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号 第144章

作者:纯洁滴小龙

  “你们要去哪里?”

  “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我们跟着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多大点事儿嘛,继续走呗,还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点,别慢腾腾的。”

  这几天,我又总结思考了很多,新书写到四十万字时,我发现自己好像看见了我想追求的那个东西的样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个“读者”的视角在写书,一直以一个“读者”的要求在鞭挞着我自己去写书满足自己喜好的书。

  所以,其实一本好看的小说,它没有那么多的束缚,也没有什么规矩。

  它的要求,仅仅是好看。

  年轻时那会儿,我是真心喜欢恐怖流小说里的人性撕裂与画面震荡,那真的美;

  写深夜书屋时,我当时的心态就是一条咸鱼,证明自己的能力,上架后,就翻了个面,继续晒太阳。

  写《魔临》时,有点像是人到中年,非要文青一把,来一场“老夫聊发少年狂”。

  写这本书时,

  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炉边一靠,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主编一索和我的责编朱砂。

  这些年来,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不管我想写什么,我的主编给我的回复永远都是:你是个天才;然后,你随意。

  感谢一路追随支持过来的读者们,没有你们的陪伴与支持,我不可能一直埋头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也给了我这个条件。

  新书第一章 发布时,

  弹幕里很多人刷:广播,爷青回。

  一晃,广播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当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广播播音氛围里的读者们,中学的应该大学毕业了,大学的,可能已成了家,还有了娃。

  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中能与你们相遇;

  更何其有幸,我们还能继续走下去。

  今晚零点,应该会晚个几分钟;

  《明克街13号》,正式上架!

  唉,

  真说不来什么豪言壮语打鸡血的话了,因为这不符合靠着壁炉讲故事老爷爷的画风啊。

  他只会说:

  那个,

  屋子凉了,

  能不能帮忙添把柴火?

第74章 他不是神!(求订阅!)

  卡伦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炼乳加入咖啡中,随后倒入了些牛奶撒上了撮糖粉,最后,用勺子开始搅拌。

  其实,原本他是想做个图案的,但又觉得自己做出来肯定不会好看,倒不如直接搅拌混匀告诉自己这才叫真的纯粹。

  托盘上除了这杯奶咖,还有一个茶杯,茶杯里放好了茶叶;

  一碟葡萄干、一碟方糖、一碟果脯;

  右手端起托盘,左手则拿起一个刚灌满的热水瓶,卡伦走上了三楼。

  恰好此时,三楼挂钟开始敲响。

  当卡伦走到爷爷的书房门口,正准备放下热水瓶时,原本趴在窗台下的金毛起身过来,撑起身子,用爪子压下门把手,门向外打开。

  门往外拉的同时,它爪子依旧搭在把手上,两个支撑着身子的后腿不停地往后蹬跳着。

  最后,当门大开时,金毛撒开爪子,身体失去平衡,向后栽倒,翻了一个滚。

  “呵呵呵。”

  卡伦被逗笑了,在挂钟最后一声敲响时,走入了爷爷的书房。

  金毛马上爬起来,也跟着进入书房,用后脚勾了一下书房门。

  “咔嚓。”

  门被带上了。

  正当金毛准备露出可爱的笑容向主人摇尾巴时,却看见已经在书桌后坐下的卡伦双手很自然地放在正躺在书桌上的普洱身上。

  普洱就安静地躺在那儿,任凭卡伦将自己当作暖手宝,同时还带着些许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金毛。

  金毛甩了甩脑袋,走到书桌脚下,靠着书桌躺了下来。

  捂完手后,卡伦翻开了狄斯放在书桌上的这本黑色硬皮的书。

  书名也是《秩序之光》,但刊印时间应该比狄斯送给自己的那本要早很多。

  书里有夹着信,而且不止一封。

  卡伦翻开第一封的位置,恰好这一卷的书中内容是描述秩序之神在成神之前的故事,只不过这里倒是出现过光明之神的描述,但没有说是光明之神唤醒的秩序之神,而是指的是双方曾一同联手镇压过一尊邪神。

  不过,这已经比自己那一刊要好很多了,自己那一刊里,光明之神根本就不存在戏份。

  打开狄斯夹在这里的一封信,字体很严谨,是狄斯的风格。

  这信应该是最近才写的,不是以前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专门为自己写的。

  信中内容:

  “在我年轻时,曾认为秩序是一条无法逾越的分割线,它将这个世界分出了黑白,将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离。

  神的事,交给神去做,人的事,则交给人去做。

  秩序,则是神与人之间的界限。

  有了它后,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干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诚惶诚恐地畏惧神。

  神可以继续高高在上,人则能够抬起头,去欣赏神。

  秩序之神就诞生于上个纪元,那个诸神争相现身的时代。

  神与神在斗,

  崇拜神的人之间也在相互厮杀,

  以神为名义的战争,凌驾于国家与民族,成为了无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为神,不允许自己被亵渎。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个会选择自我惩戒的神;

  他将自己犯了错的女儿投入凶兽之口,任其嚼碎,以这样一种方式,点亮了秩序之光。

  或许,

  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个神高高在上的时代,他身为神,却给神定下了规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类,第一次有机会,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对于秩序之神而言,应该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渐渐的,

  我发现我自己错了。”

  ……

  “根据《秩序条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离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现在我正式宣布对你提出质询;

  狄斯,

  你是否承认上述指控,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阶上,看着前方的拉斯玛。

  在拉斯玛的身体两侧,飘浮着两本书,一本是《秩序条例》,另一本,则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个国家,但宗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长老们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隐秘,同时也拥有对秩序之神意志的传递和解释权。

  身为大祭祀的拉斯玛,则是秩序神教世俗巅峰之一的存在,在教会运转的这套体系中,拥有名义上的最高决策权。

  但在神殿长老面前,他只是一个在父母外出工作时留在家里帮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内很多大教会的运行体制,就是****;前者掌握一切,后者掌握前者。

  “狄斯,你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拉斯玛发出了第二遍质询。

  狄斯没有回答,他就站在那里。

  其实,

  眼下的氛围很微妙;

  一个,一直在质问对方是否承认犯错;另一个,只是站着不说话,就已经拉出了无尽的嘲讽意味。

  教堂内的画壁上,一侧画着的是神降临人间给人类带来福祉;另一侧画着的是神带领人,打败了恶魔重建家园。

  这是一个小教堂,这个教堂虽然有神,却是一个缝合神;

  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亦或者说,它的存在只是满足一下普通人的宗教精神需要。

  拿一些似是而非的教义,编造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似模似样的一个教堂,看起来稍微和善一些的神父,就可以了。

  甚至,你完全可以把这座教堂比作一个公园,是社区街道居民精神生活的一个必需品,和车站、医院、警局没什么区别。

  但也正因为这样,

  所以此时看向两侧壁画中,神和人们脸上所洋溢出的笑容时,真的是满满的讽刺。

  壁画中的人仿佛在笑话:

  “瞧,他都已经尊称秩序之神是妓女养大的了,另一个竟然还在不停地问他是否承认犯错。哦,你是聋子么?你是聋子吧!”

  “狄斯,我再问你一遍,你是否承认你的过错!”

  这是第三遍质询。

  狄斯依旧不说话。

  “狄斯,是你提出的谈判,我们也答应了你的谈判要求,因你的邀请,我们今日才来赴约。

  所以,

  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狄斯终于开口了,他说道:“我是邀请你们来谈判的,不是邀请你们来对我进行质询。”

  说着,

  狄斯伸手指向拉斯玛:

  “如果你继续来问我的罪,那我就视为谈判结束,我们也就不用再继续浪费时间了,可以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拉斯玛的表情有些阴晴不定,他很想回头接收来自身后三位长老的意志,但他又很清楚,此时三位神殿长老不可能给予自己什么意见。

  因为这不是什么光彩长脸的事,无论你如何去掩饰,今日这里正在发生的,它就是秩序神教高层内部的一场分裂,是神教历史上的一个污点。

  神不可能去屈尊,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时,神都会保持着自己周身的光辉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