些人卖的都是什么破铜烂铁……”猎户满脸的期许,抚摸着牛角弓的那光滑的弓身,“这可是好东西……也只有城内的那些大老爷们才识货,在外面,那些人就用一两银子就想把我这弓给收了,我要是这么卖了,都不知道死了之后怎么去见我爹!老爷你通融通融……求您了。”
城门本就排着长队,无数人正等着进城,后面的人看着猎户一人耗费了这么多时间,顿时有些不悦,几声骂声也就传了过来。
“诶!前面的,不让你进就是不让你进,你在那里废什么话!一把破弓,一两银子还买不得了?还找大老爷?我看你就是个江湖骗子!赶紧让开,我们还急着进城呢!”
“就是就是!”
卫兵看着那眼中有热泪的猎户,顿时也有些为难,百姓不识得弓箭的好坏,可他从军多年,虽没当上个将军,却对这些弓弩有了鉴赏的眼力,也不知道这位猎户的父亲生前是哪里的工匠,但这这把弓,就连他都不见得能拉开一半,也只有那些军中猛士,才能发挥这把弓的威力,放在门外出售,确实有些不妥了。
可律令毕竟是律令,平民百姓不得携带一石弓弩入城,他若是敢轻易放了这人入城,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就得他来承担,他一个小步卒,哪里承担得起?
正当这时候,他听见战马响亮的喷嚏声,踏踏踏的声音传入耳朵,然后是一个少年人的略显稚嫩的声音:“卖给我吧?”
卫兵转过头,看清了秦轲的脸颊,微微一愣,而秦轲也是一愣,两个人对视了一小会儿,秦轲顿时发现面前这位卫兵就是当初他在进城时候检查他文书的那一位伍长,阔别多日,竟然又能看见这张老面孔,经历了许多事情的秦轲不由得露出几分笑容。
其实那天高长恭出城,这名伍长也在,他早就看见了跟在高长恭身后的秦轲,现如今再度见到,脸上也是露出了笑容:“这位大人。”
“大人?”秦轲呆了呆,但很快反应过来,是自己身后的黑风给了这位卫兵一个错误的判断,北蛮军马稀有,能骑的人非富即贵,更多都是军中的将领,自然卫兵也把他当作了大人。
“我不是大人,是我呀,是我呀。”秦轲指了指自己的脸,“我那天第一次进城的时候,你还检查我的文书来着。我叫秦轲,叫我名字就行。”
“卑职知道。”伍长脸上也有几分笑容,“不过如今您今非昔比,卑职还是卑职,怎么能还以平辈相称?”
“今非昔比什么……”秦轲一脸苦笑,修为吗?但即使他在修为上更进了一步,但也算不得什么大人物吧?还是说自己在太学堂里的学子身份?可学子也是不过是一群学生,虽然人人都知道他们将来必有锦绣前程,可到那天之前,他们都只不过是布衣,无一点功名,算什么大人?
“你还是叫我名字就行,我不是大人,我没当官,也没当将军,就是个平头百姓。”秦轲郑重地道,然后他转过头,看向猎户,道,“这位……”
猎户赶忙地抬手作揖,道:“大人,小人楼璞。”
“我真不是大人。”秦轲哭笑不得地道,“你这弓打算卖多少钱?”
反正是诸葛宛陵出钱,在太学堂上了这么久的“射术”课,等去唐国的路上,如果遇见贼人,弓箭有些时候只会比刀剑更好用,就算遇不上贼人,山上打猎总也是用得上的。
诸葛宛陵说他说出了荆吴,身上不能带有太多荆吴军方的影子,弓弩在荆吴都是制式,一眼就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得自己去置办,现在他身上带了不少钱,几乎是一夜之间从一个穷鬼变成了一个“小富豪”,买把弓总不是问题。
“大人。你看着给吧……”猎户斜眼看了一眼那高大健壮的北蛮战马,暗自咋舌,乖乖,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能有的坐骑,虽然说这些年也有马贩子打北边来,可终究数量稀少,而且马匹的形体也绝没有黑风这般高大健壮。
以这样的战马,在那些官宦人家,卖个几百金也不是问题吧?对于他这样的草根小民而言,几百金,足可以让他们一家一生吃穿不愁,甚至还能就连他儿子,他的孙子……
而这位“大人”如此年轻,难不成是军中的新一代将领?又或者是那些士族贵胄的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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