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纯洁滴小龙
“或者,今晚给它的狗粮里,放些毒药?”
“还是,把米娜和克丽丝的内衣偷出来,放到它的狗窝里去?”
卡伦领着尤妮丝来到了狄斯的书房门口;
“哆……哆……”
“进。”
书房内,狄斯坐在那里,今天的他穿在身上的是温妮姑妈为他亲手织的那件毛衣。
“爷爷。”尤妮丝上前,向狄斯问好。
“嗯,你好。”
卡伦带着尤妮丝在书桌对面坐了下来。
狄斯看着尤妮丝,道:“我祝福你们能永远快乐地在一起。”
“谢谢爷爷。”
“我也相信我的孙子,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确切地说,我们茵默莱斯家的男人,都很有家庭责任感,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我也这么觉得,爷爷。”
“希望你能一直这么觉得。”狄斯嘴角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意,“也希望你能一直愿意将你的头,枕靠在他的肩膀上。”
狄斯端起茶杯,
道: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了,替我向你爷爷和你父亲问好,就说,狄斯.茵默莱斯会一直记挂着他们。”
“好的,爷爷,我会帮您转达的,我的爷爷和父亲,一直记挂着与茵默莱斯家的友谊。”
卡伦带着尤妮丝离开了书房,在书房关闭的刹那,狄斯嘴角的笑容收敛:
“其实,就算忘记了,也没什么关系。”
…
晚宴开始了。
玛丽婶婶与温妮姑妈准备了一桌从卡伦那里学来的中餐,不得不说,她们已经学得有模有样了。
一开始的主题自然是为尤妮丝庆生,在尤妮丝吹灭了蛋糕蜡烛后,大家发出了欢呼。
随后,
晚宴的氛围开始变得更加热烈,在狄斯离开饭桌后,阿尔弗雷德用收音机不停调试出各种音乐,大家开始尽情地互动舞蹈。
众人没留意到的是,狄斯在三楼楼梯口,听着下面的喧嚣,驻足了很久很久。
…
等到曲终人将散时,卡伦来到了三楼。
他看见普洱正匍匐在窗台上,一脸落寞地望着窗外的夜空。
卡伦伸手,在普洱后背上摸了摸。
其实猫这个位置,因为肉比较多,毛又比较厚,所以摸起来手感最好。
普洱一动不动,任凭卡伦抚摸自己:
“你不是应该去送尤妮丝回家了么?”
“我让她再等会儿。”
“有什么好等的。”
“因为还有一个人,还没吃上生日蛋糕。”
卡伦将一盘完整的小蛋糕放在了普洱面前,上面插着一根蜡烛,卡伦用火机将蜡烛点燃,轻轻哼唱道:
“祝你生日快乐……”
看着面前的生日蛋糕,听着耳畔边的生日祝福,普洱那如同琥珀一般的猫眼里,瞬间浮起了一层厚重的雾气。
“谢谢你,
不是邪神的邪神大人。”
……
昨晚,家里所有人都庆祝到了很晚,餐厅和厨房的狼藉也没来得及当夜收拾。
早上,穿着一身神父衣服的狄斯走下了楼。
在一楼门口处,他看见把沙发搬到那里正躺在那儿熟睡的卡伦。
狄斯走了过去,伸手将卡伦推醒。
卡伦睁开了眼,坐起身。
“昨晚就睡在了这里?”
“是的,送尤妮丝小姐回来后,太累了,上不动楼,就在这里睡着了。”
“不要睡这里,会着凉的。”
“好的,爷爷,我知道了。”
“中午十二点钟声敲响后,你就去我的书房看看书。”
“好的,我知道了。”
“嗯,那我去教堂了,信徒们应该已经在等着了。”
狄斯打开了客厅门,走了出去。
卡伦站起身,站在门口,喊道:
“爷爷,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么?”
狄斯停下脚步,回过身,看着卡伦:
“你婶婶和你姑姑的手艺,从昨天来看,和你还有一定的距离。
所以,我会回来把你从书房里喊出来做晚餐的。
最重要的是,
当爷爷的,怎么好意思对自己孙子说话不算话呢?”
……
“咚……咚……咚……”
教堂的钟声响起,一同响起的,还有茵默莱斯家三楼的挂钟。
“愿仁慈的主,与你们同在,赞美无上的主。”
“赞美无上的主。”
“赞美无上的主。”
信徒们纷纷跟着狄斯神父的动作做起了祷告,然后有次序地走出教堂,结束了今日的礼拜。
狄斯则站在台上,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而这时,伴随着信徒们的退场,一群穿着黑色法袍的神职人员开始大批量地从四面八方向这里进入;
在外围,更有一群身穿红衣的神职人员分别站在各个建筑物的高层,张开双臂,阵法的韵律正逐渐波动,且开始达成契合。
这还是看得见的位置,在看不见的位置,其实还有更多。
拉斯玛走上台阶,进入教堂,步入了中央。
他是秩序神教的大祭祀,在秩序神教的世俗阶层中,有着极高的话语权。
在拉斯玛身后,三道身影,也已经显现。
拉斯玛张开双臂,
其身后三名神殿长老也将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外面,
一众黑袍神职人员,远处高楼上的红袍神职人员,同时在各处阴影之中市井之中以及在很多根本就无法想像的位置;
所有人,都将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拉斯玛吟唱道:“赞美秩序。”
“赞美秩序。”
“赞美秩序。”
对秩序的赞美,环绕在罗佳市的上方,仿佛连今日略显阴沉的天空在此时都晴朗了不少。
狄斯继续慢条斯理地将桌上的东西都规整好,
然后从后方走出,
站在台前正中央位置,
一样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开口道:
“赞美妓女养大的秩序之神。”
上架感言!
《明克街13号》上传一个月零五天,已发布近41万字,新书期平均每天都是万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时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从大学时就开始尝试写作,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其实,从一开始创作时,我就一直在寻找一个东西,一个我无法形容出来的东西,但我却笃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着我去寻觅;
可能是一张纸隔着,捅破就好;可能又是万里之遥,遥遥无期。
但它又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为此,我做了很多次尝试。
尤其是上本书《魔临》,写了整整两年,它是我的练笔作品;
因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画面太多想要论证的技巧,需要一本书来承载,当我最擅长的灵异无法继续承载我的追求时,我选择离开这个我最熟悉的舞台,也是我的舒适圈。
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价是从我写书成绩的一个巅峰走向一个滑坡,我也依旧坚定。
写完《魔临》后,我眨了眨眼。
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但又无法具体谈上来什么收获,因为我没办法拿一个仪器对自己脑门“滴一下”,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决定开新书,因为写书,实操,才是认证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后写着写着……嗯?我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我写得很闲适,我写得很放松,我写得很从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打太极的老爷爷,微笑出门。
网文流行孤儿院,我就写茵默莱斯家的家人美好;
网文流行金手指设定黄金三章,我写到四十万字都要上架了,也没给主角一个特定的金手指;
网文流行修炼体系明晰,我笔下的“卡伦”到现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连炼气期都没入,他现在依旧只是个普通人;
网文流行节奏明快,我就喜欢写主角去各家串门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地画出他们的素描。
包括罗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写他们一家的生活,可最后他们家依旧活了下来,嘿,我就是写着玩儿。
这个感觉就像什么?
就像前面剧情中在明克街128号二楼窗台,卡伦点着烟,在那儿笑,阿尔弗雷德与莫莉女士也跟着一起笑。
我像是个二傻子一样,在街上走街串巷,东逛逛西逛逛;
回头一看,
嚯,
好家伙,
你们居然都跟在后面跟着我一起猫着腰踩着我的步点跟着我的频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