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屋秋雨
“这是将来部族的每一任军事首领的佩剑,只要我们的血脉在这个世界流传一天,这柄剑就属于那个带领我们打败敌人的首领。”
“正如你们看到的,这柄剑没有锋刃,似乎杀不了人。但你们每个人,每一个可以拿起斧矛的人,都是这柄剑的锋刃。”
“我希望,当这柄剑举起的时候,哪怕前面是如山高的猛虎,如河长的毒蛇,你们也会冲上去,化为这剑的锋刃,将他们斩为两段。”
“离开了你们,这柄剑什么都不是。因为没有了你们,这柄剑就没有了锋刃。但有了你们,这柄剑的锋刃可以有十步,有百步,甚至几千步。”
“我希望每一任军事首领都能记住,他的同族兄弟,才是这柄剑的锋刃。”
“现在这柄剑除了我们没人知道,但陨星部族就在太阳升起的方向、那个剥头皮的部族就在雪更深的方向。这两个部族,将是这柄剑要饮的第一滴血。因为他们可能会剥我们的头皮,可能会逼着我们上贡给他们食物,我们不会给,所以一定会打。”
“我希望有一天,这柄剑有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个看到这柄剑举起的敌人,都会仓皇地扔下武器逃走,因为他们知道这柄剑的锋刃会斩断一切,甚至这柄剑还在皮鞘当中。”
他看着所有的族人,大声问道:“为了女人的钗簪永不见血、为了男人的画眉能搏来嗔笑、为了鱼肠永不藏在鱼腹当中、为了稷镰挥舞在所有可以种植麦豆的地方,你们愿意做这无锋的锋刃吗?”
高举起黝黑而无锋的剑,遥指向冬日的太阳,男人们齐声呼喊,仿佛凝出了无坚不摧的锋刃,即便这阴寒的冷风也要劈开。
他们眼前是五柄还没有故事的兵刃,但他们相信,总有一天,这会成为五柄有故事的兵刃,流传后世,一如祖先的传说。
第三十七章 雪天
五件兵刃没有全被被送入祭堂,而是交给了老祖母,由她保管。
需要祭祀的时候会拿出来,但平时鱼肠剑却成为了族中的第一柄菜刀,陈健也实现了他的承诺,族人们吃上了薄如蝉翼的鱼片,不再是石刀割出的肉块。
画眉用来刮胡子,或是将乱糟糟的头发割的整齐。女人们学会了修眉,也学会了用麻线系成活结来绞脸上的汗毛。
剩余的三柄暂时放在祭堂当中,暂时用不到。
下雪了,很多事做不了。
草河虽然没有封冻,却有了一些冰凌,没法行船。
铜矿山太远,靠这点牲畜根本运不回多少,只能靠水运。冬天桦树皮是很难扒下来的,也没办法准备足够的船只。
东边的陨星部族暂时威胁不大,冬天打仗并不适合,受伤后容易失温死亡,打仗并不明智,除非不打就要饿死。
部族里也有很多事要处理,女人们怀孕了,需要有人照顾。
母羊和角鹿也怀孕了,因为喂养和食物丰富的原因,这些动物的发情期也提前了一些,可能会在冬天还没过去之前就产崽。这必须有人盯着,刚出生的小羊浑身都是羊水,提前出生可能在母羊舔干羊水之前就冻死。
再加上麦田雪融后的管理、烧炭准备炼铜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和人手。
部族暂时养不起完全脱产的士兵,一切都要考虑到现实情况,而现实往往是无奈的,甚至连打仗都不是想打就打的。
当然,下了雪,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雪后的几天,陈健带着族人砍了一次树,做成了一些单人的雪爬犁,套在了角鹿身上。
他要趁着大雪去北边看看,无论北边那个部族点出了轮子科技,还是仍旧骑马,这样的天气都不适合行动。而部族的雪爬犁和角鹿却是这种天气最好的运输工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他要确定北边那个部族的实力,是原始游牧聚落?还是已经形成了小的行邦?是黄种人?还是其余种族的?距离自己的部族到底有多远?是追逐水草偶尔到了这里?还是已经在这里定居了?
选出了四个部族中最好的射手,陈健没有携带无锋,只携带了弓箭和石斧。他要亲自带人去看看那个部落。
自己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很多情况,而让别人去看可能会遗漏一些重点,部族的斥候还不合格,也需要用这次行动,教会他们怎么用自己的眼睛。
选出的三十个人准备好了最够的木炭和食物,披着兽皮,没有竖起旗帜。
木炭生火不会产生浓烟,可以防止被敌人发现,这一点尤为重要。浓烟在十几里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雪后留下的脚印是最好的线索,即便那个割头皮的部族学会了埋伏,这样的雪天总会留下蛛丝马迹,不然漫无目的地寻找,结果肯定是一无所获。
几天后,这三十多人终于到了上一次发现头皮的部族山洞附近,这里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有几只野兽占据了原本连靠近都不敢靠近的洞穴。
赶走了那些野兽,顾不得腥臭,在里面点燃了木炭,烧烤食物。
“再往前随时可能遇到那个部族,咱们一切都得小心。”
“可是咱们的爬犁会留下痕迹。”狼皮搓了搓手,站在洞口看着外面雪地上的长长痕迹,摇了摇头。
“这就得看你们的了。哥,你带几个人跟我来。”
陈健出了洞穴,来到之前发现马蹄印的地方,这是一片草甸子,不远处就是浓密的森林。
那些人骑马而来,肯定不会在丛林中走,这个时代的蛮荒丛林到处是倒地的粗大树木,不会完全腐烂,会形成一个个一人多高的土包,骑马很难穿行,只能沿着草甸河谷前进。
“你们几个人,爬到树上,沿着树枝朝前走,贴着草甸的边缘。”
这些松林很茂密,树枝之间挨的很近,族人灵巧的身体完全可以在上面行走,地面上留不下脚印。
“带八个人吧,两个人一队。朝前走半天,就留下一个人回来报信。我们会在后面跟上,一旦发现了脚印、大片的蹄子印,就尽快回来。”
在树枝上每天走得距离不远,但每隔一段就下来走完全可以隐藏痕迹。
前世北方的胡匪,也常用这种办法,最擅长爬树的人一天可以走近几十里,完全隐藏匪窝的痕迹。
没有脚印,五六十里的距离就足以让那个部族找不到任何的踪迹,甚至他们会以为神兵天降。
狼皮听懂了,先爬到一棵松树的枝丫上,完全原始的森林枝丫间的距离很近。为了保险,还携带了一些麻绳,真要是出现了间断,也可以荡过去。
八个最擅长爬树的人携带着食物,背着木炭,悄无声息地沿着树梢离开了。
四天后,陈健带着剩余的人朝前走了将近一百二十里地。
留下了几个人在这里看着角鹿,自己带着其余的人也爬到了树上。
因为狼皮带来了一个消息,在前面发现了烟。
两天后,二十几个人从树上艰难地走到了狼皮发现烟的地方。
站在一棵极为高大的松树上,眺望着远处,那里有一条河,河两岸是一片没有树的雪地,应该是一片草原,或者是一片不适合树木生长的湿地。
只能看到飘起了烟,却看不清那里的人,因为太远了。
“上树,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兜圈子,从那边过去。”
带着人又从树上绕了半天,在一条河边下来,故意留下了脚印,似乎这些脚印从河里忽然冒出来的。
今天是族历的十五,正是没有月亮的时候,夜里看着远处闪烁的火光,看起来人数不少。
二十多个人仍旧是分出几个人走在前面,一点点地在雪地中朝前挪动,尽量沿着河谷两侧的山梁走,宁可绕远也不走平整的河谷。
终于靠近那个部落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他们现在就在聚落附近的一座小山上,距离那个部族只有几千步的距离。
当亲眼看到这个聚落的时候,所有人都有些惊慌。