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启者说 第78章

作者:江南南丶

第一百九十三章 青州鬼骑

正在猎户暗自猜测秦轲的身份的时候,秦轲歪着脑袋,喃喃道:“你说看着给……”

秦轲当然不懂弓箭这东西的行情,让他看着给,他还真不知道该给个什么价,只能是佯装出一副懂行的样子,毕竟他虽然兜里有了点钱,可骨子里就不是个乱花钱的性子,以前的贫困时光早已经在他的心中扎了根,虽然他现在也想帮帮那个猎户,可也不代表他就愿意傻傻地被讹。

伸手握住那柄宽阔的牛角弓,太学堂教会了他看弓的技巧,而他感受着牛角弓那流畅的曲线和那足可以把力量发挥到极致的弧度,他放开缰绳,双手猛然拉弓!

第一次用力,秦轲已经把弓拉到了一半,这张弓的力量大得出奇,比起那些太学堂的那些好弓有过之无不及,他心中微喜,如果是这样的弓,只怕射程能上五百步!

猎户和伍长两人都是眼前一亮,他们并未想到像秦轲这样年纪的人却能有那般强大的力量,能轻易拉开这张硬弓,而且他们从秦轲脸上的表情能看出来他仍然留有不少余力。

而随着秦轲身体内的气血鼓胀,他的双臂肌肉在一瞬间刚硬如铁,他沉住一口气,一下子把牛角弓拉满了。

弓如满月。

这时候的猎户和伍长已经是双眼瞪圆,一旁围观的人群中也发出了啧啧惊叹声,他们没想到秦轲真能把这弓给拉满,而伍长则是想到了当初秦轲第一次进城的那副软弱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能使强弓的猛士……

……恐怕只有气血修行者,才有可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想到这里,两人的目光中更带上了几分崇敬之意。

气血修行者在当世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可相比普通人,到底不大常见。

少顷,秦轲缓缓地松开牛角弓,满意地道:“不错。”

“还是你出价吧。我要是说低了,显得我欺负了你。”秦轲佯装平静,说实话,他哪儿知道这弓什么价,他这么说,看似大气,实际上是给自己营造了一种“行家”的表象,别人看出他不是个门外汉,自然也就不敢妄开高价。

这一招,还是他当初跟着季叔去镇上买牛肉的时候学到的。

猎户还没能从秦轲刚刚的英姿中恢复过来,而听到秦轲这样的话,心中一凛,仔细看了看秦轲的样子,有些感激道:“大人……那小人就斗胆……三十两银子?”

“嚯……”还没等秦轲开口,伍长先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这还真敢开口啊,一把弓三十两银子,打猎的,你一家一个月卖皮子能换多少钱?换得了三两银子吗?”

“换不了。”猎户摇摇头,但还是坚定地道,“可我这弓确实是我家的宝物,如果不是家里生了娃,难产的时候又花了银子请大夫,我是坚决不能卖这弓的……就算我拉不开,可有一把好弓传家,总是个念想。”

秦轲点了点头,稻香村里也有猎户,他们把好弓一代传一代,一方面是能打猎的弓本就不是随意就能做成的,另外一方面,也是猎户们心中的一个念想,万一将来自己的子女出息了,能在武艺上出人头地,到时候手上总该有件趁手的兵器。

“三十两就三十两吧。”秦轲点了点头,伸手到怀里摸出三锭银子,一锭十两,递给猎户,“这弓我就拿走了。”

“好好……多谢大人。”猎户欣喜若狂,其实三十两已经是很好的价钱,虽然说他进城去找那些官宦老爷,也许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可那些官宦老爷平时也不玩弓,只是喜欢用这样的东西做摆件。再好的弓也难免蒙上了尘,加上这些贵人根本不通维护,再好的弓放久了也得变坏,对于官宦老爷们来说,大不了就是扔了再买一把新的,可对于他来说,总不是滋味。

现在好弓归了秦轲这位少年英才,他心中滚烫,他看了那把牛角弓最后一眼,心想,爹,孩儿不孝,但您做的这把弓,想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好主人。

猎户离去之后,秦轲伸手把弓插回兽皮做的弓袋,顺势就背到了背上,随后他取出腰带中的令牌,递给伍长道:“我要出城,你记录一下吧?”

伍长呆呆地看着秦轲手上的令牌,满脸都是苦笑,心想你还说自己不是大人,可你手上的令牌,分明就是荆吴军中高长恭大将军亲信才能有的东西啊……

他无奈地道:“大人,您何必找我乐子?”

“什么意思?”秦轲不解地道。

“就您这身份,出入城门哪儿还需要记录。”伍长还要开口再说两句,不远处的城门口却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秦轲拉住黑风缰绳,感觉到黑风平静如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的黑风性格顽皮得很,好动,遇上点事儿总得做出点反应,可只要小黑一爬上它的头睡觉,它就安静得像个尽忠职守的士兵。

秦轲抬眼望去,门外正奔驰而来一队骑兵,身穿黑色甲胄,腰垮战剑,步调整齐,就连马蹄声似乎都被刻意收敛了一般,平静得可怕。

他们脸上还罩着一层面甲,假面刻画成厉鬼的模样,看上去狰狞无比。

当先一人似乎与众不同,座下跨得是一匹红色的北蛮战马,奔袭之间,如一团火焰。

“青州鬼骑!”无数人平民看着这支骑军来势汹汹,脸上露出几分恐惧,但又很快被狂热取代。

正是这支可怕的骑军,曾经在高长恭的领导下,攻城拔寨,横扫唐国境内,这才保住了荆吴百姓们的太平日子。

自然,这支骑军在他们心中已然神化,纵使他们面目狰狞,带着仿佛来自地狱的杀气,但犹如天降神祇,依旧令人神往。

秦轲却是眼神复杂地看着红色战马背上的骑士,他掀开了面甲,露出他年轻的面庞,稍稍侧头看了秦轲一眼,眼神之冷冽,如那天军演场上一般。

只一眼,他便再次拉下面甲,随后带着身后的青州鬼骑,一行队列如一阵过堂的旋风,很快变成了街道上小小的一点。

“孙青……”秦轲小声地念出这个名字。

他并未想到自己再度见到孙青会是这般场景。

显然孙青在赢了那场军演之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那个副将的头衔,进了青州鬼骑,看他去的方向,正是建邺城内的军营,看来刚刚在外执行军令回来。

“以他的实力……倒确实可以胜任。”秦轲有些信服地点点头,不过想到自己和孙青之间的距离似乎又拉大了许多,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低落下来。

但很快他又调整了心态,自己反正从未打算入军,更不打算在荆吴军中或朝堂占有一席之地,跟孙青有些距离又怎么了?

反正他只为找师父而来,等找到了师父,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们可以一同回去稻香村……

纵然建邺城繁华如锦绣,可有一句话叫“此心安处是吾乡”,只有稻香村那才是他的家,哪怕没有肉包子吃,也一样是最能让他感觉安宁的地方。

“看见了吧。”伍长指了指那远去的青州鬼骑,“城门口的检查……不过是针对百姓和商人的,像刚才那位大人,根本连看都不会看我们一眼的。”

“可我不是大人。”秦轲最后还是苦笑着解释了一声。

只是伍长皱着眉,怎么看都是满脸的不相信,秦轲也不再多说,一手将令牌揣回了衣袋中,翻身上了马,一振缰绳,黑风嘶鸣一声,奔向了九江城的方向。

第一百九十四章 凶兽利齿

荆吴有三大城,建邺城作为国都,自然最为庞大,更因为是荆吴权力的中心,其中驻扎的军队也是最多,虽然秦轲未进过军营,却也知道在建邺城足足有两万青州鬼骑和五万荆吴步军,分别处于不同的军营,成掎角之势,拱卫王城。

九江城则在建邺城的北方,虽然逊色于荆吴,但地势开阔,通行无阻,更有四座大咸水湖,每年产出的盐足可以供给三分之一个荆吴。九条水脉从城内外流淌而过,大船日日在水上来往不歇,九江城因此而得名。

坐拥鱼盐航船之利,九江城自然而然就成了荆吴最大的商业重镇。

如果说建邺城是权贵云集之所,那么九江城就是商贾汇聚之地了。

当年张明琦的父亲张桐不过是个子承父业的小商贾,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生意头脑,在九江城十年,一跃成为吴国最大的商人之一,更在后来捐助荆吴的军备,在荆吴建国之后得了爵位官位,跻身朝堂,算得上是光芒万丈了。

即使张桐现在已经被罢免了官职,削去了爵位,查抄了家产,可他的事情至今在九江城被人津津乐道。对于每一个入九江城的商贾,心中最想的,都是如何能富甲一方,张桐无疑是他们学习的榜样。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下场万劫不复又如何?

“好热闹啊。”秦轲牵着马走在九江城,感受着那比建邺城还要拥挤的街道,四周人声鼎沸,道路两旁到处随处可见摆摊的商贩,清亮的嗓子高声吆喝。

周公瑾给秦轲准备的路线就是与商队一道去往唐国,虽然嘉鱼居毁了,可唐国境内却有诸葛宛陵设下的暗探,不断地收集着有关唐国境内神器的消息,所以秦轲也是在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些商人的事情,免得到时候露出太多马脚,所以他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也算知道不少。

这些大多数是来自别国的小客商,他们没有太多本钱,不可能如那些大货商一般领着船队在港口一船一船地卸货装货,可他们也有几分机巧心思:大买卖做不成,就从唐国、沧海国甚至长城买些小物件,例如:骨笛、狼牙、檀香、首饰……

这些东西方便腾挪,只需要一个包袱便可以带着走,加上在荆吴并不算常见,自然也有些商人愿意从他们手上收了货去荆吴一些城市里去贩卖,他们这一来二去,手上的本钱足了,也就可以考虑做一笔大一些的生意,发家也就指日可待了。

虽然这一路千里迢迢,未必都是坦途,乱世之中,盗匪猖獗,大盗匪跟那些有钱的大商人大多有些交清,只需要每次缴纳“保护费”,就能领着庞大商队过路。而小盗匪不敢去打劫这些大商人,也就只敢找这些如无根浮萍一般的商人下手。

山林之间,不知有多少枯骨。

“血魔牙嘞!血魔牙嘞!”正在秦轲沉思的时候,耳畔却传来了一个行商的吆喝声。

血魔牙?秦轲见过了长城来的木兰、苏定方和那些魁梧的军士,知道长城的实力足以抗衡当今世上任何一国,而这样一支铁军,却在长城之上年年保持着极高的战损,也不知道那些从“不可知之地”而来的凶兽血魔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秦轲牵着黑风,缓缓靠近商贩。

此刻行商面前已经围了不少人,各自有各自的表情,但都是在对血魔牙品头论足。秦轲的目光穿过众人的肩膀,看见那地摊上零星摆放着的数十颗尖牙,先是吃了一惊。

这些牙齿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每一根都如成年人食指一般粗,惨白如雪,可锋锐却远比所有人想象得都可怕,当商贩小心翼翼地握住一根末端,用尖锐的那一头在一块麻布上一划,麻布几乎都没发出任何撕裂声响,就已经被切成两截,而当他再找了一块石头,把尖牙顶着石头,再用另外一块石头在末端一敲。

尖牙蛮横地破开坚硬的石块,就像是一枚钉子一般,深深地陷入在里面。

他废了半天劲,最终还是没能拔出尖牙,索性直接拿着另外一块石头,连敲了好多下,终于把石头砸开,里面的尖牙根本没有一丝损毁,尖端依然锋锐如针。

秦轲吸了一口凉气,光凭这样的牙齿就可以感觉出血魔这种凶兽的可怕,而更可怕的是,血魔这种凶兽从不单独行动,每次出动都犹如一支大军,长城的势力到底是怎么跟这种东西麝战了数千年的?

而行商做完了演示,也笑着对众人道:“各位瞧一瞧看看一看啦。这可是我专门到长城买的,这头血魔是漏网之鱼,受伤之后闯过了长城,却死在了一位农夫家门口,我也是和老乡磨了好久才收了来的,在长城那边,这可是上好的军需物资……各位也看得出来,这血魔牙锋锐无比,就连精铁也未必比得上,当然了,这东西,要么做成箭头,要么做暗器,就算都不行,也能做成首饰挂着辟邪,老少爷们您说是不是?不二价,二银子一根,说贵不贵啦?”

二两银子,足可以说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收入了,若说这是买所有的牙齿,众人还觉得实惠,可说二两银子一根,他这说贵不贵,自然就显得有些可笑。

周围的人都是一阵摇头,有人则是嘲讽:“不就是几根牙齿,二两银子一根,怎么不去抢?”

行商倒是也不生气,只说:“各位,本人也不强求,愿买则买,不愿意就作罢,好东西不怕没人识货。”说到这里,他又继续扯着嗓子喊了起来,“血魔牙咧!”

片刻之后,秦轲牵着马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捆血魔牙,微微地苦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地就买下了这些血魔牙,虽然说商贩最后还是给他打了半折,一两银子一根,可十二根血魔牙仍然花去了他十二两。

或许是因为自己刚刚买了一把好弓,正好需要买些箭矢?那这和那些大姑娘家买了根簪子之后,就忙不迭地去买配套的罗裙、绣鞋的所做作为有什么两样?

秦轲甩了甩脑袋,尽力地把这种扭扭捏捏的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只不过一壶箭去兵器铺买,也不过二两银子,这些血魔牙做成箭矢虽然厉害,可秦轲总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

“当初就该找苏兄要一些……”秦轲咕哝着道,“他从长城而来,身上指不定带着一大把这东西……不过听说这血魔血中带毒,不知道这牙齿上会不会也沾着几分毒素?”

说归说,买都买了,总不可能再把这些牙齿还回去,秦轲最后看了一眼这些白花花的尖牙,索性一股脑都塞进了包袱底,不再多想。

等到他逐渐深入九江城内,映入眼帘的自然是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店铺。

他找人问了路,那人听了秦轲的叙述表情古怪,更是回应了他一个十分暧昧的眼神,这倒是让秦轲分外摸不着头脑。

而当他按照那人的说法往东行走了约二里路,再转进了另外一条街道之后……他总算明白了那眼神的意味何在。

这里是……无数的青楼。

秦轲毕竟也算是见识过建邺大都那样的繁华之人,看到这番景象也不会有多么大惊小怪,想来行商们终年忙忙碌碌,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的,路上风餐露宿,过山的时候还得提防盗匪,好不容易能来到九江城,都会想着要好好“放松”一下。

有了这些愿意撒大把银子的客商,这城内的青楼别苑自然也十分“应景”地如雨后竹笋一般,纷纷破土而出,现如今,每一家看起来都经营得蒸蒸日上,灯红酒绿绵延不绝,竟不知是覆盖了多少条街区……

第一百九十五章 寻友者不遇

大约是室内有炭火炉,秦轲望着那些正在阁楼之上正对着他媚笑的女子们,她们裸露出秀气的锁骨和光滑的肩膀,足以让他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他赶忙收回了目光,低下头去。

那些女子们则是娇笑了起来,她们是何等的人精,自然能看出秦轲牵着的黑色骏马何等不凡,而他手上握着的,则是那柄高长恭送给他的长剑“菩萨”,那剑穗摇曳生风,自是不凡,这两件东西足以证明秦轲不会是普通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兜里都有着大把的银子。

有些胆大的女子已经是对着秦轲挥起手来,声音娇柔如呢喃:“这位少爷,进来坐坐呀!奴家这里有上好的茶叶,坐下来听听琴也是好的嘛。”

说是听琴……熟门熟路的人自然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了。

秦轲当初也算是“大闹”过青楼,只不过那时候是形势所迫,自己前后都有追兵,张明琦和那些士族子弟硬是一副不把他们胖揍一顿绝不罢休的架势,导致他根本无暇顾及到青楼里的莺莺燕燕。

而现在,他抬头望了一眼青楼的名字:兰玉轩,心中顿时对高易水那个家伙一阵谩骂:什么歌舞坊……名字倒是雅致,可这明明就是一座大青楼!

他终于明白那个告诉他路的人为什么眼睛里满是暧昧,看来说书先生口中的什么“万花楼”、“怡红院”,都是扯淡,现在的青楼一个个都讲究雅致,谁会取那么俗的名字。

而高易水在这样的地方当琴师,他这日子过的得有多糜烂?

咬了咬嘴唇,他踌躇半晌,终于还是下了决心,牵着黑风,带着自己的“菩萨”,怀着一股“谁敢拦我我就拔剑伺候”的悲壮决心,低着头就往兰玉轩里冲。

“哎,哎,这位少爷……”站在门前迎客的老鸨连忙拦住他,倒是被秦轲撞了个满怀,一股浓重的香味倒是让秦轲打了个喷嚏,他恶狠狠地抬起头,瞪着老鸨,悲愤欲绝:“干嘛!”

老鸨被他吼得吓了一跳,细细打量这位年轻的少爷……怎么看也像是个有背景的主儿啊,进个青楼还这般猴急?

难不成,是个雏儿?

她更加仔细地望向了秦轲的眼睛,说来当年她也是红过的,她当头牌的时候,楼上那些莺莺燕燕只怕还在咿呀学语呢。

而多年观人的经验让她一眼便看出了秦轲不是个懂行的主儿,再加上他那有些面红耳赤、目光躲闪的样子……准是个清清白白的雏儿!

想到这里,她顿时一喜,赶忙堆出满脸笑颜,岁月在她眼角刻下的鱼尾纹里都好像跟着散发出了如火般的热情,这是来了一头大肥羊啊,得好好痛宰一番……呸……好生招待一番……

“这位少爷,您可不能就这么进去。”老鸨笑着道。

“我怎么了?”秦轲愣愣地看着老鸨,心想难不成是自己这一身麻布衣衫,让人觉得寒酸了?估计是的。

看看兰玉轩里那些“恩客”一个个都衣冠楚楚,不是丝绸也是锦缎,玉佩、玉玦恨不得挂满腰间,个个翠绿透亮,叮当作响,仿佛一捧碧波,相比起来,他的衣饰的确显得太过朴素了,甚至,有那么一股子穷酸气息。

但老鸨却不这么看,开玩笑,姑奶奶我半生都在这莺歌燕舞之中,就算当年往胸里塞过垫子做过假,可咱这双慧眼却是货真价实!

瞧瞧这匹北蛮骏马,不知是多少官宦人家捧着金银都买不来的。而他手上那柄长剑更是为他添彩不少,别以为弄个灰扑扑没怎么装饰的剑鞘就能蒙住老娘,那挂在剑柄上的穗子还有那佩饰,绝不是什么普通货色,看着……倒像是从宫里流出来的东西!

这还不是大人物?老娘要是看走了眼……今天我能撞死在这柱子上!

“您当然能进去,咱们店大,可从不欺客,就算是一介布衣,只要愿意,都能进来跟姑娘们谈谈风月。”老鸨睁着眼睛说着瞎话,不过从前也没少有穿着布衣烂衫的客人进了这扇门,那些都是建邺城里喜欢装扮平民百姓的二世祖们,有的姑娘还特别吃这一套扮猪吃虎,虽然这位小少爷的伪装看起来更加蹩脚一些……但谁让人家有钱有势呢!

她心里想的都是该怎样迎合秦轲,眼光最后放到了黑风身上。

“可您这马……”她有些犹豫,脸上笑容却是一点没减。

秦轲也看了一眼黑风,黑风傻乎乎的,纹丝不动,当然秦轲也知道,这是因为小黑在他头顶上睡着了,他不敢乱转头的缘故:“我的马很好啊。”

“当然很好……很好……”

老鸨心里暗骂,废话,北蛮子的马,能不好吗?仍然笑着道:“小少爷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您很好,您的马也很好。可毕竟这是客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不是?本店在后头专门设有马棚,有专人照顾,只要您说一声,还能给您的马好好洗刷洗刷。您这直接牵着马进来,确实不大合适。”

“哦……这样啊。”秦轲有些羞赫地道,他刚才脑子一片空白,傻傻地就想牵着黑风进门,现在被人一提醒,顿时醒悟过来。

他的脸红得有些发烫了,恨不得立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弄成这样,他也没了进去的心思,看了看老鸨那张和善无比的脸,他踌躇着。

“那……那我就不进去了,这位老……不是,这位大娘,”他一时想不起该如何称呼,又不好直接叫人家老鸨,“我是来找人的,高易水,听说他是这里的琴师,他在吗?”

“啊?找人的?”老鸨一阵失落,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